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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巷道中腰线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4

一、各类巷道的开窝必须有施工设计书或开窝通知单,并提前三天下发到地测部门。

二、主要巷道中、腰线标定。测量部门应对设计数据进行复算,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联系,并及时解决。

三、临时中、腰线标定后施工4-8米,测量部门必须用仪器重新标定,并检查标定的正确性,精度必须符合规定。

四、施工中一般不得超过30米,(转弯、变坡例外),矿测量部门对巷道的中、腰线进行一次标定,中、腰线点要设置成组,每组不少于三个。

五、用激光指向仪指示中、腰线时,测量部门要根据标定数据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标定通知书。通知书要标明激光到顶、底、腰线的尺寸,并说明法线距离或铅垂距离且画有示意图。施工单位要根据测量部门提供通知书尺寸进行施工。激光使用期间不得乱动,发现偏差及时向测量部门联系,由测量人员重新标定。

六、工区区长对本区施工工程的中、腰线负全面管理责任。

七、工区技术员负责迎头30米之内中、腰线的延伸工作及全区施工工程中、腰线监督管理工作。

八、带班区长对当班中、腰线的现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九、当班班长对当班巷道工程中、腰线负现场实施责任。

十、测量部门人员对全矿分管范围内巷道中、腰线负测量、给线及监督责任,对没按中、腰线施工的工程,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

十一、对发出整改通知单的工程,工区区长尽快落实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算无效进尺。

十二、对跟中线(或腰线)跟煤层施工的工程,无故不按要求施工而破顶、破底的,一律不计半煤岩。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十三、出现报废工程或事故,按上述职责进行追究责任。

篇2:关于巷道收尺断面及煤岩别考核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对技术工作的管理,做好掘进单位的考核工作,正确计量和考核生产单位进尺、断面及煤岩别,维护生产工区的切身利益。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工程进尺。由技术科测量人员负责收尺、计尺,截止时间为月底最后一天夜班;早、中班的进尺推到下月收尺,测量人员不得提到当月计尺。

二、收尺范围。测量人员要用漆或石灰水现场标明收尺位置及日期(扶棚及砌圈巷道、锚喷巷道应标出上月的收尺位置及日期);收尺位置不标者,发现一次罚测量分管人员10元,对弄虚作假给予纪律处分。

三、巷道交岔点计尺。从刷帮起点中到牛鼻子支巷中进行计尺。巷道夹角小于70°的可计2米虚尺;大于70°的不计虚尺;小回采工程一律不计虚尺。

四、所有巷道计尺,以测量导线长度进行计尺。无导线点者以巷道中拉尺为准,十字交叉巷道不得重复收尺。

五、巷道断面的考核,要以批准的作业规程为准,中间因故增、减断面,要有按技术管理程序批准的报告,否则不予计尺。影响安全使用的要追究责任。交岔点断面考核,取起始断面和牛鼻子处最大断面之和的平均值。

六、巷道煤岩别的考核。由技术科地质人员负责上报,煤岩总长度要和测量组上报进尺相符。煤岩划分标准为:岩石占巷道毛断面的五分之一至五分之四之间为半岩巷道(不含五分之一、五分之四其中包括夹矸);岩石占巷道毛断面五分之四及以上为全岩巷道(其中包括夹矸)。所报的煤、半岩、全岩巷道要和收集的地质素描图相符。

七、测量所加虚尺,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及虚尺数。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八、不按中、腰线施工的巷道不予计尺。

九、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收尺,以矿验收为准,长度由生产科标准化办公室转帐。

十、不经技术部门批准开工的工程不予收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者处罚。

十一、不按要求层位施工的,无故破顶、破底的不计半煤岩。

十二、没列入生产计划临时修复工程,由生产科负责考核,月底前转到技术科,做表上报。

十三、月中停掘的工程或月中完成的工程,测量人员要及时到现场收尺、填图。

十四、分次收尺的巷道,收尺位置要定期和测量控制导线相碰,检查、考核收尺位置正确与否,测量导线总长度要和上报进尺总长度相符。

十五、进尺、断面、煤岩别一般月底结算一次。进尺断面的上报要在下月1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分管组长发送到矿长、总工、生产科、企管科、定额组、财务科、供应科等有关单位。推迟一天罚款10元,少发一份罚款5元(特殊情况例外)。

十六、工程煤岩别及计尺。2日前在调度会上通报,被考核单位如发现有疑异,可在4日前查询,由技术科安排有关人员现场落实;4日以后概不受理。无理取闹影响公务者,对当事人处10-50元罚款,严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地测人员由于马虎、工作不负责任,报错进尺或断面煤岩数,一次罚款10元。对弄虚作假,多报进尺及煤岩别者,按多报1米给10元罚款,其多报尺数及煤岩别按无效处理。被考核单位唆使多报者给予500元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给当事人纪律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十八、对举报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奖励。

十九、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由技术科和生产科协商处理。

二十、以上奖罚由技术科开条,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篇3: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负。

2.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

3.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4.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15米。

5.维修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待顶板趋于稳定时,再进行处理。

6.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操作。

7.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存放到指定地点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8.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9.维修地点的风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芭片掩盖严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10.准备

⑴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⑵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11.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断梁、折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先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种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待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①存放的材料是否有可能下滑。

②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安全可靠,

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后,方可开工。

(4)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支架支设未完工,不准终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面超前处理工作

12.操作方法

⑴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护,支护好顶帮。

⑵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

⑶远距回撤棚梁。

⑷及时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架设新的支护棚子,背好帮顶。

⑸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后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13.注意事项

⑴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⑵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⑶从原棚梁下打上临时点柱开始,到没有架设好新的支架时,禁止人员通过。

⑷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

⑸使用回柱绞车时按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⑹卧底或挑顶需要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⑺挑顶工作事先应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准拆除下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⑻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新的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⑼使用铰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铰接梁或十字梁要相互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

②铰接梁或十字梁要挂平,悬空处要用旧料填实背牢。

③铰接梁或十字梁的方向要于巷道的方向一致,要随时注意调整梁的悬挂方向。

⑽超前工作面处理的距离不少于3米,所用支柱柱头必须栓好,防止倒柱伤人。

⑾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不准扶在梁的上面,要扶在侧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二)、工作面超前支护工作

14.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应加强支护。

15.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三)、更换棚腿或棚梁工作

16.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17.换棚子时,必须拆一架补一架,支设稳固后再拆另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18.更换棚腿时,要先在该棚子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1-2根鸭嘴柱、摩擦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19.更换棚梁时,要先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后,方可去梁,但在去梁前应先将棚腿用塘材、板皮背好,以防止换梁时倒柱。

(四)整修旧巷、处理冒顶巷道

20.整修旧巷时,必须有足够的风量,特别是独头巷道的整修,必须经瓦检员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撤出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整修旧巷操作顺序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临时支架――松帮回撤棚腿――凿掉两帮活渣――回撤原棚梁下支护点柱――将梁回掉―凿顶扩帮――给新棚子――刹背护顶――将新支架两帮背紧。

22.处理冒顶的操作方法

⑴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的操作方法:

①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钢梁联成牢固一体。

②先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够作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不准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③棚子的梁、腿、刹背材料要事先准备好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立棚腿、上梁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④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到做通为止,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⑤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处理,如需码木垛接顶,必须先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找下来,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在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⑥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集中精神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在恢复工作。

⑦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符合规定要求。

⑵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①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②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③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钎子,钎子插入1米为好,钎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钎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如实在凿不碎,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底限度。

④其余操作方法同前。

⑶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的操作方法:

①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②待压力稳定,听不道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四、收尾工作

23.工作完工后,要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绑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24.待质量验收员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收工。

25.应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篇4: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回采巷道维修工必须熟悉顶板控制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3条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严禁单人作业。

第4条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5条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第6条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7条维修时,要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按措施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8条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9条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第10条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11条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第12条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必须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13条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4条更换棚梁时,必须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并用材料将棚腿背好。

第15条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

第16条严禁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撤棚子或柱子。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17条严禁使用损坏、失效、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18条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第19条对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掩盖严密。

三、操作准备

第20条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第21条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第22条维修工作与其他工种工作交叉互相影响时,必须与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3条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第24条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回撤原棚梁。

第25条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支护棚子,并背好顶帮。

第26条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27条卧底或挑顶需要爆破时,按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

第28条工作面超前支护的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29条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有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第30条使用铰接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超前支护时铰接顶梁或十字顶梁要挂平,方向要与巷道的方向保持一致,相互间要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悬空处要用材料填实背牢。

第31条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要扶在侧面,不得扶在梁的上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第32条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采用沿孔留巷时,其回撤不得滞后切顶线,并应及时架设一排关门支柱。

五、特殊操作

第33条处理冒顶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求操作。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事先准备好棚子的梁、腿、背顶材料,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

(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3)清理出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架设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应不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5)按上述方法逐架架设。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6)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选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找下,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7)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8)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能架设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凿不碎时也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六、收尾工作

第34条工作完毕后,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35条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篇5:巷道打眼工操作规程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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