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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2

1、有起重车辆的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车辆的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安全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保养

2、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起重车辆进行登记,详细记载每台起重机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大修理、改变起重机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查考。

3、机动起重机一般应由专职的司机驾驶,并且指定一定的人员负责挂钩和指挥工作。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人员,必须视觉、听觉正常,经过专门训练,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运行。

5、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挂着的重物加工。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时停留,在特殊发问下,如需暂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6、起重机司机、挂钩工人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工人加油和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如系电动起重机应当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开。

篇2:起重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现场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吊篮(吊笼)、平衡重等(运)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8.操作司机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0.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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