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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设备管理小组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19

1.设备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工作,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负责选矿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以提高设备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根本目的。

2.负责选矿厂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写、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3.做好选矿厂设备档案及资料整理工作,协同生产管理小组做好设备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

4.负责选矿厂备品、备件的库存及质量管理工作。

5.做好备品、备件及材料的月计划,并落实购货情况。

6.做好设备更新换代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废清理工作。

7.做到每周2~3次的设备巡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设备事故应尽快抢修,事后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设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

篇2:固定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设备管理规定

1、明确每个机房的分管队领导、技术人员和维护电钳工。

2、定期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3、岗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4、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完整可靠,按《机电设备定期检测和电气试验制度》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和技术测定。

5、各种仪表齐全完整,指示正确,定期校验。

6、按要求组织技术测定和无损探伤工作,并妥善保存技术测定和无损探伤资料。

7、按设备定时检修保养周期表的要求进行设备保养、检修和巡检工作。

8、主要润滑部位实行“五定”制度。

9、提升绞车提升四超件时,要按《提放超长、超高、重物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提升。

10、主副立井提升机要严格执行每天不少于两小时的停机检修制度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11、运行和备用的主通风机,必须每月定期倒换运转,倒机前一日必须制定倒机计划,倒机前应与调度室、监控队和35KV站取得联系,做好倒机记录。

12、主通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单台机可运行时,必须及时制定单机运行措施。

13、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14、对设备存在的隐患或缺陷,不能自行处理的,要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5、建立健全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副立井提升、下放“四超件”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矿副立井“四超件”提升、下放管理工作,确保副立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行,机电管理部特制定“四超件”提升、下放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四超件标准

长度超过4.6米宽度超过1.6米

高度超过2.8米重量超过6吨

注:四超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16吨,超过16吨严禁提升、下放。

三、各单位职责

(一)“四超件”提升下放单位:

1、负责提供“四超件”的长度、宽度、高度、重量等详细参数。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2、负责编制“四超件”提升、下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办理“四超件”提升、下放审批手续,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四超件”详细参数,并经审批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负责井上、下安排专人对“四超件”在罐笼内固定、捆绑拆除。如果为超重件必须保证重心与罐笼重心在同一中心线上。

5、对提升、下放的超重件必须在本体上标明重量,井上、下现场必须各派一名干部进行现场把关。

(二)机电队

1、接到“四超件”审批单后,必须制定提升、下放“四超件”安全技术措施。

2、把钩工在收到“四超件”提升、下放单位审批手续单后,按“四超件”审批手续进行台帐登记,并检查参数是否与本体标注参数一致。如果无审批手续或参数与实际不符的,把钩工应禁止该“四超件”进罐。把钩工对“四超件”的进出罐笼、罐内固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如不符合规定有权进行指正,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提升。

3、提升、下放“四超件”时,机电队派一名技术人员和维护工在现场进行把关及相关设备的调整工作。

4、负责对标准配重车的日常管理和根据所提升、下放的重量进行配重。

(三)机电管理部

1、负责牵头组织“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2、负责“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续的审批。

3、负责安排叉车司机对配重车调配工作。

(四)安全监察部

1、负责参与“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2、负责“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续的审批。

3、负责监督“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

4、负责安排安检工对“四超件”提升、下放现场的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阻止进、出罐笼。

(五)调度室

1、负责参与“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2、负责“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续的审批办理。

3、当需要矸石车或其他重车作为配重车时,负责协调工作。

4、负责“四超件”提升、下放的总体协调工作。

(六)运输队

1、接到“四超件”审批表后制定进出罐笼安全技术措施,方可将“四超件”推至井底或井口进车侧。

2、负责“四超件”进出罐笼,并负责井上、下小绞车的维护、使用与接电源。提升、下放“四超件”时需配齐小绞车司机,对“四超件”进出罐笼进行对拉。

(七)审批人员

各部室负责审批“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续的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四超件”提升流程及绞车提升参数。

四、考核

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强行将“四超件”推进罐笼的责任人对其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株连单位负责人500元,并由机电部牵头分析考核。

2、对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分析考核。

篇3: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000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000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40T刮板机

1、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胶带

1、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

篇4: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监察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

篇5: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充分利用于煤炭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降低事故率,减少设备故障,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利用,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一、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组组织机构,机电副矿长吉永祥分管机电并任组长;副组长田跃生、张志兵。

1、机电设备管理方面,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经矿委研究决定,机电组长为机电设备第一责任者,对整个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区管理人员为机电设备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2、本矿机电设备管理职能人员、电工、机工、修配工、绞车司机、风机工,都必须经县级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搞好业务保安。

3、本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包括:柴油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风机室、铁、木、机、修、以及坑上下的整条线路,电机、开关、照明灯、主局扇风机、水泵、煤电钻、变压器、坑上提升绞车、坑下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等。

4、管理人员分工:吉永祥负责坑上下的电器设备;田跃生负责柴油发电机组及修配和各种焊接保修业务。

5、根据使用设备的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设备的购置计划和检修计划,编制配件和材料消耗计划,以利速修设备及时转入备用。

6、设备管理人员每旬检查一次设备的器率情况,督促有关人员立即处理不完善设备,限期复查。

7、如发生事故,立即分析,根据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事故;搞好设备的资料档案工作,抓好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管理网;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以保证群管设备得体合理。

二、保养制度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机电设备保养制度。

1、主绞车:每班检查关键零部件一次,确保零部件整齐、完全、坚固、可靠,齿轮咬合良好;保证减速箱不漏油、不超温、不振动并定期注油。班前认真检查钢丝绳、提升容器,保证安装的技术情况;班前检查电气设备,必须使设备动作可靠,不漏电。

2、主、局扇风机:每班检查一次主扇,每月检查一次局扇。检查内容:油量适当,不超温,运转灵活,无卡阻、无锈蚀、无异响、无变形,使之符合防爆标准,并可靠接地。

3、主水泵:每班检查一次螺丝,零部件是否坚固,保证运转部分灵活可靠,对轮无异响,及时处理漏油、漏水现象,保证电气设备齐全完整,运转良好,保护装置可靠,接地系统良好。

4、主变:每日巡检一次,特殊天气,特殊巡视,不闪络、不放电、不漏油、不超温,油不变色无异响,不冒烟,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其它设备:每班检查一次,悬挂整齐,无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线,保证所有线路不短路、不漏电,正常供电。

6、电缆线: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7、煤电钻、探水钻: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8、矿灯:经常检查保养,封闭严密不漏液,电压不低于4V,放电时间不少于11个小时,通气孔畅通无阻,零部件齐全、坚固,防爆程序好;矿灯架和充电场所清洁卫生。

9、柴油发电机组:每班进行一次班中保养,按计划进行保养,经常保证油足、水足、电足;电瓶的热备用状态。

10、运行配电:每班检查一次,设备及配电室是否清洁整齐,接线螺丝是否坚固,闸刀开关触点是否有烧伤痕迹,警报器工作是否可靠,自动部分是否释放自如、安全;电压、电流、指示灯及补偿的状况良好。通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工作部分供电正常,热备用部分一经操作,即能投运;泠备用部分接地良好,保证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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