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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气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19

1、照明、信号、电话等小型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2、照明、信号、通信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3、井底车场及附近、机电设备硐室、运输大巷、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采区车场、主要绞车硐室都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的间隔不得大于30米。

4、地面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房、发电机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5、通信线路进入井下,应在井口安设避雷装置,主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乳化液泵站、采掘工作面都应装有电话,并能与矿井调度室直接联系。

6、井下通讯线路严禁用大地作回路。

7、矿井电气信号应能同时发光和发声,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的种类。

8、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它负荷。

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10、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11、井下电缆接线盒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和水珠,接线盒应挂在巷道壁上,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压入压紧。

12、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都必须设有接地极。

13、每班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各点的通讯畅通。

篇2: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机电设备安装、使用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每月应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内容如下:

1.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2.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变形。轻微凹凸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

3.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4.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圈和镀锌挡板。

5.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放置顺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6.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

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登记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核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

篇3:煤矿低压配电室的管理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低压配电室是矿井配电的重要场所,丝毫麻痹均可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进入变电所,否则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出现事故,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非当班值班电工严禁拉闸送电,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维修人员严禁打开或摸动配电装置的任何部位。

3、保证灭火器材安全使用方便。(灭火器不少于2个,灭火沙不少于0.5M3消防锹2个,消防桶2个)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现场并进行现场交接班。

二、交班人员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填入日志,并交给接班人。

三、接班人员听取接班人的意见后,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方可接班,否则有权拒绝接班,并请示有关领导。

四、接班人员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当班人员对本班发生的事故全面负责。

六、无人接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与调度室联系,并派人接班,直到值班人员到场方可进行交接班。

七、交接班严格按照: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配电室工作人员每天对设备转动部位,紧固件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

二、维修人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保养。

三、每隔一个月对配电房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和调试。

四、经常对设备进行清洁,保证设备无灰尘,无油污。

五、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电现象。

六、冬季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七、定期检查防火措施及消防工具。

八、经常清点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完好情况。

设备包机制度

一、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值班负责人对所接受的设备进行检查。

二、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

三、包机设备,包机人必须建立所有设备、设施的包机责任制。

四、机电设备包机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名、地点等内容。

五、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六、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

发电房管理制度

一、发电机房应有醒目的标志,未经允许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二、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对机房设备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

三、每日对消防器具排查一次,保证可靠有效。

四、车辆用油必须经保管开锁,值班人员监督放油,加完油后由保管员亲自锁上。

五、当班值班人员不准擅自放油,一经发现按矿规章制度处罚。

六、冬季机房小锅炉必须按规定生火、加水,保证柴油机能随时起动。

七、严格执行各岗位,各场所交接班制度

八、当班人员必须对附近场所的设备加强检查看护、防火、防盗、防破坏。

篇4:锅炉水质分析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二、化验员每2个小时,测定一次给水硬度(≤0.03mmol/L),炉水硬度(≤0.03mmol/L),碱度(6~26)及PH值(10~12)。

三、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四、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五、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六、化验员应对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地填写完整正确。

七、检验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

八、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每月必须保证不少于24小时的检修时间,全年检修时间不得少于12――15天。

二、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必须坚持班检制度,巡检制度,每班保证1――1.5小时的检修时间。

三、重要设备的检修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本,报送机电科。

四、每次检修时间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科,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六、设备达到90.5.1

篇5: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司机应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运行中的设备每四小时全面检查一次,二小时做一次运行记录。

3、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下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4、应按下列部位巡回检查:

各部位螺丝、联轴器、润滑油、阀门、电源电压、起动开关、接地线、放气阀、出水闸阀、真空表、压力表、安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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