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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原因员工辞退报告

编辑:制度大全2024-01-01

身体原因员工辞退报告

  公司领导:

  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家竭尽全力,由于我身体状态不佳,和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自已心里也不能承受现在这样坐在公司却无所作为,因此请求允许离开。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xx公司工作是我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近两年来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在公司工作的近两年多时间中,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感谢公司领导在我在公司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

  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请公司领导谅解我做出的决定,也原谅我采取的暂别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再有共事的机会。相应的工作交接我已经在2月底请假前交接完毕。

  我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篇2: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管理制度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核准予以立即辞退,并不作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因公司业务调整须减员的。

5、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有偷窃客户、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7、谩骂或袭击殴打客户、访客,工作态度恶劣。

8、上班时间酗酒、赌博。

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或互相吵架斗殴。

10、卖淫或协助、唆使卖淫。

11、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其他行为。

12、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13、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14、擅自对外发表有关公司及所管小区的污蔑性言论。

15、有书写匿名诬告信的。

16、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客户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17、多次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守则等行为,并经多次警告处罚仍不改过者。

18、一月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1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篇3:物业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物业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五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篇4:经典篇物业公司员工辞职辞退与解雇规定

经典物业公司员工辞职、辞退与解雇规定

辞职、辞退、解雇严格按北京市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在公司工作,而提出辞职。本人应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综合部审核,综合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有关规定干满一年减交20%的培训费后,方准办理手续。

二、公司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以及其他原因需要辞退员工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于辞退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按所签聘任或劳动合同规定发给辞退补偿金,办理离开公司手续。

三、员工违反司纪司规,按《员工规范》及公司《奖惩条例》的规定,就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计小过、计大过、解雇处分。有关部门将过失事实、教育经过、日常表现的书面材料附后,经综合部经理协商,报总经理批准。此类情况,不预先通知,不享受补偿金。

四、以上各类人员离开公司前,必须按规定交接工作,移交物品,办清手续。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辞职、调动的人员

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递交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确认后由申请者本人填写"辞职、调动审批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综合部审核,综合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未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者,综合部将不予受理。

2.本人申请辞职或调动人员,从批准之日起至离开公司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之内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福利待遇,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

3.申请辞职人员,批准之日起,一月之内,办理辞职手续。

4.申请辞职或调动的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之前,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联系工作之事(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如发现有违反者,停止办理辞职或调动手续。

5.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经总经理批准后,部门经理将不再安排申请者工作,申请者应按领导的要求交接工作,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调动事宜和财、物移交手续。

(二)公司限期或劝其调出人员

1.由公司限期或劝其调出的人员,五日内办理工作及财、物移交手续。

2.限期或劝其调出的员工,在商调工作期间(五日内),公司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劳保、福利待遇。

(三)办理移交手续

1.辞职、调动人员或限期劝其调出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须首先交接完所负责的工作,才可办理离职手续,工作未交接清楚或不交接工作者,综合部将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办理手续前,须先填写"员工调动移交登记表",按规定与各有关部门结清帐、物关系后,方可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

五、本规定解释权属综合部。

篇5:员工入职辞退制度(范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单位员工素质,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单位工作环境,加强对员工的入职、辞退、离职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入职

第二条本单位员工的甄选主要原则是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其对申请的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此前的工作经历、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三条新进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劳工办理试用手续。除特殊情形经单位领导、经理特许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

第四条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劳工送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其它必要的证件,填报“入职手续”,劳工根据员工资料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食宿安排。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者。

3、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者。

9、其它经本单位认定不适合者。

第五条用人部门根据劳工提供的新进员工信息,对新进员工进行试用,并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学习《休养院管理规定》、所在岗位技能培训,并帮助新进员工熟悉工作环境,以便新进员工能尽快融入到单位工作环境当中,在试用期间,第一月不享受公休假、试用期间不允许请事假。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期满后,用人部门根据员工申请、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配合情况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决定员工是否转正、辞退或延长试用期(注: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表现不能满足工作岗位要求,但用人部门经理认为有潜力的员工,单位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满后再进行考核)。

第七条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通过,则由新进员工向劳工领取“转正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呈经理批准后,再由劳工审核、存档备忘,并通知财务部执行转正薪资,审核不通过则辞退。

第三部分辞职、辞退

第八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5日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书面),部门经理审核并与本人沟通后签署意见将辞职申请交经理审批,对于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九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单位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查询表”,经各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审核,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劳工领取工资结算单,再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十条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提前30日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理由。

第十一条用人部门须向经理提供关于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信息,待经理审批,被辞退员工按单位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第四部分附则

第十二条员工不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情节轻微者,单位给予各劳务(人才)市场、用人单位,发出黑色情况通报,说明其恶劣行径,建议不予录用。

第十三条员工不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情节严重、并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者,单位除采用第四部分第十二条办法外,将协同公安机关前往其户口所在地、家庭缉拿,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交通休养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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