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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2-01

1、电修人员必须具备电路基础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及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2、在现场维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

3、在使用仪表测试电路时,应先调好仪表相应档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测试。

4、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5、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

6、非专职人员,不得装拆、处理计算机系统的CPU、电源板、输入组件、输出组件,以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

7、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8、禁止使用普通铜丝代替熔断器。

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清除工作场地所有杂物,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0、临时工作中断电源后或每班开始工作,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操作。

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带电用水或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篇2: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篇3: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

2、不准带电检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

4、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5、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6、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有电气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

7、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8、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记存档。

二、电缆敷设:

1、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垂度适宜(5-10%),吊挂间距不大于3m。

2、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3、电缆的端头和拐弯处、分支点应有标志牌。

4、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有驰度。

5、橡套电缆与设备连接要按设备完好标准连接;电缆与电缆的连接要用合格的接线盒连接。

篇4: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1条电气设备: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检修时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

2、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损坏,要定期涂抹防锈油。

3、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时要认真细心,随时做好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后要做好记录。

4、经常检查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的整定及皮带机保护(低速、煤位、跑偏、紧急停车等)的试验工作。

5、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检修,当发现任一种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时,此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各配电点要有接地极。

6、停送电必须有专人执行,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7、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和保护试验记录等。

第2条电缆:

1、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盘拖堆放时,应成8字形。

2、电缆吊挂点的距离不大于3米,不准用铁丝吊挂。

3、拆除移动电缆时,其接头式插销应妥善保护,不得敲打或放入水中及不卫生的地方,接头处不用插销时应加盖。

4、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除插销外)要有相符合的接线盒,不同类型的电缆不能直接连接,相同类型的电缆连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电缆与电缆之间的连接用冷补时应严格按冷补工艺进行连接。

篇5:井上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关单位颁发的“维修电工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凡检维修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要带电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停电检修时打闭锁,挂标志牌。

第3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使用防护和绝缘用具。切断电源后,先验电,后放电,再打短路接地线,挂上标志牌,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拆除短路接地线,再联系送电。

第4条检修设备时要做到工具配件齐全,拆除零部件,要认真细心,随时打标记。严禁拆坏和装错位置。检修时要作好记录。

第5条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联系,不准捎信和委托别人操作。送电时要试送一下,方可正式送电。

第6条安全保护设备和零部件要专人负责,按期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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