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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村委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4-01-02

村组村民委制度

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召开次数: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

  党支部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文件及政策精神。

  2、讨论和决定村内重大事务。

  3、审查支部工作情况。

  4、培训学习。

  二、村组干部会议召开次数:

  1、村、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临时通知随传随到。)

  2、村两委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临时通知随传随到。)

  会议内容:梳理村组问题,安排近期工作。

  会议要求: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特殊事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待领导同意后方可告假。

  2、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议制度,领导讲话时不在下面高声喧哗或窃窃私语。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子做好记录。

  考核办法:迟到20分钟内村干部罚款50元/次、组干部20元/次;20分钟以上算缺席罚款村干部100/次,组干部50元/次。早退与迟到雷同。

  三、议事会会议制度:

  议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零时通知)

  会议内容:

  1、收集群众意见,并上报。

  2、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务。

  3、审查村委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办法:延续3次缺席,取消议事会成员资格,由各组另选替补。

  松柏村党支部

  20xx年1月20日

学习制度

  所有村支两委干部都必须定时与不定时开展各项学习。学习各类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电脑操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体要求:

  1、村干部在本届必须通过学习考核,取得中专以上文凭。

  2、人人学会电脑操作,会用电脑打字,办公、完成工作。

  3、每季度要有书面的自我工作小结。

  4、熟悉本职工作,业务流程。

  5、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农村政策。

  松柏村党支部

  20xx年1月20日

值班制度

  20xx年白天值班时间安排

  星期一、三、五 杨z、余z、 冯z

  星期二、四、六 冯z、 陶z、叶z

  星期日 徐z、 陶z

  20xx年夜班值班时间安排:

  星期一:杨z、 星期二:陶z、 星期三:冯z、 星期四:余z、 星期五:陶z、 星期六:徐z、星期日:张z

  值班纪律要求:

  1、值班期间要在便民服务站,处理接待群众来访,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勤,不缺席,出差、开会、或者下社必须在去向栏注明。

  3、外出一天以上者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待同意方可告假。

  4、外出一天以上没有告假的,或外出一天以上没有在去向栏注明或者注明不符实者,按缺席处理

  考核办法:缺席半天罚款100元,缺席一天罚款200元。未做值班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

  以上值班时间安排表,以及相关要求,希望大家严格遵守。给民众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办事机构。

  松柏村党支部

  20xx年1月20日

卫生制度

  村支两委干部及所有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烟头纸絮。不随地吐痰。随时收拾好用具用品。

  各办公人员坚持每天打扫各自办公室。保证各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整洁美观。地面干净明亮。保洁人员负责打扫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楼梯、走道、卫生间、及所有公共区域,广场。

  卫生要求:办公室地面保证无杂质、垃圾、无污渍、积水、楼梯下物品堆放整齐。无堆积垃圾。门窗、桌椅干净无积尘。卫生间干净无熏臭味,垃圾桶每天更换。便槽、地面无污渍干净明亮。天花板无蜘蛛网。广场要求干净无积水、无杂质泥土。

  考核办法:发现一次未打扫的罚款50元。被上级部门检查督促一次罚款100元。

  美好环境,要从自我做起。打扫卫生很重要,保持干净更重要。人人养成好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松柏村村民委

  20xx年1月20日

财务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必须坚持按季度公开、公布账目。

  3、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制度。

  4、坚持集体审查制度,杜绝代笔签字。

  5、财务人员必须每季度在两委会上详细汇报开支情况,接受村务监督审查。

  6、签字审批权限:村委开支在500元以内的可自己审批,500以上的开支必须支部签字审批。10000元以上必须经支部审批报议事会同意方可开支。组上5000以内由组长及议事会同意方可开支,5000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开支。

  考核办法:财务人员未按时公开财务,以一个单位(老社)50元/次罚款。连续两次出现公布账务不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以上制度及要求,希望大家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篇2:X乡村党支部村委会议事制度

乡村党支部村委会议事制度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定村规民约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村会计、出纳、调解、治安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研究提出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后,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6、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作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定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周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各委员均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他人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

1、村两委会议的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两委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用重大问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两委会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两委会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四、执行和反馈

1、村两委会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两委会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五、本议事规则自村两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3:C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村委会的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二、带领村民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投入,搞好集体、联户和个体企业,发展商品经济,加快奔小康步伐。

三、做好和维护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好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抓好计划生育,促进村民之间团结,搞好三个文明建设。

四、凡涉及全村重大事项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

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村委会议,研究、安排和检查全村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并向镇政府报送书面总结。

六、建立健全各项村务、财务制度,村委各成员要带头做到勤政廉洁,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财务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七、按照优抚政策,开展社会救济、五保四属、优抚活动,保证优抚对象的待遇兑现。

八、根据本村实际,坚持多业经营一起抓,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民政救济工作:社会成员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十、社会福利工作:帮助残疾人实现劳动就业和提供各种服务。

十一、殡葬管理:实行火葬、土葬,推进殡葬改革,提倡文明治丧,树立殡葬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成。按照我区出台《殡葬管理规定》意见实施落实,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到位。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工作信息队伍,确定一名信息员,准确提供信息。

十二、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自觉接受上级人民的政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项工作。

十三、村委会成员要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十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十五、村委会要结合实行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施行,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十六、每年初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总结上半年度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民代表大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6、每星期一班子举行例会,汇报研究部署工作。

十七、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楼值班,方便村民办事。

第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的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的政府或者县级人民的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篇4:C村委会上班工作制度

村委会上班工作制度

1.正常上下班。无故缺一天当面指出缺席2次以上按每天5元处罚,一月内无请假、缺席奖50元,按月结算。

2.计生奖罚:按包村责任制,及时寄回孕环检单,奖20元、缺一罚10元,每季度兑现。发现一列孕情及时上报奖100元。发现率低导致扣分的罚50元。征收一列社会抚养费奖300元,反之不到位责任人罚100元。

3.其他奖罚:各项工作中得到镇表彰的,按政府奖金的30%奖励责任人,导致村扣分的责任人。书记、主任没人处罚100元。

村民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

1、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2、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各项政策规定,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3、村委会村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4、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5、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6、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7、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材料、证件齐全的事务随来随办,对一时不能办理或需请示研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办理。

村民会议制度

1、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组成,村民会议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2、村民会议每一年或半年召开一次,他的职权是:①选举村民委员会(户代表除外);②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或半年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或建议;③审议和通过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作出决议;④讨论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⑤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⑥监督、审查村级财务,包括本年收支预算安排和上年的收支决算,使用效果。⑦监督集资款、承包费、罚没款、基建工、义务工等的安排情况,集体农用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宅基地的安排情况,救济、救灾物款的收支安排等情况。⑧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3、根据《村民会组织法》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农户提议时,应该召开村民会议。

4、凡涉及重要的政治学习,安排部署紧迫的中心工作,非召开村民会议不可的,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要征得村党支部的同意。

5、村民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必须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的半数通过。

村规民约

1、爱党、爱国、爱集体、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知识、守纪律的好村民。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搞资产阶级的自由化,不任何形式的精神污染。

3、认真学习农业科技知识,提高科技兴农本领,科学种田,搞好生产,增加收入,勤劳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努力学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同一切违法乱纪、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5、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拥军优属,扶贫帮困,计划生育,喜事新办,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厉行节约,文明办理丧事,禁止赌博,无违法婚姻。

6、自觉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院落、文明村组、好丈夫、好媳妇、好婆婆、好儿女争创活动。

7、讲究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自觉维护户与户、组与组、村与村之间团结,反对称王称霸,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8、自觉保护好环境卫生,搞好绿化、净化空气,保持庭院的整洁美观。

9、积极支持和参加本村和社会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兴办和发展社会福利保障事业。

村民议事会制度

1、村民议事会由本组每十户推选的一名代表和村委会成员组成。

2、村民代表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知识素养,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工作带头,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村民。

3、村民议事会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应该召开会议。

4、村民会议所涉及的内容,必须先经村民议事会(代表会)讨论确定。

5、议事会在决定问题时,必须由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村务公开制度

1、每年初公布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建设规划、年度财务计划、村集体经济或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以及需要在年初公布的其它事项。

2、坚持每季公开一次村务工作,特别是村财务情况,重要事项定时公开。

3、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使用情况;救济救灾、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各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等。

4、每年底需公开年度村务各项重大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5、随时公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如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工程的立项、招标、验收,村集体资产的招租和租金收缴情况以及“一事一议”及时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

民主决策制度

下列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2、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它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3、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其它重大事项。

4、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5、审议决定兴办公益事业经费的筹集办法。

6、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7、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8、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政府备案。

9、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本制度第二项至第七项涉及的事项。

民主管理制度

1、必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保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对本村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与村民委员会共同形成意见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2、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说了算,也不能由少数成员说了算,而应按多数成员的意见办理;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当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

4、必须坚持村民代表会议服务村民会议。

5、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包括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聘用的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主权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收货部制度

篇5:C村委会四项基本制度

村民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讨论具体事项,也可以将方案印发全体村民征求意见,由村民投票决定。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分片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

(一)审议决定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政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三)制定和修改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四)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批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

(五)撤消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具体是:

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属于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但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事项除外。

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形式应以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问题大体分两大类:一是政务类,指各级政府下达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村民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二是村务类,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完成国家任务的措施;(二)村建规划的实施和宅基地安排方案;(三)新建、扩建村重大生产项目、建设工程益事业;(四)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五)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村重大财务开支;(七)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小组:(八)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九)村民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组织、党委办、政府办、经管站、民政办、计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办事机构,负责具体指导。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村务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具体办事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村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职或兼职办事人员,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各村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群众推选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评议小组,确定由非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本村的公开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评议,年终进行总评(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并提出整改意见向群众公布。

各村要成立村务监督小组,规定民主理财日。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熟悉财会知识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5-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村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对符合报销规定的发票经审核后盖上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方可交会计做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由签批人负责。对审核当中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

(1)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定、决定等;(2)年度发展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3)人事安排;(4)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包括年度人口计划、照顾生育二胎指标、节育措施的落实等;(5)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的办法和结果;(6)村财收支情况;(7)村干部工资、补贴,包括固定补贴、误工补贴、奖金;(8)其它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9)各种承包招标,包括集体企业、林木竹山、耕地承包租赁的有关数量、管理要求、上缴利润,集体投资工程项目;(10)乡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11)义务工摊派情况;(12)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情况,包括道路建设费、合作医疗、教育费附加以及其它项目的筹资方案及实施情况;(13)征购粮的分配情况;(14)救灾救济和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情况;(15)征用土地的依据、面积及补偿;(16)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17)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群众评议监督小组的推选配置情况;

公开程序

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规定时间召集有关人员提出公开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然后由组长签字后公布;公布后要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提出补充或整改措施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形成正式报告由组长签字后公布。公开内容及审议情况应及时归档。

公开形式

坚持固定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以固定公开为主;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各村都要在方便群众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美观、大方、专用固定的公开栏,还可根据需要通过有限电视、广播、会议、入户通知单等形式公布。需要长期公开的,如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规章、规定、各种制度、村规民约等,在发布时,应在固定公开栏公布,广泛宣传,而后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以便群众随时查阅。其它时效性较强的内容,都要在固定公开栏公布,并视情况辅以其它形式公布。

公开时间

除涉及需长期公开的内容外,其它公开内容可分为年度性、常规性、和临时性三种。

公开档案

所有已公开的村务,都要按年度分期分类建立档案。公开情况的档案保管期为10年。存档内容包括: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制度、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组织机构和成员名册,会议记录、报表、调查材料、选举和评议的有关选票和表格、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群众来信来访的信件和记录、群众举报的信件、举报电话记录、请示、报告及上级的复函和批复等等。

村务监督制度

村务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小组长由小组成员推选产生。小组成员中应当有具备一定文化和财会知识的村民。村委会成员及其直属宗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多项制度;(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三)反映村民合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四)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协助开展对集体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制止村财管理上的混乱现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村级财会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各村财务人员的档案需上报镇经管站,由经管站统一备案,并且各村财会人员不得由村主干的直系亲属担任。今后各村因工作需要须调换财会人员,要经经管站同意,由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保证财会队伍的稳定。同时对村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对会计业务不精通的村,今后将采取“村财镇管”的办法,由镇经管人员兼任村会计,对村级财务进行直接管理,有效监督各村财务收支合理性、规范性,确保村级财务核算稳定,有序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这是抓好财务管理的关键,特别是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财会人员要坚持“钱帐分管、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会议档案要立柜管理,专人负责。会计人员变动,一定要办理完善交接手续,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连续。

三、实行“会计办公日制度”。建立村财会人员集中办公制度,在集中办公日内,各村会计把帐簿、发票拿到镇经管站进行统一审核入帐,切实杜绝不合理开支,严肃财经纪律,对于不符合手续及越权审批的发票一律不予入帐。集中办公时间由经管站拟定,集中做帐后,需报一份报表给经管站。

四、加强凭证规范管理。各村使用的收款收据,由经管站统一印制,各村应根据需要领用1至2本,用完后将存根缴回并核对有无都入帐后再领用,防止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现象,各村应加强记帐凭证、报表、差旅单、工资表等原始凭证的管理,如在审核中发现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不予入帐。

五、把好现金关。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所有现金的收付由村出纳统一管理,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支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1000元,超过部份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营业所。对结余现金多的村将由经管站进行审计,检查是否有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现象。如果有以白条收取各种款项的,以私设小金库论处,并予以没收。

六、把好审批关。实行“帐钱分管、一支笔审批”制度,其审批手续是:各村的开支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证明,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再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对不合理的开支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应予以剔除,不予报支。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一律不予审批入帐。500元以内的非生产性开支和1000元以内的生产性开支由村主任审批;500元至1000元的非生产性开支及1000元至5000元的生产性开支须经村书记同意后,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及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开支均须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后,由村主任审批,保存会议记录,同时村两委必须签字,并由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执行。对手续不完备,或是不合理的开支,主管财务人员有权拒批,出纳有权拒付,并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责任。

七、完善档案管理。对于各种收文、会议记录、报表及各种经济合同,要由专人负责,每年要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做到妥善保管,以供检查、核对,并且各类承包金要及时入帐,否则以贪腐论处。

八、加强各种往来款项清理。对单位和农户拖欠的公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有些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后核销,并应对各种借款与对方帐户余额进行核对是否有出入,如有出错需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切实防止公款流失和杜绝个人以集体名义向其它单位借款。

九、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各村应清查资产,摸清家底,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物资明细帐,确定专人保管,做到帐实相符。每年年终前应进行全面的资产盘点清查,该入帐的入帐,该报废的报废,对承包或出租的固定资产要足额收取承包费、折旧费、租赁费等,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十、完善村级借贷款管理。全面杜绝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的各种贷款活动。对一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开支需向银行、信用社贷款或其它形式借贷均应经村两委研究或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并向镇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和还款计划书,填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筹借资金活动。村委会筹借资金的范围要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的资金1000元以内,由村书记、村主任研究同意后方可(借)贷款;1001――5000元,由村两委讨论研究后方可进行筹借;5001元――10000元,由村两委和理财小组共同讨论研究后方可筹借;10001元以上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而且村级借贷款均需经挂点领导同意后,方可借贷。同时须报经管站备案,以便于加强对筹借资金的使用监督,今后各村若未通过以上程序,均属个人借贷行为,村里不予承认。实行专款专用,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必须按时、足额存入专户,保证村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挪作他用,村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管理用好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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