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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4-01-02

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篇2: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篇3: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规定

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在确保工程监理优质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一周出勤计划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7.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8.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9.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考勤抽查点

10.抽查点:考勤表、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监理;

11.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监理日志抽查

12.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13.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14.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晨会签到表抽查

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16.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17.晨会签到表月底报项目管理部。

监理资料抽查

18.项目管理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19.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20.监理函件;

21.监理工程师通知;

22.会议纪要;

23.其它资料。

迟到、早退、旷工

24.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5.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26.旷工:

1)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2)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3)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4)未向项目管理部按时销假;

5)未向项目管理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篇4:物业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物业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上下班按时、有序地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物业公司各部门的员工、项目经理、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员工。

  三、考勤方式及要求

  1. 考勤方式分为手工考勤和电子考勤两种。手工考勤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考勤通过考勤机进行。

  2.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者视为缺勤,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

  3.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 考勤记录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

  四、考勤时间

  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具体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六、周日:休息

  2. 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由部门经理提前通知员工,并报行政部备案。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1. 迟到

  (1)迟到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

  (2)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

  (3)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除1天工资;

  (4)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

  (1)早退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

  (2)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扣除半天工资;

  (3)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除1天工资;

  (4)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

  (1)旷工半天的,扣除1天工资;

  (2)旷工1天的,扣除2天工资;

  (3)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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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请假规定

  1. 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休假当天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部门经理,并于返岗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 员工请事假、病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每月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员工请婚假、产假、丧假等,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加班规定

  1.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根据工作需要额外进行的工作。

  2. 员工加班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安排,并报行政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安排的,应在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手续。

  3. 员工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出差规定

  1. 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地点、工作任务等,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员工出差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规定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提交出差报告,内容包括出差概况、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等。

  九、考勤奖惩

  1. 每月根据考勤记录,评选出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触的,以公司最新颁布的规定为准。

篇5: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自觉打卡考勤,为此本公司特制订下列规定:

一、员工工作时间由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中间为吃饭、午休时间),若连续加班在2小时以上,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报批后分别另计。

二、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的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三、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坚决杜绝代打卡事情发生。

四、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处罚5元,以示警诫。

五、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A、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者需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守考勤。

B、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了要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考勤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守考勤制度。

C、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的,除按未打卡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六、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所有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情况或违规事例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不定时监督,检查各部门考勤情况。

七、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事件,依下列规定处理:

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视为迟到。

2、迟到10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作旷工论处。

3、在规定工作时间前完成打卡下班为早退;

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5、员工迟到须当时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以上各项条例,希望各位同事遵照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03年1月9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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