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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安全技术方面的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绘制、编制必须由具备一定实际现场经验的专职技术员担任。

2、以上图纸、资料必须经具备采矿工程师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审批后方准执行。

3、所有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方案)等编制,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4、根据矿井灾害及地质变化情况,技术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有关安全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

5、对擅自修改和拒不执行已审批的安全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矿将严肃追查,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篇2:集团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规定

关于集团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

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

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3:费用借支报销标准及审批制度

费用借支、报销标准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

城市范围补助标准(元/天)一般员工部门主管、经理总助、副总经理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5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

,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查,然后由总经理确认,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执行董事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

(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开支元以下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预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执行董事批准。

第七条加班费的规定

1.本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加班天数

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200%)×加班天数

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篇4:展览公司报销审批权限程序

展览工程公司报销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开支类别:

1.日常费用:主要是指正常经营发生的、且无法划入项目项下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水电费、电话费、交通费、维修费等。

2.项目开支:是指在特定项目项下的开支,主要是工程项目的开支,包括相关差旅费、出国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劳务费、材料费及其他一切从属于项目项下的开支。

3.固定资产开支:主要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产、设备和家具等的购建、大修开支。大宗材料采购的审批权限、程序可参照固定资产开支。

4..其他开支:指需要另行规定的开支,包括临时工工资、劳务费、交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采购等。二.借款报销手续:

1.借款使用文件:

⑴部门费用预算表

⑵项目开支预算表

⑶固定资产开支预算表

⑷经实物管理部门会签的报告(参见《第十一章实物采购管理规定》,需招、投标的项目还应附上招、投标相关文件)

⑸预算外或超预算审批报告

2.借款报销单据:

⑴借款单:在先借款后报销的情况下填制。

⑵报销单:在开支完毕、取得原始发票报销时填制。

⑶差旅费报销单:在出差回来报销时填制。

⑷支出凭证:在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下填制,应尽量避免。

3.批准签字:

⑴日常费用:经办人+部门经理

⑵项目开支:经办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⑶固定资产开支:经办人+实物管理部门+部门经理

⑷其他开支:经办人+有关管理部门+部门经理

⑸签字权限:仅指审批所分管业务范围之内的开支权限。

a.开支在1千元以内的(不含1千元),由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不在时,可委托副经理代签;

b.开支在1千元--5万元之间的(含5万元),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c.开支在5万元--10万元之间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

d.一次性开支超过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签字;

e.交际费、招待费开支1千元以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超过1千元,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f.临时工工资、劳务费、办公用品采购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必须有综合部经理签字,超过经理权限,参照上面a----d的权限范围签字。

[6]预算外或超预算开支:对于预算外或超预算开支,应提供经过预算管理部门审批的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其批准签字权限和程序为:经办人+项目经理(属于项目项下的开支)+实物管理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大宗材料时)+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4.报销要求:

员工在报销时,必须根据实际借款报销情况填制相应的借款报销单据,写明费用项目和用途,如属于项目项下的还需要注明项目号;所有单据必须粘贴附在报销单后,于规定的报销日期报销。对于领取支票的员工,应按照《第三章支票领用、报销办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5.采购:

对于公司各部门的采购业务,应按照《第十一章实物采购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

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篇5:H医院资金审批制度

医院资金审批制度(二)

为规范财务管理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特根据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宗旨,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全面把好资金审批关。

(二)资金审批权限

资金使用的审批人为医院院长,审核人为财务科长,进审核无误后签章。

1.各项日常开支(除入库单),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报院长审批并经财务科长核准后报销。

2.各项入库单支付,由后勤保障科报院长审批,财务科长核准后支付。

3.壹百元以下的其他零星小额开支,经有关科主任确认,财务科长核准后报销。超过标准必须经院长审批。

(三)院领导管理范围

1.人员经费:

(1)工资、津贴、离退人员费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人事科按上级有关规定下达,财务科执行,由院长管理。

(2)奖金、福利、冷饮费、公积金:由财务科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院长管理。

(3)遗属补助、精简人员工资:由人事科按上级有关规定下达,财务科执行,由院长管理。

(4)保育费、探亲路费:经院办核实后,由财务科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院长管理。

(5)独生子女费:由财务科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院长管理。

2.日常公用经费

(1)信息软件及维护费,由信息中心掌握使用,设备科监督,院长管理。

(2)邮电费、办公费、报刊费、稿费、宣传费、车辆的购置、修理、汽油及汽车养路费、保险费等由院办室、宣传科掌握使用,财务科监督,院长管理。

(3)水电费、燃油费、归口总务科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零星房屋维修、设备维修等由总务科按计划控制使用,财务科监督,院长管理。

(4)归口设备科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设备维修等由设备科按计划控制使用,设备科监督,院长管理。

(5)归口采供中心的各种物资的采购,由采供中心按计划控制使用,院长管理。

(6)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按计划采购,院长管理。

(7)图书资料购置,由医疗信息科按计划执行,院长管理。

(8)科研经费开支由医疗业务科按规定掌握使用,院长管理。

(9)医、护人员的业务进修培训、会议及包干经费,由所在科室签署证明意见,医疗业务科按规定掌握审核,院长管理。

(10)职工继续教育及行政后勤专业技术人员对口专业培训,参照医护人员职称标准,由医疗业务科按规定执行,院长管理。

(11)职工超支医药费报销,由防保科、财务科按有关规定执行,院长管理。

(12)招待费由院办室掌握,院长统一管理。

(13)外聘专家劳务费,由科主任签署证明意见,医务部核实,分管院长管理。

(14)工会列支的费用,由工会具体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掌握使用,工会主席管理。

(15)医院改扩建工程费用,由分管院长掌握使用,院长管理。

(四)财务资金审批流程

1.凡职工外出进修、培训、会议及学术包干经费,由经办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证明意见,医疗业务科根据有关规定及管理范围,报院长审批,审批完毕,医疗业务科把单据交财务科科长核准后,由财务科通知相关人员领款。

2.凡验收入库的开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按规定时间支付。

3.医院公派劳务补贴由各科室于次月2日前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各职能部门报分管院长审核于次月5日前交财务部统一造册,经院长审批后发放。

4.外聘专家劳务由各科室科主任签署证明意见后,于次月2日前交财务科,财务收科集齐全交医务科确认核准后统一造册院长审批后发放。

5.其他费用开支,经办人签字,所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长核准支付。

(五)其他有关规定

医院的各项经济业务,每项财务开支业务均须按规定经审批后才能执行,审批的开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批人权限,必须严格控制在权限范围之内,不得越权审批。

1.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由会计负责登记、核销。

2.凡超过1000元的各项开支,原则上应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下确需现金支付的必须经院长同意。

3.各种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合法的原始票据,报销时需填写票据报销单,注明报销内容、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齐全。外出进修、学习、会议、学术包干费等,应填写差旅费报销明细单。

4.设备、药品、材料采购和基建项目投资按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5.预支款应从严控制。公出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须经分管院长同意,院长审批,并在返回10天内结帐。

6.外出进修、学习、会议等出差,须经医疗业务科审核无误后报销。

7.职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有关待遇规定:乘坐飞机享受经济舱位、乘坐轮船享受三等舱位、乘坐火车除软卧外按实报销。

8.探亲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则参照其他交通工具费用报销。

9.业务招待费在规定的控制范围内使用,经院长审批后报销。

10.医院一切收入均应纳入财务管理,不得私自收款设立“小金库”。违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出差开支标准

一、出差补贴

(一)本区境内,出城区每天补贴标准8元。

(二)出本区在杭州地区内每天补贴10元。

(三)省内出杭州地区每天补贴15元。

(四)省外每天补贴25元。

二、外出进修学习补贴

(一)出本区在杭州地区内每天补贴4元。

(二)省内出杭州地区每天补贴5元。

(三)省外每天补贴7.5元。

三、短期培训补贴

(一)出本区在杭州地区内每天补贴8元。

(二)省内出杭州地区每天补贴10元。

(三)省外每天补贴15元。

(四)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的,补贴按上述标准减半,休息日不作补助。

四、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杭州市内每人

每天120元。

(二)杭州市外每人每天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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