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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3

船员职位要求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00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都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

船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船员种类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

驾驶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篇2:船员日常防火工作守则

1、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弄灭,放在注了水的烟缸里,不能随地和向舷外乱丢。点燃的香烟不能乱放

2、严禁在货舱、机舱、物料间、储藏室内吸烟,在卧室内不允许躺在床上吸烟。装卸或加装燃油是禁止在甲板吸烟。

3、垃圾桶必须是铁桶,桶内注水,并应勤倒净。

4、规定必须集中保管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存放。禁止任意烧纸。禁止任意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玩弄救生信号弹。

5、离开房间随手闭灯,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注意关闭。风雨天气应检查舷窗是否以关闭关严。航行中不锁门睡觉。

6、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封闭式电炉、自动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必须有人看管,离开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

7、不准任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装灯或乱拉收音机天线。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服等。

8、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放在闷热的地方,放在自燃。

9、大舱的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泡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它物压坏,用后放在指定处所。

10、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1、严格遵守与防火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领导,对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及时制止。

篇3:船员管理规定

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船东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虑船员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必须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公司举办的船员培训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纵技能。

10、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1、船东应为船员办理保险,消除船员后顾之忧。

12、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3、未经船东或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篇4:生产船员职责

一、生产船员在船长、操作手指挥下,当好助手,积极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二、服从船长、操作手的指挥,联系生产航行任务,及时理绑带缆,每班安全完成生产任务后,要如实做好施工记录和日报表。

三、生产时应主动协助操作手加强了望,注意周围生产安全情况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向船长操作手汇报,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四、负责船上生活用水,做好舱面及生活船舱、工作舱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管理好缆、绳、垫靠等船用工具及物料,缺损时应及时向操作手报告。

六、负责升降国旗(上午七时升旗,日落后降旗)和悬挂旗号,型号,信号。

七、在生产时,应定时检查前后锚、钢丝索、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向操作手学习操作技术。

八、在修理或保养时,服从船长的指挥,做好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并配合船长、操作手搞好班组建设。

篇5:水上船员安全工作职责与船长职责

1、领导全体船员并以身作则地贯彻我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港航规章。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召开航次会议。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全体船员学习业务技术,提高船员技术素质和应变能力。

3、负责全船技术管理、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船体、工属具、消防救生设备和各种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4、负责全船安全生产指挥,在本船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应采取有利于安全的各种有效措施,并向公司和当地海事等主管部门报告。

5、妥善保管船舶证书、重要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审核签注航行日志和船员服务蒲,负责船舶开船前船舶适航性的全面检查,拒绝超载运输。

6、负责领导全体船员进行各种应变演习,督促全体船员做好防止水域污染工作。

7、船舶在进出港口、靠离泊位、系解浮筒、起锚以及过船闸、大桥和险要滩糟时。应亲自指挥操作。如遇恶劣天气或遇复杂情况,负责引航或督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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