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外财务报告指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有限公司对外财务报告指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报告指引

第一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报告期末及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3.报告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4.有关附表。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包括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见上一节);

3.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予披露变更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

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的主营业务;

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5.或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按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披露或有负债,如: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或有资产一般不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6.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具体内容

7.有关非货币性交易的信息,包括:

非货币性交易的类型;

非货币性交易涉及的金额;

非货币性交易的计价基础以及实现的损益。

8.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借款、应交税金、递延税款、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等重要项目的说明;

9.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说明;

10.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部分)、研发费用的说明;

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当期各项无形资产期初和期末帐面价值及其变动情况;

当期分项目确认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11.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12.资金周转情况;

13.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五条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涵盖会计年度第二季度及前六个月)及季报(涵盖会计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及前九个月);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中期财务报告应按以下原则编报:

1.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所有特别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

2.中期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般应与年度财务报告一致,但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在中期财务报告中可不予披露。

3.中期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

第七条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第八条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需要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的,还应按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四十五日内将中期报告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文本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以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月度财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六天内报出;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四十五日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出。

第九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十条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执行。

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第十一条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本规范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本规范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

篇2: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指引

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指引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中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进行交易或事项的会计核算。

(二)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若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使得变更会计政策后更能够提供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变更原选用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一般采用追溯调整法,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四)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料做出合理的估计,如果由于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则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及以后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改。

(五)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也不需要计算会计估计变更的累计影响数。

(六)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时,采用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内容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的折算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年末对货币性外币项目按年末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其折算差额,与构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予以资本化,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账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记提坏账准备,记提比例最低为应收款项余额的5%。

本公司对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与其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8.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货品、包装物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债权投资成本以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的分期付息债券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账,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计提利息,即如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的溢(折)价在债权持有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余额确定。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在期末合并会计报表。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电器设备等,以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不属于主要经营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3%)确定的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3033.23

施工机械5-1039.70-19.40

仪器设备5319.40

运输设备5-6316.17-19.40

其它设备5319.40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该工程交付使用前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于实际交付使用时转作固定资产。

12.无形资产计价及其摊消方法

无形资产按形成获取的事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按合同期限或预计收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13.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月损益。

其它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具体内容按预计收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14.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收入。对跨期工程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5.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6.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相互抵销母公司权益性投资和子公司权益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内部往来、重大内部交易等。

篇3:三民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财务报告制度4

1、凡涉及单位经济活动都必须进行详实分析。

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格式、编制要求、报送期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3、编制财务报告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任何人无权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

4、分析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性,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作出调整,改进措施。

5、财务报告中的月、季、年度编制由主管会计负责;经济活动分析每季一次,由财务科长负责编制。

篇4: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医院财务报告制度(五)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订本制度。

2.医院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财社字〔1998〕104号)《医院财务制度》及《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并以此编制医院财务会计报告。

3.医院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制度。医院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医院负责人对医院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使、强令医院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5.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医院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二)财务会计报告内容

1.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2.会计报表构成: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收支总表,医疗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往来款项情况表,基本数字表及相关附表等。

3.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月末、季末或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业务收支总表反映医院在一定期间内收支结余及年末结余分配的实际情况。业务收支明细表反映医疗和药品部门在一定期间内收入、支出及收支差额情况。基金变动情况反映医院在报告期内各项基金的变动情况。基本数字表反映医院在报告期内人员情况、业务指标、财务分析指标。相关附表指反映医院财务状况、收支结余的补充报表。

4.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进行专题分析,专题分析报告要求反映问题鲜明,中心突出、文章短小;每半年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分析报告要求内容全面、丰富、体统、完整、综合性强。

财务分析评价的重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获利能力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等。

医院财务分析评价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百元医疗收入占用卫生材料比率、百元医疗收入占用固定资产比率、百元医疗收入占用流动资产比率、收入增长率、收入结余率、净资产结余率、资产报偿率、固定资产收益率、人均业务收入、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率等。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医院应当于年度、季度、月度终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医院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医院会计制度》,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3.医院应当依据本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4.医院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5.医院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1)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依照本制度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4)对于医院会计制度没有规定同意核算方法的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6.医院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7.医院应当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8.手续完备

财务报告的编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财务报告应经医院法人代表和财务主管审核签章;各种报表要加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各项手续齐备,保证财务报告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篇5:高中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

高级中学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

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不允许向不同的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不同的财务报告。

(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二)、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财务分析等。季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专用基金收支表、城市教

育费附加收支情况表、财务分析等。年度会计决算报告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学校基本情况表、收入支出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分析。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根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三)、财务分析,既要说明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对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又要分析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收入、支出情况,分析资产使用情况,分析人员增减情况等。

(四)、财务分析一般应采用比较分析法,将本期实际执行与本期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将本期实际执行与历史同期进行比较。

(五)、财务分析应及时、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单位的基本情况,列出主要分析数据,分析主要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六)、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其它内容,按《**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与管理及综合评价的若干意见》中<财务分析报告)的要点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