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铲碎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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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铲碎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3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2、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车确认安全后,方准正常作业。

3、支腿式液压铲必须用木块垫牢,四只腿受力均衡,风带接头必须

牢固。履带式两侧受力均匀,保持平稳。

4、工作中发现机身歪斜,必须停车处理。

5、碎石点l0米内禁止有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6、在作业台阶上移动时,距坡项线距离必须大于3米。

7、严禁冲击锤从其它设备或人员上空通过。

8、作业后,锤头在车前停稳后,方可行车。

9、行走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篇2:液压钳操作规程

1、液压钳悬吊的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9.5mm,两端各用两个绳卡固定牢固,转盘中心与井口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应小于10mm,尾绳长短合适。

2、液压钳始终应保持灵活好用,性能可靠。

3、在液压钳运转时不能用手触摸液压钳。

4、等液压钳需要修理时,应先关闭液压泵后方可修理。

5、液压钳操作时,在开钳前首先应倒好齿轮盖上定位旋纽位置,上扣时,将操作手柄推向右边,并始终握准手把,左到上扣完毕为主,然后立即将手柄拉向左边并迅速撤手,则开口齿轮腭板架,同壳体缺口就能自动对正复位,并停止转动,卸扣方向相反。

篇3:液压机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范油压设备的安全操作,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害。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学习且不了解机器的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者,不得开动机器;操作者应遵守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2.模具上在没有设置缓冲装置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冲裁、落料等瞬时失压或有强冲击载荷的工作。

3.在开动机床前,检查设备各部紧固件有无松动;液压系统的油泵、控制阀、压力表是否正常。

4.开动机床后,如发现压力表指针不动或机器出现严重漏油以及在工作中有不正常现象(如动作不可靠、嗓声大,有振动等)应立即停机,并设法排除故障,不得使机器带“病”工作。

5.禁止将工具放入压制范围内,手和身体其它部分在危险区内时(包括不得手扶立柱),不准起动滑块下行。

6.严禁滑块超过最大行程使用,不许超载或超过最大载荷偏心距使用。

7.有光电保护的机台,必须使用光电保护,严禁使用脚踏,优先使用双手同时操作;

8.调整模具、测量工件、检查、清理和维修设备时,必须停机进行。

9.停机后,滑块应处于最下位置;关闭电源,经常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以确保通道的通畅。

10.机床出现故障维修时,在显眼位置挂上故障维修的标识牌。

11.为确保安全,操作人员应维护设备本体及附件的完整性,不能拆卸和动用设备本体的配件;严禁自行取下过滤器发讯装置插头使用本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填写《安装/维护申请单》找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三.维护与保养:

1.保持油液的清洁度--是液压系统正常的关键。高压过滤器发讯报警时必须立即更换滤芯。

2.一般使用N46#抗磨液压油或粘度相当的油液,使用时油温应在15℃-55℃以内。

3.向邮箱充油时,必须经过严格过滤,邮箱内液面不能低于油标下线。每半年过滤一次油,清洁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必须对充液箱、邮箱和管路进行清洗,油液进行更换。

4.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压力不要过高,以延长各阀的使用寿命,并节省能量,减少发热。

5.发现漏油现象应停机检查,并上报维修。

6.经常检查压力表,若表值不准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立柱及柱塞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并每班在工作前喷注机油一次;滑块孔内应经常注油润滑。

8.在公称力作用下,集中载荷最大允许偏心距为35mm,偏心距过大易使立柱拉伤或其它不良现象。

9.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立柱紧螺母、油管接头、充液阀固定螺栓不得有松动,发现有松动要随时拧紧。

10.每班后关闭电源,清理干净台面及周边场地。

篇4:液压伸缩臂轨道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技术规程:

1、内燃轨道起重机司机必须接受起重驾驶工作的专业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培训合格,有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起重司机必须熟知生产场所的设备、环境、危险因素、作业方法及防范措施。

2、设备操作前,应按照设备自检自修范围内的各项要求进行检查或保养,各维护步骤完成后,确认柴油机在空栽状态下,确保各部件良好后方可操作设备作业。

3、作业前认真检查作业现场、起重机状况,确认良好方可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注意天气情况,大风或雷电时,有可能发生直吊重物摇摆,吊臂被雷击等现象,因此必须严格遵守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起重机作业条例。

5、进入司机室室前,操持司机室地板、设备、手、鞋无油泥、水、污泥,防止滑倒造成事故。

6、司机离开起重机前,必须闭锁回转机构,关闭电源,以防止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7、设备运行中发生不良状况或故障时,应立即松开操作手柄停止作业,关闭柴油机,联系设备维修人员,并配合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解决。

二、禁止事项:

1、严禁起重机司机无证(包括操作证过期)操作。

2、严禁起重机司机起机后擅离工作岗位。

3、起重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1超负荷不吊;○2物件未挂牢不吊;○3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信号不明不吊;○4重量不明或物地埋在地下不明不吊;○5靠近带电导线,建筑物危险品时,小于规定的距离不吊;○6吊运的物体上有人或有浮动物品不吊;○7棱角锐利物件未采取衬垫措施不吊;○8吊钩没有对准物件重心不吊;○9吊索夹角超过120度不吊;○10未试吊不吊。

4、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作业人员、维修人员严禁在升起的大臂及吊起的物件下通过、作业。

三、操作规程:

1、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1.1、认真检查作业现场、起重机状况,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液压系统的阀门是否全部打开、柴油机的冷却水位,机油位及燃油是否满足要求,确认良好方可作业。

1.2、作业前确认力矩限制器是否良好,作业中严禁甩开力矩限制器进行起重作业,由力矩限制器监控起重作业。

1.3、柴油机启动前,必须检查动力间各传动部是否有异物,检查燃油及各部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检查各控制按钮、各手柄、各阀是否在正确位置。

1.4、在开始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特别注意有无其他工程机械、构建物及电气线路等导电体。

2、设备开机程序:

2.1、柴油机的启动,首先用钥匙打开蓄电池电源开关,然后用按压柴油机起动电钮,起动柴油机至稳定转速。

2.2、打开起重机支腿,并确认支腿支撑牢固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力矩限制器上选取适宜的工况。

2.4、开始起重机作业和开始回转操作之前,按下喇叭按钮,以警告位于起重机周围的人员。操作时必须与作业者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移动和起升重物只应听从作业者所发出的信号进行,但停车信号不论由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

2.5、起吊期间,吊载需保持在视野内。若看不到吊载,须保证手语者在视野内。

2.6、如果起重机在非常狭窄地方工作时,最好空载完成所有动作,预先考虑所有能安全灵活的完成起吊工作的动作。从力矩限制器上仔细观测特殊起重工况下的吊臂和臂长。

3、操作完成后的要求:

3.1作业完毕后,落下吊臂,放置好吊钩组,并将各按扭、各阀、开关复位,关闭电源开关。

3.2检查、清扫设备,清理作业现场,现场确认良好,起重机司机确认锁闭起重机驾驶室、机械间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四、维护保养及自检自修范围

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构造、性能、传动原理、加工方法和范围。每班作业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行记录卡》。

2、每周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保证设备机械间及设备外表面清洁。

3、按照内燃轨道起重机润滑标准,定期对机械部件进行注油润滑。

4、每次启机后柴油机必须在中速下运转2-3小时,以便为蓄电池补充电,蓄电池贮存长期不用时,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充电保养。

5、更换或添加液压油时,必须考虑下列各项:无论更换或添加时,必须使用滤油车进行;添加时必须保证相同牌号的液压油(YB-N32抗磨液压油或10号航空液压油);油箱用不锈钢制成,换油时,禁止使用棉丝清洁,但可冲洗;定期从排污口排放水分及杂质;必须使用建议牌号,质量优良的液压油。

6、液压油进行循环过滤的周期一般为三个月一次;每半年清洗一次起重机上的滤油器,并将纸质滤芯更换;每两年或三年对系统的液压油进行彻底更换。

7、每次作业前目测钢丝绳,绳股不能有任何松散及断丝、断股现象。要经常润滑,建议用钢丝绳专用润滑脂浸透钢丝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设备车间。

8、每日检查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如自行无法处理,及时反馈设备车间。

9、设备进行检修时,操作人员必须跟班检修,按自检自修范围进行工作并积极配合设备维修人员作业。

篇5:单体液压支柱维修规程

1、为保证支柱性能完好,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生产,对使用支柱必须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2、新到矿的支柱应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逐根进行操作,实验和密封试验,地面存放支柱超过3个月时,按存放数的5%抽查,如有一根不合格,应逐根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准下井。

3、支柱维修一律在地面维修车间进行,除顶盖、卸载阀及三用阀在井下更换外,其它零部件一律不准在井下拆装。

4、维修车间,地面清洁,拆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清洗剂定时更换,防止脏东西进入支柱内。

5、支柱维修设专人负责,维修工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应能全面了解支柱的结构、性能、使用、试验、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等,确保维修质量。

6、维修工的配备名额,一般每150---200根支柱至少配一名专职维修人员。

7、维修试验设备精度应满足,单体液压支柱检验技术条件要求,并经常校核试验仪表。

8、工作介质(乳化液)牌号应与支柱维护说明书中指定的牌号相一致,不许随意,更换介质牌号,工作介质注入支柱前,应经过120目/滤网过滤方可使用。

9、支柱各零部件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厂支柱图纸的规定,不允许随意购置零部件组装,密封件塑料件应符合单体液压支柱技术要求中有关规定。

10、维修好的支柱性能必须全部合格,如有一项性能不合格,支柱不准下井使用。

11、维修支柱均建立维修卡片,认真记录支柱编号、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试验情况、维修人、验收人。

12、支柱维修后,活塞应能降到底部垂直或倾斜放置,存放在气温不底于0℃,空气干燥的室内。

13、支柱如长期不使用,应将支柱内乳化液放尽,允许水平放置,并垫高400㎜码放整齐,三用阀进液孔应用塑料盖堵严,防止赃物进入。

14、日常维修如清洗通气装置,埙坏零件及排除故障在本矿进行,大修一律进入维修中心站。

15、支柱如有焊缝开裂或渗漏需要补焊或修复时应采用T506、507焊条,并有专用胎具或卡具固定保证,同心度或垂直度。

16、焊缝质量达到行程美观,不允许漏焊、焊透夹渣、裂纹、气孔等缺陷,并清除焊渣及飞溅物。

17、支柱维修质量标准按支柱出厂检验标准支柱使用期不到者,若因某种原因需要维修、还应按支柱出厂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18、支柱报废标准:凡不能修复改制或修复改制后不能保证性能的支柱可以报废,其他零件如符合技术要求的仍可使用。

19、报废数量的统计方法:以活柱体和油缸两件为一根计算。

20、报废的单体支柱,以矿为单位集中存放整齐,由维修组提出申请,经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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