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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规定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固定资产规定

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二、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三、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四、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六、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篇2:职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工作原则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

二、组织领导

(一)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部管理。

(二)学校由分管校长主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学校财务室负责监督、指导全校各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设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

三、资产范围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除家具用具和图书外,原则上不记入财务固定资产帐,但要加强实物管理。

四、计划与经费

(一)各科室、各专业部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说明购置理由,上报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批,其中2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必须附可行性报告。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二)经费审定后,资产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三)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新建、购置与验收

(一)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总务处应向使用处室办理移交。总务处和使用处室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后一并交财务室入账。

(二)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计划分期执行。使用处室和采购人员必须保持联系,互通信息,搞好市场调查,必须掌握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论证分析,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三)财产保管处室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以免贻误时机,造成损失。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相符。

3.质量、性能合格。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它技术材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

六、保管、报损、报废与赔偿

(一)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各处室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1.总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总务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总务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处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账,校对账面总数,以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使用部门和总务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维修,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5.专业部负责人,对所管本专业部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向总务处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总务处应及时催还。

(二)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育教学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毁损,按报损处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处室填写报损申请单,说明原因,经严格的技术鉴定后,由处室领导签字后交总务处核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按上级文件执行报废程序。

(三)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四)各处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亦可按账面移交。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七、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3:固定资产计价规定

固定资产的计价规定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照如下规定:

由建设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所确定的价值凭证,因建筑征用或投入土地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旧建筑物拆迁费,也应包括在与工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的价值的。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货价加上设备的包装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和安装成本以及缴纳的税金,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等计价。

在原有的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全部支出,减少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交纳的城市建设开发费、耕地占用税等计价。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计价,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调拨价,加上调入时支出的包装费、运费和安装成本后的价格计帐。

4、固定资产的价值必须按照规定的计价入帐,一经入帐,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固定资产部分拆装;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生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5、固定资产的管理,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和财务部经理的具体负责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将全部固定资产归口列入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负有管、用和维修的责任,并对各使用部门落实到管理责任人进行岗位考核。

6、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应设固定资产账册和卡片,填写有关固定资产详细资料(技术资料、图纸等应作为技术档案单独保管)按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部门顺序排列、编号、保管,并与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卡保持一致,定期进行核对。

归口管理部门应制订财产、设备检修制度,并根据检修制度编制保养修理(包括大修理)计划,并督促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出租、出借、报废、清理等手续,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清点(每年至少一次)和抽查,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计帐卡相符。

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好固定资产卡,记好固定资产帐,以便随时和归口管理部门相互核对,并按顺序排列、编号。

使用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应严格执行有关维护保养制度和操作规范,妥善使用固定资产,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无损。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动态情况,定期组织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经常与归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更动,转移或出借给其他单位。

协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需用量,更新改造和保养管理计划。

8、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必须由成本管理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验收,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由上述部门在验收单上签章,用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使用部门。

9、固定资产的调出,应经总经理批准。调出固定资产时,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文件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财务部会计部经理和使用部门经理都须签章。未办妥规定手续私自调出固定资产者作违纪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有偿调出的固定资产,一般以账面价值,同时参照市场价格作为调拨价格。遇到账面价值显然不合理时,应由归口管理部门,财产管理部等按照实际的新旧程度及市场价格情况,共同拟定调拨价格,经总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价调拨。有偿调入固定资产的手续同调出一样。

11、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经转入、转出部门签字后,交一联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帐、卡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成本财产管理部财产管理员。

12、一切固定资产的出租或出借都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单位办理合同签订并将合同正本交成本财产管理部保管。对外出租或出借的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任何出租和出借的固定资产应照提折旧,所得租金列其他业务收入。

13、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定期清查盘点,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处理。

14、固定资产使用日久,损坏不能使用需要报废时,由财务部经理或总经理组织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批准后由财务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核销和清理。固定资产报废的残料出售,必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作价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按国家物资政策办理。

15、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即直线法),按平均年限折旧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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