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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现场临时用电详见临时水电方案,本章仅介绍安全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6)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设置

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1)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3)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4)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5)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6)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7)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8)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9)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a、停电;

b、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c、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d、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e、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1)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4)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5)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要按照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用电技术队伍素质。

三、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等,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一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四、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篇2:某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机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9、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有关规定。

10、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电配箱。

11、专用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说明书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架空敷设不得小于10mm2的铜芯绝缘线)。

12、接至单台设备的保护接零(地)线的面积不得小于接至该设备的相线截面积的50%,且不得小于2.5mm2。

13、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1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安全操作距离。

16、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的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7、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8、对达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9、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或采取停电后进行。

20、所架设的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最大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21、在外电线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22、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拉力绝缘子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m,拉线的截面积不小于3×Φ4镀锌铁线。严禁供电线路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3、架设室外供电线路时,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电杆使用小车搬运时,应捆绑卡牢;人工抬运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应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的1/8以上时,应经加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拴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下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

24、引人高层建筑内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小于一个绝缘支承点。

25、室外供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4m,电缆线路可放宽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过通车道路的架设不小于6m。

26、室内供电线路的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保证人员正常活动不能触及供电线路。

27、锤击桩机的电源必须采用YZA系列安全型橡套电缆,其专用保护接零(地)芯线必须为绿/黄以双色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28、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29、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敷设。

30、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即总配电箱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源不大于250Ma,动作时间在0.2s内。

31、保护分干线的漏电开关(即分配电箱内的漏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0mA,动作时间在0.1s内。

32、保护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大于30A的单台设备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设备的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的0.1%,动作时间在0.1s内。

33、对额定动作电流为15Mar漏电开关,在其货源未解决之前,允许在切实做好保护接零(地)的前提下,人工挖孔桩工程暂时使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0.1s内的漏电开关。市场有货可供时,应按规范使用。

34、控制保护设备的开关电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不小于设备的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的1.3倍,直接操作4.5kw及以下的单台电动机的刀闸开关,其额定电流应不小于设备电流的3倍。

35、各种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安装在门锁齐全、铁皮制造的配电箱内,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

3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小于1.3m,移动式开关箱的高度不小于0.6m(箱底至地面、楼面或脚手架走道板),控制、保护固定安装设备的配电箱、开关箱距离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7、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必须牢固,严禁放在地(楼)面及脚手架走道板上。

38、控制两个供电回路或两台设备及以上的配电箱,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在其外壳注明开关所控制的线路或设备名称(可用不干胶纸贴上)。

39、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应加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

篇3:施工电源用电设备安全风险辨识预控措施

作业项目危险点防范类别预控措施施工电源施工电源施工电源未根据当地外电线路情况,正确采用TT系统或TN系统布置。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触电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当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自备发电机时,接地系统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末级和上一级或总配电箱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电源管理不规范火灾触电将临建及生活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并装设漏电开关或触电保护器。合理级配,禁止用其他金属丝替代熔丝,内部接线正确,设备齐全完善,门锁完好,无裸露带电导体。更换灯管、灯泡、开关插座等应在断电后进行。螺口灯泡的火线必须接灯座的中心接线桩头,地线应接通灯座外螺纹导体的接线柱上。所有照明灯具的火线必须进开关,加强日常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维护,发现违章使用必须立即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箱内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触电箱内闸具必须符合要求,定期检查。电工无证上岗触电由专业电工负责用电管理。施工用电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触电开工前编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或门锁坏触电用电管理和检修维护必须规范,并由专业电工进行,配电箱必须上锁,并采取防雨措施。配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且未做保护接地触电引线规范,接地可靠。照明线路混乱,接头处不绝缘触电照明线路接头处必须绝缘可靠,不得乱拉乱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触电加强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的检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匹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停送电无专人负责触电停送电设专人负责。维修时未悬挂停电警示标志牌触电维修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用电设备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符,未使用安全电压触电一般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电压不得大于12V。现场施工及照明用电源及接线私拉乱接,未架空或过路未采取保护。用绿/黄双色线作动力线使用触电由专业电工规范接线,禁止私拉乱接,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双色线作动力线使用。夯路机、混凝土搅拌机、潜水泵等电动机械未采用防溅、防水和加强绝缘型设备,现场电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触电选择安全可靠设备,电动机械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边线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触电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在带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触电采取线路断电或搭设隔离棚。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不符合要求触电使用前检查,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必须符合要求。电工工具损坏或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触电电工作业工具须经过检测,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手持机电移动工具未检查试验或缺少防护罩而使用触电手持机电移动工具必须通过检查试验,加装防护罩。。在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触电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具,严禁使用电炉。

篇4:建筑施工临时用电防护措施要求

一、人员管理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基本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用电负责人。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经常参加安全学习。

4、无证不许上岗操作,发现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

5、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的观点,教育所有用电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建立建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6、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如遇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

二、配电线路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干线应采用铠装电缆地埋敷设,绝缘导线穿钢管地埋敷设。

2、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电缆穿过建筑物、道路等易受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埋地敷设的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5、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作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6、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7、室内配线采用绝缘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并应采取防雨措施;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三、配电箱及开关箱

1、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秒。

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4、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5、具有三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漏电和分路漏电保护,不得一闸多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气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四、照明

1、工地照明灯具和材料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不得低于3m。露天应采用防水灯具。

3、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4、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5、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应使用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6、现场使用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好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7、夜间施工,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五、其他

1、我方和业主方应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我方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做好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2、各类施工活动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3、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和接地保护。

4、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5、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7、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作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胶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篇5: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34-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1.5《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6《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T5162-20**)1.7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佛冈县烟岭南堤堤防加固工程。施工单位为:清远市启源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施工内容为:挖导流沟、堤基清理、挖河清淤运土、河道堤防填筑、河口修整、堤防修整内外边坡、堤外弃土区平整复耕、堤外沟渠修复等工程内容。三、安全技术管理方案1、安全教育:?对于新工人认真做好“三级教育”,并每月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及交底,切实提高工人的用电知识和意识。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1)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各处设立专职的值班电工,配合安全员对临时用电进行管理。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测试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并做好业内资料,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2)建立对总配电室、各路配电箱、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置。(4)每台电气设备应用各自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5)电源迸线电缆应遵循下进上出的原则,在箱内经固定后分别接配电箱的L、N、PE各端。视负载额定容量,正确选择熔体,使熔断器可靠的、有效的起到短路保护和断开点的作用。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严禁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严禁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约熔丝。(6)电源接入配电箱后,必须先检测再使用:不接负荷,分别合闸,依次检测每一漏电断路器,试验按钮应迅速自动分闸,断开电源,操纵手柄退回到“分”或“0”位置为合格。配电箱周围必须无杂物,有操作位置。(7)配电箱投入正常使用后,应由专业人员每月测试一次,并作书面记录。各级配电箱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配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8)所有配电箱必须符合上海市有关规定,具有合格证,配好门锁,做好跨接,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口应三面封闭,做好油漆,露天配电箱应搭好双层防坠棚。(9)遵守送电、停电的操作程序:用电+总开关+分路开关口电源末端的漏电开关;停电,反之操作。(10)使用各种规格的配电箱必须遵守:a、空气断路器仅作总开关,转接用;b、5OmA的漏电断路器只作转接用(100mA除外);c、3OmA的可作负载前端用。(11)凡断路器合不上闸,自动跳闸,禁止强行合闸,应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合闸送电。(12)选用配电箱应计算匹配、负载的额定电流应小于控制箱额定电流,机械限位必须接入箱内标注"限位接线"处。(13)电缆必须用五芯橡皮电缆,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与工作零线不可混用。重复接地必须加在PE线上。(14)现场总配、分配都应做好重复接地,塔吊、人货电梯均应做好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规定值。(15)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的断面不应小于相线载流量的一半,零线上不准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单相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电气水平距离不超过5m。(17)所有的电焊机必须使用二次降压器。其一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18)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m。(19)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一般施工现场220V工作手灯36V危险场所36V地下室36V无触电保护的移动式照明36V如要使用36V电压,则采用小型变压器将220V降压至36V使用。(20)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选用Ⅱ类工具,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O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保护。(21)室内垂直干线应采用护套电缆,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m,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22)职工宿舍、办公室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架设,严禁将插座与扳拨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沿装设床头灯和插座。(23)建立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3、电气防火措施:(1)根据交配电“五防一通”要求,配电室采用套箱式变压器,并配置黄沙桶及二只干粉灭火器。(2)各灯配电箱、开关板应采用阻燃及高强度绝缘材料,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位置按规定配置灭火器。(3)各类电线绝缘层、PVC管均使用耐燃材料。(4)各类电动机要按电机容量配置、布线及合理选用熔断器、熔体及漏电开关。(5)应用电焊设备,必须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专人看护和隔离工作。(6)对重点防火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取相应的电气防燃、防爆措施,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7)对办公室、宿舍、料具用户房:A、选择的电线与电气设备的容量相匹配。B、禁止乱接、乱拉电线及插座。C、禁止使用碘钨灯及电炉等大功率用具,并配备好灭火器。(8)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拉断上级电源开关,采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4、电缆线路选用、敷设:(1)电线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5、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5.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lm。(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血,并采取屏障隔离。(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大棚不少于0.5m(6)裸母线应涂剧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母线?涂?色?表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A黄上后左B绿中中中C红下前右D黑(7)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8)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9)配电柜(盘)眪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10)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5.2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5.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5.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5.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5.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5.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了分设。5.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5.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5.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柬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6、电器装置的选择:(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升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升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6)对新购置或搁置己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7、使用与维护:(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3)迭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4)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8、照明:(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7)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羽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8)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10)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11)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相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12)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人灯具;(13)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9、接地接零:(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lO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2mm2部绝缘多股铜线。(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9)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l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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