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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涵洞接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一、

(1)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规定。

(2)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基本建筑限界,以此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再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4)积极争取设备管理部门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对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双方应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5)和设备管理单位一道,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若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其积极配合,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二、路基施工前,应对既有线的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为:

(1)列车的运行情况;

(2)既有排水设施,加固防护设备;

(3)各种标志,路基上及附近埋设的管线,通信、信号及电力设施;

(4)既有路基病害及病害历史资料,如滑坡、崩塌落石、下沉、基床翻浆冒泥、排水不良、泥石流等;

(5)地质和水文资料。

三、既有线施工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由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

(2)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用电话及时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转告工地防护人员及施工负责人;

(3)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等必须进行复诵,工地防护员应加强防护。

(4)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5)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按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四、既有线光缆、电缆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前必须先对施工地点地下管线、结构物、光缆、电缆的走向作详细的了解,由安全科负责,作好标志,做到心中有数。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电缆、光缆线路三米范围内,严禁机械动土施工,人工作业时,禁止使用铁镐与尖耙,逐层开挖,同时派专人现场监护。

(3)路基填筑、软基处理、结构物开挖前三天,必须和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用专用探测仪器对地下的光缆、电缆进行探测,作好标志后再动土施工。

(4)出现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及时汇报,同时在损坏部位的两端各挖出1.5m长的电缆,以便修理备用,缩短修理时间。

(5)当施工便道及施工用地与光缆、电缆及地下管线有干扰时,先考虑绕行,无法绕避时,在征得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后,采用外套钢管,挖明沟加盖板等方法予以保护。

(6)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缆、电缆区时,不得直接从上面经过,应采用垫钢板、木板的方法加以保护后方可通过。

五、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2)为防止机械侵界,在第二线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地段,在靠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进行封闭施工,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以防止因地形过窄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3)施工机械在靠近既有线推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米厚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

(4)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箱安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不许将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及在行车中操纵车箱举升装置。

(5)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证件,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或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6)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疲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7)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作业时,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一机一人防护,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平行等高地段应拉限界绳或立限界桩,且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任何机械作业。

(8)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作业时,任何机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设接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不小于2.44m,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9)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圆周转动。向既有线外侧摆动作业时,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10)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设置信号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

(11)所有车辆必须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从事既有线施工作业。

(12)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或限界绳)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13)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按手闸,关好车门,严禁超载或偏载。紧靠既有线的便道应有专人维修并及时平整,防止偏载或在低洼地陷车造成车辆向既有线倾斜而侵入限界危及行车安全。

(14)施工倒车时必须有人指挥,确知倒车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

(15)施工运输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遇施工现场条件限制,需要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造成行车安全事故发生。

(16)既有线列车通过时,在紧靠既有线施工的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进行作业。严禁列车通过时,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

篇2: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安全风险辨识预控措施

危险点防范类型预控措施安全用品、用具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凡无生产厂家、许可证、生产日期及国家鉴定合格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采购和使用。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作他用。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安全设施不完善、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按要求完善安全设施,整治作业环境。1、对一时难于完善和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以保安全。3、研究、推广使用T型轨道攀登坠落保护器等新型安全防护技术,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安全防护。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熟悉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2、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施工中正确使用。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危险设备场所(包括孔洞等)无安全围栏、警示标志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范现场管理。2、危险设备、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3、警示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擅自拆除或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1、安全装置及设施严禁私自拆除、挪用。2、若施工需要,须拆除时应征得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原样及时恢复。工器具没有进行试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1、受力工器具应该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定期的预防性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2、绝缘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绝缘试验,其绝缘性能应符合要求;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3、机具应由专人保养维护,并作定期试验。

篇3: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处理我厂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此处置方案。

2.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第5号令)

《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第7稿)

《关于河南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电[2003]953号)

3.适用范围

适用于鹤煤热电厂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件特征

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1.1遭受网络黑客、恶意代码及病毒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

1.2恶意代码或黑客通过与省调相连的链路攻击我厂计算机监控系统;

1.3与状态检测系统数据服务器连接的硬件防火墙失效,恶意代码或黑客通过硬件防火墙攻击计算机监控系统

2.事件可能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2.1我厂220KV继电保护室

2.2通讯机房

2.3调度数据网络

2.4电力监控系统等。

3.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1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引起全厂停电或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

3.2电力监控数据显示错误、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非正常动作、负荷控制失灵、电力通信不正常及数据无法正常传输。

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4.1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

4.2调度数据网络部分功能瘫痪或有异常;

4.3机组负荷AGC指令异常;

4.4计算机监控画面异常。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1.应急组织人员构成

指挥:值长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运行班长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通讯人员

2.职责

2.1指挥的职责: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建立本单位所管辖的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厂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并及时报告;事件发生后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2.2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经常检查我厂的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全面管理我厂的二次系统运行工作;掌握我厂二次系统的配置情况;熟悉二次系统的分布;了解二次系统安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讨论二次系统安全情况,协调各专业之间接口安全问题;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3相关运行班长的职责:协助值长、指导运行人员进行异常处理。

2.4运行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2.5继电保护人员的职责:负责本专业应用系统已部署的安全产品的安全策略的设置和调整,对该产品日常运行进行精心的维护;定期对安全产品的日志进行审计;精心观察和分析该系统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上报组长、副组长;使用数字证书管理系统进行数字证书的申请,生成、发放和撤消;精心维护数字证书管理系统,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精心保护证书管理系统的数字证书,防止遗失;参照国家对涉密设备的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数字证书及密钥管理制度;保护本专业的口令、数字证书、密钥等安全设施;一旦泄露或丢失,应该立即报告,对造成恶劣后果者,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全面掌握本专业二次系统的分区情况;掌握本专业二次系统的配置情况;掌握本专业二次系统的硬件设置情况及接口、数据流向等;做好本专业的数据备份;做好本专业二次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在“继电保护和远动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负责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和远动装置动作检查情况分析及应急处理;负责与调度对口专业进行业务联系。

2.6通讯人员的职责:负责检查通讯通道与电网设备的连接运行情况,组织消缺;负责厂内通讯系统畅通。

四、应急处置

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1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1.2运行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处理。

1.3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1.4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1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发生后,当值值长组织运行人员检查设备,并向调度或其他电厂了解电网设备运行情况。

2.2确认电网或电厂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时,当值值长向调度申请断开调度数据网所有业务。

2.3调度下令后,开始执行断网措施。(特殊情况下,值长可在调度不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断网)

2.4下令给通讯值班员,断开纵向加密的电源。

2.5当值值长下令运行人员,断开继电保护故障信息远传装置的电源。

2.6当值值长下令各机组退出AGC、AVC等远动装置功能,禁止远方调节。

2.7并通知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具体情况,可参照其他处置预案执行。

2.8当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电网或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造成机组跳闸全厂停电,或变电站设备跳闸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时,值长应当将事故情况向调度实时报告,同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

2.9当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上有远程登录访问时,对远程用户的身份与权限进行认证,并对其操作进行安全审计。

2.10当部署在安全区Ⅰ、Ⅱ之间的防火墙及其隔离设备不起作用时,继电保护人员监视数据的传输情况,观察数据的流向,保证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并审查访问控制规则是否有效,比较近期运行日志,监视系统内任何产生的行为进行审计。

2.11当与调度的链路遭受攻击后,继电保护人员注意监视调度的下行数据,保证下行数据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若调度下发的指令有错误,则汇报调度后将AGC系统控制权切换到厂站级。

3.事件报告流程

3.1发生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时,值长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基本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3.2事件扩大后,由电厂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五、注意事项

1.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发生。如事件紧急不需要工作票,需按照公司两票管理规定执行,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2.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时要认真分析危险点,做到安全可靠。特别是二次回路、保护及自动装置上的工作,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继电保护误动,造成机组、线路掉闸。

3.在处理异常情况时要注意好异常报文的收集和保存,为分析事件原因提供材料。

4.所有人员应服从指挥,逐级汇报。

六、附件

篇4:既有线作业安全措施要求

1、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教育职工期遵章守纪,组织上职工进行班前预想,班中联想,班后总结。不得过且过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职工技术安全教育应做到对“三新”新入路、新调入、新改职人员,必须进入“三级”站段、车间、班级技术安全教育。未经考试合格后不准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安全培训,经理论、实践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4、顺着线路走时,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

5、横着线路或通过桥梁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障碍物。

6、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无移动可能,然后在该机车、车辆一端5米以外绕行通过,严禁在运行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过,不准钻车要注意邻线的无机车车辆运行。

7、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乘凉、避风、雨、雪等。

8、严禁扒乘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9、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严禁各行其是。

10、坚守岗位、遵守工时,严禁擅自离岗,换岗、串班、迟到、早退、旷工。

11、忠于职守,工作一丝不苟。严禁当班闲谈打闹或做与行车无关的事。

12、严禁班中饮酒、打盹、睡觉。

13、遵纪守法,严禁赌博、盗窃、寻衅、滋事。

14、维护生产秩序。行车重地严禁与行车无关人员进入。

15、顾全大局,树立全局思想,严禁推诿、扯皮,打乱运行秩序。

16、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建限、高度限界为钢轨顶面上5.5米。

17、凡妨碍行车的施工及故障地点的线路,均应设置防护。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考试合格的本单位职工担任。

18、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除防护。

19、在区间施工,应在车站与施工地点分别设专职联络人员和防护人员用电话联系。

20、在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0米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列车接近该标时,司机须长声鸣笛,注意了望。

21、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路基上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km/h。

22、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关好车门,严禁超载和偏载。

23、通过有看守的临时道口时,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的指挥,要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在道口栏木开放确认没有列车驶来的情况下,应平稳操作、匀速通过,杜绝车辆在通过道口时突然熄火的现象发生。

24、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严禁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及既有路基平行等高的施工地段,运输车辆仍从事行驶和转头作业。经医生诊断已死亡为止。

25、在既有线上利用火车卸料时,组织好人员和机具,领导带队,加强组织,确保点内完成。卸料后要关好车门,清好线路障碍。施工负责人要组织安全员检查、确认,否则不得下令开车。各类材料堆放稳固,不得侵限,同时经常进行检查。向既有线旁运送道碴的车辆,组织司机学习跨越道口以及列车限界有关的知识,平行线路行驶时远离铁路。

26、列车到达指定位置,必须由卸车总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持手信号与随车的车站货物人员联系,确认对位后方可显示停车信号,其他任何人无权指挥机车司机,从而保证卸料位置的准确性和列车的安全性。

27、人工卸钢轨,必须做到钢轨前后两端人员相等,有人统一指挥,同时撬动钢轨,使钢轨两端从车厢上同时水平下落,避免钢轨一端翘起,造成事故;在列车移动过程中不准卸轨,必须在列车停稳后方可卸车。

28、在卸车过程中,卸车总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各节车厢的卸车进度,发现有滞后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突击,避免因少数车辆进度滞后而延误整个卸车时间。

29、在卸道碴过程中,列车需移动作业,要派专人检查道碴是否以卸到限界之外,并有稳定的边坡;车上未卸的材料是否已处于稳定状态,卸车人员是否处于安全的地方,轨道上彻底清道,保证无障碍影响行车。经各车厢负责人检查,施工现场负责人和车站货运人员交验后,方可由车站货运人员通知司机移动列车。

30、卸料列车离开卸料地点后,卸车总负责人要对卸料范围内的材料、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材料侵限或边坡不稳定,要立即进行处理,以策安全。在卸料过程中,因故延误给点时间,不能按原给定时间内卸完料时,卸车总负责人果断决定停止卸车,关好车门,处理好已卸材料,清好道,立即返回车站,将材料卸在站内或另行申请要点再次卸车,不得擅自延误卸车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客货运输。

31、既有线上桥涵接长施工需要动用既有设备,要破坏既有桥涵的翼墙或既有路基,个别桥涵甚至需要对既有线路加固,因此接长桥涵施工地段线路薄弱,既干扰运输,又危及行车安全。施工前必须认真制订切实可靠的施工方案和确保安全的措施。方案制订中,有关计算资料必须准确可靠,使用的参数必须有科学依据,符合规范要求。计算条件必须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最不利条件,还必须考虑拆除既有八字墙挖基时既有线路基的稳定。编制的施工方案分别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32、既有线加固施工一经开始,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昼夜安排防护员值班,并配备必要的养护人员和工具,盯岗领导必须到位检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3、施工前,按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资料,划定施工红线后,约请建设方和工务、电务、水电段等有关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内沿线通信线、电力线以及地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缆等地下设施作出详细调查,请运管单位详细介绍地下管线情况,确定施工现场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准确走向,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分别与运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协助运管单位做好三电拆迁工作,对新迁移的地下管线做好明显的识别标志。确保不损坏行车设备,严禁盲目施工,施工首先进行挖探沟,查明地下有无各种电缆、管线和各种光缆,确信没有时,再进行处理。在有地下设施地段附近施工时,必须有设备运管单位到场监护才能施工。

34、如因施工需要停用“三电”设备时,应由施工部门提报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35、在电力杆周围3m范围内,不准挖坑、挖沟、取土。如在电力杆附近铲土、堆土时,必须保证其建筑接近限界符合《电力维护规则》的规定。

36、电力杆两侧各10m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m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禁止施工车辆在电力线跨度最高点至地面不足4.5m的地段通过。如必须通过,应向电力部门申请办理电力线升高手续,并制订安全措施后才能通过。

37、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在接近地下电缆线路左右各2m的地面进行钻探、挖土、堆土及压路等机械化作业,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等,或倾倒含酸、碱、盐类的物品。

38、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能造成设备隐患。因施工造成原有信号、通信、供电设备损坏,或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施工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通知车站和电务、水电段派人抢修,防止扩大损失,确保行车安全。

39、翻斗汽车从符合《技规》限界要求的电力线路下通过时,为防止翻斗车碰断电线路,应在电线路两侧不少于5m处设置限界架(高度距电线路最低点低0.3m),车辆必须从限界架下通过,并限速5公里/小时,如紧靠电杆通过,需增设电杆保护桩。限界架和保护桩须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篇5:既有线施工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准则:施工前,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施工行车安全。施工中,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呼铁局印发的关于既有线行车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检查,保证安全施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设专人驻站,使施工现场时刻与车站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于列车逼近时施工人员及时待避,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3、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施工安全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先验收后启用。

4、对于紧靠既有线施工,必须设广播和拉绳防护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劳务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

5、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工点对线路采取加固措施,并按规定对站房站台层股道上方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急物资。

6、施工人员通过既有线路或车站股道时,必须止步嘹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7、严格执行避车制,来车时防护员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作业人员下道后,防护员要检查线上是否还有施工工具或工具是否侵限。

8、施工人员不得在轨道上行走。施工中各种施工用料和机具严禁侵入限界。

9、加强施工地点设备检查整修,随时掌握变化情况,遇有异常,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车站设现场驻站防护员,和现场保持不间断联系,遇有来车通知现场负责人,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所有人员下道避车,工具、料具及时撤出限界以外。

11、上道作业不许穿带钉鞋和塑料底鞋,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12、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13、各个岗位必须严格坚守,不得擅离职守。

14、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在汛期确需进行影响路堤、路堑稳定的施工,需经项目部的批准,方可施工。

施工等级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机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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