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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中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为了按照计划工期完场临近既有线盘锦站新建工程任务,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为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控制,减少职工惯性伤害事故,很据铁道部安监司于2000年7月下发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试行)》(铁安监〔2000)12号),并就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也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在既有线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的有关规定。该措施主要分为通用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部分。

一、通用控制措施内容

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它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4.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上道检修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或通讯联络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备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报警设备。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7.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除落实上述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二、具体控制措施相关内容

1.线路施工、维修作业要设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无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时,须设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采用有效通讯手段加强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下道避车。禁止利用特快旅客列车的运行间隔进行施工,禁止在大风、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上道养护作业。

2.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设备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遇有特殊情况,需对运行的特快列车设置响墩进行防护时,必须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确定安全防护距离。

3.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不允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4.在旅客列车或特快旅客列车通过的曲线地段设置防护时,若了望距离不足800m或或1200m,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

5.特快旅客列车通过邻线,本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线路封锁施工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两线间不得有人员停留。岔群作业来车不明时,必须下道,在安全地带避车。

6.线路巡检单独作业人员应准确掌握巡道检查区段列车运行时间,严格执行回头了望制度。本线来车时必须按规定距离下道,邻线来车本线也应下道,在安全地带接车。特快旅客列车接近时,应在距离1000m及以外时下道避车。在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行走路肩。

7.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坝法规定设置防护,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在高处、陡坡及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

B、主要作业项目的劳动安全注意事项

一、线路作业人员作业及安全避车

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不得利用特快旅客列车与前行列车的间隔进行施工。

在规定利用动能闯坡的区间施工,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h及其以下线路,其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不得少于1100m。

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在距离本线不少于800m、邻线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

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慢行条件下可距离本线列车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注意本线来车。

在站内其他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距离本线列车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二、在铁路正线或到发线附近进行桥梁和隧道施工的主要注意事项

1.正线和到发线附近,应设专人防护,施工人员应切实注意防护信号。当有列车通过时,?必须离开作业地点。

2.在桥梁上施工,列车通过时,应离开桥梁或站在避车台内,在较长的桥上施工,应设专人防护。

3在隧道内施工,应有照明并派专人防护,当列车通过时,应撤离隧道或到避车洞内。

?三、在行车线施工,施工人员应执行的人身安全五条规定

1.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如在两旁路肩行走时,所扛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2.横过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3.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工具。

4.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5.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四、硫磺锚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熔制锚固材料时,应戴好防护用具,火源要设在离钢轨5m以外的下风向,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

2.熔制时应按比例先放沙子、水泥,后放硫磺、石蜡,当熔化成浆糊状时不准再添入硫磺。

3.向轨枕内灌注溶液时,应使用专用器具,并端稳、灌准、适量,防止溅洒烫伤。

五、区间步行上下班时的要求

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在站内必须行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六、桥(涵)隧施工作业安全防护

(一)桥梁、隧道作业安全防护

1.桥梁、隧道作业安全防护

开挖建筑物基坑和刷坡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1)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按放好的边坡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

(2)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支撑木支撑或改缓边坡;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

(4)在同一坡面相对的上下方,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

(5)污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禁止面对面或戴手套打锤,掌钎时应配带防护手套。?

2.钢梁铆接作业安全防护

禁止在脚手架上试打铆钉枪。使用铆钉枪打销钉和过冲时,应呼唤应答,防止过冲伤人。

换装铆钉枪风弹时不准对人,停用铆钉枪时,必须带好安全环。非风动机具操作人员,不准动用铆钉枪。铆钉炉应放在适当位置,放在桥上时,必须设防火盘,列车通过时盖上防火罩,完工后必须熄灭炉火,撤出桥外。

3.桥隧作业安全防护有关要求

在既有线桥梁、隧道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在高处、陡坡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上安全帽,系好安全(绳),挂牢安全网。

在隧道内处理松动衬砌、危石及翻修衬砌时,必须有预防塌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改建运营隧道搭设的工作台和风、水、电管线等设施以及所有机具材料不得侵入行车限

界,其边缘至机车车辆限界的净距离在直线上不得少于15?cm,曲线地段应根据计算加宽。

桥涵增建与改建项目的桥涵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在桥涵上方的路基上设专人看守防护,以防落石伤人。

既有线改建桥梁,旧墩台需凿除时,不宜采用爆破法施工,施工人员凿除混凝土时,必须带护目镜。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开工前应按规定修建人行和运输便道,经常养护,保持畅通。人行道的宽度一般不得小于1m,特别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6m。在陡坡上应挖台阶,每台阶的高度为0.20~0.25m,宽度不小于0.3m;在“之”字形转弯处应设置不小于1m×1m的平台,并按需要设置栏杆和加铺防滑材料。

铲运机运土道路应设在施工场区以内,与城乡公路分开,严禁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如必须行经城乡公路或与其交叉时,应设立各种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看守,指挥交通。铲运机运土道路严禁与既有铁路平面交叉。

4.桥(涵)隧其它作业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件和材料等,要系牢安全带。不得抛掷传递,高处作业人员遇有雷雨、大雪、浓雾或风力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地面3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段(队)每半年应做一次鉴定。

水上作业应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设备。下水作业前,应观测水深及流速,并选派会游泳的人员担当水中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水温在5℃~15℃时和水温在16℃~25℃时分别不得超过lh和2h。

野外作业在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隧洞内躲藏。

(二)桥涵顶进作业安全措施及防护

1.线路、桥隧等设备施工时,施工领导人必须遵守以下五项规定:

(1)指派的防护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知防护方法,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

(2)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除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外,并要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

(3)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经常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

(4)开通线路前,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做好记录;

(5)列车通过后,要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已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2.既有线增建桥涵施工中,便桥架设按照要求应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既有线挖空枕木后当列车通过时,应用枕木头将枕木垫实。

(2)连续三根枕木被挖空时,必须用扣轨加固线路,而后方可继续施工。

(3)枕木垛有扣梁的构件在架设后,各部尺寸不得超限。

(4)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做好绝缘工作。工具、撬棍等导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

(5)在无缝线路区段施工,应对线路进行放散。否则应将施工范围内无缝钢轨线路临时换铺为普通钢轨,然后进行加固。

3.铁路行车地段轨下路基开挖应遵循以下六项要求:

(1)对需要扣轨、吊?轨的数量,开挖长度,限界要求,支挡设施,施工程序,地下原有管线的处理,弃土、材料的堆放场地,运输方案,车辆走行的速度等,均应周密设计安排,并向有关作业人员交代清楚。

(2)施工作业预先应和工务部门商定,并派人对线路进行监护。工地须备有各种停车防护信号,以防万一。

(3)支撑应紧跟开挖,在每次列车通过后、放炮后及雨后均应检查支撑及防护板的变形和损坏情况;更换支撑时应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

(4)列车通过时,轨下作业人员必须暂时避开。

(5)施工过程中,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

(6)开挖地段设专人检查、看守,如发现有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化对行车有影响,必须在线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4.既有线桥涵顶进挖土作业必须遵守以下六项规定:

(1)严禁掏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2)列车通过时严禁挖土;

(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挖土。

(4)顶进暂停期间不得挖土;

(5)雨天不得挖土;

(6)开挖面应设上下扶梯,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5.桥涵顶进施工,施顶时非操作人员应撤离工作坑,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顶铁长度超出4m时,应加设横梁,已经就位的顶铁上不得站人。?

七、区间卸车作业安全防护

1.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应遵守以下五项规定:

(1)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封锁区间;

(2)进入施工地段时,应在工地防护员显示的停车信号前停车,根据工点负责人的要求,按调车办法进入指定地点;

(3)在区间停车装卸完毕后,工点负责人应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轨内侧的绝缘槽已清好,材料堆放及机具设备无侵入建筑限界,车辆无超载、偏载问题,并关好车门,然后指示发车;

(4)向施工封锁区间原则上每端只准进入一列施工列车,如超过时应按当地铁路局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运行办法执行;

(5)在施工封锁区内,不得将施工列车分解,必须进行分解工作时,应事先得到车站值班员的许可,以调度命令承认下达有关单位,并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做好防溜措施。

2.施工人员乘坐运料列车的安全注意事项:运料开车前,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前,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它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时,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3.区间装卸材料,必须按批准时间作业,在夜间应有足够照明设备。对片石、钢轨等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如区间甩车装卸时,每次装卸车后应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通知车长发车。

八、道口作业安全防护

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应设在了望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道

口标志、护桩、火车司机鸣笛标、道口信号、停车标志和栏杆等安全设施。

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人看守,道口看守人员必须专职专用,坚守岗位,认真了望,按时开关栏木和显示信号。

九、工程列车、轨道车运行及作业安全防护

轨道车是铁路维修、大修、基建等施工部门执行任务的主要运输工具。轨道车分重型和轻型两种:能由搭乘人员随时撤出线路的,称为轻型轨道车;不能由搭乘人员随时撤出线路的,称为重型轨道车。

轨道车在既有线行驶按列车办理。轨道车乘务人员肩负着行车安全的重任,因此,要加强对轨道车及司机的管理,不断提高运用管理水平。

(一)工程列车、轨道车安全管理有关要求

1.司乘人员条件和车辆安全状况

(1)轨道车乘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得到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发给的司机和副司机驾驶证后,方准操纵轨道车。无驾驶证者严禁开车。?

(2)为了保证轨道车乘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规定招考重型轨道车副司机者必须符合行车人员的素质与健康条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3个月的随车实习,经考试合格,由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发给副司机驾驶证。重型轨道车副司机必须安全随车乘务两年以上,方可报请考核晋升司机。

(3)离车一年以上的重型轨道车司机恢复司机工作,必须重新熟悉行车和车辆设备,并经过有关规章的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4)轨道车主管部门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对管内运用轨道车的检查、评定工作。内容有:对技术状态进行鉴定(年鉴)。对年鉴合格的轨道车,发放轨道车检查合格证;对未参加年鉴及年鉴不合格的轨道车,停止其使用。对轨道车司机进行年审考核。

2.行车办理、运行及操作安全要求

重型轨道车的运行办法应按列车办理。重型轨道车由于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

停车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1)示一长三短的报警信号,并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及后续列车,讲明情况。

(2)立即就地采取防溜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设好防护;影响邻线行车时,应同时进行防护。

(3)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或起复,尽快开通线路,需要救援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

3.工程列车、轨道车运用有关安全要求

(1)轨道车严禁超速运行,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km/h,重型轨道车必须按规定的过岔速度运行。

(2)各种工程列车在行车线停车时,除风动制动或手制动外,还应安放止轮器。车列前后应设置防护。

(3)没有机车、动车、轨道车驾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机车、动车、轨道车。

(4)学习驾驶机车、动车组、动车、轨道车和学习操纵信号或重要机械、设备及办理行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在正式值乘、值班人员的亲自指导和负责下,方准操作。

(5)轨道车起动或前进时,鸣笛鸣示起动注意信号的方式为一长声。

(6)列车、机车车辆、单机开始退行时,鸣笛鸣示方式为二长声。

(7)轻型车辆及小车,原则上只准在施工作业时和昼间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可利用列车间隔运行,小车可跟随列车后面运行。

(8)轻型车辆及小车应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

(9)使用轻型车辆时,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并须保证在承认使用时间内将其撤出线路之外。

(10)使用各种小车时,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之外。

(二)使用轻型车辆或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在区间使用轻型轨道车辆及小车须遵守以下五条防护规定:

(1)在线路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包括在轨道上走行的养路、养桥机械等),应派防护人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了望条件不好,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2)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手信号,并注意了望。使用较重的单轨小车及在了望条件不良区段使用各种小车时,还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3)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应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放置响墩,并以停车手信号防护。

(4)跟随列车后面运行时,应与列车尾部保持不少于500m的距离。在长大坡道区间,禁止续发轻型列车。

(5)运行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了望。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

2.使用轨道车应遵守以下两项规定:

(1)要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轨道车及其驾驶员每年必须经所在地区的铁路局或分局进行一次年检和考核,司机必须是考试合格、有合格证的驾驶员,无驾驶证者严禁开车。轨道车(列车)司机在发车前,必须确认占用区间凭证、发车信号和发车表示器正确,人员货物装载符合规定,方可开动。

(2)在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时,应立即停车,整理牢固后方准运行。轻型轨道车及拖车乘坐人员时,应装上稳固且可拆卸的栏杆或扶手,以防跌落受伤。

3.轨道车运行凭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经过审定的轨道车技术状态和保养检修年鉴定合格证。

(2)司机、副司机驾驶证。

(3)正常运行时按管理局的列车运行办法办理行车凭证。

(4)进入封锁区间施工作业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该命令应包括车次、运行速度、停车地点、停车时间、返回车站的时刻等有关事项。

4.电气化铁路使用轨道车必须遵守以下三条规定:

(1)严禁攀登轨道车车棚顶,不得用水管冲洗车辆;

(2)任何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体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

(3)不得用竹竿等物做测量货物装载高度等接近接触网的作业,作业人员及所用工具要在距接触网不足2m时作业,接触网必须停电。

5.轨道车随乘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轨道车随乘人员应坐稳扶车,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连接处,车未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

(2)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乘坐载人车辆时,身体及随身工具不得越出车体以外,在电气化线路上,顶部距接触网不得小于2m。

?十、爆破作业安全防护

(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爆炸物品管理及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忡华人民共和国爆破作业安全规程》规定。

(二)爆炸物品存储、运输(人力、车辆)、使用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

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爆破材料库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要求,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由库房住工地或由工地回库房徒步运送爆破材料,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搬运炸药

与拿雷管人同一路行走时,应相距50m以上。

(三)爆破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

1.既有线隧道改建爆破后,必须进行检查和妥善处理,方可通知车辆开通线路,8项检查内容是:

(1)线路上部建筑(钢轨、扣件、轨枕等)是否完好;

(2)线路状态(方向、水平、轨距、接头和道钉等)是否正常;

(3)内外轨撑是否松动;

(4)工作台和支护是否变形侵入限界;

(5)拱部围岩有无松动危石;

(6)机具材料和爆破扬弃的石碴,是否侵入行车限界;

(7)有无哑炮和残余炸药;

(8)爆破器材已撤出洞外。

2.临近行车线进行爆破作业,必须遵守以下6项规定:

(1)应在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

(2)凡浓雾、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3)受爆破影响的既有设备,必须在开工前迁移或做好防护,并对爆破后弃碴有可能覆盖线路的地段妥加保护;

(4)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在已通电的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

(5)放炮前由工点负责人指派专人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待防护工作一切就绪可发出点炮信号;

(6)放炮后立即清理线路上的泥碴和边坡上松动石块,确保行车安全。

3.爆破作业安全防护有关要求: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接触网、变电所爆破作业不应使用黑火药和电雷管。

在铁路路基、桥梁、房屋等重要建筑物及通信信号设备附近进行基坑爆破时,严禁放大炮,并根据安全距离要求、坑深及地质情况决定装药量,但一次装药量不得超过两管,同一孔位的爆破不得超过两次。

在距运营的接触网5m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先向电调申请停电后,方可作业。

临近行车线进行爆破作业,在已通电的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爆破作业时,装完炮眼到起爆的间隔时间不宜大于10min,起爆后如确认炮已响完,干最后一响5min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和撤除警戒人员。

十一、电气化工程及区段施工安全防护

(-)接触网施工安全防护

1.接触网施工防护基本要求

(1)接触网施工期间,凡有妨碍行车的施工,施工地点都应设置防护,防止接触网支柱、承力索、接触线以及施工中的机械和材料等侵入建筑接近限界,线路状态及接触网未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条件,不得撤除防护;

(2)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过考试合格者担任,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

(3)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端设现场施工防护员(车站应设驻站联络员);

(4)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防护用具,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应设置专用防护电话或无线报话机保持经常联系。

2.基坑开挖施工防护

接触网基坑测量时,只设现场防护员进行移动防护。发现来车时,工作人员及时到安全地带待避,确保人身安全。站场进行横向测量时,要使用测量绳,必要情况下使用钢卷尺测量时,应作好绝缘防护。

在路肩开挖接触网坑作业,每个基坑的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坑内作业时,坑上必须有人防护,当发现来车或听到(看到)待避信号时,坑内人员应到安全地带待避。

基坑开挖作业,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不得使其受到破坏和减弱,遇到塌方有可能造成轨枕悬空时,应采用护板防护,必要时应作扣轨防护,挖坑时遇到排水沟(盲沟),应先做好疏通改道排水工作,弃土不得堵塞水沟和污染道床。

基础浇筑作业时,应在施工点设专人进行防护,工具材料的堆放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施工人员不得在建筑接近限界以内站立和休息;需要跨越铁路搬运材料设备时,应在搬运通道两端按规定距离设置防护,搬运结束后,两侧的防护人员方可撤除;在准高速和高速区段施工时,列车通过时,所有人员应在3m限界以外待避,所用工具材料特别是人工搅拌所用钢板,严禁放置在道心轨枕上。

3.支柱安装施工防护

利用安装列车立杆必须在施工封闭点内进行,移动停车信号防护严格按《技规》第291、

292、293、29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安全,支柱安装后要尽快整正回填,放入坑内的支柱顶端稍向田野侧倾斜,股道间支柱应顺线路方向倾斜;对于塌方坑内的支柱,还应将支柱固定,防止因震动造成支柱向线路侧倾斜。

区间不得跨越未封闭的邻线立杆。施工列车在运行中或邻线来车时,应停止立杆作业,作业吊车应复位待避,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在支柱整正过程中,支柱的任何部分和整正器材均不得侵入铁路基本建筑限界,在无缝线路区段,利用钢轨整正电杆应取得工务部门的同意和配合,直线区段大于实际锁定轨温(由铁路局提供)10℃以上,曲线区段大于实际锁定轨温5℃以上时,不能进行整杆作业。同一曲线不得同时有两组作业,施工负责人在整杆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线路变化,严防造成事故。在钢轨绝缘处两侧固定整杆器时,应在整杆框架上加设绝缘,确保钢轨电路的绝缘良好。收工之后整杆器应及时撤除,线路收回。

4.架线作业防护

利用架线车进行接触网承立索和导线架设时,必须在施工封闭点内进行,移动停车信号防护严格按《技规》第291、292、293、29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架线作业施工防护。架线作业前,应将架线区段内所有限界门安装好,对架设的线索进行防护;在高压线下放线时,其两端支柱的放线滑轮开口应封死,防止导线跳出触电。

架线时,架线车及人员、工具的任何部位,距铁路周边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表4.1

规定。

表4.1?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电压(kV)?1及以下?35及以下?100及以下?200及以下?

水平接近距离(m)?1?2?4?6?

垂直接近距离(m)?1?2?2.5?3?

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输电线,必须在架线前停电,并进行验电,封线接地。

位于曲线内侧和锚段关节处的腕臂,应加装临时固定,紧线后再拆除。架线时,在线索路经道口或行人较多的地带,应派专人进行防护,在承、导未紧到正常高度前,车、马、行人不得通行。

不能封闭的双线或三线区间放线时,如需在异端侧起锚,施工方案应征得铁路分局调度的同意。起锚后,未封闭股道上方的线索应进行可靠加固,指派专人进行防护,方可开展施工。

架设的承力素应及时调整,如特殊原因不能马上调整时,应将腕臂处所有的开口滑轮用铁线封死,以确保行车安全。?

5.车梯作业施工防护

使用车梯上铁路线路施工时,移动停车信号防护严格执行《技规》第300、301、302、303、304条的有关规定。

每部车梯作业组人数不得少于4人,在车梯上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车梯的推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在车梯上不得进行有倾倒危险的作业,车梯走行到小半径曲线区段时,应有防止车梯倾倒的措施,且梯上作业人员应站在曲线外侧作业。

(二)冷滑试验安全防护

冷滑试验一般采用三种车辆作牵引,一是专用接触网检测车,二是内燃机车,三是施工用轨道车组。冷滑车开行按照调度命令执行。

冷滑行试验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车速为5~20km/h,第二次车速为40~80km/h。严禁超速度滑行,严防刮弓、钻弓造成事故。

在隧道内进行冷滑行试验应备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在暴风、雨、雪及浓雾天气不得进行冷滑行试验。

在冷滑行区段的接触网两端及适当处所应设临时接地线,电力机车受电弓在冷滑行试验

时应接地,以防感应电或意外触电造成人员伤亡。

试验人员在车顶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帽、防护镜。在列车运行中不得在车顶站立或走动,

并在面对列车的前进方向设专人负责了望受电弓冷滑状况,发现有打弓、钻弓险情应立即将受电弓拉下,并立即利用无线报话机通知机车乘务员停车。非冷滑行试验人员不得登上车顶。

(三)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安全防护

1.接触网停电作业安全要求

(1)在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m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如没有可靠的防电设施,接触网必须停电。

(2)安全距离要求:接触网进行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110kV为1500mm,27.5kV和35kV为1000mm,10kV及以下为700mm。

(3)施工领导人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要同时说明停电作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安全措施等。

(4)施工单位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设置好防护,然后方可作业;停电作业时,在验明确已停电之后,接地线必须安设在作业区段两端,离作业地点不得超过300m。

(5)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电,除按规定装设接地线外,还要在施工地点加设临时接地线。

(6)验电和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有2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7)断电后的防护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断开的隔离开关应加锁,并派人防护。在与带电体临近的接触网进行作业时,应设专人防护,施工人员和机具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绝缘距离的要求。

2.接触网送电开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接触网送电开通之前,应由建设单位通过电视或其它宣传煤体,向铁路沿线的居民通报具体的网上送电时间,并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居民触电事故。同时,在行人、车辆通行的道口及站台支柱以及有关作业车辆上,应悬挂“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等警告牌。

(2)送电开通应组织抢修小组,并应备齐合格的工具、材料及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拉杆等安全防护用品。

(3)送电开通期间,所有接触网上作业必须依据调度命令限定的时间操作。

(4)送电开通期间,所有接触网上作业均应采取安全接地措施。

(5)送电时,检查、巡视人员应避免近距离观察可能发生爆炸的避雷器放电间隙等电气设备。

(6)送电开通期间,应配备抢修工程列车、轨道作业车及常用零配件等器材、工具。

(7)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均须接地,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金属结构上,若未装设接地线或接地线已损坏时,禁止人员与之接触。

3.变电所停电作业安全要求

一切牵引供电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为有电运行。变电所停电作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1)断开电源:将欲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完全与电源断开,作业的电气设备与电源间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在有远方控制的变电所、分区亭和开闭所进行停电作业时,必须将远方控制的开关置于当地控制位置。

(2)验电:使用验电器进行验电前,应确认验电器的电压等级符合要求,并应试验验电器是否准确,试验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确认电气设备不带电后,方可工作。

(3)接地:当验明所施工设备无电后应将设备接地。

(4)悬挂警告牌、设防护栏:在因停电作业而断开的断路器操作把手上、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柄上和防止串电而切换的二次回路的转换开关上,均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的区域,应设置防护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防护栏和警告牌的设置与撤除应由施工负责人决定,不得任意移动或撤除。

篇2: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要求

1、操作流程:

施工准备→驻站防护员到位→现场防护员到位→车站调度室申请施工→得到调度室和配合单位施工命令→施工作业→施工作业结束→根据现场总负责人命令,申请施工完毕登记→得到调度室和配合单位施工结束命令→撤离现场防护人员→撤离现场机具料人→施工结束

2、技术措施:

(1)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交通情况、作业区内的净空情况(如:是否有高压输电线路、管线)等。若遇有净空高度不能满足作业要求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线材架设时采用闭口滑轮。

(3)进行的任何可能影响既有行车与运输安全的任何施工,我方在车站行车调度室设驻站联络防护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4)驻站防护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防护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

(5)我方将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作业完成后,经我方现场施工总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人员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总负责人(或驻站防护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点),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6)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要与现场保持联系畅通,做到3~5分钟一联系,尤其冬季施工现场人员头戴防寒帽影响听力,现场负责人要对所有施工小组长的命令反馈进行确认。

(7)所有利用轨道车进行的施工作业均应在施工天窗时间内进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人员未到位时不得施工,机具材料、车辆不得接近铁路设施,不得侵入既有铁路基本建筑限界。

(8)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须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重点防范位置和施工监护等)。

(9)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且经过体检,无恐高、高血压、心脏病等病症。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记录,禁止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或打架斗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

(10)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如:天气发生变化出现5级或5级以上大风时、与其他单位交叉施工,且交叉施工单位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较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

(11)汽车司机接送工要遵守交通规则,慢速行驶,路过红绿灯及铁路道口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得抢行,下雪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12)作业完毕应检查确认供电线各部件连接牢靠,不侵限,线路上无遗留工具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13)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对施工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连接部位的紧固力矩。检查施工现场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做到及时清理回收。由于石太线施工面狭长,人员较为分散,作业完成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清点,做到人走、料清、场地净。

(1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项目部、指挥部、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逐级启动,发生路地纠纷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15)封闭点施工,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质量达标,无安全隐患方可报请施工负责人,结束封闭点。施工人员待第一趟列车安全通过施工区段后,方可撤离。根据施工项目,施工人员应携带相应的抢险器材、工具。

篇3: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要求

第一章人身安全卡控项点

第1条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经过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掌握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

第3条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在营业上行走,必须按现场指定的路径超越营业线。上、下班要由施工负责人带领在施工线的路基上行走,不准打闹,防止互相撞伤,严禁走行营业道心和枕木头。

第4条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在长大桥上行走要拉开距离,来车时及时分散,躲进避车台。上下桥必须由桥头或检查梯上下,严格禁止用绳索或攀爬电杆上下桥。

第5条施工人员发现来车或听到现场防护员发出的来车信号时,在距来车800米以外停止作业,要站在距营业线外股钢轨3米以外的路肩上,面向列车尾部,防止车上坠落货物和绳索伤人。

第6条站区施工,严禁跳车、钻车、扒车代步或从车底下、车钩上传递料具,绕行停留车辆时应距车辆不少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来车。

第二章防施工机械、路料侵限

第7条凡线上作业,双线区段两线间不准存放任何机具、工具、材料。所有机具随人在本线外一侧路肩避车,人员及机具严禁侵入限界。

第8条在临近营业线同一施工地段,多个作业面、多台大型机械作业时,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防护制度。现场防护员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20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列车开来时,驻站联络员按照距列车由近向远的顺序联控现场防护员。

第9条大型机械在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当旅客列车接近施工地点1600~2000m前、货物列车接近施工地点800~1000m前,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3m外的安全地点。若大型机械作业面低于既有线路基2.0米且距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不含勾机、吊车等带有伸缩装置的机械),来车时可不停止作业。

第10条大型机械在路堑地段施工作业,作业平台宽度不得小于5m,挖掘作业时,机身必须停稳牢靠,列车接近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11条大型机械2小时以上不进行施工作业时,须停放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10m以外牢靠、稳定的安全地点;路堑地段严禁停放在路堑内边坡上,必须停放到距路堑边缘10m以外安全地点。

第12条使用大型机械在临近营业线进行土石方作业或者行走时,机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机械伸长部位或被吊起物件旋转位移,其任何部位距营业线钢轨外侧不得小于3m。

第13条大型机械在距离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20m外的地点作业时,须在20m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14条施工结束后剩余轨料应及时回收,不能及时回收,现场堆码整齐,必须派人监护看守。

第三章防联电

第15条在轨道电路地段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电务监管人在场方可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面了解轨道电路知识,盯住关键部位,防止联电影响信号。

第16条轨道电路区段施工,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现场防护接到开放信号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

第17条在轨道电路区段抬运钢轨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第18条在轨道电路区段、岔区施工,施工人员的工具和材料严禁在地面来回拖动,需要移动工具材料时,施工人员必须拿起距钢轨面有一定的距离。

篇4: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宿淮铁路符离集站房改建工程

线

编制:

审批:

宿淮铁路符离集站改工程架子队

编制时间:2011年5月

1.1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目标:“四杜绝,一确保”。

1.杜绝责任险性及以上重大事故;

2.杜绝工程建设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

3.杜绝责任从业人员死亡及以上事故;

4.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大事故;

5.确保行车及施工安全。

1.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项目部,架子队队和施工班组三级安全组织体系,严格执行。

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安全系统管理,保证令行畅通。成立以项目部,队,班组负责人为组长的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组设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施工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1.3架子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图-1

1.4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组织运转并发挥作用,将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每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

(2)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和每月例行检查制度。

(3)安全责任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

(4)安全审查制度:对于桥梁的桩基、承台、墩身、现浇梁施工中的各道工序进行安全审查,对其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5)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项目部领导在接到重伤、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给企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所在地的劳动、公安等部门。同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1.5安全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方案申报制度,对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和行车设备安全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并报设备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2)开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安全分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等等,施工中对既有设施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施工中接受路局行车组织及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设备单位提出要求和问题严格执行及时整改,建立良好的安全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施工安全。

(3)及时召开安全总结会,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架子队在不同时期组织有关人员按期召开施工生产安全会议,对前一阶段施工安全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对管理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给予处分,切实加强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达到提高安全整体管理水平和预防问题的出现。

1.6安全控制重点

根据工程特点,将以下内容作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重点,严格监控:对既有铁路正线的防护;对既有线设备的防护;站房改建拆建防护;用电作业安全;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挖机、吊车、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弯曲机等);

1.7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7.1施工工点防护

配备足够的防护人员,施工点的防护人员每班不得少于3人(每人配备对讲机、手机各1部),施工地点与相临车站应有可靠电话联络,相互作好通话记录。

防护人员均由正式职工担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防护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知防护方法,身体健康。

1.7.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在符离集站房改建中,派出所和间休室是两个最大的施工项目,建筑面积分别为557m2和260m2,两者均属邻近营业线施工,因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尤为重要。

在远离南6股线路中心9.75的位置有隔离墙,施工过程中,人员禁止翻越围墙,进入铁路营业线。机械作业时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杆,并拉限界绳,防止机械侵入限界。吊车吊装时和挖掘机基坑开挖时规定旋转方向,严禁侵入铁路界限。加强对施工机具的监护,尤其是撬棍、钢管等易侵限的工具更应严密监视,发现出现侵限情况立即制止更正,现场建筑材料必须码放整齐。

1.7.3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卡死”技术保证措施

(1)没有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指定安全技术措施、没有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的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开工。

(2)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光缆、通信信号等隐蔽设施没有查明并没有采取保护措施不准动工。

(3)在既有线作业时,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施工员等,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准上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100%进行岗前培训,进行铁路施工安全教育,认识铁路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4)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得进场作业。

1.7.4防电措施

对接触网的改造及供电封锁配合安装、拆除防电设备,需供电部门停电配合。

1.7.5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使用时均必须做到“一人一机”,“专人专机”,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状态良好。各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大型机器的保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1)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作好作业记录。

(2)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要齐全可靠。

(3)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按规定保持距离。

(4)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批示器灵敏可靠。

(5)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8)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现场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9)冬季、雨季车辆行驶时要防冻、防滑。

1.7.6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标准电条,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过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3)架空线: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离机动车道为6m以上,不得侵占铁路建筑限界。

(4)接地接零: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5)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1.7.7防火安全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项目部、架子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2)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教育,根除麻痹大意及侥幸心理。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在大风季节,应特别提高警惕,禁止在施工区域内烧荒,注意清查火灾隐患,杜绝明火。

篇5: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济指安〔2011〕63号)文件要求,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根据标段施工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1、要严格按照(邯济指安〔2011〕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使用大型机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不设置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或防护员兼职,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没有佩带对讲机及防护用品的,一旦发现将追究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的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对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没有保持3分钟联系通话一次(没有记录)或检查时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三次不能通话的罚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每次100元,同样问题被上级检查发现3次的罚施工处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各300元。

2、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施工处发放上岗证并随身佩戴,(上岗证要有照片并在照片处盖章,防止随意更换未培训的人员上岗),对未随身佩戴上岗证的坚决不允许上路基,一旦发现未随身佩戴上岗证、上路基的,对场管理人员及带工人员各罚款300元;对工作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施工处严禁使用,一旦发现要立即清退,对上级检查发现要求清退的施工处未清退,每次罚施工处长500元;对于安全培训走过场、替答卷,弄虚作假的对安质部长和安全总监各罚款300元。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按照建指“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经监理审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存档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汇总表每月上报一次。对不符合使用条件和未纳入台账管理的大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一旦发现使用的将对使用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执行日计划上报制度(报表见附表),对于未报日计划的上不允许施工。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发现无编号上路基一处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4、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各施工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路基填筑达到一定高度后的运输车辆、推平碾压车辆安全控制,特别是加强新填路基与既有路基结合部施工质量,加强碾压,防止软硬不均情况出现。为防止运输车辆防止车辆侧翻、撞伤(断)接触网杆、信号杆(机)、电线杆或冲入线路侵限,要在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明显的警禁标志(带反光标志)每隔5米设置一个,在触网杆、信号杆处进行加密设置,同时施工处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现场盯控,疏导指挥车辆,严禁现场无人管理盯控进行车辆填土、上碴作业。对车辆填土、上碴作业,现场无人盯控、无人防护,不按要求设置警禁标志。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线间距小于5米的建议采取二次倒运,若不进行二次倒运,施工处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运输机械要定期保养,保持车辆的状态良好,严禁超载。特别是填土顶距路肩小于2m的地段。检查发现状况差,未按要求定期保养、无编号的运输车辆进行上土或上碴,每次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

严禁施工现场无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管理人员进行路基填筑、上碴等施工,劳务队伍擅自使用大型设备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和劳务队伍进行重罚。

各施工处制定临近营业线操作司机注意事项放置在驾驶室内,随时可以看到。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罚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200元。

各施工处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配备抢险设备,一旦出现突发问题可抢险到位。

5、加大检查力度,各分管副指挥长,安质部、物资部要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日计划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大型机械施工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屡改屡犯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6、加强现场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现场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现场设防护员、现场一旦发生问题要立即通知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果断处置,及时拦停列车,同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行车的绝对安全,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防止事态扩大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及时处置有功人员施工指挥部将给予重奖。

各种罚款,施工处检查发现罚款交施工处,指挥部或上级检查发现罚款交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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