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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1焊接工作正式开始前,对工程中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接头形式、焊后热处理等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对于原有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与新做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其试验标准、内容及其结果均应在得到工程监理认可后才可进行正式焊接工作。

2提交认可的焊接工艺规程应包括:

2.1焊接工艺方法

2.2钢材级别、钢厚及其应用范围

2.3坡口设计和加工要求

2.4焊道布置和焊接顺序

2.5焊接位置

2.6焊接材料的牌号,认可级别和规格

2.7焊接设备型号

2.8焊接参数(焊接电流、电弧电压和焊接速度等)

2.9预热、层间温度和焊后热处理及消除应力措施

2.10检验项目及试样尺寸和数量

3焊接工艺认可试验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进行正式认可试验。并应在监理等在场监督情况下进行试件装配、焊接和力学性能测试。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4力学性能测试合格后,编制试验报告,该报告除了在认可试验计划中已叙述的内容外,尚须作如下补充:

4.1焊接试验及力学性能试验的日期和地点。

4.2由监理工程师签过字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4.3焊接接头的宏观或显微硬度测定。

4.4试件全长的焊缝外形照片及*射线探伤照片或超声波探伤报告。

4.5母材及焊接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4.6力学性能测试后的试样外观照片。

4.7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的结果应作为焊接工艺编制的依据。

4.8焊接工艺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篇2:栓钉焊接工艺标准

栓钉焊接工艺

1概述

1.1栓钉的直径和长度应按图纸和规范的要求。

1.2栓钉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其焊接检验也按国家规范进行。(3)栓钉保存时应有防潮措施;栓钉级母材焊接区如有水、氧化皮、铁锈、漆、油污、水泥灰渣等杂质,应清除干净后方可施焊。受潮的焊接瓷环使用前应经120℃烘干2小时。

2.栓钉焊接前准备

2.1按设计图纸关于栓钉间距要求,在钢柱测放、标记出栓熔焊栓钉的焊接位置。

2.2应用角向磨光机清除钢柱表面栓钉焊接设计位置的杂物,以确保栓钉的焊接质量。

3栓钉焊接工艺

3.1栓钉将采用自动调节的焊接设备接上合适的电源后焊接,栓钉的焊接需要采用独立的电源供电。

3.2如果两个或更多的栓钉枪在同一电源上使用,应采用联动装置保证一次只有一把栓钉枪能使用。这样电源就能在一个栓钉焊完后再开始下一次焊接。

3.3焊接电压,电流,时间及栓钉枪提起和插下等参数都要调到最佳状态。这将根据过去的经验和栓钉制造厂以及设备制造厂的说明来进行。

3.4每个栓钉都要带有一个瓷环来保护电弧的热量以及稳定电弧。电弧保护瓷环要保持干燥,如果表面有露水和雨水痕迹则应在120℃的干燥器内烘干2小时后再使用。

3.5焊接栓钉的地方应当无铁锈,灰尘,露水或其它对产生合格焊缝有危害的物质,栓钉位置应用砂轮去掉氧化皮。

3.6操作时,要待焊缝凝固后才能移去焊钉枪。

3.7焊后,去掉瓷环,以便于焊缝检查。

3.8如果焊钉枪不能使用的位置时或用于返修不饱满的栓钉时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4.测试和检验

4.1施工前测试

在开始焊接前或改变焊接工艺或设置焊接参数时都要按以下方式进行至少2个焊钉的焊接测试:

4.1.1焊钉外观检查,焊缝360°饱满才认为可以接受。

4.1.2当焊缝冷却后,用榔头敲击使栓钉弯曲30°,在焊接面上不得有任何缺陷。

4.1.3所有进行这项工作的工人都要进行焊前测试。

4.2检验(弯曲试验)

4.2.1每天的焊接施工都要从每根柱上选取保1%(且不少于一个)栓钉用榔头敲弯约15°。

4.2.2所有的栓钉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如果有不是360°饱满的或修补过的栓钉,要弯曲15°检验。

4.2.3对不是360°饱满的栓钉应从不饱满的一侧进行。

4.2.4当施焊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对焊接区采取加热措施,打弯试验的数量应增加1%。

4.3返修

如果不能满足测试要求,在每一个不合格的栓钉旁再焊一个新的栓钉。弯曲的栓钉若证明是合格的则可以接受并保留弯曲状态。

4.4其他

熔焊栓钉的施工需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篇3: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进行钢结构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钢结构的检测项目包括:

⑴钢材的抽样复验。

⑵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无损检测。

⑶大六角头高强螺栓的扭矩系数(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的紧固轴力)检测。

⑷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测。

⑸整体垂直度。

⑹整体平面弯曲度。

⑺网架挠度。

⑻涂料厚度。

⑼高强螺栓的终拧扭距检测。

⑽地脚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以上项目中⑸、⑹、⑺、⑻、⑼项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测量)项目,其余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3、钢结构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在甲方、监理见证情况下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⑴国外进口钢材。

⑵钢材混批。

⑶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⑷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⑸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⑹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4、钢结构所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5、钢结构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施工过程中需与土建单位配合默契,安装钢结构前,须按下表对地脚螺栓进行严格验收。

支撑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项目允许偏差

支撑面1标高±3.0

2水平度l/1000

地脚螺栓(锚栓)螺栓中心偏移5.0

6、钢结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要达到施工要求),特殊情况需进行材料代换,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7、钢结构的加工制作须有监造监理。

8、钢结构安装时,必须控制屋面、楼面、平台等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图纸和相应规范要求。

9、钢结构安装过程中,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对柱底和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二次浇灌,地脚螺栓安装好后的外露长度允许偏差0―+30mm。

10、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小于300mm,长度不小于600mm。

11、吊车梁和桁架不应下挠。

12、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接触面应平整,有75%的面顶紧,边缘最大间隙0.8mm。当接触面有间隙时,小于1mm的间隙可不处理,1―+3mm的间隙,应将高出的一侧磨成1:10的斜面,打磨方向应与受力方向垂直。

1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使用前须进行扭矩系数(紧固轴力)和抗滑移系数复验,高强度螺栓不得作为临时螺栓使用,高强度螺栓施工分初扭和终扭,外露丝扣2―3扣。施工终拧扭矩检验应在终扭1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

14、永久性的普通螺栓,每个螺栓一端不得垫2个及以上的垫圈,螺栓拧紧后,外露丝扣不少于2扣。

15、螺栓孔的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应采用与母材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严禁用钢块填塞;螺栓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

16、钢结构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负温下焊接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17、碳素结构钢应在焊接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钢应在完成焊接24小时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焊缝检出缺陷后,要制定返修方案。

18、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19、钢网架的支撑顶板和支座锚栓位置必须符合要求;网架的挠度不得超过设计的1.15倍,螺栓球节点应将所有接缝用油泥子填嵌严密,并将多余螺栓孔封口。

支撑面顶板、支座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值(mm)

项目允许偏差

支撑面顶板1位置15.0

2顶面标高0-3.0

3顶面水平度L/1000

支座锚固中心偏移±5.0

20、屋面压型板的搭接须做360度咬边,屋脊板与屋面板的搭接长度宜为500mm,脊瓦两边须做好密封处理;密封应为中性硅酮胶;压型板与突出屋面的交接处,应作泛水处理,压型板伸入檐沟的长度不小于150mm,檐沟金属板伸入屋面板下不小于100mm;檐口处的屋面板要采取加固措施,屋面开孔大于300mm,应采用次结构加强。

21、檩条与支托的连接和拉条与檩条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连接方式。

22、窗周围须做包边处理,窗台坡度符合要求。设计单位应对门窗、檐口等细部做法出据祥细大样图。

23、墙板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20mm,底端应留出20mm以上的间隙,以防雨水对墙板的锈蚀。24、钢结构的防锈等级,防火涂料厚度必须符合要求。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涂料品种&n

bsp;除锈等级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St2

高氯化聚乙稀、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稀、环氧树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锈漆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Sa2.5

25、钢结构的验收分地脚螺栓,主体,屋面,竣工四部分;施工单位须提交有关资料。

26、钢结构验收时,应提供以下工作文件和记录:

⑴钢结构竣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⑵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⑶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⑷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⑸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⑹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⑺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⑻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⑼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⑽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⑾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⑿其它有关文件和记录。

27、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⑴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位。

⑵监督检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⑶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⑷监督抽查焊缝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缺陷。

⑸监督检查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平整度和清洁度。

⑹监督抽查地脚螺栓位置、垫板规格与柱底接触情况。

⑺监督抽查焊接球、螺栓球及杆件的表面缺陷。

⑻监督抽查屋面、门、窗的安装情况。

⑼监督抽查钢结构安装完成后的挠度。

⑽监督抽查钢结构涂层外观质量。

28、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⑴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计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⑸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工程严禁验收。

篇4:焊接工程防止质量通病措施(2)

焊接工程防止质量通病措施(二)

应避免表面烧伤、接头轴线偏移和弯折,接头结合不良、接头氧化缺陷、接头过烧缺陷、热影响区淬火脆裂以及接头区域有裂纹等现象。

电弧焊

(1)焊接过程中要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光滑平整,加强焊缝平缓过渡,弧坑应填满。

(2)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焊条直径和焊接电流,保证焊缝与钢筋熔合良好。

(3)帮条尺寸、坡口角度、钢筋端头间隙以及钢筋轴线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焊缝尺寸符合要求。

(4)接地线应与钢筋接触良好,防止因起弧而烧伤钢筋。

(5)钢筋电焊时不能忽视因焊接而引起的结构变形,应采取下列措施:

1)对称施焊;

2)分层轮流施焊;

3)选择合理的焊接顺序。

2.电渣压力焊:

(1)在整个焊接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好焊接通电时间,密切监视造渣工作电压和电渣工作电压的变化,并根据焊接工作电压的变化情况提升或降低钢筋,使焊接工作电压稳定在参数范围内。

在顶压钢筋时,要保持压力数秒钟后方可松开操纵杆,以免接头偏斜或接合不良。在焊接结束时,应立即扶正钢筋上端,以防止上、下钢筋错位和夹具变形,钢筋焊接结束时,应立即检查钢筋是否顺直。如不顺直,要趁钢筋还在热塑状态时将其扳直,然后稍延滞1~2min后卸下夹具。

(2)电渣压力焊焊接工艺适用于直径16~40mm的Ⅰ级、Ⅱ级钢筋的焊接,当采用其他品种。规格的钢筋进行焊接时,其焊接工艺的参数应经试验。鉴定后方可采用。

(3)焊剂要妥善存放,以免受潮变质。

(4)焊接工作电压和焊接时间是两个重要的参数,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变更参数,否则会严重影响焊接质量。

(5)接头偏心和倾斜:主要原因是钢筋端部歪扭不直,在夹具中夹持不正或倾斜;焊后夹具过早放松,接头未冷却使上钢筋倾斜;夹具长期使用磨损,造成上下不同心。

(6)咬边:主要发生于钢筋。主要原因是焊接时电流太大,钢筋熔化过快;上钢筋端头没有压人熔池中,或压入深度不够,停机太晚,通电时间过长。

(7)未熔合:主要原因是在焊接过程中上钢筋下送速度过慢、钢筋端部熔化不良或形成断弧;焊接电流过小或通电时间不够,使钢筋端部未能得到适宜的熔化量,焊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上钢筋卡住,未能及时压下。

(8)焊包不匀:焊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挤出的熔化金属形成的焊包很不均匀,一边大一边小,小的一面其高不足2mm,另一种是钢筋端面形成的焊缝厚薄不均。主要原因是钢筋端头倾斜过大而熔化量又不足,顶压时熔化金属在四周分布不匀或采用钢丝引弧时,钢丝球安放不正,偏向一边。

(9)气孔:主要原因是焊剂受潮,焊接过程中产生大量气体渗入溶池,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10)钢筋表面烧伤:主要原因是钢筋端部锈蚀严重,焊前未除锈;夹具电极不干净;钢筋未夹紧,顶压时发生滑移。

(11)夹渣:主要原因是通电时间短,上钢筋在熔化过程中还未形成凸面即行顶压,熔渣无法排出;

焊接电流过大或过小;焊剂熔化后形成熔渣黏度大,不易流动,顶压力太小,上钢筋在熔化过程气体渗入溶池,钢筋锈蚀严重或表面不清洁。

(12)成形不良:主要原因是焊接电流大,通电时间短,上钢筋熔化较多,如顶压时用力过大,上钢筋端头压入熔池较多,挤出的熔化金属容易上翻;焊接过程中焊剂泄漏,熔化铁水失去约束,随焊剂泄漏下流。

篇5:钢结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钢结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

(2)认真执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质量责任人,制定完善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实行质量奖罚制度,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质量",在施工部位打上操作者的编号,以便明确质量责任。

(3)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开工前应逐级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中除说明施工方法,技术操作要领外,必须明确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把好原材料质量关。进场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材质证明)或检验报告。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对进场的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损坏。

(5)严把构件质量关,设专人负责构件质量验收,并认真做好记录,不合格构件禁止进场。

(6)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7)加强计量管理,统一计量器具。定期对施工中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校正和检验,结构吊装和钢构件制作应统一检定的钢尺。

(8)加强工序质量管理,针对钢结构吊装、焊接、压型钢板铺设与栓钉焊接及测量校正等编制相应的施工作业要领书,并以此指导施工,各道工序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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