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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施工现场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使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得以量化,并制定有效的环境管理方案,确保环境方针的实现和环境目标指标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控制。

3.职责

3.1最高管理者负责批准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

3.3工程部负责针对集团公司环境方针及工程项目中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提出施工现场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总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4分公司安全科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总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3.5分公司经理负责批准本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3.6分公司贯标负责人审核本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3.7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4.控制程序

4.1目标指标的制定

4.1.1工程部每年初根据环境方针、本年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制定新的目标指标,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EMS/04-1),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并下达到分公司。

4.1.2分公司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环境目标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EMS/04-1),并经贯标负责人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报工程部备案。

4.1.3目标指标的编制依据和要求

a.环境方针;

b.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d.集团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

e.财务运行状况,环境技术的可行性及经营的要求;

f.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g.实施的进度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h.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

4.1.4目标指标的宣贯

a.通过发文、内部会议等方式对集团公司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目标指标的宣贯。

b.由各单位对所属人员进行目标指标的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清楚本单位的目标指标,并付诸实施。

4.1.5环境目标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a.工程部根据分公司上报的目标指标时间表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b.分公司每月对项目部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c.若4.1.3条款内容发生变化时,工程部应及时更新、调整环境目标和指标,并提交管理评审。

4.2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

4.2.1分公司于每年初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环境目标指标,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的环境管理方案,填写《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EMS/04-1),并报工程部备案。

4.2.2工程部对分公司上报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核实并汇总,作为检查落实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依据。

4.2.3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

a.环境目标与指标;

b.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c.规定每一有关职能层次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职责、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d.预算经费;

e.启动日期与完成日期等;

4.2.4环境管理方案的检查与修订

a.工程部根据分公司上报的环境管理方案时间表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b.分公司环保员每月对项目部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c.若4.2.3条款发生变化时或某一项目涉及新的开发或修改的活动、施工过程及服务情况时,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或补充,填写《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EMS/04-2)。

5.相关文件

W*/EMSC/A-20**《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记录控制程序》

W*/EMS/C*/A/14-20**《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4-1《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EMS/04-2《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

篇2:建筑公司办公区域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办公区域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目标与指标的确定,以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使集团公司各部门的环境目标与指标得到量化,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以确保环境目标与指标的持续改进和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目标与指标的实施,以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与实施。

3.职责

3.1最高管理者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批准。

3.2管理者代表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审核。

3.3行政部负责集团公司办公区域、食堂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

3.4各部门负责环境管理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4.控制程序

4.1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以及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

4.1.1体系建立之初的环境目标与指标,由行政部根据初始环境评审结果制定,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予以传达和实施。

4.1.2行政部于每年初根据环境方针、本年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制定新的环境目标与指标,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生效。

4.1.3环境管理方案由各部门于每年初依据目标与指标编制并报行政部汇总,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生效。

4.1.4环境管理方案应涉及与实现环境目标与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资源及具体措施。

4.2目标与指标制定的依据和要求

4.2.1环境方针;

4.2.2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3公司各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

4.2.4来自相关方的信息要求;

4.2.5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4.2.6可选择的最佳环境技术,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4.2.7实施的进度,以及可调整性的要求;

4.2.8体现方针的逐层分解,量化后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即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

4.3环境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环境目标与指标;

4.3.2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4.3.3规定每一有关职能层次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职责、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4.3.4预算经费;

4.3.5启动日期与完成期限等。

4.4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更改

4.4.1当环境目标与指标制定的依据和要求发生变更时,目标与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

4.4.2目标与指标由行政部进行修改,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生效。

4.4.3当因措施(或手段)发生变更、目标与指标变化或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施工过程、服务等情况需更改方案时,由执行者以《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EMS/04-2)的形式交行政部审议,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行政部更改,执行部门具体实施。

4.5目标与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目标与指标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部门具体实施,由行政部负责对目标与指标的实施进度进行监督验证,并做好记录。

环境管理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由企管部以内审形式、行政部以监督检查的形式,对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行政部将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5.相关文件

W*/EMSC/A-20**《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7-20**《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W*/EMS/C*/A/12-20**《记录控制程序》

W*/EMS/C*/A/14-20**《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W*/EMS/CW/A/01-20**《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资金管理办法》

6.标准表格

EMS/04-1《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EMS/04-2《环境管理方案更改申请表》

EMS/05-1《环境管理方案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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