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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市**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市**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区局国税人员廉洁从政,规范执法,确保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制度的在区局正确贯彻执行,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通过全面的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管理监督,促进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科学、规范、廉洁运行,为全面完成区局各项工作任务的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三条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

第四条

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在区局机关纪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同时,区局对各单位落实廉政预警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采取区局对机关科室、税务所,下管一级的办法,多头预警,层层保障。必要时,区局也可直接对基层单位实施廉政预警。对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区局重点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实施预警。

廉政预警的途径和内容

第六条实施廉政预警通过以下途径发现:

(一)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

(二)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反映的;

(三)地方纠风办、行风热线等相关部门移送的;

(四)其他发现情形。

第七条发生下列事件应实施预警:

(一)单位或所属人员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需今后防范制止的;

(二)单位或所属人员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等贯彻执行中,易于出现重大偏差失误或不廉违规行为;

(四)即将或正在实施大型基础建设、人事任免调整、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涉及人、财、物行为;

(五)区局机关纪委认为需要启动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实施廉政预警应着眼防范,结合具体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直接行使“两权”的单位或个人,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税收方针政策和廉政制度等规定,并要求组织学习贯彻;

(二)依据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三)开展针对性的全员学习教育;

(四)建立健全权力行使中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加强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

(五)落实报告制度,定期汇报预警事件的工作开展及廉政勤政情况;

(六)进行事中、事后的税收执法检查或监察;

(七)需采取的其他可行措施。

廉政预警的实施

第九条廉政预警实施程序:

(一)启动预警机制。区局监察部门应协同各职能部门,积极了解“两权”运行情况,需启动预警机制加以防范的,应立即向机关纪委汇报情况,实施廉政预警,防范制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生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事件时,一般由监察部门填制《廉政预警启动表》,经区局机关纪委审核同意后启动;机关纪委未启动,单位自行发现本单位确有应启动预警机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向区局机关纪委汇报情况,填制《启动表》并经审核同意后启动。启动表应注明被启动单位、启动事件、启动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要求等内容。

(二)实施预警措施。预警机制启动后,被启动单位应严格落实《启动表》注明的各项措施,由区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依据规定需上级实施的廉政谈话、执法监察等,由区局监察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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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税局廉政预警制度bsp;(三)反馈落实情况。廉政预警措施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应将实施过程、结果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记入《廉政预警措施实施情况反馈表》,及时报送监察部门备案。监察部门应及时将廉政预警制度落实情况向区局机关纪委汇报。

第十条

为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实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将上年度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报告区局机关纪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附则

第十一条

实施廉政预警制度不力,致使单位或所属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究廉政预警制度实施人员相关责任。同时,依据《**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由**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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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房地产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尝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篇3:房产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目标措施

房地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目标和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目标和措施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提出如下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项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㈠工作目标

1、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2、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面达到100%。

3、切实按照中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落实责任追究。4、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健全。

㈡工作措施和分工

1、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切实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同步开展。

2、进一步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3、加强对所属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党委办负责落实上述三项工作。

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㈠工作目标

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在任何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

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4、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房地产权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5、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洁身自好,依法行政。

6、继续抓好纠风工作,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

㈡工作措施及分工

1、局党组、各科室和所属单位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党委办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2、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进行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双向自查,有违反规定在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的,必须清退有关款项,并追究批准报销领导的纪律责任。计划财务科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3、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凡发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从业规定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

办公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4、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房地产权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局纪委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5、切实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党委办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6、注重抓好行业的纠风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业形象。

办公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腐败工作

㈠工作目标

1、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有效监督,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得到查处。

2、加强房地产交易、发证、评估、房屋拆迁、安全鉴定等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发包与管理,使房地产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监督。

3、加强财务管理,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小金库”、“帐外帐”等得到全面清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督机制。

㈡工作措施和分工

1、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的公开选拔,择优任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包括干部推荐的民主、干部考察的民主和干部任用的民主。办公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2、制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发证、评估、拆迁、安全鉴定、工程发包与管理等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管理监督程序和管理制度。办公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3、制订加强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健全财务审计和财务检查制度;查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计划财务科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篇4:廉政文化进校园党员个人公开承诺书

  廉政文化进校园党员个人公开承诺书5

  为积极响应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教师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实践为人为师为学,努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特承诺如下:

  一、坚持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二、坚持遵纪守法,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材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乱订资料,不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宣传招生。

  三、坚持敬业爱岗,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不无故缺勤、缺课或不完成教学任务。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对有困难的学生主动进行义务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四、坚持以德修身,不利用学生评优、选拔干部,或节假日、生日之机,接受家长宴请,或向学生家长暗示索要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品。

  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

  六、坚持严于律己,不在学生面前吸烟,讲究仪表美,衣着端庄大方,符合教师身份。

  七、坚持礼貌待人,尊重家长,对家长的来访热情接待,善于沟通。

  承诺人:

  承诺时间:

篇5: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预防预警

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预防与预警

1预防

1.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1.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1.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2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999。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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