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安全总交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安全总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就设立基建筹备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依据施工许可证,项目不设置监理单位,但聘请监理机构作为第三方负责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职责等同于监理单位(下称为建设相关单位)。

贵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应对所承建的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现对贵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底:

一、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轻伤事故率应小于0.3%;

2、不发生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HSE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5、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偷盗、斗殴等事件);

6、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7、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形成3人以上同时患病);

8、不发生劳资纠纷*。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应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管线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经过贵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建设相关单位审查;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查论证。

2、制定和建立本工程施工的贵公司(非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等,并报建设相关单位审查备案。

3、应结合项目风险特点,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器材、设备以及人员组织计划,并报建设相关单位审查备案。开展应急管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项目人员应急能力,同时必须为组织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提供便利,并无条件参与应急演练。

4、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相关保证措施,以及配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计划,并报建设相关单位审查备案。

5、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建设相关单位审查后实施:

(1)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硬化;施工现场必须围栏封闭作业;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6、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每百人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施工分包单位按照每50人比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人配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HSE部人员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不能满足要求的岗位能力要求,有权要求更换安全管理人员,贵公司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在合同期限内,贵公司不得擅自更换、调离安全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贵公司需要更换的,须在征得宏金设备正式书面同意,并且有新的人选通过审核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

7、必须合法用工,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有关保险。

三、施工实施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按照经建设相关单位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组织施工;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对列入合同的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用于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单立措施费台账。

2、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本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本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场内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本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对所承担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必须强化重点作业过程管理,对于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等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经建设相关单位现场确认后方可作业。

5、定期召开HSE会议,总结及部署HSE工作,每周发布安全周报,每月发布安全月报。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必须核查其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无生产、检验(测)等相应证书的不得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资料归档工作;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依法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必须确保施工设备设施的有效性,各类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前,应报监理方进行进场验收,并出具相关许可证及检验证书等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建设相关单位及宏金设备的验收检查并不减轻贵公司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7、在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本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9、本工程施工需要实施分包的分部工程和劳务作业,贵公司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条件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进行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10、保证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消防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装备的质量及安装质量,确保通过政府或第三方机构验收。

11、发生安全事故后,贵公司应立即上报,同时自费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并自行负责与伤亡家属洽谈赔偿事宜。

四、施工安全要求

1、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必须经贵公司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报建设相关单位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方案措施,不得组织实施。

2、项目开工前,设置保安人员,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对现场进行有效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

3、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建筑层数不应超过2层。层数为2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室内外地面高差应不小于15CM,场地内应保持排水通畅。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应严格分开,在场地限制不能分开的情况下,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4、建筑工程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零配件、建筑材料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噪声控制标准,并按照生产和安装标准对其产品配齐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5、在施工阶段,节假日或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应当组织专项检查;每周必须组织1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均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并做好记录。

6、上级监督部门、、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贵公司内部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所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必须无条件地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宏金设备委托的监理单位。

7、贵公司未履行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除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外,将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企业(盖章):

安全交底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专职安全员(签字):

参与施工安全交底人员(签字):

年月日

篇2:钢筋工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区创业中心大楼

工程部位

接受部门

交底部门

项目部

交底内容及要求:

钢筋工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根据前期项目部及监理、质量监督站安监站的检查意见,经项目部归纳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请钢筋班(朱兴宝)引起重视,在下层结构中予以充分的整改、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创优工程的实施。

1、钢筋保护层控制偏差太大,特别是墙板和平板上层钢筋、柱竖向钢筋等;

2、柱、墙、板、梁主筋以及箍筋的间距不均,特别是墙板竖向筋、柱竖向筋等,应做到钢筋间距均匀,并做到横平竖直;

3、平板钢筋绑扎不顺直,弯曲现象较多,应做到纵横顺直;

4、梁受力筋上下排钢筋间距太大,应调整箍筋1350弯钩,确保上下排钢筋间距在25mm左右;

5、受力部位钢筋接头偏多,尽量控制钢筋接头不设置在受力较大的部位;

6、主次梁箍筋和加密部位的箍筋间距控制不严,应严格按图纸或规范构造要求施工,箍筋上下应竖直,左右应确保与梁垂直;

7、墙板、平板中或梁中的≥250mm的洞口应按规范设置加强筋,请仔细检查洞口,别遗漏放置洞口加强筋;

8、墙、板、梁绑扎铅丝,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漏绑或故意少绑,防止钢筋端头翘角;

9、墙、柱、梁、板的锚固长度应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预埋件的位置应复核正确后用电焊固定;

10、主次梁或板的纵横钢筋应根据其受力大小,安排好绑扎先后的顺序;

11、板、梁、柱、墙钢筋绑扎前,基层或模板面的垃圾应清理干净后进行;

12、文明施工方面,钢筋原材料和成型钢筋堆放不整齐,无标识,应做到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明显;

13、钢筋加工棚应每天打扫干净,废钢筋应及时收集到废品箱中;

14、钢筋机械应每天保养,各种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15、结构楼层钢筋绑扎完成后,剩余的钢筋应及时清理,整理后用于上一层的楼层中;

16、柱子竖向电渣焊焊好后,立即用空气压缩机吹干净垃圾,并用扫帚清扫干净;

17、重新安排职工宿舍住宿人员布置,根据样板房要求布置床铺和柜子,每间住8人,并把宿舍人员名单上墙;

18、就餐必须在餐厅,凉晒必须在晾衣架上;

19、宿舍内的木板、木料、自制小桌、小凳,电加热器等自行清理出宿舍;

20、文明工地已申报,从即日起公司以及项目部、监理公司、业主、青浦安监站等已联手抓文明施工工作,请各班组大力配合。

交底人:

日期:

接受人:

日期:

注: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及接受人各执一份。

篇3: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⑴有塌落危险时;

⑵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⑶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⑷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⑸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⑺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⑻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

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2.12瞎炮的处理

发现瞎炮,应首先查明原因。如果是孔外的导爆管损坏引起的瞎炮,则切去损坏部分创新连接导爆管即可;但此时的接头应尽量靠近炮眼。如因孔内导爆管损坏或其本身存在问题造成瞎炮,则应参照《公路隧道爆破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处理。

瞎炮处理的安全措施

发现瞎眼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瞎炮时,应设立警戒区和明显的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①炮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如果炮眼外的导火索、雷管脚线经检查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b>可用木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重新起爆,或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瞎炮。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c>采用铜制吹风管法处理瞎炮(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大于3kg/cm2),此法使用要特别慎重。

d>重新钻平行眼孔装药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不得小于0.4m。

e>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炮眼,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

②深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外部爆破网路破坏造成的瞎炮,检查最小抵抗线变化不大时,可重新联线起爆。如果最小抵抗线变化较大,应加大危险警戒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联线起爆。

b>重新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应不小于2m。

c>如果采用导爆索起爆硝铵类炸药时,可以用机械清除附近岩石,取出瞎炮中的炸药。

d>采取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所用炸药失效。

2.13爆破后清理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本身具有的支护能力,必须采用少扰动围岩的开挖方法。严格按图纸控制开挖断面,不得欠挖。仅在岩层坚硬完整、抗压强度大于30MPa,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平方米内不大于0.1㎡)可侵入衬砌,侵入深度不得大于5cm;拱、墙角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侧沟应与边墙基础同时开挖,一次挖够。爆破后派专人负责清邦找顶,并即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进行检查,如发现险情或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三、开挖安全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b>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五、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及使用措施

1、在远离生活区与重要建筑物的地方修建易燃、易爆物品专用库房,修建的房屋要符合标准要求。炸药和起爆装置用移动库房,距离不小于30米,并设相互独立的值班室,派专人严密看守。

2、易燃、易爆物品要持证运输,运输时派有资格证的押运员押送,运输车辆要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运到现场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并按规定要求堆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前,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证》,要有严格的出库制度,严格的领料签字手续,详细的领用登记;对当天未用完的火工爆炸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藏,严禁丢失。

六、爆破器材使用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GB6722-86号《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程和要求,施工前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管理和操作制度。

七、警戒工作

在爆破设计中给的安全距离外设警戒点,布置要疏而不漏,点与点之间要互相联系,互相照应,人员。车辆设备完全撤离方可起爆。

八、施工现场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内容:

1.隧道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瓦斯隧道在瓦斯层或距瓦斯层10m以内以及瓦斯浓度大于0.3%的岩层进行爆破施工时,都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的爆破器材,采用防爆型发爆器起爆。若爆破工作面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岩层的瓦斯浓度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均不超过0.3%可以使用非煤矿爆破材料和非电塑料导爆管起爆;

3.炸药的选用含瓦斯地层的隧道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煤矿许用炸药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为三级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被筒炸药、当量炸药、离子交换炸药。

4.必须采用瞬发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秒延期或半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5.必须使用防爆型发爆器对工作面进行全断面一次起爆,一个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或多台发爆器起爆。

6.电爆网路必须采用串联方式不得并联或混联。

7.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

8.在施工中必须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起爆药卷以外不得装药;

9.炮孔必须采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孔,严禁使用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为炮泥;

10.炮泥深度与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9条的规定;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爆破作业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爆破作业地点20m以内,有1/3以上巷道断面被堵塞。

(3)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局部有循环风,炮孔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炮孔内煤岩粉末未清除干净。

(4)无炮泥、封泥不足或炮孔未封严。

篇4:暗挖破洞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1、洞门破除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在施工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人操作并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经安全部门检验认可,领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4)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6)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7)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须安全可靠。

(9)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10)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11)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2)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3)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4)破桩时,操作工人戴胶手套、护目镜、防护帽,穿胶鞋。

(15)破桩时,无关作业工人不准站在附近。

(16)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停止破桩,查找原因。

(17)洞门在破除时禁止交叉作业。

(18)在破洞门时桩的高度过高时应分两节破除。

(18)在向基坑外吊桩时桩的长度小于1.5米。

钻机取芯作业应注意下列危险源:

1.机械伤害事故;

2.人员从脚手架上高处坠落;

3.落物伤人(物体打击);

4.不当操作事故(闪失、碰撞等)。

安全防护措施:

(1)钻孔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2)取芯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安装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杆及各部件无变形;安装后,钻杆与动力头的中心线允许偏斜为全长的1%。

(4)钻机应放置平稳、坚实。

(5)钻孔中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行启动。

(6)作业中,当需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待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进行。

(7)钻孔时,当机架出现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2.人员高空坠落安全防护措施

⑴作业层应按规定设置围挡防护;

⑵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且架面与墙之间的间隙不能太大;

⑶脚手板和杆件应搁置稳固、扎结牢固,且应防止引脚手板发生断裂而坠落;

⑷作业人员应避免不当操作产生的碰撞和闪失,不当操作大致有以下情形:

①用力过猛,致使身体失去平衡;

②在架面上退着行走;

③拥挤碰撞;

④集中多人搬运重物或安装较重的构件;

⑤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内容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强令指挥作业;

⑵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班组长、管理人员指挥安排;

⑶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

4.现场必须有专职人员监护其各项作业。

篇5:桩头破除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C11-1编号工程名称支护工程交底部位桩头破除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种清凿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交底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不得违章操作。现场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穿防滑鞋进行作业。2、施工现场应按项目部规定的位置安放施工机械和堆放材料,各种材料按照规范要求堆放。3、凡施工期间需要动火作业时,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4、应遵守项目部的安全守则、安全管理规定。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文明施工安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6、不准酒后施工、操作。7、不准擅自损坏、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装置、警示牌、安全标志。8、各种用电和照明线路由电工架设,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并配备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9、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施工用电设备专人使用,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使用人员擅自使用电气设备,不用时切断电源。10、小范围内机械与机械、机械与人同时工作时应协调配合,相互保持安全距离。11、风镐操作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方法,并佩戴好手套及眼睛防护镜以防破除混凝土时碎块飞溅伤人,破桩时要两人配合,一人操作风镐一人整理混凝土碎块,注意桩头的倾倒方向,以免桩头突然倒下砸伤人,操作风镐的工人要注意力度,注意桩头内的钢筋,不得碰伤钢筋。12、桩身过长的时应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旁站并由专人指挥放倒桩头,以防桩头倾覆伤人。13、用风镐破除桩截面的2/3时,用风钻进行打通,并用刚钻子大锤进行端部截断,倾倒时要注意躲避,以免砸伤。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C11-1编号工程名称桩基工程交底部位桩头破除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种清凿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交底内容:14、破桩时发现桩身有断裂、倾斜等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给现场工长,由工长提出解决方案,自己不得私自解决。15、破倒后的桩头和混凝土渣要用装载机或吊车及时吊出基坑外,但不得放在基坑边1.5m范围内。16、桩头及混凝土渣清除干净后,要及时把桩头砸弯的钢筋进行调直并及时把桩头凿平,凿到设计标高处。针对性交底:1、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不得违章操作。现场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穿防滑鞋进行作业。8、在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岗位,不准随意让别人代替自己的操作。9、机械标识和警示标识应齐全完整。10、作业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所破除的桩头的状态进行巡视。交底人签名职务技术员交底时间2016年月日接受交底人签名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