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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编辑:制度大全2024-09-19

基层纪检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主要是解决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存在的服务态度生冷硬顶、办事效率不高、“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消极腐败问题。通过“纠风”,不断提高工商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尽职尽责,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主要进行“四抓”:

一、抓责任制落实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

  各市县局、各分局局长为行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分管的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科、所长实行“一职双责”,既要抓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也要对分管的科室和工商所的行风廉政建设负起一线领导责任。为保证责任到位,每年初,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局领导与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定行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人人抓行风的领导体制。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

  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年内完不成行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达不到规定目标名次的,取消所在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评先资格。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三)坚持常议常管

  局党组每季度,各科室、所每月结合工作分析一次行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摆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备上级检查。

二、抓规范化服务

  (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

  认真执行市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通过落实《意见》中的26条措施,切实改革和精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放宽经营范围,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二)实施政务公开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刊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责、联系人、办公电话、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法律法规依据和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等,接收群众监督。

  (三)规范服务程序

  从服务入口着手,设立服务指南,让服务对象进门就能明白所办业务的科室和具体位置。服务中,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五个一”服务制度和“政务确认”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开展延伸服务

  上门为企业培训工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与重点企业建立联络员和服务预约制度,随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对大型企业实行上门年检。通过延伸服务,切实转变作风,赢得企业、业户的信任和支持。

三、抓内部督查

  (一)领导带头随机查

  每位局党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每月抽出2-4天的时间,对所分管的科室和工商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整改的措施,立说立行解决问题。

  (二)职能小组定期查

  成立局机关行风督查小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科室参加,利用摄像机等器材,每月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着装、出勤、证件佩带、遵守禁酒令、卫生、文明管理和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一次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效能监察的考核标准,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违*纪政纪的,坚决立案查处,以儆效尤。

  (三)科室、所经常查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工商所所长和纪检监察员,每周对所属人员遵守行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讲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自查自纠。通过“三级”严格的督查,合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行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四、抓外部监督

  (一)基层工商所与企业、个体工商户签定双向行风廉政建设双向监督责任书

  责任书内容:工商所工作人员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所承诺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不向管理对象耍态度、“吃拿卡要报”谋取个人私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所自觉做到,守法经营,照章纳费,不向工商管理人员请吃送礼。并严格双方责任追究。双向监督责任书每年签定一次,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工商所行风廉政建设。

  (二)建立健全各种外部监督系统

  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城区市场和农村集市建立监督台,设立举报箱;在企业和业户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并发放聘书;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工商有关会议和活动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三)严格落实走访汇报制度

  采取编发《行风建设动态》、发放征求意见信、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行风监督员汇报本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和监管执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积极帮助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增进相互了解,赢得广泛支持。

篇2:市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各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和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卫生系统行风现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主要是突出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

一个目标:

在所有医疗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项任务:

(一)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风管理制度,包括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并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形成卫生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坚决查处严重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树立和大力宣扬先进典型

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与奖金分配、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和聘用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的激励惩戒机制。要广泛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变被动地“纠”为积极地“创”。加强正面引导,发现和树立一批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的崇高医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倡导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的强大~氛围,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承诺书”和实施规定,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争创行风先进模范。

(二)加强纪律教育,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通过学习和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明确各项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卫生部“八个不准”的行业纪律和市卫生局公布的《医务人员五禁止》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

1、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建立院长一手抓医院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的“一岗双责”制度,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责。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实行医患沟通制度,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通过书面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重点检查评估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行为、医生处方、开单检查情况,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后使用中标药品和付款情况等,定期将评价和监督信息向社会公布,引导病人自主选择就医,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

5、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医疗机构要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物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和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督。

(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行政管辖范围内纠风工作责任,设立向社会公开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信箱,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件件有查处、有反馈。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于近期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市卫生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区部分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医疗机构要建立统一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把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结合起来,做到统一机构受理,内部协调处理,受理机构统一反馈答复;杜绝多头受理,敷衍了事。相互推诿现象,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诚信的良好对形象。

(五)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医疗机构纠风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纠风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严,不正之风盛行。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步骤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卫生行政部门在今年7月底前,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立即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直属、直管医院带头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落实阶段

市卫生局10月份之前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直属、直管医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若干次检查,并适时组织市卫生系统行风评议监督员进行暗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对辖区内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告,并随时向市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三)总结完善阶段

10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总结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时,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结果。11月份,做好迎接省卫生厅和国家卫生部对各地纠风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都要从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活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不断探索和创新纠风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放在卫生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去把握,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找准专项治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消除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因素,并及时组织群众参与,积极探索纠风工作规律,建立起上下、内外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体系。

(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二要重点抓好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以及乱收费等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总体要求和具体分工,围绕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项抓落实。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又要总结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推动工作,突出监督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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