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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质量维修控制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工程质量维修控制办法

为了及时解决小区居民的工程质量问题,向住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满足住户的合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誉,结合小区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热情接待、听取顾客报修的责任,并设身处地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可以职权范围为借口推诿顾客。

第二条当住户(顾客)来电或上门报修时,第一接收人应及时填写《产品质量维修记录》,明确维修项目的来源,问明事由,记清楼号、位置、顾客姓名。

第三条对住户(顾客)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四条项目办应由专人负责住户的维修工作,及时同住户沟通根据《产品质量维修记录》和具体的情况分清责任:

1.施工方责任分为施工工艺不当或材料不合格两方面的原因,维修负责人应及时联系施工方到现场查看问题,拿出解决办法。并且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给予彻底维修,达到顾客(居民)满意。若施工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予以维修,或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项目办可自行联系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2.顾客自身原因:由于顾客使用不当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妥善地向顾客说明情况,并协助顾客联系物业部门给予有偿服务。

3.保修期外,如果顾客(居民)向项目办反映质量问题,项目办应向顾客作好解释工作,协助顾客联系物业部门给予有偿服务。

第五条对于明确维修的质量问题,项目办维修负责人员及时电话通知承包方(或挂号信通知并查询),承包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好,经住户签字认可后报项目办。作为工程维修金的支付凭据。如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修理好,项目办可自行安排进行维修。

第六条维修过程中,项目办应安排专门人员对维修过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维修过程和结果进行确认。

第七条维修好的房屋要由项目办(两人以上)签字认可并经住户签字,维修方在一个月后进行回访检查,无质量问题后,办理工程量验收单进行结算。以上发生的费用扣承包方工程款。

第八条维修时间:为不影响住户的生活,项目办人员应确保所维修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对急修项目(如:自来水设施跑水、下水管道和垃圾道堵塞、供暖设备漏水、漏电),要在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住户(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2.一般维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维修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

第九条项目办负责人对维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确保维修结果达到预期的要求。

篇2: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办法(二)

土方施工工程质量的控制办法(2)

为了有效的控制土方施工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土方施工报验程序:

各队先自检---------项目部检---------报监理组抽检

2、包括工作内容:

⑴、压实度⑵、灰剂量⑶、进场石灰检验

3、资料:

各队报验须有试验资料,项目部试验人员现场检测、复核后签字、盖章

4、现场控制:

压实度--主要控制最佳含水量、碾压遍数、轮迹的重合。避免漏压。碾压前含水量控制在该土样试验结果最佳含水量的±2%之间,碾压遍数以该土所做试验段碾压遍数为标准。

灰剂量

篇3:工程质量控制办法范文

工程质量控制

由工程部主持实施完成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设计文件、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为依据,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3.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施工试验、材料复试,监理见证取样送检、设备检验等制度;

4.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退场制度;

5.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要以预控为重点,过程控制是关键,验收把关为主要手段的全过程监控;

6.坚持本道工序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质量管理程序。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措施、方法

1.要求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承包单位编制质量规划;

2.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全过程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实施,督促监理工程师认真去执行、落实监理实施细则;

3.强化监理的旁站制度,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4.审核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的技术资料文件、报告或报表;

5.坚决贯彻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预控)为主的原则;

6.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整改质量缺陷,实现有效的质量监督,并将工作结果记入建立日志;

7.严格执行施工试验、进场材料复试、监理抽检试验及现场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8.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及不称职的承包单位人员建议予以撤换。

篇4: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为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以下监督检查工作:

1.对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1)、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

(2)、检查监理单位监理准备工作质量。

(3)、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监理程序、监理办法是否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并实施到位。

2.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2)、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文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保障措施。

(4)、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5)、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状态,保证其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6)、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证书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7)、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及试验报告、产品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

二、对工序的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审核由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等)、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检查等记录。隐蔽工程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并经工程部认可后方可隐蔽。

2、对于重要及特殊结构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的质量。

3、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在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的同时,工程部应对其进行平行检查。

4、对于监理单位提交的《事故报告》、《质量缺陷处理结果及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并报公司总工程师签认,严重的应报公司总经理签认。

三、总工程师将不定期地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篇5: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办法

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

为了加强病历质量的管理,根据萧卫发[2003]110号文件要求,医院重新制定《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病历质控分三级进行:1、科内在科主任及科病历质控员的监督下完成。2、受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质控员监督。3、送上级部门检查。

二、医院从三方面控制病历书写质量。1、按照浙江省中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定期不定科由院病历质量检查小组作出评分,评分结果予以公布,对乙级、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2、按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控制规定对未能及时书写、未作必要记录、说明、缺项等给予经济上处理,处理结果从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3、上级检查反馈意见如存在上述情况,加倍处理。

三、对书写不及时、该记录不记录、该说明不说明、缺项的经济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未按规定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潦草,连续三个字(如签名)不能辨认及不按规定进行修改,如有划痕、粘贴发现一处扣20元。

2、住院病历必须按规定时间、格式完成,并及时放入病历夹。入院记录未按时完成,经管医师每份扣200元,其上级医师每份扣100元,科主任每份扣50元。告知书、同意书(非手术病人的诊疗告知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内置物使用同意书,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告知书等)如需填写而未写每份扣经管医师100元,上级医师50元,科主任30元。首次病程录、病程录(转科录、手术记录)缺一次扣经管医师60元,上级医师30元、科主任15元。抗生素使用停用无记录、无说明,更改护理级别无记录、无说明,1次扣经管医师20元。少一次签名(包括非上级医师本人签名)扣20元(经管医师当天签名,上级医师二天内签名,主任医师三天内签名)。

门诊病历应按规定书写,未写每份扣经治医师100元,科主任或科负责人25元。缺大项,每项扣经治医师30元,科主任或科负责人5元。各类申请单、处方未达标准的每张扣经管医师20元,科主任或科负责人3元。

上述规定从5月1号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相悖之处,以本规定为准,原《关于医疗文书书写奖惩补充规定的通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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