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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公司提案管理制度

一、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2:集团总公司提案制度范例

集团总公司提案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EE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EE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

(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

(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

(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

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

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

(二)审议

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

(三)第一次表彰

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

A:安慰奖20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

B:鼓励奖30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

C:提名奖50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

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

E:二等奖2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F:一等奖300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

(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状。

(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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