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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销售部备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地产公司项目销售部备品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发放、建帐、登记;

2、项目部申请办公设备须报计划,经过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购买,发放;

3、销售部每季度上报使用计划,领用办公用品不允许超过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过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购买、发放;

4、项目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提领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行政部领取;

5、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品,在工作调出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收缴,丢失按价赔偿;

6、销售部领取备品后,内业负责入库保存并填写入库单。如未按本规定执行,每次罚款10元;

7、置业顾问领取备品统一到内业处登记,填写备品提领单;

8、置业顾问要爱护、保管公司的办公用品,损坏公司备品,照价赔偿;

9、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在未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时不得私自使用。私自动用者,每次罚款20元;

10、公司所有备品,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反本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

11、销售部工装日常由销售部人员自行管理

a)在调离岗位时,销售部工装应上缴至销售内业进行统一保管,

b)项目结束后,由内业清点备品量交由公司行政部登记备案。

篇2:地产公司销售案场客户确认制度

地产公司项目销售案场客户确认制度

(一)、客户登记

1、置业顾问在接待来访客户后,须认真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以其中登录的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客户资料作为日后评判客户业绩归属的依据。如销售员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由经理酌情分配。

2、置业顾问应将客户资料当晚交给内业,做好每日客户登记工作。未配合内业工作,每次罚款10元。

3、由内业将上述表格中的客户资料录入电脑,连同相关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内业录入资料不及时或录入漏项,每次罚款20元。

4、任何人私自更改客户确认记录,每次罚款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解聘。

(二)、第一接待原则

基本制度:以第一来访、接待并登记原则为准。

新客户第一次来电咨询,或来访咨询时,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为"第一接待人",并全程负责对客户的服务工作。如成交,则此单佣金归属该置业顾问。

(三)、特殊接待权

置业顾问应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个人素质,为客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若置业顾问的服务不能令客户满意或招致客户投诉,即使该置业顾问为客户的"第一接待人",也应停止其继续服务,并罚款100-500元。如该单成交,则佣金归后期接待的置业顾问所有。

(四)、具体执行:

1、两组老客户,一起介绍一位朋友到访,但两组客户以前是分别来访,分别在两位置业顾问处登记,此次来访介绍的一组新客户最终成交--根据轮序制度的规定,应视为接待人成交;

2、两组客户初访分别由两名置业顾问接待并分别登记,以后又出现两组客户一同来访,只找其中一个置业顾问洽谈的情况,两名置业顾问各自带领各自客户完成接待工作;

3、同一组客户,由于家人来访时间和来访人员不同分别在不同置业顾问处登记最后成交的,以第一登记为主;

4、由于客户害怕通知不及时或讲解不一致,在不同置业顾问处登记的--以第一登记人为主;

5、由于登记时间过长,客户再次来访时,置业顾问未能认出--现场由销售内业查找,以第一登记人为主;现场查找未果,按正常轮序接待,成交后又发现原登记人的--以二次登记并接待的置业顾问为主;

6、置业顾问对来电登记情况进行回访时,约客成功,但其客户来访不记得电话接听的置业顾问,由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并登记的--以第一来访登记为主;

7、客户来访时否认来过,接待结束后称其已做过登记,成交后--以第一接待登记为主;

8、新客户来访,通过朋友介绍,即使朋友在他人处已经帮其登记的,仍以正常轮序为准;

9、客户本人未曾来访过,曾经有朋友代为登记,仍以本人在置业顾问处的初访登记为准,代登记无效;

10、由于置业顾问休息,其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的--以轮序为准;

11、客户交定金当天,置业顾问不在,客户未找置业顾问,直接交定的--其接待置业顾问属于义务接待;

12、置业顾问不认真询问客户是否是初访,造成重复接待--以第一接待为主。

篇3:房地产公司销售部人员离职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部人员离职制度

◇员工离职

辞职

1、员工在辞职前一个月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主管经理批准;

2、辞职员工持主管经理批准后的《离职移交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3、辞职员工工资计算天数以考勤记录的工作日期为准;

解聘

1、公司解聘员工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主管经理审批;

2、被解聘员工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进行工作交接;

除名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予以除名:

1、在职期间累计受到3次书面警告;

2、严重违反公司的保密协议,泄露公司或客户秘密者,同时根据其泄密给企业或客户造成的损失情况,追讨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3、无原则顶撞、侮辱上司;

4、在同事中造谣生事、挑拨离间,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5、玩忽职守,使公司利益或财产蒙受损失;

6、有意提供虚假个人材料以及其他严重不诚实行为;

7、渎职的员工;

8、因个人不良行为有损公司名誉的。

篇4: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资料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部资料管理制度

1、需管理的资料包括:按揭收入证明表格、日报表、周报表、客户登记表、电话接听记录表、面积一览表、合同范本、物业管理条例等;

◇如有丢失罚款10-100元不等,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公司通报批评或解聘

2、销售部所有与销售相关的资料,内业必须留整套备档;

(1、销售内业随时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缺失性,资料缺失需及时补足;

◇补足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

(2、置业顾问应爱护公共资料,不随意浪费。

◇违反规定者罚款20元

篇5:地产公司销售案场退房换房更名价格优惠审批付款方式变更制度

地产公司销售案场退房、换房、更名、价格优惠审批、付款方式变更制度

a)名变制度

要求:

1、购房者本人必须填写《名变申请表》并可证明两者为亲属关系,如无法证明需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其更名;

2、原购房者和现购房必须签字并按手印;

3、内容填写完整,情况属实;

4、必须有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5、签字后交给内业统一保管;

6、严格执行公司名变要求。

流程:

由原购房者本人填写名变审批表

(附原购房者与现购房者关系证明)

现购房者签字确认

置业顾问签字确认

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财务人员收回原购房者所有票据

财务人员开具现购房者相关票据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备案需撤销合同备案,且三个月后方可重新签署

b)换房制度

要求:

1、购房者本人必须填写《换房申请表》写明原房间号和现房间号;

2、内容填写需完整准确;

3、购房者须签字并按手印;

4、必须有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流程:

购房者本人填写换房申请表

置业顾问签字确认

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财务人员收回原房间号所有票据

财务人员开具现房间号相关票据

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备案需撤销合同备案,且三个月后方可重新签署

c)退房制度

1、购房者本人必须填写《退房申请表》;

2、内容填写需完整真实;

3、购房者需签字并按手印;

4、必须有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5、内业留存退房申请表的复印件,原件交给财务;

6、购房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给财务)、交款凭证以及退房申请办理退房手续,若购房者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办理,代理人需持有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财务。

流程:

购房者本人填写退房申请

置业顾问签字确认

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财务收回全部票据

退取所交款项

购房者签字确认已收回所有款项

d)价格优惠审批制度

1、销售部任何人员无权利私自给客户任何价格优惠,公司特批的除外;

2、价格优惠申请单需由销售经亲自填写;

3、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签署购房认购协议。

流程:

经过公司负责人的允许客户本人亲自领取价格审批单

销售经理或助理填写价格审批单内容

由客户本人到公司处确认调价后的单价及总价

财务须确认公司负责人签字准确无误后方可收款或收定

销售部须留存审批后的复印件并录入电子文本

e)付款方式变更审批制度

1、付款方式变更包括:按揭改一次性;个人商业贷款改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改个人商业贷款三种变更方式;一次性付款改按揭不予批准;

2、如客户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须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付款方式;

3、如客户要求执行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价格,须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变更流程:

客户填写付款情况变更表

销售经理或助理签字确认

财务根据变更后的价格,计算房款差额并收款

注:以上退房、换房、更名、价格优惠审批、付款方式变更的表格销售中心均留存表格复印件,原件交公司财务统一保管。

◇以上变更表格必须严格遵守其变更流程和制度,违反者每项每次罚款20-100元不等,如表格原件丢失罚款100-2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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