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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本斜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顿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二、安全规定

第3条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等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5条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一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发出信号后,发出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

第8条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10条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工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多水平提升时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

2、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10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3条升降人员时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班挂人车时或井筒检修后,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2、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4条矸石山信号工操作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殷实本规程第4条进行。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矸石山上、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呆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必须同时执行本规程的有关条款。

第15条连续牵引车信号操作必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当发现有人进入运行区希时,行车前要与机头或机尾处的信号工进行联系,确定人员是否离开运行区段,如人员未离开运行区段,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运行中严禁人员进入运行区段。

2、牵引车运行到机头、机尾时,及时打点停车,防止车辆撞坏挡车器。

3、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张紧装置、牵引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4、中间开有道岔的联络巷口,信号工必须检查道岔岔尖的密贴情况,要保证直线线路的通畅。联络巷口弯道处严禁站人。

5、必须按统一击规范化定的信号操作。

第16条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7条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到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2:锚喷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呈锚喷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锚喷支护工、喷浆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锚喷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4条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拌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

第5条执行锚杆支护工第5、6、7、8、9、10、11、12、14、15条规定。

第6条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

第7条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

第8条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时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第9条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第10条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第11条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12条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匀。

第13条金属网联网扣距、联网铁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4条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须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锚喷支护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水泥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检查临时支护,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场地。

6、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根据中腰线确定锚杆眼的眼位,做出明确。

第16条喷浆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风水管、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

3、检查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5、喷浆前,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尺寸,清甚、挖地槽,并安设喷厚标志。

6、有明显涌水点时,打孔埋设导管导水。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锚(网)喷支护操作顺序:

1、备齐施工机具、材料。

2、安全质量检查,处理危岩悬矸。

3、初喷。

4、打锚杆眼。

5、安装锚杆、压网、联网。

6、复喷。

7、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爆破后处理工作面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等临时支护。过断层破碎带时,应使用金属前探梁作临支护。

第19条打锚杆眼执行锚杆支护工第21条的规定。

第20条安装锚杆分别执行锚杆支护工第22、23、24、25、26条的规定。

第21条喷射混凝土:

1、配、拌料。

(1)利用筛子、斗检查粗、细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

(3)按设计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拌料机,上料要均匀。

(4)检查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团,松开手似散非散,吹无烟。

(5)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速凝剂。

2、喷射。

(1)开风,调整水量、风量,保持风压不得低0.4兆帕。

(2)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而下冲岩面。

(3)送电,开喷浆机、拌料机,上料喷浆。

(4)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

(5)喷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

(6)喷射时喷头尽可能垂直受喷面,夹角不得小于70°。

(7)喷头距受喷面保持0.6~1米;

(8)喷射时,喷头运行轨迹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毫米,一圆压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

(9)应配两人,一人持喷头喷射,一人辅助照明并负责联络,观察顶帮安全和喷射质量。

3、停机。

喷浆结束时,按先停料、后停水、再停电、最后关风的顺序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22条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

篇3:空气压缩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

第4条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第5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第8条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四、操作准备

第9条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载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第10条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小时者可免做。

五、操作顺序

第11条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起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空压机启动运行:

1、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2)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3)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3、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隔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4、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第13条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第14条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0℃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若冰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第15条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篇4: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主要适用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药味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

第7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项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按工作需要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安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傧相得不宜过紧。

第24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中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1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篇5: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3条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力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5条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6条两个或两个发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7条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第8条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9条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第10条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11条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12条需要在井下捍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3条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14条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5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第16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7条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8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齐全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9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20条拆下的要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21条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第22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胡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23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24条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5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6条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第27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8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9条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和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0条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31条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到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32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33条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4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5条检修后应将工具、材宵、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过去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批无关的零件,工具等到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6条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7条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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