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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维修报废安全技术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第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

第二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第三条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第四条报废的立井应填实,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应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

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第五条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

第六条报废的井巷,必须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

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篇2:凿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凿岩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二、凿岩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带)。

三、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打眼放炮,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上部必须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

四、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根底和空洞,整体坡度角,边坡角小于45度。

五、爆破后,应将浮石清理排除后,工人方能进入现场作业。

六、采掘禁止使用汽油钻、水钻和电钻。

篇3:清岩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清岩工必须经厂培训,懂得矿山安全作业常识,熟悉矿山情况,听从矿长或安全员的指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二、清岩工必须熟练掌握保险绳(带)的使用方法和性能,正确保养所使用的工具。

三、清岩工进入采矿工作面,必须首先佩戴好安全帽、检查保险绳(带)有无破损或其他隐患、并系牢保险绳(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操作。

四、清岩工作业时,必须先察看采矿工作面底部,在底部无人、无工具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清岩操作。

五、清岩工作业时,必须从上到下,在矿长或安全员的指挥下进行清岩操作。

六、禁止清岩工上下重叠清岩作业。

篇4:装料工岗位操作规程

一、装料工必须经培训,懂得矿山安全作业常识,熟悉矿山情况,听从矿长或安全员的指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二、装料工进入工作现场,必须首先佩戴好安全帽、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料仓(或装料现场)有无其他安全隐患,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其他操作。

三、装料工作业时,必须先察看所装载重车辆内有无其他杂物,在与载重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后方能进行装料操作。

四、装料工作业时,应当小心轻放,预防损坏载重车辆。

五、装料完毕,应负责将车门等关好,防止矿物泄漏(洒落)。

篇5:放炮员岗位操作指导规程

一、放炮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熟悉炸药、雷管,导火线性能,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

二、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三、爆破前必须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设立岗哨和标志,鸣笛通知危险区的人员及时撤出安全地点,然后发出鸣示信号,方可进行爆破。

四、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五、爆破后认真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六、爆破结束15分钟后,才能进行工作面检查,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七、禁止放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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