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机十不吊规程
1、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2、超负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3、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7、光线不好、看不清楚不吊
8、歪拉斜挂、吊物加工不吊
9、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10、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篇2: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篇3: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机司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机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超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载或接近满负载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重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篇4: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7)
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七)
一、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八、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篇5:单位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
位器及平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即:(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斜拉物件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及指挥信号不吊。(6)散装物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7)安全装置缺损或失效不吊。(8)多棱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9)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吊。(10)埋在地下及重量不清的物件不吊。
履带式起重机:
13.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时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14.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15.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6.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17.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18.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19.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产将钢丝绳拉紧。
20.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在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塔式起重机:
2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2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关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2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源,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2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
门式、桥式起重机:
28.桥式起重机大梁的两边,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或档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不准走轨道。
29.两机同时作业,相邻间距应保持3-5米。
30.起重机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31.作业中如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32.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