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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发生火灾,要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篇2: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工地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为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负责《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1、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油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他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地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在潜在的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油光荣称号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遇有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他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劝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支安全地方动粗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水蒸气、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m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安全环保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须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部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10m严禁旋转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他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他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4)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主)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1)《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以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部办理,安全部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

(2)《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部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3)《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间以安全部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

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

篇3:建筑二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篇4:动火监护员安全职责(6)

动火监护员安全职责(六)

(1)防火监护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防火安全制度。

(2)动火监护员必须接受专(兼)职消防员的监督,对消防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3)动火监护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三会"即会使用一般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

(4)动火监护员必须对动火部位、动火日期、动火等级有了明确的了解后,方准在动火证上签字,履行监护员职责。

(5)在动火作业前,动火监护员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清理,特别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转移或保护,并配备好灭火器材。

(6)在动火作业中,动火监护员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7)在动火作业后,动火监护员要认真巡视作业范围有无电焊或气割溅落的火种,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予以清除。

(8)如果发生火灾或火灾险情,要及时报警并积极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篇5:清理清运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清理、清运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清理、清运作业

交底提要

(一)现场安全要求:

1.进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3.严禁酒后上岗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穿拖鞋和光背作业;

4.禁止私自拆改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禁止追逐打闹;

5.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修理和拆改电器设施;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楼层垃圾清理、清运:

1.楼层作业面(材料)码放、垃圾清理,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钢管1m,木方子、摸板不超过1m,砼底板浇筑时间24小时内禁止放置材料;

2.楼层边,通道内,脚手架边缘严禁码放任何物品;

3.每层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作业面垃圾和杂物,清理时,必须用封闭式容器,吊运到垃圾分拣站,回收再利用,吊运时应有防落物措施;

4.严禁从门窗、预留洞口向外抛掷物品,以免引起安全事故,严禁从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走;

5.严禁利用电梯竖井管道间往下投扔各种材料和垃圾,严禁翻越护身栏杆或攀爬脚手架;

6.清运垃圾时,要用封闭式小车,装物品不要过满,以免造成遗漏;

7.作业面清理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多余材料要按标准分类堆放,码放整齐;

8.水平网杂物清理时由上至下由专业架子工清理,清理时要有人员旁站、监督;

9.清理时,清理班组长要有口头交底。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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