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项目工程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项目工程应急事故处理程序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安全突发事故的妥善处理,现将安全紧急事故处理程序通知如下,并请贯彻至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

1、各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体现应急预案(包括安全、质量、消防等应急预案)。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以最快时间赶到施工现场组织处理,并立即报告工程部,工程部24小时内上报上级领导。

2、约束自己的有关人员并疏离现场,不得在现场围观、起哄、闹事。

3、以最快时间组织有效的交通工具尽快把事故发生当事人送到就近大医院进行抢救和治疗,不得在现场擅自进行抢救和处理。

制订抢救和治疗计划,通知事故发生当事人的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将事态发展及处理进程及时向工程部报告。

及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订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并落实。

事故处理期间,施工单位有关人员24小时待命。

篇2: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2、对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二、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三、组织调查组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还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也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的实践经验,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导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散落情况;重要物证的特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部位。

3.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出下列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五、分折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窜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41-86标准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3.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事故性质通常分为三类:

(1)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是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但是,对于能够预见并可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

(3)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成的事故。对已确定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六、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轻伤事故也可参照上述执行。对于重大开遂事故不可掉以轻心,也应严肃认真按上述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七、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其中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同志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明自已的意见。

八、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告出后,须经有关机关审批方可能结案。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性况不得超过180日。

2.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是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等,予以应得的处分。

3.事故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纸、照片、资料等长期完整的保存起来。事故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重伤、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历料(记录、图纸、照片等);

(3)技术签定和试验报告;

(4)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5)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形印件;

(6)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的最后),要表明调查组人员的姓名、职务,并要逐个签字;

(7)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其事故所作的结案申请报告;

(8)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9)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九、关于工伤事故统计报告中的

几个具体问题

1.职工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应作为死亡事故填报或补报。超过一个月死亡的,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2.职工在生产(工作)岗位干私活或打闹造成伤亡事故,不作工伤事故统计。

3.企业车辆执行生产运输任务(包括本企业职工乘坐企业车辆)行驶在厂(场)外公路上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律由交通部门统计。

4.停薪留职的职工到外单位工作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负责统计报告。

篇3: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应急管理制度(五)

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二、各单位应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三、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提高职工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四、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各单位及项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五、发生事故,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六、应急救援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篇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

篇5:高速公路项目汛情应急措施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汛情应急措施

1、泡槽:

(1)施工抢险小组立即组织队员搭设土埂,阻止雨水继续流入沟槽,设计排水系统,将路基集水和沟槽内集水排入就近水沟中。

(2)安排人员对已开沟槽巡视观察,发现沟槽边坡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立即支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以上工作完成后,安排专人对沟槽和排水设备进行看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2、高边坡坍塌、滑坡:

(1)发生山体坍塌或者滑坡事故时,立即组织封锁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有人员和车辆靠近造成损失。

(2)为防止坍塌进一步扩大,组织人员对山体边坡采取临时的支护、支撑处理。

3、其他紧急情况处理办法:

(1)将足够数量的草袋子装入好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使用。

(2)根据雨势大小和现场情况,随时组织人员用装好土的草袋子对挡水墙进行加高、加固。

(3)施工现场设专人看泵,及时抽水,如发现水泵损坏,应立即报告,由电工修理或换装备用泵。

(4)如发现基坑的挡水墙损坏应立即组织人员用事先准备好的草袋子进行封堵加固。

(5)如基坑内积水较多,应及时由电工加装备用泵,加快排水速度。

(6)因雨天塌方等原因造成现况电线及通讯电缆破坏或发生险情,应封闭现场,禁止与抢险无关的人员进入,根据电线及通讯电缆类型和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加固、导流、封堵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单位,配合其进行抢险工作。

(7)施工现场发生险情、雨势较大或暗挖管涵内大量积水时,应立即停工,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并积极组织抢险工作。

(8)抢险工作中,项目部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保护抢险人员人身安全为前提条件,认真研究,迅速决策,统一指挥,抢险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保持高度警惕,作好自身安全防范,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9)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