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工程项目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2、对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二、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三、组织调查组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还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也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的实践经验,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导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散落情况;重要物证的特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部位。

3.现场绘图。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出下列示意图: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五、分折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窜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41-86标准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3.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事故性质通常分为三类:

(1)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是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但是,对于能够预见并可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

(3)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成的事故。对已确定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六、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轻伤事故也可参照上述执行。对于重大开遂事故不可掉以轻心,也应严肃认真按上述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七、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其中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同志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明自已的意见。

八、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告出后,须经有关机关审批方可能结案。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性况不得超过180日。

2.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是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等,予以应得的处分。

3.事故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纸、照片、资料等长期完整的保存起来。事故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重伤、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历料(记录、图纸、照片等);

(3)技术签定和试验报告;

(4)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5)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形印件;

(6)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的最后),要表明调查组人员的姓名、职务,并要逐个签字;

(7)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其事故所作的结案申请报告;

(8)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9)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九、关于工伤事故统计报告中的

几个具体问题

1.职工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应作为死亡事故填报或补报。超过一个月死亡的,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2.职工在生产(工作)岗位干私活或打闹造成伤亡事故,不作工伤事故统计。

3.企业车辆执行生产运输任务(包括本企业职工乘坐企业车辆)行驶在厂(场)外公路上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律由交通部门统计。

4.停薪留职的职工到外单位工作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负责统计报告。

篇2: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安拆使用要点

工程项目大型设备的安拆及使用要点

第一节塔吊

一、塔吊的安装作业要点:

1.塔吊的安装应待基础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才能安装;如果因特殊情况需提前安装,应提高基础的砼强度等级。

2.塔吊安装前,应先进行交底,应由经验丰富的师傅统一指挥,互相配合,严禁擅自操作。

3.塔吊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转,检查各操作系统和限位系统是否灵活。

4.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5.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

6.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7.对各种连接螺栓、销轴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要及时更新。

8.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管接头要紧固严密。

9.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要灵敏可靠。

二、塔吊使用要求:

1.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2.起重机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纵。司机酒后和患病时,也不得进行操作。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风速应低于6级。

4.新制或大修出厂及塔式起重机拆自卫重新组装之后,均应进行试验。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均应进行试验。

6.起重机安装好后,应重新高速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限位开关,如夜间作业,照明必须良好。

7.起重机行驶道路不得有障碍物和局部下沉现象。6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天,停止作业。

三、塔吊的拆除作业要点:

(1)由于塔吊在拆除过程中,其附墙拉结位置的附墙杆和拉结处的装饰、装修一般随塔吊拆除时同时进行。为便于操作,一般在塔吊的操作平台上搭设悬挑平台,以便切割拉结点和该处的装饰装修。

(2)拆除塔吊前,应先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应由经验丰富的师傅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并按塔吊拆除要求,严禁擅自操作。

(3)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4)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发现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5)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接头要紧固严密。

(6)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正确。

第二节施工电梯

一、安装与拆除要点:

1.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悉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2.装上两节立柱后,要在其两回事个方向调整垂直度,并把平衡重、梯笼就位。

3.调试梯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电梯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10m高度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4.随立柱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壁连接,第一道附壁杆距地面应为10m

左右,以后每隔6m(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壁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立柱的垂直度,每隔10m偏差不大于5mm。顶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5.在立柱加节安装时,梯笼内可以载两年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运行使用,因此时尚没安装上限位保险,所以必须控制梯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50cm处。另外因梯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梯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在立柱上。向下运行时,应靠梯笼自重分段逐节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6.立柱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梯笼升高到离天轮1.5m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平衡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钢丝绳直径为18.5mm时,应使用Yb-20型号的卡子,不小于4个,间距按100mm-120mm卡牢。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梯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就不少于300mm。

7.安装完毕进行整机运行调试,荷载试验按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在拆除平衡重之间,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壁杆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9.梯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50cm左右,梯笼不了生下滑即可开始按顺序拆除。

10.先把平衡铁拆下放平,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11.把梯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立柱标准节。此时梯笼处于无平衡重运行,应按第6条中的措施进行。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壁支撑架同时拆下,拆下的附件装入梯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电梯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平衡重载重量应折减)。

12.安装拆卸附壁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梯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13.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

二、施工电梯使用要求:

1.电梯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2.电梯底条约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4.必须由经考核取证后的专职司机操作。

5.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确认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7.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平衡后果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50%。

8.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发行程妈位开关自碰撞的方法停车。

9.当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10.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11.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12.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见高处作业。

13.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篇3: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层数多,工期短,加之雨期施工,因此其投入的设备相对较多,线路的布置较长,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能,特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来纺织施工。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一)、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用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线路型式如下图:

(二)、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共用一个接地网,接地电阻≤4Ω,在干线与支路交接处及干线尾端采用重复接地,接地电阻≤10Ω。

(三)、电缆线路的敷设

1.导线截面

为保证绝缘导线的电气安全和供电电压质量,导线截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导线中的负荷电流应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未端电压偏移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3)单相线路的工作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并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2.架空线路的敷设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非专用电杆上。电杆可采用标准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经应不小于130mm。

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3×φ4.0mm;拉线与电杆夹角应450-300之间,拉线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0。

(2)架空线路的横担可为铁横担或线码。

(3)直线杆和150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0至450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0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4)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则:

1)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2)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N、L2、L3、PE。

3)动力线和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动力线和照明线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4)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0.3m。

3.电缆线路的敷设

a、埋地电缆

(1)埋地电缆的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质保护层。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b、架空电缆

(1)架空电缆应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须用绝缘线(带)。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2.5m.

(4)进复试在建工程的临时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限。电缆水平敷设时,宜沿墙或门口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1.8m。

(5)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用绝缘物包扎,不得承受张力。

(6)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c、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潮湿场地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4)室内钢索配线应符合下述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四)、本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作可靠联接。

1.除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对所有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作时间小于0.1秒。

2.除接零和漏电保护外,还必须完善其他必要的保护,如短路、过流、过栽、欠压等。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

4.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电气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存养、维护,保证电气设备可靠地运行。

(五)电气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工地防火制度,加强对员工消防意识的教育。

2.保证选用的设备,导线截面能满足负荷要求,避免过载负荷引起火灾。

3.定期检修电气设备,对电气连接处特别注意,该加固的要加固。

4.工地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电气灭火器材。

5.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电气设备指定地点堆放,专人管理。

6.加强对工地现场保卫巡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篇4: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副经理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和工种班组长组成,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规范执行。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在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安全员2-3人从事下列工作:

(1)施工现场的巡查;

(2)督促施工人员使用"三宝";

(3)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

(4)"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

(5)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

(6)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牌、安全警示牌。

2.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个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

3.经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先由项目经理向安全员、队长、工长进行交底,最后由工长向各个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资料应履行人人签字。

4.每一个特殊工种人中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

三、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在必要位置设置安全网。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体检,凡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严禁登高作业。坑井及升降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明显标志。

2.框架外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剪刀撑,在楼层以上搭设外脚手架,用专用尼龙安全网全封闭施工,通道口用φ48×3.5钢管搭安全通道棚,顶棚上满铺一层木板及一层竹笆组成双层防护。

3.所有的外脚手架,都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符合使用要求的脚手架,必须挂验收合格牌。

4.对于塔吊、井字架,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制订的《塔吊、快速提升井架、施工电梯安全细则》执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运转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安全可靠),并作好防风、防雷的预防措施,雷雨天停止作业。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四、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统一管理现场施工用电,设置配电房。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源线走向必须合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2.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并装好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必须加锁,下班拉闸上锁后方可离开现场。

3.电气装置应安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工作零线和接地线要分开,禁止一闸多用。

4.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电禁止操作的电气箱、柜,在下班前必须悬挂"严禁合闸,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5.在预留洞口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临时挡好洞口,以防火花溅落下层伤人或引起火灾。

篇5:工程项目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由于该工程从2009年4月开工,到2010年5月竣工,施工期间正好是雨期和署期,为保证施工顺利,应有雨季和夏季施工措施。

第一节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做好现场的排水系统,专人维护,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将雨水排出场外。

二、地下室施工时,应作好排水沟,并在四角设置集水井,在井内放置潜水泵,以防暴雨的袭击。

三、浇筑砼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消息,同时现场备有防雨布或防雨棚,以备急用。

四、现场应有防台风措施,现场若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现场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现场临时设施应设置拉锚。

五、需要干作业的工程(如防水工程),应根据气候情况,安排好劳动力,一次性完成,并同时备好防雨棚,防雨布。

第二节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现场配置开水桶,以备饮用。

二、现场设置医务室并配置一名医生,作好署期病、虫、害的预防工作。

三、在气温到达35。C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四、因抢工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早晚安排室外作业,中午气温高时,安排室内作业。

第三节防台风安全措施

深圳地处沿海,经常遭受台风袭击,所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防台风措施。

1、台风季节应特别提高警惕,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办公室设专人关注天气预报,做好记录,并与市气象台保持联系,如遇天气变化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2、成立台风期间抢险救灾小组,密切注意现场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该投入现场进行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

3、科学、合理安排风雨期施工,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室外的施工作业,提前安排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雨期施工,做到有备无患。

4、对施工现场办公室、食堂、仓库等临设工程应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如有拉结不牢、排水不畅、漏雨、沉陷、变形等情况,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必须停止使用。风雨过后,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重点抢修。

5、台风到来之前,应对高耸独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等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楼面、屋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要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要及时搬到建筑物内。

6、吊装机械在台风来前停止作业,塔吊要收起吊钩,并将回转刹车松开,高空作业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

7、台风过后要立即对模板、钢筋特别是脚手架、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工。

第四节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由于工程工期紧,所以不可避免要进行夜间加班,为保障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拟采取以下措施:

1、正常夜班为晚上19:30至23:30。所有班组要统一夜班作业时间,以免过度劳累造成安全事故,工人禁止日夜连续作业。

2、特殊工序不得在夜间施工。

3、由专门电工负责夜班加班用电作业,加班前提前16min布置好照明设施,其照明度必须满足操作要求。

4、各班长不得擅离现场,监督好自己的班组,作好加班人数统计,把好质量关,安全关。

5、项目部管理层每晚应有专人值班,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加强材料保管措施,门卫必须24小时值班,对夜间携带物品出门者要予制止。

7、保证工人夜餐的供应。

8、严格监督文明施工,夜间不得随地大小便。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