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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2.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

3.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登记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8.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检查,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9.易燃、易爆仓库内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的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篇2: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

1公司安环部(易制毒办公室)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管理工作。按照法规要求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应当自生产之日起或生产、经营的备案品种增加、主要流向改变时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产量、销售量、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市安监局备案,取得生产备案证明,确保符合法律要求。申请备案时应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贮存、包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3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4做好生产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备齐必须的防护用品。

5按照要求进行开展生产作业现场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6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篇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规定

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本公司生产的副产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到市中区公安局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按照公司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载明销售品种、数额、运输方式、用途、价格和交易提货日期,并约定查验购买方资质相关权限和相关违约责任。

3销售时应当:

3.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和销售合同;

3.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3.4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3.5要在30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市中区公安局备案(可以每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情况进行集中备案);

3.6将以上销售台帐、购销合同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

3.7每天及时逐批次录入山东省易制毒管理系统,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生产经营情况;

4应用明确的标识及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篇4: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管理规定

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

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

3购买使用时应当:

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

3.3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汇总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购买使用情况;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

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篇5: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出入库管理规定

1公司HEDP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和出入库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出入库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2易制毒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严格控制,认真核实,并设有台账,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内部流转情况。

3在存放易盐酸的储罐区,应设立明显的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

4对易制毒化学品不得超容量存放。

5易制毒化学品储罐区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安装消防通讯和报警设施。

6储罐区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是时必须严格执行销售调拨单、调度调拨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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