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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站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目的

保障气体站安全运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气体站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及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丙烷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使用等。

3职责分工

3.1第二炼钢厂(甲方)

3.1.1安全科负责气体站气瓶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对日常安全运行、设施检查、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3.1.2连铸主要负责人负责气站建筑厂房、消防设施、设备设施、电气防爆、安全防护装置、汇流介质管路、隔断装置、胶管与割据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1.3根据乙方的日常检查和设备、设施的一般维护汇报情况,对存在的不风险因素和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1.4负责气体站应急情况下的救援工作。

3.2雷庄气站(乙方)负责

3.2.1对气体站的日常运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3.2.2对气体站的安全警示标识进行维护和清洁管理。

3.2.3按照合同要求,对钢瓶、汽化器、管路、卡具、仪表、排风装置、管路安全附件、阀门等的日常检查、卫生清洁和一般维护保养,确保气站的使用安全。

3.2.4按照合同要求,对公司气站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义务培训,提供气站管理制度、压力容器使用及供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4综合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气体站管理

4.1.1丙烷气站相关延伸燃气管路、通风及照明设施防火和防暴的管理。

4.1.2安全部指定专人对气体站设施进行对口管理,加强设施的日常检查,包括:

(1)气站房(箱)本体设备与管路、防爆电器、设备安全装置的完好情况;

(2)气站房的通风和照明设施检查(通风和照明设施必须为防爆型产品);

(3)气站房内及延伸管路和管路各阀门的检查;

(4)气站房的设备、消防器材、安全标志、职业健康、作业环境卫生检查。

4.1.3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对各气瓶及供气的对口管理,加强各气瓶检查与日常维护,加强气体供应的及时跟踪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4.1.3.1气瓶检查内容:

(1)气瓶本体是否有裂纹;

(2)气瓶安全附件是否好用;

(3)气瓶本体表面是否有气体介质、警示标识、盛装重量等说明信息;

(4)气瓶与管路连接处是否可靠无漏气;

(5)气瓶及管路相关压力表是否好用,并定期检验,有检验贴;

(6)气瓶是否垂直存放。

4.1.3.2气体供应:

气体站管理人员负责与生产使用责任人进行沟通,获取、掌握需求计划,及时联系气体供应单位进行供气。

4.2气体站安全标识管理

4.2.1二钢安全科设计、制作气体站相关安全警示标识,职业健康告知牌,较大风险岗位告知牌,责任标识牌、防火标识等,张贴相关操作规程,供气体站操作人员日常学习。

4.2.2气体站对口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警示标识的管理,发现破损、严重掉色等问题,及时上报更新。

4.3气体站应急管理

4.4.1二钢安全科制定气体站发生事故的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将应急处置方案张贴气体站。

4.4.2气体站张贴责任标识牌,上方设有应急联系人及电话。

4.4.3气体站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验。

5气体站使用班组点检记录表和检查表

5.1数控火焰切割区域用燃气设施班组定检记录表(样表)

5.2装配施工区域用燃气设施班组定检记录表(样表)

5.3气体站检查表(样表)

篇2:低温液体充装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内容2

2.1.充装流程2

2.2.规定和要求2

2.3.液体质量7

2.4.其它7

第一章总则

1.1加强对低温液体灌装、司磅过程的规范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优质服务的液体灌装和司磅程序,更好的树立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

1.2适用范围:杭氧气体中心所辖气体公司低温液体灌装岗位、司磅岗位和充装区域。

第二章内容

2.1.充装流程

液体槽车通过公司门卫准入检查后自大门进入,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至指定的泄压区,泄压后经地中衡过磅,然后再充装。灌装结束过磅后从大门离开。

所有液体槽车在充装前都必须到指定的停车场进行登记。

公司门卫负责检查准运证。

槽车司乘人员在过磅前接受检查。

液体槽车在充装前接受安全设施检查。

在充装过程中,充装现场、槽车及司乘人员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司磅人员负责与停车场联系。

运行班长负责与销售人员联系。

2.2.规定和要求

公司与客户必须签订“低温液体安全灌装承诺书”,承诺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方可进入公司充装低温液体。

充装和司磅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对液体充装的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全面具体负责装置界区内所有低温液体充装和司磅的操作和安全。

充装岗位人员必须通过有关低温液体特性、充装规定和充装操作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在岗期间要随时接受公司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考核,并有责任提醒、告知外来人员有关安全事项。

低温液体应引到专门设施内排放.如需直排应对地面、设施采取防护措施.

在充装或排放低温液体时,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要预防因阀门填料泄漏,软管连接不严等导致液体喷溅。开启阀门应缓慢。

在氩、氮排放处要预防因局部空间氧含量减少而引起窒息。

液氧蒸发成气氧时能被衣服等织物吸附,应在空气流通处通风置换。

严禁液氧与可燃物质接触。

在充装液氧和处理接触液氧的设施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鞋。

储罐和槽车的充满率不得大于95%,严禁过量充装。

纯度低于产品指标时严禁充装,并查明原因。

阀门开关不动时应采取措施,严禁用力扳动。

储罐出现不正常升压,外部出现冷凝迹象或结霜时,应停止充罐,查明原因。

低温液体管道两端阀门关闭时,应先排尽管内液体。

怀疑压力表、液位计指示不准、安全阀整定压力不符合工艺要求时,应及时检查、校对。

在充装槽车时,应防止气体或液体倒回储罐内。

较长时间储存液氧时,应按时分析碳氢化合物含量。

外来液体灌装设备,必须具备经有关劳动部门检验和相关部门审验的相关证件。液体槽车必须有固定合格的驾驶人员和槽车押运员,并经过低温液体充装操作培训。

所有槽车应在规定的停车场等候,不得停靠在公司的道路上。

客户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进入灌装现场要服从充装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于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行为,公司安全人员和岗位人员将责令其纠正。

变更充装介质的槽罐要进行评估,在经过审核后,再做相关的置换和分析工作。变更充装介质仅局限于液氧、液氮、液氩。

槽车驶上地?前速度要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下。

司磅岗位人员必须对进入现场的槽车按发货单核对车号、吨位、灌装介质,填写确认表。充装岗位检查槽车安全设施,填写确认表。

公司内所有充装接口全部为CGA接头,在??有车辆充装时,以加锁方式防止未经许可的使用,且灌装现场不放置软管。

对于CGA接头液体槽车,可使用随车携带CGA-CGB软管进行充装。

对于非CGA接头的液体槽车,如果是经登记确认(固定介质)的长期来公司充装车辆,准予使用随车CGA-CGB软管进行灌装。

对于临时用户槽车,经销售人员及灌装管理人员对槽车介质进行确认无误后,在办理软管(或过渡接头)借用登记手续后,才能进行充装。

充装岗位人员按照运行要求,安排槽车充装位置,熄火、拉手刹,充装岗位人员督促驾驶员用滑动块将槽车固定。停车后驾驶员将车钥匙交充装岗位人员保管。

所有充装槽车,必须经过以车钥匙换取接头开锁钥匙的过程才能进行灌装,灌装完毕后,以开接头锁钥匙换取车钥匙方能启动汽车。

槽车上的阀门和连接金属软管由槽车押运员负责,押运员在槽车泄压后将软管连接至充装阀门接口。槽车溢流阀必须开启,增压阀必须关闭。

充装阀门由充装岗位人员负责打开,充装泵由充装岗位人员操作。打开阀门前检查车辆的泄压情况和金属软管的连接状态,打开阀门后检查泄漏等情况,观察液体的充装过程是否正常,充装过程中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充装岗位人员在启动液氧、液氮、液氩装车泵前应首先确认液氧、液氮、液氩泵是否在线运行,还要确认有否液化氧、液化氮进入大槽。

在整个充装过程中,不得用金属工具敲打阀门、管道,充装槽车上要自备金属软管、脱脂兼容工具及消防器材。必须穿戴合格的PPE。

充装量按槽车允许量,不得超载。充装结束时岗位人员停泵,关闭液体充装阀。岗位人员在关闭液体充装阀门、确认无泄漏后,监督客户单位押运人员卸下充装软管,静置5分钟以上,方可拿回汽车钥匙启动汽车发动机离开。

严禁灌装岗???人员及槽车司机、押运员在现场吸烟、喝酒。

严禁现场用水冲洗车辆,现场不得检修车辆、不得乱倒垃圾和油脂类物品。

槽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充装:

槽车安全设施不灵,无阻火器,无静电接地,无消防器材;

槽车属首次充装液氧且无脱脂合格证明;

压力容器使用证过期的;

上次充装介质不明的;

变更充装介质没有得到销售、生产主管或相关技术人员批准的;

司机或押运员有酗酒状态的;

槽车上没有押运员的,或没有押运证的;

槽车内压力过高。

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低温液体充装:

现场有检修、动火项目;

液氧(氮)储槽、液氧(氮)泵处于生产紧急情况过程中;

雷雨等恶劣天气;

高温期间、周边生产装置停车排放物料或公司明令禁止灌装液体期间;

储槽液位降至规定最低液位时。

司磅规定:

空车过磅前必须在指定区域泄压,余压不超过0.15MPa;

槽车停放位置正确;

空车过磅驾驶室内不得留人,地磅上不得留有杂物;

客户无发货单、证照不齐、无生产区通行证,或发货单据的日期、充装介质、充装吨位、车牌号等与实际不符;

电脑不能正常工作时,只有经运行经理同意后,有运行班长和司磅人员一起进行人工计量。

司磅岗位不得擅自更改车号。充装岗位不得擅自增加发货单以上量,不得擅自变更充装介质。

2.3.液体质量

出库液体质量以液体充装阀前为界,提供的液体产品质量分析单即为充装阀前的液体质量。

2.4.其它

灌装岗位操作人员要自律,树立良好的公司窗口形象。

篇3: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健康环保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环保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5-2009),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safety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工艺设备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员工接受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装置、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启动前安全检查的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改、扩建项目(包括租借)的工艺设备设施;

(二)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三)工艺装置停车检维修项目;

(四)其他。

第八条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清单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九条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条启动前的工艺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艺设备符合设计规格和安装标准;

(二)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三)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四)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五)所有工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四章成立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第十一条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第十二条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十三条启动前安全检查区域或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组建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二)为项目启动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三)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的培训;

(四)审核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的解决方案,监督检查并落实投运后解决项目的完成;

(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第十四条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二)组织制定检查清单,并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三)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四)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与进度;

(五)监督检查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的完成情况;

(六)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第十五条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参加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议;

(二)参与制定检查清单,并对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

(三)确认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和投运后解决项目的解决方案;

(四)确认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已整改完成。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专职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参与制定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

(二)协助对员工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

(三)参与对安全环保专项设施和安全环保基本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五章启动前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七条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应针对生产作业性质、工艺设备的特点等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启动前安全检查检查清单参见附录A或附录B。检查清单应包括工艺技术、人员、设备、事故调查及应急响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八条工艺技术安全检查:

(一)所有工艺安全信息(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等)已归档;

(二)工艺危害分析建议措施已完成;

(三)操作规程经过批准确认;

(四)工艺技术变更,包括工艺或仪表图纸的更新,经过批准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人员安全检查:

(一)所有相关员工已接受有关HSE危害、操作规程、应急知识的培训;

(二)承包商员工得到相应的HSE培训,包括工作场所或周围潜在的火灾、爆炸或毒物释放等危害及应急知识;

(三)新上岗或转岗员工了解新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并具备胜任本岗位的能力。

第二十条设备安全检查:

(一)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制造、运输、储存和安装;

(二)设备运行、检维修、维护的记录已按要求建立;

(三)设备变更引起的风险已得到分析,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已得到更新,符合《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及应急响应:

(一)针对事故制定的改进措施已得到落实;

(二)确认应急预案与工艺安全信息相一致,相关人员已接受培训。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检查:

(一)控制排放的设备可以正常工作;

(二)处理废弃物(包括试车废料,不合格产品)的方法已确定;

(三)环境事故处理程序和资源(人员、设备、材料等)确定;

(四)国家环保法规要求能否满足。

第六章启动前安全检查实施

第二十三条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应召集所有组员召开计划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介绍整个项目概况;

(二)审查并完善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内容;

(三)明确组员任务分工;

(四)明确进度计划;

(五)确认与工程设计、施工等其他相关方的资源支持。

第二十四条启动前安全检查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组成员应根据任务分工,依据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五条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确定审查清单,依据审查清单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解决,不能等到施工结束才开始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启动前安全检查审议会

(一)完成启动前安全检查检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各组员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议并将其分类为启动前解决项目、投运后解决项目,形成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确认启动前或启动后应完成的整改项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参见附录C。

(二)在项目整体启动前安全检查审议会上,应整理、回顾和确认历次启动前安全检查结果,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

(三)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已经整改完成及所有投运后解决项目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启动。

第二十七条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完成整改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将检查报告移交给区域或单位负责人。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由相应责任人审查并批准启动。

第二十八条项目启动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和区域或单位负责人应监督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投运后解决项目,检查其整改结果。

第二十九条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如果涉及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表等进行更新存档。

第三十条所有投运后解决项目整改完成后,整改负责人书面通知区域负责人,书面通知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综合报告一并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4:燃运部管理人员节假日双休日值班管理规定

燃运部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是指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的值班,为确保值班质量,真正发挥值班作用,作如下规定:1部门分组值班,值班期间,值班组长负责部门所有管理工作,主任不在期间负责生产站班。负责组织部门每周一次学习(学习内容:公司文件、上级文件)2部门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特殊情况应出具书面假条经值班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3部门值班人员值班,在值班期间值班组长应组织本组人员对部门运行岗位进行查岗,无特殊原因每周不得低于二次。3.1查岗内容及要求:3.1.1劳动纪律:人员到齐,请假的应有假条,是否有串岗,(不在岗的人员班长应知去向);3.1.2文明生产:值班员值班质量(坐姿、上网、看报、看书、睡岗、有无做生产无关事等等);3.1.3设备运行情况:各岗位各专有无设备异常;有无重大缺陷,有无防范措施3.1.4抽问:至少抽问1人及以上,(抽问内容:运行方式、巡检质量、技术问答、防范措施、命令通知、文件、交接班站班会内容等)。3.2查岗记录:3.2.1查岗时间;查岗人员签字3.2.2各岗位应到人数、实到人数3.2.3违反劳动纪律记录3.2.4抽查各专业巡检地点及检查情况3.2.5其他:(职工意见或建议、异常、安全隐患、消防、防洪等)4部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手机应保持全天侯开机,严禁酒后值班。5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各岗位请假,应提前24小时出具书面假条经部门主任签字同意,严禁用电话请假,节前请假人员应按时返厂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6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值班(休息日值班可按公司规定时间晚30分钟),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应取得值班主任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7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重大操作,特殊情况应取得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进行,操作时部门值班主任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8节假日前三天应将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交公司批准后发放运行各班9节日期间的考核按双倍计罚。

篇5:安全例会管理规定

第一条运营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临时出现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应提前通知,遇重大问题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第二条会议应有专门记录,每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记录列入档案保存。

第二条对工作中出现及存在的问题,讨论安排有关工作。

第三条参加例会人员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主任请假。

第四条所有参加例会人员应提前到达会议室并做好准备。

第五条由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进程,力求合理分配时间,有效形成决议。防止在某一提案耗费时间过长。

第六条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的内容,保证会议能够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第七条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详见《例会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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