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6

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

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篇2:建筑公司工程现场施工过程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工程现场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对项目工程现场施工过程及其有关的各因素(包括人员、设备、材料、作业方法、环境等)提出控制要求和相应的措施,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对项目工程现场施工过程管理,涉及施工、调试、试运期的全过程控制活动,以确保过程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项目工程现场施工过程管理的质量控制、投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并配合完成进度控制管理。也适用于项目工程完成"五通一平"后,对各分供方进行的工程现场施工过程(施工、安装、调试等)活动的控制要求。

3引用文件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颁发)

4术语和定义

特殊过程:施工质量缺陷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或试验得到充分的验证,只能在使用后才能暴露出来的施工过程。

关键过程:对施工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过程/工艺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过程/成本高、周期长的施工过程。

S点(StandbyPoint),即旁站点,是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对施工的重要部位和工序设置的旁站见证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

W点(WitnessPoint),即见证待验点,是指在规定的施工关键过程(工序)实施前,项目监理方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见证检查的控制点。

H点(HoldPoint),即停工待检点,针对施工、安装过程中有特殊要求而设置的控制点,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对该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超越该点施工,H点的重要性高于W点。

5职责

5.1工程现场施工过程管理由公司副总经理(基建管理)负责组织实施。

5.2施工安装过程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归口管理,各部门予以配合。

5.3机组调试及试运行过程的质量和环境控制由生产准备部负责归口管理,各部门予以配合。

5.4项目监理方对现场施工过程进行控制,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质量计划》和/或《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接受工程部的监督检查;工程部对驻工地的设计代表,按合同予以要求。

5.5各相关供方按各自的质量体系运行,对各自承包的建设项目过程质量实施控制,但应满足本程序的相应要求。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开工准备的控制

6.1.1工程部在熟悉工程各标段招标文件、供方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的基础上,做好开工准备的控制。

6.1.2计划部书面通知各施工安装供方。

6.1.3项目监理方根据合同要求,承担对各供方的施工、安装和调试等活动的监理:

6.1.3.1项目监理方应向公司提交《工程建设监理质量计划》和/或《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经公司副总经理(基建管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执行。监理工程师应按其规定要求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项目工程建设中的过程控制。

6.1.3.2项目监理方应按月向公司报告工程监理情况。

6.1.4设计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经公司批准的施工图交图计划按时交图;工程部应对设计院交图情况予以记录。

项目监理方应对设计供方提交的施工图文件和蓝图进行确认。

6.1.5项目监理方应对施工供方的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包括供方的资质、人员和组织机构的配备、特岗人员的资格、施工机具装备、材料物资、管理、技术、场地等),报工程部予以确认。

6.1.6项目监理方应协助工程部对相关供方的现场试验室的建立和试验、检测设备配置进行核查、备案。

6.2现场施工过程策划的控制

6.2.1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及作业指导书,是施工组织不同层次的策划文件,项目监理方应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核并予以控制。

6.2.2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控制

主要施工供方应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设计院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主要供方的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确保施工组织总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利于缩短工期。编制完成经内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查、批准:

工程部按照《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要求对工程实施控制,必要时邀请顾客和/或有关专家参加。

6.2.3施工组织专业设计

主要施工供方、主要工程项目的专业(如锅炉等各专业等)必须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或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将《施工组织总设计》中有关内容具体化,经编制方内部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和图纸送项目监理方,项目监理方对其审核后送工程部确认。

施工供方负责提交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工程部审批后,由施工供方,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技术组织措施),组织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技术组织措施),经内部批准后报项目监理方确认后,送工程部备案,。

批准后的施工组织策划文件若需更改,应参照执行本程序中的报批手续。工程部应保存施工建设过程策划的各种记录。

6.3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交底及会审

施工图和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是施工、安装过程的依据文件,对其充分理解和把握,是保证施工、安装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部应做好此环节控制。

6.3.1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设计供方提交施工图后,项目监理方应对其阅审并记录;按照《施工用图阅审、设计交底及会审制度》的规定要求组织设计会审及交底,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必要时应邀请设备供应商派员到工地一同进行会审。工程部应保存《图纸会审纪要》。

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设计院应及时做出答复,并满足《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关记录应予以保存。

会审中如果出现涉及投资增加的重大问题,项目监理方应及时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工程部报告,计划部、工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涉及原则修改时应上报原审批单位。相关报告和批复文件应予以保存。

6.3.2设备技术交底

主机设

备和特殊辅机设备施工安装前,物资部应协助配合工程部通知设备供应商派员到工地,需要时项目监理方应组织向施工安装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由工程部确认,工程部应保存交底的《专题会议纪要》。

6.4开工报告的审批

工程项目建设中可以按单位工程、也可按分部或分项工程、还可以按专业或工序开工,需视现场施工进度及实际情况而定;施工供方应按《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的要求编制开工申请报告,经内部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方,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报工程部进行归口批准和传递;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工程部应保存开工申请报告及其批准的有关记录。

特殊的、工艺复杂的分部(或分项)工序、工程也应执行开工报告和报批程序,参照上述条款的要求进行。

6.5设计变更的控制

发生设计变更可能有以下情况:设计方要求设计变更,施工方或建设方要求设计变更。

设计院在设计文件、图纸送达项目工地后,设计院由于各种原因引起需变更设计时,按《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交《设计修改通知单》连同经设计院内部批准的修改图纸,送工程部确认后,分发给项目监理及有关的施工供方。同时各相关方对原文件、图纸应各自撤出或标识,项目监理方或工程部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方、项目监理方、公司各部门发现的设计问题或因某种需要提出变更,由提出方按公司规定填写《设计变更核定单》,经项目监理方审核、报工程部确认后通知设计院,设计院对该单进行核定会签后实施;

所有设计更改的文件、图纸,设计院内部均应执行严格审批制度。

工程部应保存与设计变更有关的记录。

6.6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委托主要施工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及水、电、路进行综合管理,但必须满足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给工程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项目监理方应对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对不执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者予以劝告,对造成后果或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直至予以经济处罚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安全(包括消防和保卫)管理执行《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对供方发生严重违章作业,可能给工程建设质量留下重大隐患,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项目监理方除令其暂停施工外并及时通报工程部;必要时可正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和/或"停工令";相关供方需在整改、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方申请复工,经项目监理方复核检查、确认已整改合格后,方可下达"复工令",相关供方才能复工继续施工或安装。"停(复)工令"和"停工整改通知单"应经工程部确认并予保存。

解决和协调施工管理中的各种事宜,可按以下途径进行:

?对涉及面较大或较复杂的事宜,项目监理方及时按《工程会议制度》的要求,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经相关主管批准后分发。

?对具体且单一的事宜,有关部门或单位填写《工程联系单》并按《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6.7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控制

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安装过程中,工程部应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严加控制,执行《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管理规定》。施工供方应事先上报"工程W、H点项目表",经项目监理方审批后报工程部确认后实施。

项目监理方对S点(旁站点)、W点(见证待验点)和H点(停工待检点)的控制,应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质量计划》或《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有关规定。

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不能有例外转序。对隐蔽工程必须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对其验收,送工程部对其结果予以确认;工程部也可派专工参加验收。

工程部应保存所有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记录。

6.8施工测量控制

施工测量的控制包括:单位工程项目的轴线、高程控制,建(构)筑物沉降观测,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基础中心线及标高控制,大型辅机基础中心线及标高控制测量。施工测量应执行《施工测量管理规定》。

在勘测设计供方提交的产品(座标网、水准网、技术文件)基础上,进行施工测量工作;对其提交产品应由项目施工供方负责完成后,由项目监理方和/或工程部复捡人员复测且确认达到精度要求后方可施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及时提出处理方案,报工程部审批后实施。

施工或安装供方应在测量开工前编制《施工测量任务书》,送交项目监理方审核后交工程部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测量;同时必须妥善保护水准网点和座标网点;

项目监理方应按《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施工测量的仪器、设备和测量人员的资质予以验审,使其设备的等级精度、测量误差精度和技术要求都符合电力建设相关规程及规范的规定;

项目监理方应对施工测量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测量成果报工程部确认。

工程部应保存所有测量成品和检查记录。

6.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控制

现场施工安装的设备、构配件和材料必须是已经过进货检验并证明是合格产品,未经进货检验、试验的设备、构配件和材料不允许使用到工程项目中;工程设备、材料质检应执行《设备、材料质检管理规定》。

在特殊的情况下,对设计的工程材料若需采用代用措施,施工方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执行《工程材料代用审批制度》,同时应满足规定和要求。

现场施工安装的设备、构配件和材料应执行《施工现场设备、物资管理规定》,保证其不被损坏。

6.10开工项目的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对完工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报工程部认可;对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服务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当不合格品已构成质量事故,应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单位工程查验合格后,应及时申请验收,执行《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有关规定。

工程部应保存各项检查、验收记录。

土建项目交付安装前,项目监理方应按《项目中间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有关记录送工程部确认,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基建管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过程的工作。

6.11施工进度管理

工程进度管理按《项目管理软件》(P3)执行。工程部配合计划部做好数据采集和管理。

6.12施工、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

工程建设过程除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检查验收外,还应按《火电、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及《质量监督检查和记录规定》的要求执行质量监督

;前者由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后者由质监站进行质量监督;"大纲"规定的质量监督检查点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开展下一阶段施工、安装工作。

工程部应保存质量监督检查所有记录。

6.13机组的分部试运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控制

根据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要求组建"启动验收委员会"和"试运指挥部"。机组试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由"试运指挥部"负责,并贯彻《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

"启动验收委员会"和"试运指挥部"按各自的要求和分工开展工作。

当施工安装分部系统检验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分部试运。施工单位应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送项目监理方审核后报"试运指挥部"批准实施。

机组的分部试运控制,具体执行《机组的分部试运管理规定》。

机组调试工作的供方进入现场开展调试工作之前,应编制调试大纲、系统和设备调试方案及技术组织措施等系列文件,送项目监理方审核后,报"试运指挥部"批准后实施。项目监理方应对调试供方的人员资格、设备等予以检查并报生产准备部、计划部确认。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应在所有分部试运、调试和整定项目均已全部完成并验收签证,分部试运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启动验收委员会"听取并审议"试运指挥部"关于整套启动的汇报并作出准予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决定。

"启动验收委员会"协调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他事宜(重点为电力网负荷调度)。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控制具体执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管理规定》。

生产准备部应保存机组的分部试运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所有质量记录。

机组完成满负荷168小时连续试运行、移交试生产。

机组完成满负荷168小时连续试运行后,须由质监中心站进行质量评价,并召开启动委员会会议,听取并审议整套启动试运和移交工作情况的汇报,办理移交工作情况的汇报,办理移交试生产的签字,并在试生产期完成:

?机组主要的性能试验和合同规定的机组性能考核试验及辅机性能考核试验;

?以达标投产建成示范电厂为目标的要求,继续进行试生产阶段消缺完善工作;

?设备合同供应的检修用备品、配件,施工后剩余的安装用易耗备品、配件,专用仪器和专用工具的移交;

?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消缺、完善。

?移交规定的技术资料

工程部应将所有保存的技术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期限按国家对重点工程档案管理要求执行。

6.14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图绘制和移交,执行《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

?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和送审;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签证手续。

7相关文件

《监测和测量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设备、材料质检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设备、物资管理规定》

《项目中间验收管理规定》

《机组的分部试运管理规定》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

《工程调度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8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流程图

篇3: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篇4: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

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篇5: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控制程序范本

1目的

为确保在施工程作业中的危害因素被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财产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在施工和生产加工场所的现场作业安全监督。

3职责

3.1技术发展科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

3.2质量安全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3.3生产经营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3.4人力资源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

3.5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落实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资质管理

4.1.1为确定承建者的安全生产能力,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并符合法律要求,开工前或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核。

4.1.2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体系。独立工程分包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资质证书,并配备具有安全员证书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4.1.3外埠施工队应有《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许可证》及劳务用工注册手续。

4.1.4分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须有相应从业资质。

4.2文明施工

项目经理部入场后首先按要求进行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并根据现场进度设置各种现场标识。

4.2.1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置以下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外施队管理制度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牌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牌。

4.2.2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门楼、门标、围墙的设置,符合工程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各项规定。

4.2.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工程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及《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对场区内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出入口等周边醒目位置配备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标志。

4.2.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立即组织整改。

4.3施工现场的要求

4.3.1项目经理部依据《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组织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项目经理部做好教育考试的记录。

4.3.2质量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4.3.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佩带安全帽,高出作业面2米以上无法做可靠防护的作业人员依据国标《安全带》(GB6095-85)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施工现场安全员、工长及班组长负责监督。

4.3.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女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工作。

4.3.5施工人员退场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登记,重新返场须重新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

4.3.6施工人员转岗必须经过相应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4.3.7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主管工长、使用班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8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与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

4.4现场机电安全管理

依照《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程序》进行。

4.5土方工程安全管理

4.5.1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现场和邻近区域内的地表排水系统、地下管网分布及邻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基坑深度超过5米,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上报工程处技术发展科。

4.5.2项目经理部按方案进行施工,方案更改须及时上报审批。

4.5.3人工挖基坑,严禁采用掏挖。

4.5.4基坑周边防水埝、排水沟的设置,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标志灯.

4.5.6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季节对基坑护坡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4.5.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土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

4.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随工程的进行项目经理部应不断完善现场的各项防护设施。对出现的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

4.6.1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料具码放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按《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的要求在施工方案中应进行描述,要措施到位、方案合理。

4.6.2项目经理部依据方案进行施工,各项防护措施应与施工进度相适应。

4.6.3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现场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根据问题性质,责成责任部门按《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改进。

4.7脚手架管理

4.7.1随工程结构施工进度,项目经理部应按方案进行外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

4.7.2脚手架类型:一般脚手架、高大脚手架、异型脚手架、外挂承重架、吊篮脚手架、插口架子、桥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其它脚手架。所有脚手架和承重平台,项目经理部都要编制搭设(拆除)方案。

4.7.3一般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项目安保部备案;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总工审批。

4.7.4一般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安全员验收;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安保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联合验收。

4.7.5脚手架一经使用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工长和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

4.7.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作业班组长及主管工长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雨、雪、大风后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如发现问题,按《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4.8现场消防管理

现场的消防管理详见《消防管理程序》。

4.9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

4.10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管理

4.10.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4.10.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员不得兼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

4.10.3吊索工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用毕妥善保管。

4.10.4塔吊等机械的运输、拆、装应有方案,有详细交底、有检查,有专人指挥,有明确分工并组织从事作业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

4.10.5吊装构件,模板等设备时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无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超过20至30公分,确认无问题时,再行起吊。

4.10.6各种起重机操作人中必须遵守《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11季节性施工管理

4.11.1项目经理部在雨季和冬季安排施工时要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11.2季节性施工方案内容

a)天气异常变化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现象,及时加固处理。

b)机械、电气设备有防雨防潮措施,塔吊要有固定措施,原料、成品、半成品有防雨措施。

c)雨季现场道路加强维护,马道应有防滑措施,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d)冬季施工做好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滑、防爆等工作。

e)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梯、脚手架等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f)夏季要采取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等措施。

4.11.3季节性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技术部门、安保部进行审批后执行。

4.11.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4.12分承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在施工和服务中,都应满足工程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4.13监督检查

每季度由质量安全科组织有关部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以《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隐患,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支持文件

5.1《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5.2《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

5.3《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

5.4《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5.5《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5.6《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控制程序》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8《安全生产、环保、交通安全》现行规章制度汇编

5.9《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手册》

6记录

6.1《安全教育记录卡》(C*-22-1)

6.2《检查记录表》(C*-11-8)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