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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记录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6

项目部安全记录程序

1目的

本项目通过对安全管理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控制。为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提供客观证据。

2职责

2.1项目工程师是本要素的领导人负责督促、检查

2.2相关人员各自做好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记录

2.3安全员(资料员)负责做好本人记录外,做好记录的收集和汇编工作

3程序

3.1安全记录的分类

3.1.1分类:

a.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产生的记录;

b.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记录;

c.其它与安全保证体系工作相关记录

3.1.2形式

以四本台帐原始资料为主,记录可以是任何媒介形式,如硬件或电子媒体。

3.2安全记录的管理

3.2.1项目部产生和收集的安全记录进行管理

a.当天所产生的记录由产生的部门和个人自行保管管理

b.由于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各种记录,如申报资料、验收资料、各类营业执照,许可证由相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c.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产生的各种记录由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3.3安全记录的标识

3.3.1项目部的安全记录标识由项目工程师统一标识

3.3.2DGJ08-903-2003规范提供的表式不另外进行标识

3.4安全记录的要求

填写人员对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保管应便于存取和检查,保管应符合要求。

3.5安全资料收集

安全员(资料员)相隔一段时间后,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四本账。

3.6安全记录编目立卷

每本台账都必须编目,台账中查阅时有明显标识便于翻阅,四本台账要设立台账目录,立卷必须符合要求,能满足地方和行业的检查。

3.7安全记录处理

安全记录在竣工后由工程项目部保存一年,处理按文件管理要求执行。

例1安保体系全部发布结束。

篇2:工程旁站监理旁站记录程序

工程旁站监理及旁站记录程序

落实旁站监理方案中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活动,确保该部位及关键工序的质量和安全,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确保达到监理工作的目标;

1、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1.1承建单位应根据监理机构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1.2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承建单位书面通知确定旁站监理人员、并进一步熟悉旁站方案;

1.3旁站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对需要进行检测或复试尚未进行的,督促承建单位出具证明资料,否则不允许施工;

1.4旁站开始前,旁站监理人员检查承建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机械、材料准备情况;

1.5旁站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

1.6旁站监理实施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建单位有违反建设强制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1.7旁站监理人员根据旁站情况及发现问题,如实准确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并在日志中有记录;

1.8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旁站记录的填写

2.1工程名称及编号:工程名称填写工程项目全称,编号按时间编,如2008年5月17日编号为005-17;

2.2日期及气候、地点:填写**年**月**日,气候主要按晴、阴、雨,最高、最低气温,地点以门牌号或工程所在地周边参照物填写;

2.3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一般同时填写部位工序,如**号楼**层梁柱混凝土浇筑,**号楼**轴/**轴,基础防水细部处理;

2.4旁站监理开始、结束时间:因旁站监理人员一般在施工前有检查人、材、机的职责及施工后保护或养护检验内容,故开始及结束时间比施工开始、结束时间提前和滞后,可实际填写精确到分钟,以24时制填写;

2.5施工情况:写明施工作业开始时间、机械工具种类、数量、施工人员数量,施工顺序是否合理。混凝土供应厂家或防水材质生产商,施工结束时间及本次旁站活动完成工作量,混凝土浇筑的养护或防水层保护措施、安全情况;

2.6监理情况:记录主要反映监理监督内容,如旁站监理人员数量**名,如混凝土浇筑中,砼的坍落度为**mm,砼试件的制作数量为**组、**件。如回填土,土的种类为**土,每层铺设厚度**mm,取样层数及数量等,同时应写明关键部位隐蔽及结构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7发现问题:主要包括:施工方质检人员不到位,施工前机械数量、种类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顺序及做法不符合方案要求,砼的坍落度过大、振捣不规范、中途代换防水材质,施工中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行为等;

2.8处理意见:对发现问题可采用口头、书面、汇报后,停工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对结果有清楚阐述;

2.9备注:写明旁站工作前材料复试检查情况及材料规格,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防水卷材厚度等,施工方质检人员到位情况;

2.10签字栏:签字栏按表格设计全面填写。

3、旁站的监督管理规定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旁站监理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189号文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做为不良的记录载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在资质年检时应定位不合格,并按照下一个资质等级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对于不按照189号文实施旁站监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除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3.2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4、保存与发送

监理单位旁站监理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送交承建单位,一份归档保存,并做好发文记录。

篇3:装饰公司质量记录程序

1、总则

对质量记录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管理,用以分析和评价产品的质量状态,并作为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证明。

2、职责

2.1办公室是质量体系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2.2技质部是施工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程序概要

3.1质量记录内容包括:

a.建筑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验记录(包括分供方和分承包方所提供的)

b.施工及材料试验记录

c.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d.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e.技术管理工作记录

f.质量体系运行记录

g.分承包方有关质量记录

3.2质量记录的保管

3.2.1由办公室编制公司"质量记录清单",并对各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作出具体规定。

3.2.2质量记录应真实、清晰、内容完整,并有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

3.2.3质量记录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媒体、胶片或录音带等方式。

3.2.4质量记录的贮存、保管,应作到设施适宜、防火、防虫、防鼠、防止丢失损坏。

3.2.5质量记录超保管期,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质量记录形成部门审批后统一销毁,并列出相应的质量记录销毁清单。

3.2.6按质量记录的类别由相关部门分别保管,并便于查阅。

a.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由办公室保管

b.工程评定记录由技质部保管

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质量记录由技质部保管。

3.3当合同有要求时,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4.支持性程序文件

Q/CS02-4.16-2000《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篇4:建筑公司记录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记录的形式来验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使生产活动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同时为审核和管理评审提供依据,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中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的编号、收集、归档、标识、保管与处置。

3.2各职能部门负责各部门记录编写、保管及定期上交存档。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记录的形式分为:

--文字(表格);

--电子媒体形式(磁盘、磁带等);

--照片及胶片等。

4.2记录的分类: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要求的记录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标准所要求的记录

体系文件规定的记录

相关方要求的记录

其他公司管理记录

4.3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储存和保管:

4.3.1记录由各部门按《文件控制程序》附录A《文件记录编号规定》进行统一编号,并标明名称,确保标识一致、统一。

4.3.2各部门负责填写记录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填写,内容真实,不得涂改,可以划改(划改人需在划改处签字)。记录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填写及时、准确、完整。

4.3.3各部门应及时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记录进行收集,保存方式便于存取,应有适当的存储环境,以防损失、变质和丢失。

4.3.4各部门记录应定期整理,按《档案管理办法》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4.3.5记录的查阅需经该记录的保管部门主管批准。合同有要求时,可提供给相关供方或其他部门。

4.3.6对来自供方的记录,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搜集整理,作为公司记录予以保存,并应在合同中明确交接方法及内容要求,必要时应列出清单。

4.4记录的处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并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制定公司记录的保存期限。合同有要求时,按合同规定执行。保存的记录达到保存期后,经各记录归口管理部门主管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在作好销毁记录后销毁,需要继续保留使用的,盖上"保存留用"章,并应明确保留期限。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记录清单》

7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流程图

篇5:服装公司质量记录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确保公司的质量活动留下记录并保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监督和考核相关人员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有效运作,为管理评审和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与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相关的记录。

3.职责

3.1总经办文控员负责所有质量记录表格(正本)的编号和保存。

3.2各部门负责人或经上级指定的人员,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质量记录空白表单的编制

4.1.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编制质量记录空白表单草案,由文控员依据《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编码。

4.2质量记录空白表单的审批

4.2.1工厂部质量记录表单草案,需由本部门主管初审,工厂部负责人中审,总经办终审;

4.2.2其他部门质量记录表单草案,需由本部门初审,总经办终审;

4.2.3终审后的质量记录表单,经管理者代表核准后,通知文控员生效施行。

4.3质量记录空白表单的管理

4.3.1文控员应及时将新编之质量记录表单收录在"质量记录表单目录"内,并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做好发放和回收管理。

4.3.2质量记录表单的修改,按照《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4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

4.4.1质量记录表单一律用质检科统一规定的书写笔填写,一般不准用铅笔及红字书写(入库单、出货单除外)。

4.4.2填写时,内容不得遗漏,未发生项应在栏目上划"/"符号。

4.4.3要求字迹清晰,即时填写,内容真实,不得更改。

4.4.4发生填写错误必须更改时,应在需修改的内容上划单线,将修正后的内容清楚地写在旁边,并在记录表单右方的空白处签上修正者姓名和时间,不得用涂改的方式进行更改。

4.4.5传真件须复印后视同质量记录原件保存。

4.5记录的审核

4.5.1记录完成后,按规定将记录送交相应的主管审核,审核日期须明了。

4.5.2审核的重点:内容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明显的错误字段错误,填写全不全,是否易认。

4.6质量记录的管理

4.6.1质量记录的使用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规定质量记录的传递,并亲自或指导下属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4.6.2所有质量记录的收集应定期进行,必要时可以随时收集。

4.6.3记录的保存期限,在《质量记录表单目录表》中予以规定。超过保管期限仍需留用的,应另夹另柜存放并标识。

4.6.4质量记录应妥善保存,并由指定人员管理,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6.5因工作需要查阅记录,应先经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查阅时,应保持记录完整、清洁;阅后及时交回给记录管理人员。

4.6.6质量记录转手保存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4.6.7到了保存期的质量记录,按照《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规定的程序销毁。

5.参考文件

5.1《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

5.2《质量记录表单目录表》

6.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保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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