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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20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b)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d)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e)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g)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2)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

3)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3.2作业负责人职责

a)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b)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c)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3.3监护者职责

a)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b)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c)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d)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e)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f)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g)现场应携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见附件1)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3.4作业者职责

a)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b)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c)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d)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e)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b)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c)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利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处理临时设备故障时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有效把关,对不合格事项在作业前能够及时调整,从而保障作业人员安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部门应按制度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4.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

a)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b)部门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安全许可证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c)部门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d)该安全许可证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保存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凭证以备检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门兼职安全员保存,许可证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e)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2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a)设施名称:填写详细,应写到具体设施、设备,任何人无权扩大或更改作业对象;

b)作业内容:指作业的具体内容,如对作业对象进行清理、检修、电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业种类,任何人无权更改作业内容;

c)作业人员:指直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姓名,有几人就填写几人,进去几人,出来几人,要相互一致,必须本人签名;

d)监护人员:

1)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然后签字确认;

2)作业中密切注意作业安全状况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和沟通;

3)作业后清点人员和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按事故应急救援,携带好相应的救援器材,以备急用;

5)进行有限空间气体检测时必须详细的填写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气体名称、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的气体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负责,然后签字确认。

e)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应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终在现场直接指挥、参与作业。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给予确认,有权补充完善。

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篇2: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使用或盛装过硫酸、盐酸、烟酸、硝酸、液碱、二氧化硫、二氧化硫甲醇等,对人体有腐蚀性作用的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涉及用火、登高、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危害识别

1.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针对腐蚀性物质、作业内容、作业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单位办理“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2安环科专职安全员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3.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完工后,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所在单位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防护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急救方法,现场应配备的应急冲洗水源。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无“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行作业。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时,为防止腐蚀性物质伤及他人,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和“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切实做好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防止相连管线有腐蚀性物质伤及人身。

5.对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可能存在压力的情况时,作业前应将压力泄净,泄压时泄压人员应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具,防止腐蚀性物质喷出伤及人身。

6.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作业前应进行清洗、置换、吹扫,尽可能的清除腐蚀性物质。作业人员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

7.对泄压、清洗于地面的腐蚀性物质应及时收集、冲洗,防止作业过程中伤及人体。

8.、对作业前无法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清洗置换的,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穿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面具、防化服,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9.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废弃、闲置的,应进行严格的冲洗。

10.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第六条作业负责人职责

1.对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

3.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

5.对未经允许的人员或未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的应进行劝阻或责令停止作业。

第七条作业监护人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作业设备腐蚀性介质危险特性,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第八条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3.“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作业时穿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具。

第九条审批人员职责

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作业现场了解“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情况;

3.督促审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许可证管理

1.“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是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2年。

2.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3.“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仓库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检测】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3、【通风】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4、【防护设备】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6、【应急救援装备】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危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6、【临时作业】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7、【培训】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8、【应急救援】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事故报告】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4: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或其他封闭设备内进行的作业。

2引用标准

2.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LD84-1995)

2.2《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2.3《工作场所的危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1251.1-1989)

2.4《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

2.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

3名词和术语

4职责

4.1安全环保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罐内作业的监督、检查、审批和考核。

4.2属地单位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3作业单位负责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前危害辨识,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交底和实施作业许可措施。

5管理内容

5.1切断

5.1.1停止储罐的运行和使用,对储罐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5.2.清洗、置换和清理

5.2.1对危险储罐可靠切断后,打开储罐上所有人孔、手孔、放空阀、出气阀、料孔和排污孔等。

5.2.2根据危险储罐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储罐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储罐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2.3危险储罐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5.3采样、分析或检测

5.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储罐内前,要对储罐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5.3.1.1含氧量不能低于19.5%;

5.3.1.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5.3.1.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5.3.2对危险储罐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储罐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储罐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5.3.3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5.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5.4.1进入危险储罐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5.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4.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储罐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5.4.4在储罐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4.5储罐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储罐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5.4.6在储罐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储罐,在储罐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储罐内通风。

5.5安全监护

5.5.1储罐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5.5.2进入储罐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5.3进入储罐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5.4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5.5.5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储罐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储罐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6相关文件

7相关记录

篇5: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涉及用火、登高、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

?生产区域内使用或盛装过硫酸、盐酸、烟酸、硝酸、液碱、二氧化硫、二氧化硫甲醇等,对人体有腐蚀性作用的封闭、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四、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危害识别

1.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针对腐蚀性物质、作业内容、作业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五、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单位办理“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2.安环科专职安全员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3.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完工后,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六、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1.作业所在单位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防护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急救方法,现场应配备的应急冲洗水源。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无“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行作业。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时,为防止腐蚀性物质伤及他人,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和“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应切实做好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防止相连管线有腐蚀性物质伤及人身。

5.对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可能存在压力的情况时,作业前应将压力泄净,泄压时泄压人员应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具,防止腐蚀性物质喷出伤及人身。

6.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作业前应进行清洗、置换、吹扫,尽可能的清除腐蚀性物质。作业人员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

7.对泄压、清洗于地面的腐蚀性物质应及时收集、冲洗,防止作业过程中伤及人体。

8.、对作业前无法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清洗置换的,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穿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面具、防化服,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9.对盛装过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容器、管线,废弃、闲置的,应进行严格的冲洗。

10.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七、人员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

1.对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

3.在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

5.对未经允许的人员或未按相关安全规定作业的应进行劝阻或责令停止作业。

(二)作业监护人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作业设备腐蚀性介质危险特性,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进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三)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3.“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作业时穿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具。

(四)审批人员职责

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作业现场了解“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情况;

3.督促审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许可证的管理

1.“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是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2年。

2.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3.“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涉及腐蚀性介质检维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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