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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交底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履带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是,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分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是,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2: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轨道基础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跟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3:桅杆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2)

桅杆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二)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桅杆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JGJ33-20**第4.7节的规定。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在起吊满载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4: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门式、桥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3)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轨道式塔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起重机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夹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器。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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