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细则
1、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
4、监测点分布
根据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布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点图。附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图。
5、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1)煤矿井下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煤尘、噪声及井下有害气体(CO、H2S等)。
(2)煤矿地面存在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煤尘、噪声、高温及毒物(苯及苯的衍生物、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气等)。
6、具体内容:
(1)煤矿井下安装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
(3)每天由监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矿长和总工签字后,建档备案。
(4)通风队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将相关数据填写至现场管理牌板上,并汇报调度部门做相关记录。
(5)每月由通风队专职人员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两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6)每月由安监科组织人员对井下作业点进行一次噪声检测,并做好相关及记录;由机电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机械噪声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7)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8)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1)公司综合部应将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年度比较,跟踪掌握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变化情况。
(2)对可能造成职工身体伤害的工作场所加强管理。公司确定防治重点工位为:1)生产车间;2)化磷;3)熔磷;4)化验;噪声为全公司范围。
(3)对可能造成职工身体伤害的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督促职工按照特殊作业场所的规定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对上述作业人员,每年体检属于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双重体检,分别进行职业病危害健康检查及常规体检,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5)大搞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6)采取通风除污、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7)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8)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达到国家标准。
(9)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0)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
(11)合理安排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12)对接触生产性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
(13)根据国家制度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深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作业区。
2管理职责
2.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宣传、教育、防治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
2.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为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和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2.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治用品和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保持其正常运转。
2.5站长负责为职业危害因素的宣传、教育、日常监测、保健津贴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和职业卫生体检等工作提供资金保证。
2.6各作业区负责本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宣传、教育、防治工作,并将本区存在和新增的职业危险因素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报告。
2.7各部门和作业区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2.8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须组织一次职业危害辨识工作,对本公司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辨识结果进行申报并存档。
3.2员工上岗前、离岗前和解除劳动合同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须告知本人并存档。
3.3员工上岗前须经职业卫生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在岗员工每年须经职业卫生教育和考试;职业卫生教育和考试情况须存档。
3.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须设立警示标识,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6安全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档。
3.7按国家和集团的相关规定给员工配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3.8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3.9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疑似职业病人在具有资质的职业病检查机构进行诊断,确诊为职业病后,安全监察部填写职业病登记表,并上报集团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具有资质的职业病检查机构予以确认。
3.10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现行标准向在岗员工发放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
3.1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篇4: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保障作业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一、通风队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管理部门,需备专人负责整个矿区从事生产运行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检测、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测点分布。
表1?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地点
工种
检测点位
辅运顺槽
综掘面
综掘机司机
综掘机作业位
2运皮带司机
2运皮带作业位
支护工
支护作业位
主运顺槽
综掘面
综掘机司机
综掘机作业位
2运皮带司机
2运皮带作业位
支护工
支护作业位
主运、辅运顺槽综掘面
辅运皮带司机
辅运皮带头与刮板机转载点
主运皮带司机
主运皮带头与刮板机转载点
刮板机司机
刮板机与3-1盘区皮带转载点
综采面
综采机司机
综采机回风侧5m处
移架工
-
端头支护工
回风巷10m处
刮板机司机
刮板机机头作业位
转载机司机
转载机作业位
综采主运顺槽
乳化液泵司机
乳化液泵作业位
主运顺槽皮带司机
主运皮带作业位
3-1盘区
主运顺槽皮带司机
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
主运大巷皮带司机
3-1煤主运大巷皮带机头作业位
5-1煤层
给煤机司机
井底煤仓给煤机作业位
主运皮带司机
5-1煤主运皮带作业位
主驱动机房
主斜井皮带司机
主斜井皮带作业位
值班室
原煤仓顶
原煤入仓皮带司机
原煤入仓皮带作业位
洗煤厂
201皮带司机
201原煤皮带机尾作业位
201原煤皮带机头作业位
巡检工
202振动筛作业位
206振动筛作业位
205破碎机作业位
207块煤转载皮带作业位
208末煤转载皮带作业位
加药工
PAC加药位
PAM加药位
203皮带司机
203手选拣矸皮带作业位
701、721皮带司机
701末精煤皮带尾部作业位
721块精煤皮带尾部作业位
洗煤厂
小块皮带司机
产品分级筛作业位
小块皮带头部作业位
701末精煤皮带头作业位
放仓工
籽煤仓放仓工作业位
煤场
铲车司机
铲车作业位
过磅员
磅房作业位
机修车间
电焊工
电焊作业位
打磨工
打磨作业位
气割工
气割作业位
锅炉房
司炉工
上煤作业位
表2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辅运顺槽综掘面
综掘机司机
综掘机作业位
2运皮带司机
2运皮带作业位
支护工
支护作业位
主运顺槽综掘面
支护工
支护作业位
综掘机司机
综掘机作业位
2运皮带司机
2运皮带作业位
主运(辅运)顺槽
辅运皮带司机
辅运皮带与刮板机转载点作业位
主运皮带司机
主运皮带与刮板机转载点作业位
刮板机司机
刮板机与3-1盘区皮带转载点作业位
采煤工作面
综采机司机
综采机作业位
端头支护工
端头支护作业位
刮板机司机
刮板机作业位
转载机司机
转载机作业位
综采主运顺槽
主运顺槽皮带司机
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
乳化泵司机
乳化泵站作业位
3-1盘区
主运顺槽皮带司机
二采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
主运大巷皮带司机
17煤主运大巷皮带机头作业位
5-1煤层
给煤机司机
井底煤仓给煤机作业位
主运皮带司机
17煤主运皮带作业位
中央水泵房
注水泵工
注水泵作业位
工人填表处
主驱动机房
主斜井皮带司机
主斜井皮带机头作业位
值班室
原煤仓顶
原煤入仓皮带司机
原煤入仓皮带机头作业位
洗煤厂
1皮带司机
1原煤皮带机尾作业位
2原煤皮带机头作业位
巡检工
2振动筛作业位
3破碎机作业位
4振动筛作业位
7块煤转载皮带作业位
8末煤转载皮带作业位
洗煤厂
203皮带司机
9手选皮带作业位
4层巡检工
10块煤脱泥筛作业位
11-1磁选机作业位
5层巡检工
12末煤脱泥筛作业位
13脱介筛作业位
14矸石/3013块煤脱介筛作业位
板框工
15板框压滤机作业位
清水仓工人取样位
PAM工人加药位
PAC工人加药位
71、2皮带司机
16面煤脱水离心机作业位
17煤泥脱水离心机作业位
18煤泥转载刮板机作业位
19煤泥转载皮带作业位
20煤泥入料泵作业位
洗煤厂
701、721皮带司机
21循环水泵作业位
22煤泥底流泵作业位
23稀介泵作业位
24块精煤皮带机尾作业位
小块皮带司机
产品分级筛作业位
籽煤皮带机头作业位
701末精煤皮带机头作业位
放仓工
籽煤仓放仓工作业位
地磅房
过磅员
磅房过磅员作业位
压风机房
空压工
工人值班室
1#空压机作业位
(三)噪声检测周期每季度一次。
(四)监测结果及时登记、报告及公示。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时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向所在部门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
(二)在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三)进入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场所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
(四)对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订治理计划并加以落实。
二、粉尘检测周期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地面每月测定一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一次。
(二)呼吸性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四)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五)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六)通风队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
三、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5:职业危害监测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达到;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检测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