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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电量用户空挂户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4

为加强零电量用户的管理,以及保证微机用户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更新,充分掌握当月抄见电量为“0”的用户实际情况,防止无谓的电量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抄表员在当月抄见用户表计电量为零时,应现场了解用户的实际用电情况,证实用户当月电量为0的原因是确实不在用电,还是计量故障或其它情况造成,并做好记录;

二、对于用户当月确已用电,而计量表计反映电量为“0”的用户,应及时把所了解的情况上报供电所营销专职处进行处理;

三、供电所应制定统一的0电量用户情况上报表格,至少每季要求抄表员上报一次所辖区内所有0电量用户情况,并存档,在抄表工作质量抽查时给予核实。

四、微机室底码录入人员录入底码时应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零电量及电量异常没有注明原因的应返回业务员核实,确认无误后再录入底码,专变用户有0电量表计时,由营销专职予以核实处理;

五、对于连续半年以上未用电的0电量用户,原则上应予以销户处理,连续一年以上未用电的用户应坚决予以销户处理;

六、对于现场无表,微机有户档案的空挂用户,应及时进行清理及销户处理;

七、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未用电用户,抄表员应及时退出该用户表计电源进线;

八、考核

1、供电所没有按本规定要求抄表员上报0电量用户情况的,每季度给予200元经济考核;2、抄表员虚报0电量用户情况或上报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如表计0电量是由表故引起,而上报为用户未用电等),每查出1户给予抄表员100元经济考核;4、经查出0电量用户并非用户未用电造成,且抄表员未在当月及时上报供电所处理的每户给予50元经济考核;

3、用户连续三个月以上未用电,且抄表员未及时退出该用户表计电源进线,每户给予10元经济考核;

4、用户连续一年以上未用电的用户以及现场无表而微机有户的,供电所未采取销户处理的每户给予10元的经济考核;

篇2:多路电源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

专责电工

进网作业证号

自备电源型号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投产日期

容量

单机容量

kW

台数

单机容量

kW

台数

合计

kW

台数

运行方式

有无并网协议

有无防倒装置

防倒装置型号

用户所接配变

中性点是否单独接地

T接10kV线路名称及地点(杆号)

主接线图:

简要操作步骤

篇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标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网用户供电系统可靠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明确各级机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与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网络)、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单位对市区及农村配网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可[1998]02号文件:颁发《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的通知

国电可[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县级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浙农电[20**]1185号文件:转发国电公司《关于印发“县级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通知》的通知

浙电发输[20**]670号文件:关于下发《浙江省供电企业可靠性控制程序(试行)》的通知

农电[2004]35号文件:关于下发《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组织形式

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在生产局长、总工程师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全局建立了由生产局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生技科、调度室、用电科、检修队、各个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局生技科为供电可靠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设供电可靠性专职管理员;调度室、检修队、各个供电所设供电可靠性兼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4职责

4.1职能

4.1.1局供电可靠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全局性的供电可靠性专题会议,对可靠性的相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审议、决定全局可靠性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

4.1.2局生技科负责供电可靠性的综合管理工作。

4.1.3局用电科负责停电计划的发布工作,为用户着想,做好计划用电工作。

4.1.4局生技科负责仙居县电网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且督促相关生产部门按照规划执行,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提供基础条件。

4.1.5局调度室、集控站负责我局电网的运行任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操作任务。

4.1.6各个供电所负责我局所辖线路的运行工作。在保证线路及人生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停电次数,改善线路状况。

4.1.7局检修队负责我局所辖变电所的设备运行检修工作。在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的基础上,尽量提高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处理缺陷。

4.2职责

4.2.1生产副局长职责

4.2.1.1贯彻执行省局、市局下达的有关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经常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的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4.2.1.2负责领导全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局可靠性管理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召开全局电力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局重大可靠性工作问题作出决策,分析指标情况、指导生产实际。

4.2.1.3审批局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文件,审核、批准下达各个单位分配指标时户数。

4.2.1.4建立、健全局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保持各级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微机应用,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4.2.2生技科长职责

4.2.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可靠性统计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协调配电系统供电可靠性管理目标,并提出供电可靠性分析意见。

4.2.2.2有权检查各单位、部门有关及基础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2.3负责检查、督促科内专业人员的工作。

4.2.2.4负责审查各生产单位的月度停电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监督月度停电计划的执行情况。

4.2.2.5负责组织编制供电可靠性的目标规划和技改计划,研究制定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技术措施。

4.2.2.6负责审核可靠性指标分解计划,审核本单位的可靠性实绩指标。

4.2.2.7负责审核供电可靠性分析报告,对于分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负责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

4.2.3生技科供电可靠性管理员职责

4.2.3.1协助生技科科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可靠性统计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局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管理目标,认真做好全局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管理工作。

4.2.3.2理顺工作程序,畅通数据采集渠道,督促、指导各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开展,检查各单位、部门有关记录及基础资料;深入了解各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

4.2.3.3负责全局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平衡预测及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分配各单位考核指标;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报表、数据,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资料、信息;建立、健全全局可靠性管理资料及有关档案和可靠性数据库,逐步使全局可靠性管理工作系统化、科学化、现代化。

4.2.3.4及时掌握全局供电可靠率完成情况,协调设备运行、检修,计划停电安排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4.2.3.5每年年初按全局年度工作总目标下达当年度的供电可靠性指标,分解停电时户数到各考核单位,并与局经济责任制挂钩进行考核。

4.2.3.6每季进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

4.2.3.7负责平衡各生产单位的停电计划,协助科长及检修专职制订全局的月度停电计划,参与审核各生产单位的停电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监督供电可靠性指标的执行情况。

4.2.4各供电所可靠性管理员职责

4.2.4.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

4.2.4.2负责作好本单位供电系统用户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及运行数据的及时上报,要保证可靠性数据、运行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对于基础数据的变动要每个月修正统计一次,每次统计的基本情况应与当时的电气接线图一致。(每季度上报)

4.2.4.3按局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分解和测算;负责测算、统计单位月度停电计划、停役申请(每次停电事件所耗用的时户数);每月进行一次可靠性分析工作,并提出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切实措施和建议对策。

4.2.4.4按局下达给本单位本年度可用时户数控制使用,合理安排检修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停电范围,尽量做到线、变合一工作,确保计划指标的完成。

4.2.4.5加强检修、施工管理和设备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避免重复修停电,减少事故停电。

4.2.4.6认真作好各种可靠性分析,确保数据齐全、准确;加强可靠性分析工作,提出并实施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切实措施。

4.2.5局调度室职责

4.2.5.1按局下达给本单位本年度的可用时户数控制使用。

4.2.5.2精心调度、平衡安排线、变合一工作,及时正确发布命令,努力缩短停送电时间。

4.2.5.3及时填写相关的操作记录和运行值班记录,按时填写《仙居县供电局设备异常台帐》

4.2.5.4负责提高供电可靠率的调度管理,制定设备负荷限额,充分发挥配电网互供能力,灵活、合理、科学的安排运行方式及线路、变电所操作。

4.2.5.5根据局每月的停电计划,精心、合理安排调度工作。

4.2.6局用电科职责

4.2.6.1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发布停电公告。

4.2.6.2在系统负荷紧张期间,合理安排有序用电,尽量做到停机不停线。

4.2.6.3协助调度做好对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用户按供用电合同(协议)规定的运行方式的执行情况。

4.2.7变电检修队职责

4.2.7.1按局下达给本单位本年度可用的时户数控制使用。

4.2.7.2负责完成局下达的送变电线路、设备的基建、修试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安排生产和作业计划,平衡所属各队的工作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线、变合一工作,保质保量,减少返修。

4.2.7.3及时消除各个变电所的缺陷。

4.2.8集控站职责

4.2.8.1责变电设备的运行质量管理,服从调度命令,及时许可合终结,缩短操作时间,提高运行水平并管好变电设备,及时发现缺陷,提高变电设备可靠性。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实行全局范围内的供电可靠性目标管理。

5.1.1局生技科在局长和总工的领导下,根据我局电网的中长期规划及我局目前电网的实际情况,编制适合我局的供电可靠性规划。在规划中,应根据电网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有步骤的提高我局的供电可靠率,逐步达到先进的水平。

5.1.2在每年年初的时候,生技科要完成上年度我局供电可靠性的数据分析工作,总结我局上年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改进的方法。另外根据供电可靠性规划,制定本年度的供电可靠性工作计划。

5.1.3生技科在每年年初的时候,根据规划中的年度目标可靠率(或者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对本年度的供电可靠性指标进行测算,计算出本年度全局可以使用的停电时户数;并且制定为了保障供电可靠性目标实现,所应该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5.1.4生技科在测算好全局的可用停电时户数的基础上,对停电时户数进行分解,并且将分解好以后的指标,以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局属各个相关部门,作为各个相关部门生产工作的目标。

5.1.5各个单位在接受到全年的可使用时户数以后,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另外,根据月度的时户数测算,合理安排月度的工作计划,并且对工作计划中的停电,应该进行时户数的测算。

5.2供电可靠性指标的计划平衡工作

5.2.1年度检修计划的可靠性指标平衡

5.2.1.1各个生产单位根据供电可靠性下发的本单位的可使用时户数,合理制定本单位的年度检修计划,并上报生技科。

5.2.1.2生技科负责平衡、补充各个生产单位上报的年度检修计划,并且汇总、制定我局全年的年度检修计划。供电可靠性专职参与年度检修计划的制定工作。

5.2.1.3年度检修计划再经过生产副局长、总工的审核以后,由生技科下发本年度的变电、线路检修计划。

5.2.2月度检修计划的可靠性指标平衡

5.2.2.1各个相关生产部门根据年度检修计划、月度可使用时户数以及实际的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的月度检修计。

5.2.2.2生技科可靠性专职负责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月度检修计划,对于各停电事件,作出相应的时户数测算工作。

5.2.2.3生技科长负责对月度检修计划的审核工作,同时对于停电计划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停电,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相关生产单位整改。

5.2.2.4在经过总工、生产副局长的审核后,由生技科负责分发正式的月度检修计划。

5.2.3周停电检修计划的可靠性指标的平衡

5.2.3.1各个生产单位班组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和周可使用时户数,制定周停电计划。

5.2.3.2各个生产单位领导负责审核各班组上报的周停电计划,对于停电计划中的不合理因素,应予以指出并且作相应的修改。同时在每周四将下周的停电计划上报生技科。

5.2.3.3生技科可靠性专职负责对于各生产部门上班的停电计划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制定周停电计划。

5.2.3.4生技科长负责审核月度停电计划的合理性,对于其中的不合理因素,提出整改的意见。

5.2.3.5在经过生产副局长的审核后,由生技科负责在每周五将周停电计划的分发。各个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周停电计划执行。对于计划外的停电,由生产副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5.2.4停役申请可靠性指标的控制

5.2.4.1各个供电所在上报停役申请的时候,应该对本次工作的停电时户数进行预计。该预计数应该与停电计划中的停电时户数预测值保持一致。

5.2.4.2在停役申请中,对于调度部门、操作部门、施工部门的每一步工作程序,都有严格的时间记录。在工作结束后,每个步骤所耗用的停电时户数,都由相关的部门承担。

5.3建立供电可靠性的分析会制度

5.3.1建立全局范围内的供电可靠性分析会制度。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供电可靠性的分析会,参加人员为供电可靠性管理网络中的成员,主要任务为及时掌握我局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供电可靠率的实绩数、剩余的可使用时户数,分析影响供电可靠性的因素,找出其原因和问题,制定措施并予以解决。

5.3.2各个各供电所应该每月开展一次供电可靠性分析会,及时掌握本单位的时户数使用情况,找出影响停电时户数的关键因素,并且提出解决的方法。同时由各单位的供电可靠性兼职管理员,提交详细的供电可靠性分析报告。

5.3.3供电可靠性分析报告应该包括一下内容:

5.3.3.1本月指标完成情况

5.3.3.2影响本月指标的因素

5.3.3.3管理工作及电网和设备的薄弱点分析

5.3.3.4改进措施和效果分析

5.4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相关措施

5.4.1技术措施

5.4.1.1按照我局的中长期电网规划,完善和优化电网结构。优先安排增加电网传输能力、提高电网安全和供电质量的项目,优化电网结构,尽量满足N-1的要求,满足合理的主变压器容载比的要求。

5.4.1.2城区线路要逐步实现“手拉手”供电方式和环网供电,提高城区线路的互供能力,尽量减少停电范围。对于我局目前电网中的薄弱点,应该根据电网规划,优先予以解决。

5.4.1.3在城区范围内的线路,应该逐步推广架空绝缘线;城区的繁华地段,可考虑使用电缆入地。

5.4.1.4逐步开展10KV配电网带电作业。对于业扩量较大的地区,客户受电接火,处理、更换跌落熔丝等简单的作业,应该推广采用带电作业。同时,应该加强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配置相应的工器具,不断扩大带电作业的作业范围和作业项目。

5.4.1.5积极试行和推广设备的状态检修工作,科学地延长设备的检修周期。采用免维护和少维护等先进的技术装备,延长检修周期,缩短检修时间。对于“少维护“设备,应合理简化检修项目,缩短检修时间。

5.4.1.6加强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设备的缺陷管理,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认真安排,做好“春、秋季检修”、“安检”及“迎峰度夏”准备工作,及时消除电网和设备的安全隐患,保证供电。

5.4.1.7积极采用红外测温以及在线监测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配电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诊断水平。

5.4.1.8积极采用配电自动化技术。实施环网供电,缩短故障隔离时间,缩小停电范围,减少停电的时户数。对于目前尚无法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地区,应尽量采用环网开关和分段开关。

5.4.1.9在变电所内应该装设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以缩短查找故障点时间。

5.4.2管理措施

5.4.2.1实行停电平衡会制度。在每个月的月初的时候,应该召开生产例会,协调安排工作计划,审核供电可靠性专职编制的月度停电计划。对于停电计划中超出指标的部分,由生产例会进行平衡解决,调整停电计划或者与其他的停电工作合并等。实行并且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停电公告,努力做到计划停电预先通告。对于月度停电计划外的停电,由生产局长审批。

5.4.2.2局生技科供电可靠性专职参与月度检修停电计划的制定工作。各个生产单位上报的停电计划中,在考虑供电可靠性指标允许范围内,以停电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为客观依据,对停电计划进行测算和审核,对于超出月度可使用时户数的停电事件,需相关部门调整停电计划。实行层层“先算后停”,合理制定检修停电计划,严格控制停电时户数,确保供电可靠性工作目标的实现。

5.4.2.3加强设备检修、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在设备进行检修前,应该事先制定好合适的工作计划,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对于大型的工程,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制定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5.4.2.4加强故障抢修和临时停电工作。在执行故障抢修和临时停电的工作时,要注意全面提高检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快故障抢修的速度,尽量缩短停电时间。

5.4.2.5加强停、送电管理。检修、施工时,检修和施工人员应提高到达现场,并且要预先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施工结束前,检修施工人员应预先向集控站人员(变电站值班人员)汇报,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在检修、施工工作完毕后,应尽快回复供电,缩短设备的停、送电状态转换时间,在考虑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缩短由于操作带来的时户数损失。

5.4.2.6加强生产运行管理。

5.4.2.6.1调度部门应该合理制定适合本系统的系统运行方式,认真开展短期和超短期负荷预测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段的特殊情况,合理调度,防止发生由于调度不当引起的事故或者拉闸限电情况的发生。

5.4.2.6.2加强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管理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工作。科学的掌握输变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减少由于缺陷未及时处理造成的停电。加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校验工作,保证在故障发生时,能够正确的动作,提高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水平。

5.4.2.6.3加强配电设备的巡视和配电变压器的负荷监测工作。配电变压器满负荷、超负荷时,应该及时调整和转移负荷。

5.4.2.6.4形成以供电可靠性知道生产运行管理,以生产运行管理保证供电可靠性的闭环式生产管理模式。

5.5评价与考核

5.5.1供电可靠性的考核,严格按照《仙居县供电局供电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5.5.2考核的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年底兑现。奖罚的额度,按照局经济考核制度执行。

6报告与记录

6.1应建立的基础资料

6.1.1生技科:

6.1.1.110KV线路网络图

6.1.1.210KV配电线路单线图

6.1.1.3中压用户供电系统基本情况统计表

6.1.1.4月度配电线路(设备)停电事件表

6.1.1.5月度增减高、中压用户统计表

6.1.1.6检修、事故抢修记录

6.1.1.7倒闸操作记录

6.1.1.8停电申请(包括用户停电申请)及工作票、操作票

6.1.1.9月度停电计划

6.1.1.10供电系统可靠性运行情况统计表

6.1.1.11用户专线和产权分界点的确定资料

6.1.1.12配网自动化资料(如:系统功能说明、运行方案、开关配置图、运行记录等)

6.1.1.13停电预告

6.1.1.14配网带电作业统计(开展带电作业以后)

6.1.1.15输配电设施可靠性报表

6.1.2检修队:

6.1.2.1变电设施台帐

6.1.2.2年度、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2.3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2.4带电作业记录(开展带电作业以后)

6.1.2.5停电申请

6.1.3各供电所、变电所

6.1.3.1统计范围内变电设施注册表、运行情况统计表和变动情况统计表

6.1.3.2工作票、操作票

6.1.3.3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3.4变电站主接线图

6.1.3.5变电设施检修记录

6.1.3.6变电站运行记录、故障跳闸记录、断路器动作次数记录

6.1.4集控站

6.1.4.1线路台帐、线路变动情况统计表

6.1.4.2工作票

6.1.4.3月度生产检修计划

6.1.4.4线路运行、检修、故障跳闸记录

6.1.4.5带电作业记录

6.1.4.6停电申请

6.1.5调度室

6.1.5.1电网一次系统接线图

6.1.5.2变电站(开闭所)主接线图

6.1.5.3电网安全稳定装置配置图

6.1.5.4月度停电计划

6.1.5.5调度运行记录

6.1.5.6拉闸限电记录

6.1.5.7停电申请

6.1.5.8操作票

6.1.5.9倒闸操作记录

6.1.5.10供电可靠性停电事件表

6.1.5.11停电预告

6.2建立、健全可靠性统计数据资料归档,并逐年积累。

6.3可靠性工作所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每月、季、年由专业人员报有关部门。

6.4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可靠性专职员定期向局主管领导作汇报总结。

篇4: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办法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因大厦施工需要停电,工程部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管理公司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有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厦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厦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工程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工程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总经理。

2、因大厦内部事故引起停电,工程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即时口头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工程部于事后12小时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管理公司拟定解释函,交管理部送达用户。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总工程师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总工程师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工程师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时用电管理规定

(一)用电申请

用户应事先向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

用电申请须经工程部审批。

(三)接线及送电

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工程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四)停电及拆线

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工程部,再由技术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单。

(五)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篇5:汽车维修用户投诉受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用户投诉受理制度

1、用户投诉受理工作由厂(公司)分管经营领导负责,必要时指定专人承办。

2、受理人员对客户的投诉应耐心听取,详细记录,明确答复期限。

3、对客户的投诉内容,按下列原则由相关人员负责处理答复:

(1)、对员工服务质量的投诉,由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2)、对维修质量的投诉,由总检验员负责调查;

(3)、对收费价格的投诉,由分管经营的厂(公司)领导或指派专人进行调查;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主动征询客户意见和要求,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5、对重点客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主动了解出厂车辆的技术状况,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6、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向客户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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