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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1目的

对文件实施控制,确保对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确保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处于受控状态,防止使用作废的文件,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要求的文件及与公司电能质量、服务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文件。即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的控制。

3职责

3.1最高管理者

a)批准管理手册的发布和更改;

b)负责所管业务系统的文件审批。

3.2管理者代表

a)审核管理手册;

b)负责所管业务系统的文件审批;

c)负责本程序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监控。

3.3其他公司领导负责所管业务系统的文件审批。

3.4安全生产技术部

a)归口管理文件,组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第二层次文件的编制、更改、分级监控、发放与管理;

b)组织编写管理手册、管理体系程序;

c)组织制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d)组织制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e)保存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记录。

3.5办公室负责其他支持性管理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6规划建设部负责公司程技术文件的监督、管理。

3.7市场营销部信息中心负责电脑应用软件的控制。

3.8其他有关部门

a)负责本部门有关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的编制与更改;

b)识别、分发并控制相关方提供的文件。

3.9下属分公司

负责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标准等文件的购买、发放和使用管理。

4术语和缩写

a)文件:是组织指导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依据。它包括信息和承载这些信息的媒体两部分。

b)规范:是阐述要求的文件。

c)管理手册:是阐明一个组织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描述其体系的文件,它是企业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5工作程序

5.1工作流程图

5.2文件分类

a)技术文件:由公司制定执行的指导、规范或说明技术活动的文件,如作业规范、现场运行规程、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设计技术文件(设计预算书、计算清单等);

b)行政性管理体系文件:由公司制定执行的规范非技术活动的文件,如管理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规程、规定、通知、会议纪要、本月动态等;

c)外来文件:非公司制定的文件,如国际、国家、行业(包括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组织)法律与标准(包括规范、规定、文件)和规程以及有关部门相关文件;(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控制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控制程序》)

d)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产品实现过程的有关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所要求的记录。(注:记录控制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e)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与顾客和经营合作方来往文电等经营文件:不作为外来文件而作为记录管理,按WSDL/P02-2006《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3文件形式

5.3.1文件分为以纸为载体的文件、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

5.3.2同一文件,当以纸为载体的文件与电子版的文件同时存在时,将以纸为载体的文件作为正本。

5.4文件的编号规定

编号以结构简练、含义明确,便于管理检索和避免重复为原则。文件的编号按WSDL/GDO1-2006《文件和记录编号规定》执行。

5.5文件内容、格式与其他要求

5.5.1文件格式、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

5.5.2文件页面应保持清晰、字迹应清楚,以易于识别。

5.5.3文件应注明唯一性的编号。

5.5.4文件应注明生效日期、版次号及修改状态。

5.5.5文件应注明引用文件和支持文件的编号、版次号及文件名称。

5.6文件编写、审核和批准

5.6.1公司编写并发布实施的文件,由各部室负责本部室职责权限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并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由对文件实施负有责任的各级管理者对文件的适用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确保其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发布和使用。

5.6.2编制和批准程序

a)管理手册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编制,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印发执行;

b)技术文件、管理文件由其主管部室编制,相应主管领导审批后印发执行;

c)外来文件由接收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经相应主管部门识别确认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后,控制发放;

d)文件审批发放填写《文件审批/发放通知单》;

e)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文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时,按WSDL/GD02-2006《红头文件审批管理规定》执行;

5.7文件评审

5.7.1为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应适时评审。

5.7.2评审时机

5.7.2.1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每二年评审一次。

5.7.2.2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每年评审一次。

5.7.2.3通用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每二年评审一次。

5.7.2.4在一个部门内使用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作业文件每三年评审一次。

5.6.2.5当文件使用职业健康安全发生变化、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明显不合理或不全面时,应在5.7.2.1、5.7.2.2、5.7.2.3条款规定时间间隔以内增加评审次数适时对相应文件实施评审。

5.7.2.6当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或程序中另有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

5.7.2.7其他文件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确定其评审时机。

5.7.3评审形式、程序

5.7.3.1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的评审,通常在管理评审时实施。安全生产技术部会前应就上述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有关信息及修改意见予以收集、汇总,并在需要时整理成文经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批准,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评审。

5.7.3.2通用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或其授权人组织有关部门主管人员,通过文件会签的形式进行评审,并填写《文件评审记录表》(R4.2.3-01)。

5.7.3.3在一个部门内使用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职能部门代表以文件会签形式评审。

5.7.3.4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或程序中另有规定时,按其规定确定文件评审形式、程序进行。

5.7.3.5其他文件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确定其文件评审形式和评审程序。

5.7.3.6当文件评审发生较大分歧或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人员,通过会议讨论的形式就文件评审统一认识,作为文件评审的准备工作。

5.7.3.7文件评审应就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是否更新或重要更改(若存在时),有较一致的结论性意见。

5.7.3.9文件评审结论中有关文件的更新或重要更改(若存在时),应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分别按本程序5.7、5.8条款规定予以实施。

5.8文件更改

5.8.1文件更改需求

a)文件内容不合理或不全面;

b)文件打印发生错误;

c)其他。

5.8.2文件更改程序

由申请更改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R4.2.3-02),按本程序5.6.2条款规定的原审核、批准程序,予以审批。

5.8.3文件更改形式

5.8.3.1以纸为载体的文件

a)文件更改应尽可能采用换页形式。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文件更改审批表》(R4.2.3-02)制作更改后的文件,在其文件标题栏或页眉(页脚)的“修改状态栏”中,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其修改次数。然后,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按原文件发放范围发放,换回原未更改文件销毁;

b)在不宜采用换页形式更改时,以划改原文件形式完成以纸为载体文件的更改,但应在文件的更改前,按《文件更改审批表》(R4.2.3-02)规定的标记予以标识。

5.9文件更新

5.9.1更新时机

a)按本程序5.6条款规定评审结论为更新文件时;

b)文件经多次更改,已影响其识别时;

c)其他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时。

5.9.2文件更新应按本程序5.6条款规定的原审批程序予以审核、批准。

5.10文件发放

5.10.1文件形式、发放范围和是否对其跟踪更改的确定:

a)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的文件形式、发放范围和是否对其跟踪更改,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意见,经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审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批准;

b)通用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确定其文件形式、发放范围和是否对其跟踪更改,必要时可预先口头请示管理者代表;

c)在一个部门内使用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发放范围。

5.10.2文件发放

5.10.2.1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R4.2.3-03),按本程序5.10.1条款规定程序审批其发放范围。

5.10.2.2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按批准的文件发放范围发放文件。

5.10.2.3需跟踪更改的文件,应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在文件封面上标识其发放顺序号,在《文件发放登记表》(R4.2.3-04)中,由领用人签收,并按本程序5.7条款规定跟踪更改。文件在网上发布时,领用人可以不签收,而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控制发放范围。

5.10.2.4发放给顾客和其他组织的管理手册、样本等,不在其封面标识发放顺序号、不跟踪更改。只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在《文件发放登记表》(R4.2.3-04)中,登记其发放组织但不需要领用人签收,不跟踪更改。5.10.2.5电子版文件的网上发放,按WSDL/P04-2006《MIS系统控制程序》执行。

5.10.2.6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发放文件应确保使用单位能得到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

5.11文件回收

5.11.1需跟踪更改的文件更改、更新时,同时将作废(失效)文件,从使用场所和发放场所回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

5.11.2因归档或法律规定需要保留的作废(失效)文件,用“作废文件”蓝色印章标识。

5.11.3电子版文件作废时,按WSDL/P04-2006《MIS系统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12外来文件

5.12.1外来文件应由接收部门登记入册。

5.12.2外来文件应由其使用部门申请,分别按本程序5.5和5.9条款规定,

审批其适用性和发放范围。

5.13文件管理

5.13.1文件原件归档

5.13.1.1记录文件审批过程的追踪更改的文件原件,由公司办公室适时归档管理。

5.13.1.2文件归档及管理,按WSDL/GD-BG01-2006《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5.13.1.3电子版文件原件归档,保存计算机软盘或光盘。可由文件编写人、批准人加密。

5.13.1.4公司办公室将归档文件登录于《文件、记录交接登记表》(R4.2.3-05),并将归档文件进行分类、编目、规定保存期,并妥善保存和管理。

5.13.1.5文件原件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5.13.2往来文件登记

公司办公室和各部门应建立《往来文件登记表》(R4.2.3-06),记录与外部沟通的往来文件、传真、电报、信函及领用人或发件人。

5.13.3文件目录

各部门应建立接受文件目录,并适时更新。

5.13.4文件补领

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参照《文件发放审批表》(R4.2.3-03)所列发放范围执行,并按本程序5.10条款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5.13.5文件保管

5.13.5.1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13.5.2电子版文件应有2份备份,并造册登记。

5.13.5.3文件应保管在适宜的防火、防潮、防盗的场所。保存电子版文件的软盘、光盘、U盘,应远离强磁场。

5.13.6作废(失效)文件销毁

作废(失效)文件销毁,应经文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文件销毁登记表》(R4.2.3-07)中登记,并经销毁人、监销人实施并签字确认。

5.14由安全生产技术部保存本程序第8条款所列记录。

5.15由办公室保存归档文件

5.16本程序为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共用。

6引用文件

6.1WSDL/M01-2006《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6.2WSDL/P02-2006《记录控制程序》;

6.3WSDL/GD-AJ02-2006《红头文件审批管理规定》;

6.4WSDL/P04-2006《MIS系统控制程序》。

支持文件

7.1WSDL/GD-BG01-2006《档案管理规定》;

7.2WSDL/GD01-2006《文件和记录编号规定》。

8记录

8.1《文件评审记录表》(R4.2.3-01);

8.2《文件更改审批表》(R4.2.3-02);

8.3《文件发放审批表》(R4.2.3-03);

8.4《文件发放登记表》(R4.2.3-04);

8.5《文件、记录交接登记表》(R4.2.3-05);

8.6《往来文件登记表》(R4.2.3-06);

8.7《文件销毁登记表》(R4.2.3-07)。

篇2:装饰公司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总则

为控制与质量体系要求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外来文件),公司制定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文件和资料可以呈任何形式,如硬拷贝或电子体。

2、职责

2.1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编制的组织及审定工作,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2.2办公室是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和归口管理部门,也是外来文件的控制和管理部门。

2.3技质部是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及归口管理部门。

3、程序概要

3.1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3.2文件和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法令、法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检验规程、试验程序、操作规程、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工程合同、采购文件等,还应包括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各种图纸、图集以及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3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应按程序文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a.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程序文件由各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b.针对公司的管理文件由公司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

c.针对各部门系统的管理文件由部门领导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d.外部文件,由文件的对口管理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负责跟踪换版。

3.4文件和资料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应由发放部门统一编号、登记和标识。以确保:

a.对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b.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走作废文件;

a.为法律或积累知识的目的而保留的任何作废文件都应进行记录和标识。

3.5文件和资料的发放与回收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受控文件需按受控范围控制总份数、编制发放号,加盖“受控”印章,收回作废文件一律盖“作废”印章并及时销毁。用于存档加盖“存档”印章标识。为法律或积累知识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加盖“作废保留”印章。受控文件未经公司原审批人批准,不得翻印和录制。

4、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4.1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更改,必须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允许未经授权和批准的任何更改。

4.2文件的更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部门负责,若指定其它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3文件更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更改通知单上,注明更改内容、更改原因、更改日期等事项。文件更改后应在原文处作出明显标记。

4.4一份文件经过一定次数修改后,进行修订换版、重新印发。

5.支持性程序文件

Q/CS02-4.5-2000《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篇3:工程项目部文件控制细则

工程项目部文件控制细则

第1节概述

1目的

本项工程文件控制按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的目的在于:规定编审、审核、批准和发布文件的职责;管理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保证使用单位和人员能及时准确地使用最新版本的有效文件。

第2节范围

2文件是指与质量保证有关的要求、程序和结果加以叙述、定义、说明或证明的文字记录或图表资料。

3凡由本项目部颁发的、供应商编报的、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以及与外部沟通单位来往的文件都应按程序要求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的文件至少应有:

(1)设计文件(如图纸、图纸会审、技术规范或说明书、设计变更、工程技术问题联系单等);

(2)合同与采购文件;

(3)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或细则等);

(4)施工和检查、试验的规程程序;

(5)材料、设备和装卸、运输、储存和管理的文件资料;

(6)专题报告;

(7)不合格项报告和处理方案;

(8)其他重要文件。

大准公司**准能公司洗煤厂新建产品仓皮带走廊等土建工程项目部应对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人员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

(1)文件的编制人员应具有资格,并熟悉有关工作的背景材料,并按照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规定的文件格式和编码编制文件;

(2)文件的审核和批准应按规定的权限由接触文件背景的授权单位和人员进行。

第3节文件的发布和分布

4为正确无误地公布、分布和使用文件,应建立一个健全而有效的文件公布与分布系统,并按照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中明确的要求执行。

必须使参与工作的部门或单位人员能够了解并使用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正确而合适的文件。文件编制者在编写文件申请表或文件送审本时,应编写文件分发范围(单位或人员)清单。按照预先制定适时更新的分发清单进行文件分发。安全质量管理员定期对文件发布清单作充分性审查。第四节文件变更的控制

5必须按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

6文件的修改应由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单位来进行,若由上级主管部门

专门指定的其他单位修改和审核,该单位或人员应充分理解原文件的要求和意图,并要查阅编制、审核、批准原文件的背景资料。

7必须把文件修订及其实际情况迅速通知所有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以防使用过时的不适当的文件。

8修订后的文件,应采取与原文件相同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并按更新的文件分发清单进行分发。对失效的原文件应按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作废印章或收缴作废文件。

第4节责任

9大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归口管理,并按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10安全质量检查员对文件控制实施情况定期检查,以验证它们是否符合DZGS/B01-4.23《文件控制程序》和本大纲的规定。

篇4:工程项目文件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通过文件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依据,都有记载,使职责分明,有理有据,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1文件和资料控制的职责:

1、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收发、登记、标识、拷贝、存档,由内业技术员按公司《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2、项目部质量体系文件由内业技术员管理,在项目部成立后从公司工程综合部领取并保存。

3、设计文件和技术文件、标准、规范,由项目内业技术员管理。

4、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分包合同文件由经营部和项目部管理。采购合同文件由物资部和项目部管理。

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更改和传递:

1、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由项目部组织制定,经项目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发布实施,由内业员发至各有关方面;经营方面的文件由经营部组织制定,经本项目经营主管(或授权人)批准后发布,由经营人员发至各有关方面。

2、现场施工条件导致对设计文件的更改,由项目部组织协调,报告公司工程综合部和设计部审核同意后,报送甲方批准,由设计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变更方案并下达设计变更文件。

3、重大的设计变更由工程综合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4、项目部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在原设计文件的变更部位用文字或图示做出标识。

5项目施工控制计划和重大方案的批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6当遇到下列情况时,项目经理应修改控制计划:

a.当合同发生重大变化时;

b.质量体系文件发生必要更改时;

c.出现其他情况影响控制计划执行时。

3修改的控制计划应经工程综合部审核和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生效;控制计划的修改部分由内业技术员发至相关部门。

4文件的复印需项目经理批准,受控文件的复制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5文件归档按公司程序文件和《综合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篇5:建筑公司体系文件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处于受控状态,及时获取并使用所需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文件丢失、误传,确保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应外来文件的控制。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修改和组织实施本程序,并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出版、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对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与控制。

3.2综合管理部负责转发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和本公司发布的文件以及人力资源文件资料的管理。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审核管理方案的文件和归档管理。

3.4工程部负责应急预案的文件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3.5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审核以及相关文件的归口管理。

3.6计划部负责合同文件、工程劳务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的归口管理。

3.7物资部负责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及相关文件的归口管理。

3.8生产准备部负责生产准备、试运行规程、规范等相关作业文件的归口管理。

3.9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职能管理范围内相关文件的获取、编制、审批、发放、接收、评审、更改和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文件现行状态的清单。

3.10各部门应设置专人负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标识、复制等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文件的分类

--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程序文件;

--为确保体系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作业性文件,包括技术性文件、管理标准、制度、规定、工作标准以及记录表示等;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记录。

4.2文件的编制

文件由承担其管理职能的部门组织编制。

4.3文件的审批和发布

4.3.1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4.3.2程序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和发布。

4.3.3技术文件由工程部、生产准备部分别组织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和发布。

4.3.4管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和发布。

4.3.5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3.6需直接引用的由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等外来文件,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并列出清单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批准购买的文件经综合管理部登记后分发。

4.4(受控)文件的编号、发放、更改、评审及存档管理

4.4.1文件编号按《文件编号规定》附录B执行。

4.4.2受控的文件应做好标识,标明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和分发号等。

4.4.3文件的发放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其受控文件应填写《内部文件发放登记表》,按批准的发放范围发放;非受控文件的发放按相应的规定发放。文件的发放应做好记录。

4.4.4文件领用人在《内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领取。

4.4.5受控的工程施工图纸、资料的领取、分发及收回按《工程图纸、资料的管理规定》执行。

4.4.6文件领用人应对受控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污损和遗失。当使用的受控文件严重破损时,应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文件更换手续,交回原文件,换发新文件,并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

4.4.7当受控文件丢失后,应到综合管理部重新办理申请领用手续,并做出说明,文件补发后,要注明丢失文件作废。

4.4.8当受控文件使用人调离该岗位时,应将文件移交岗位接替人或上交文件发放部门。

4.4.9受控文件的更改审批及发放管理按原文件的管理程序办理,并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当采用新文件时应将原文件收回作废。并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作废"标志。

作废文件可由文件的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按如下方式处置,作废文件的销毁应批准,并有人监督:

--文件的管理部门将作废文件统一收回,做好作废标识后封存或销毁记录;

--为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应予以明显标识,并与有效文件分开存放。。

4.4.10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随着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法制法规要求、组织结构等引起管理体系变化时,应及时评审(间隔期不超过12个月),必要时予以更新,以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4.4.11更改后的文件应标明更改版次,并按原发放名单追踪发放,文件的更改可采用换页或升版的方式进行。

4.4.12外来的上级管理部门文件,其收发、传阅等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实施管理。

4.4.13受控文件的存档按《档案管理规定》实施。

4.4.14文件需复制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文件的管理部门批准,由文件的发放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与原件一样实施控制。

4.4.15管理文件如有网络版本,由文件管理部门提供只读共享,网络版以文件管理部门在网络上公布的版本为准。

5相关文件

附录B《文件记录编号规定》

《工程图纸、资料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传真样式》

《签报》

《会议办理会签单》

《发文稿纸》

《内部文件发放记录表》

《文件更改申请表》

《文件收回登记表》

《文件销毁申请表》

《文件销毁登记表》

《收文登记》

《发文登记》

7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B《文件记录编号规定》

附录C《传真样式》

附录D

《签报》

附录E《会议办理会签单》

附录F《发文稿纸》

附录G《内部文件发放记录表》

附录H《文件更改申请表》

附录I《文件收回登记表》

附录J《文件销毁申请表》

附录K《文件销毁登记表》

附录L《收文登记》

附录M《发文登记》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A.1管理体系内部文件控制流程图

A.2管理体系外部文件控制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文件记录编号规定

B.1目的

为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规定。

B.2范围

适用于公司企业标准的编号。

B.3管理内容与方法

B.3.1企业标准文件记录编号格式

Q/G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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