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房建费用控制监理任务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工程房建费用控制监理任务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房建工程费用控制监理任务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计量方式和方法;

2、工程量清单数量是设计图纸给定的数量,但不是监理工程师实际确认的准确工程数量;

3、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在中标之后的一个月内,对所报单价的来源及其构成做详细的文字说明。

4、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方式进行修改和补充:

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细目号及细目名称、单价不变;

2)、工程性质变化引起的单价变更,原清单细目号、细目名称及工程数量不变;

3)、原清单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

4)、新增工程,即清单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价、数量在原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相关章节内增列。

5、工程量清单的使用:

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

1)、驻地监理员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核对工程的原始尺寸,掌握工程计量的原始资料,完成计量文件的初审,报送监理处。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计量文件的审查,再送合约部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按4.1)办理;

3)、工程数量自然增减的幅度,超出合同规定的幅度,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送工作组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以细目为单位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细目计量划分比例。

暂估数量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工程数量。

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

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非规定动用该项金额的情况下,不得动用该项费用。动用时必须送高监审核,总监办审定、报经业主批准;

2)、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宜通过工程变更办理,并送合约部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严格掌握。

二、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的规定: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文件。

2、主要计量依据:

1)、招标文件;2)、合同条款;3)、技术规范;4)、合同图纸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5)、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令;6)、工程量清单及说明;7)、费用索赔审批书。8)、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3、计量原则:

1)、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2)、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否则应视为承包商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3)、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

4)、承包商必须完成了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并经中间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的"产品",才予以计量,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5)、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

6)、计量不排除承包商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仍不免除承包商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

4、工程计量的方式:

1)、正常计量:

(1)、工程达到计量单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并派人参加;

(2)、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商或其代表。对承包商或其代表在接到该计量记录的第8天内提出的异议,宜重新计量。

2)、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情况进行额外计量,但应提前三天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承包商申请增加计量: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申请增加的计量,应要求其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

5、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时间: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每月底将本月已完成并经验收的项目进行计量申报,整理好计量文件报送监理处。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商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退还承包商,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3)、填写中间计量单:

中间计量单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记录计量结果,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商在计量后14天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商。

6、工程计量的主要文件组成:

共分四部分:第一至三部分上报合约部,第四部分存监理处,合约部审查时,可随时到监理处调阅。

1)、计量支付文件;2)、中间交工证书(不含附件);3)、工程变更文件(不含附件);4)、中间交工证书及附件、工程变更文件及附件。

7、计量规则:见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36~P105。

篇2:工程监理费用索赔管理规程

(一)索赔管理的任务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在施工中工程师应以积极的态度和主动的精神管理好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作为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好一个良好的合作气氛。通常合同实施越顺利,双方合作越好,索赔事件越少,问题越易解决。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合同的监督和跟踪,不仅可以及早发现干扰事件,也可以及早采取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减少双方损失,还可以及早了解情况,为合理解决索赔提供条件。

3、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和损失。

审核索赔报告,公平合理的处理和解决索赔。

合理解决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索赔纠纷,不仅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目标,而且符合工程总目标。索赔的合理解决,是指承包单位得到按合同规定的合理补偿,而又不使建设单位投资失控,合同双方都心悦诚服,对解决结果满意,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二)索赔管理的原则

要使索赔得到公平的解决,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原则:

1、公平合理的处理索赔

监理工程师为合同管理的核心,必须公平地行事。诚实信用是建立工程师能处理、协调好索赔事件的前提条件。由于施工合同双方利益和立场存在不一致,常会出现矛盾,甚至冲突,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做到凡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合同为准绳,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处理索赔原则有以下几方面:

从工程整体效益、工程总目标的角度出发做出判断或采取行动。是合同风险分配,干扰事件责任分担,索赔事件的处理不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和不违背工程总目标。在这个基本点上,双方常常是一致的,例如使工程顺利进行,尽早使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施工等。

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合同是施工过程中最高行为准则。作为监理工程师更应按照合同办事,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合同。在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应贯彻合同精神。

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合同的实际实施过程、干扰事件的实情、承包单位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的证据做出判断。

2、及时做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行使权力、做出决定、下达通知、指令、表示认可等。这有如下重要作用:

可以减少承包单位的索赔几率。因为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迅速及时地行事,造成承包单位的损失,必须给与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防止干扰事件影响的扩大。如不及时行事会造成承包单位停工处理指令,或承包单位继续施工,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和损失。

在收到承包单位的索赔通知后应迅速做出反应,认真研究、密切注意事件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干扰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掌握第一首资料,为正确、合理地处理索赔打下基础。

不及时地处理解决索赔问题将会加深双方的不理解、不一致和矛盾。如果不能解决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会导致承包单位资金周转困难,积极性受到影响,施工进度放慢,对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缺乏信任感。

不及时行事会造成索赔解决的困难。索赔积累起来,不仅给分析、评价造成困难,而且会带来性的问题,使问题和处理过程复杂化。

3、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及时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沟通。在做出决定,特别是做出调整价格、决定工期和费用补偿决定前,应充分地与合同双方协商,最好达成一致,取得达成一致,取得共识。这是避免索赔争议的最有效方法。如果协调不成功使索赔争议升级,对合同双方都是损失,将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

(三)、索赔管理的程序

承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承包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有义务做好现场施工的同期记录,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调阅,以判断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害。

2、递交索赔报告

承包单位应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依据,此项索赔要求的补偿的款项和工期延展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材料。如果索赔时间的影响持续存在,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定期陆续报告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报出最详细的报告,提出索赔证据资料和累计索赔额。

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Ⅰ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书面索赔意向报告;

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Ⅲ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四)、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

索赔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通过努力可以减少发生。

1、正确理解合同有关约定

合同时规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正确理解合同约定,是双方协调一致地合作、完全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由于施工合同通常比较复杂,因而完全一致地理解合同有关约定就有一定的困难。这种分歧经常是产生索赔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都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以便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正确、一致地理解合同的有关规定,减少索赔的发生。

2、做好日常的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单位保持协调

做好日常的监理工作是减少索赔的重要手段。对现场检查作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应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工程质量,完工工作量等,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与承包单位随时保持协调,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分歧。

3、尽量为承包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为承包单位尽可能的提供一些帮助。这样,不仅可以免遭或少遭损失,同时避免和减少索赔。

篇3:施工阶段工程费用监理措施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之工程费用的监理

3工程费用的监理

3.1工程量清单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控具体现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3.1.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数量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为准;

办理工程变更时,只变更工程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若工程性质变更引起单价变化,原清单细目内容及数量不变;

若新增工程,则清单细目、单价、数量都应新增,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随时报送单价的来源及构成。

3.1.2工程量清单的使用

(1)有具体工程单介的清单栏目

a.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表明的单介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计算工程价款。

b.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的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时,按上一条办理。

c.工程数量自然增减幅度,超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变更后的金额(指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单价之积,已超过合同人格的2%,并且实施的工程实际数量已超过或小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

(2)以细目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细目计量划分比例。

(3)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

a.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动用、全部动用或根本不动用,需报请业主同意。

b.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宜通过工程变更办理。

(4)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必须根据工程实际的具体情况严格掌握。

3.2工程计量

3.2.1工程计量的规定

(1)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

(3)计量原则: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3.2.2工程计量的方式

(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确认或修改。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2)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3.2.3工程计量的程序和主要文件

(1)计量通知或申请

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单或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有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3)填写中间计量表

《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4)主要文件

a.《中间计量表》;

b.《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c.《检验申请批复》及有关的自检资料;

d.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e.《工程变更令》;

f.《中间交工证书》。

3.3工程支付

3.3.1前期支付

(1)动员预付款: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证明。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2)保险: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照合同规定,签发相当清单中所列保险金额的支付证明。

3.3.2中期支付

(1)工程款

必须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暂定金

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必须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才能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

a.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

b.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

c.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

d.经业主批准。

(3)材料预付款

签发材料付款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材料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

b.材料已运抵工地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c.材料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d.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购买材料的收据。

同时应特别注意,签发了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的质量批准。签发材料预付款时还应注意,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作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预付款的材料

品种应与工程进度计划相符合,已支付的材料预付款所有权归业主。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后,监理工程师必须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将材料预付款予以扣回。

(4)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办理支付。

(5)保留金

保留金为工程费的5%,从每月支付的工程价款中扣留。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满两年后,工程师将100%的保留金核准一次性偿还给承包人。

(6)对指定分包人支付

a.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出示指定分包人得到承包人付款的证明。

b.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监理工程师必须帮助业主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留指定分包人应得款项,直接向指定分包人支付。

(7)合同终止后支付

工程遇到战争、判

乱、骚乱等合同规定的特殊风险,监理工程师应帮业主澄清下列内容,同业主、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终止证书。

a.合同终止之日前,承包人已按合同完成的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业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细目。

b.承包人依照合同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费用;

c.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终止时的合理遣返费;

d.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

e.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合同所发生费用,而该费用未包括在其它项支付之内;

f.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款金额,以及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

(8)承包人违约

监理工程师砍认承包人违约后,应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损失而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估价,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上述费用的证书。

(9)工程交工支付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交工财务报告后,应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检查,确认后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a.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b.业主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

c.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估算总额。

3.3.3最终支付

(1)准备工作

a.监理工程师必须处理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

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明〉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

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b.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并完成下列工作:

对所有支付的细目进行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

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的复核;

对所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实,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

(2)最终支付

a.最终结算清单的说明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

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

b.最终结算清单

由一系列清单及表格组成,并包括上述说明中各条的款项内容;

c.最终结算清单的附件

由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并与上述最终结算清单内容相对应。

3.3.4工程支付程序

(1)中期支付程序

a.中期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必须从以

承包人申请中已详细列明其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b.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

申请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合同要求;

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所有款项计算与汇兑无误。

c.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畅达请之后,应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首先由驻地办审核,然后报总监办签证生效。副本抄送承包人(一式6份)。

监理工程师有权通过任何一期《中期支付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颁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当工程支付款额小于合同总价的2%时,当月可不予支付,而改为下月一并进行。

(2)最终支付程序

a.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受理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b.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相应的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发现又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c.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按最终支付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

篇4:公路监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QQQJLA9驻地办所辖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合同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2、驻地办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理工程师将不签发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单,或在相应细目上予以扣除。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必须坚持“规范计取、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合同规定确定提取标准,独立收支立帐,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和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9、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应按合同约定,同每期的工程计量一并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足时,应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二、安全生产费用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QQQ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适应的范围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2、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做、安装等费用。

3、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9、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

5、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施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应急演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应急救援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备,不含消防车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配备的大型救援设备或非常用器材。

9、应急演练指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对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指风险影响因素比较复杂,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或事故严重程度较高,必须从结构、环境、施工工艺、安全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控制和防范的风险源。对于重大风险源的识别,根据风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重大风险源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易燃、易爆物资的存贮区;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3、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安全生产检查指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对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身体建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施工单位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施工单位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四、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合同文件要求,本驻地办监理的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清单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临边、临口、临水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防溺水等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雷、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

2、警示、照明等灯具费。警示、照明等灯具包括: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烁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具等。

3、警示标志、标牌费。警示标志、标牌包括: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

9、安全用电防护费。安全用电防护设施包括: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设施。

5、施工现场维护费。施工现场维护设施包括: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的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或租赁)、维护、保养费,这些器材及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特殊季节或特殊特殊环境下的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专业救援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此列

2、应急演练费。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施工单位分担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修改支出

1、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评估费。由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风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日常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设备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者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列支的相关费用。

3、安全生产评价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者安全专家对项目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出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9、安全生产咨询、风险评估费。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者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费用。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费。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的购置费用。

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物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安全生产宣传费。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施工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办公用品费。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办公必须的设备费用。

2、雇工费。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用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3、其他费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五、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讲师与支付应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查核实、建设单位审批支付的程序实施。

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以当月计价施工产值为计提依据。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应由施工单位制定计量报表、计价清单,并附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使用的相关证实性书面材料。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相关资料,必要时应予以追朔。

9、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时,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支付条款,根据分包单位的投入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5、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总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按合同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相关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相关约定的,应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6、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实施,当施工单位实际投入少于投标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报价时,经监理单位核实,余额部分不预支付。

QQQJLA9驻地办

2016年1月

篇5:高速公路监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QQQJLA9驻地办所辖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合同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办法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2、驻地办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理工程师将不签发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单,或在相应细目上予以扣除。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必须坚持"规范计取、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并按照合同规定确定提取标准,独立收支立帐,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和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9、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应按合同约定,同每期的工程计量一并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足时,应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二、安全生产费用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QQQ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适应的范围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2、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做、安装等费用。

3、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

9、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

5、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施工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应急演练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应急救援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备,不含消防车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配备的大型救援设备或非常用器材。

9、应急演练指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对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指风险影响因素比较复杂,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或事故严重程度较高,必须从结构、环境、施工工艺、安全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控制和防范的风险源。对于重大风险源的识别,根据风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重大风险源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易燃、易爆物资的存贮区;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患。

3、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安全生产检查指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对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身体建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施工单位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施工单位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四、根据国家和行业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合同文件要求,本驻地办监理的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清单如下:

(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临边、临口、临水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防溺水等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雷、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

2、警示、照明等灯具费。警示、照明等灯具包括: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烁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具等。

3、警示标志、标牌费。警示标志、标牌包括: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

9、安全用电防护费。安全用电防护设施包括: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设施。

5、施工现场维护费。施工现场维护设施包括: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的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或租赁)、维护、保养费,这些器材及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特殊季节或特殊特殊环境下的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专业救援设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此列

2、应急演练费。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施工单位分担或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三)重大风险源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修改支出

1、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评估费。由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风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风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日常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设备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者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检查所列支的相关费用。

3、安全生产评价费。施工单位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者安全专家对项目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出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9、安全生产咨询、风险评估费。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者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费用。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费。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的购置费用。

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物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安全生产宣传费。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包括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施工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九)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办公用品费。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办公必须的设备费用。

2、雇工费。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用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3、其他费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五、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讲师与支付应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查核实、建设单位审批支付的程序实施。

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以当月计价施工产值为计提依据。

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应由施工单位制定计量报表、计价清单,并附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使用的相关证实性书面材料。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查相关资料,必要时应予以追朔。

9、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时,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及支付条款,根据分包单位的投入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5、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总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按合同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相关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相关约定的,应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6、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实施,当施工单位实际投入少于投标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报价时,经监理单位核实,余额部分不预支付。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