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煤及混合煤喷吹安全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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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煤及混合煤喷吹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烟煤与无烟煤应分别卸入规定的原煤槽。车号、煤种、槽号均应对号,并作好记录。大块、杂物不应卸入槽内。烟煤在槽内的时间不应超过2天,无烟煤不应超过4天。

2、制备烟煤时,应采用干燥惰化气体;负压系统末端气体的含氧量不大于12%。

3、磨制烟煤时,磨煤机出口、煤粉仓、布袋除尘器、喷吹灌的温度应严格按设备性能参数控制。

4、烟煤和无烟煤混合喷吹时,配比应保持稳定;配比应每天检测一次,误差不应大于±5%.

5、烟煤和混合煤与喷吹系统的充压、流化、喷吹等供气管道均应设置逆止阀。煤粉输送和喷吹管道应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通设施;喷吹烟煤或混合煤时,应另设氮气旁通设施。

6、喷吹烟煤或混合煤时,仓式泵、储煤灌、喷吹灌等压力容器的加压、收尘和流化的介质应用氮气或气体惰性气体。

7、烟煤喷吹系统应设置气控装置和非电动顺序控制系统,超温、超压、含氧超标等事故报警装置,还应设置防止和消除事故的装置。

篇2:喷吹烟煤安全规定

喷吹烟煤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因为烟煤挥发份高,爆炸性强,准备不足、操作不当,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此暂定此安全相关规定:一、喷吹用烟煤技术标准(GB/T188-20**)项目符号单位技术要求煤类别贫煤、贫瘦煤、气煤长焰煤、不粘煤、弱粘煤粒度mm<50<50灰份Ad%特级<8.00一级8.00~10.00二级10.01~12.00三级12.01~13.50<6.506.50~8.508.51~10.5010.51~12.00含SSt,d%特级≤0.50一级0.51~0.75二级0.76~0.90特级≤0.50一级0.51~0.75二级0.76~0.90哈磨HGI一级>70二级50~70>50发热量QMJ/kg≥25.10≥23.40含水Mt%一级≤8.00二级8.10~10.00三级10.10~12.00≤12.0012.10~14.0014.10~16.0钾和钠K+Na%一级<0.12二级0.12~0.20<0.120.12~0.20注:技术条件煤粉细度控制-200目在75-80%水份<1%二、安全通则1、喷吹烟煤时,储煤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在充入N2的情况下,可视罐内温度适当延长。2、喷吹煤粉时,分配器压力应比高炉热风炉压力高出≥50KPa。3、正常中速磨工作时,进口温度≤260℃,出口温度控制在70~85℃;布袋收粉器的温度应控制在70~80℃;煤粉仓、喷吹罐内温度应低于80℃。系统内CO浓度≥400ppm报警,向该处吹入N2,并认真检查排除。4、喷吹烟煤时,磨机出口温度<70℃,制粉先投入无烟煤进行作业,正常运行30分钟后改投烟煤。制粉系统尾部排放气体含O2量≤12%,非正常停机后重新启动含O2量不大于8%。5、磨机出口温度控制:全烟煤作业时≯70%混合煤作业,挥发份≯20%时≯80~85℃混合煤作业,挥发份20%~25%时<80℃6、煤粉仓内煤粉温度超过85℃,应改为N2输粉和喷吹。7、正常停机:a、磨机停机前2小时应改为无烟煤生产;b、应将喷吹罐内煤粉排空,压力降至常压;c、停机超过8小时,应将煤粉仓内煤粉排空;超过8天,应将原煤仓内烟煤排空。d、用惰化气体保护喷吹罐,维持罐压高于热风压力50~100Kpa,停机超过2小时,应将喷吹罐内煤粉排空。e、吹扫布袋收粉器和输粉、喷吹管道。8、非正常停机:a、各检测仪表应保持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应立即处理。b、宜用N2吹扫吹扫制粉系统内部各处积粉,并检查消除管道、设备内火种。c、保证各阀门处于正常安全位置。d、磨机出口温度<70℃,制粉系统排放尾气含O2量≤8%,制粉、喷吹煤粉仓和常压状态下储煤罐内含O2量≤12%,高压状态下储煤罐内含O2量≤8%。三、安全措施:1、原煤进煤棚之前,必须先有包括着火温度范围,爆炸性测定等详尽全分析。日常备有烟煤常规检验设备,特别是烟煤爆炸性检测仪和长管式返回火焰测定性,定期进行煤粉常规分析。2、原煤进仓前,设置双除铁器,并检查确认工作良好。3、磨煤机进出口,布袋收尘器出口、煤分仓等处设有O2、CO在线检测仪及温度检测点。4、各在线检测点超限状况下能自动报警,磨机、布袋、粉仓,喷吹罐等危险部分报警信号与事故充N2连锁。5、为减少环境温度影响,各种主要设备及管道应进行保温。6、严密监视原煤仓、煤粉仓贮料情况,设定磨机入口断煤信号、堵煤信号,防止磨机空转,导致温度升高或发生火星引起自燃。7、在制粉和喷吹系统及管道拐角等有可能积煤处设泄爆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8、静电、明火的预防与控制:(1)系统电气、仪表和管道法兰、软连接要接地保护,布袋必须采用防静电材料,仪表、照明、开关要采用防爆型。(2)喷吹压力大于高炉热风压力50~100KPa,罐压、混合器出口压力与高炉热风压力压差,实行安全连锁,具有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3)压缩空气和N2管道上设置逆止阀。四、日常控制1、设置移动或固定式真空吸尘器或用水冲洗地面,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厂房和设备表面。2、用烟气和热风炉废气作干燥介质时,必须严格控制制粉系统尾气排放含氧量小于10%,尽量避免兑冷风操作,超限时要充N2保护。3、控制倒罐时间1~1.5小时左右。4、输粉喷吹系统中煤粉仓喷吹罐等压力容器的加压流化介质必须采用N2。5、用压缩空气作喷吹载气时,要保证管路畅通,避免罐内含氧量超高,要确保紧急状态下能立即转为N2,为确保安全,可采用N2作载气输送。五、应急操作:1、磨机断煤时,调整干燥介质温度,使出口温度≤80℃,系统排放尾气含O2量≤8%,超过85℃无法控制,充N2停机。2、布袋收尘器着火时,应立即停机,切断布袋下星型给料机,通入N2或用灭火器灭火,不得打水。

篇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生产区域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4.2.1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将设备上所有与生产系统连通的管道、孔洞与外界有效隔离,将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有效切断。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严禁使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盲板的加装及拆除应形成记录。

4.2.3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的电源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在切断电源时应按规定办理断电票证。

4.3必须进行清洗和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18%-21%。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必须确保受限空间内的通风

作业前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2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同时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必须定时监测

4.5.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受限空间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能按程序办理《作业证》后进入。

4.5.2要求采样点必须有代表性,采样过程中,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3所有分析数据必须以公司指定分析人员(质检部或分析室)确认的设备分析数据为准。分析人员在《作业证》中确认签字。

公司生产区内办理《作业证》分析合格的标准为:

C2H2<0.2%,VC<30mg/m3,CL2<1mg/m3,HCL<15mg/m3,CO<30mg/m3,H2S<10mg/m3,NH3<30mg/m3。含氧18~21%;

4.5.4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如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

4.6.2在易燃易爆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和信号绳。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和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8对监护的要求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由受限空间所属部门指派责任心强、熟悉作业现场环境的人员进行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统一联系信号;

4.8.3险情重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做与作业无关的事,在作业前应会同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对要求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8.5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受限空间内实施抢救。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

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5.4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职责

5.4.1操作人员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受限空间的清洗、置换、隔绝、盲断、通风等工作,并落实相关措施,确认后签字;

5.4.2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当班班长以上管理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在'负责人'一挡签字确认

5.5分析人员职责

受限空间分析人员由公司指定的动火分析人员承担,对分析结果负责;

5.6审批人员的职责

5.6.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6.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5.6.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

6.2《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6.3清洗、置换、盲断、通风等工作由受限空间所在工序负责,并在《作业证》上的'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栏'中填写相关内容和确认签字;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在《作业证》中的'作业单位负责项目栏'中填写相关内容和确认签字。

6.4《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6.5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6公司所属PVC生产厂的清釜作业由PVC生产厂依据本规程和清釜作业的程序制定一套标准的清釜作业程序,在清釜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正常上班时间的清釜作业由车间主任现场落实作业程序的执行情况后批准《作业证》,夜班及节假日进行的清釜作业由分厂值班负责人现场落实作业程序的执行情况后现场批准《作业证》。

7.附则

7.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为受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监管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本规程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7.2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7.3本规程由公司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篇4:回转窑看火工岗位安全规程

(1)上班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2)按设备点检线路检查设备,确认无故障。

(3)点火时无关人员不准上窑头操作台,防止回火伤人。备好消防器材,熟悉消防知识。

(4)看火工必须熟悉煤气操作规程和煤气安全规程,持证上岗。

(5)遇上突然停电,要立即启动备用电源转窑。

(6)托轮及电机、减速箱、齿轮等部位加油保养时,要避开窑体和运转部位,以防烫伤和其他伤害。

(7)非本岗位人员严禁开停设备,严禁在窑头、煤气管道附近停留。

篇5:密闭炉安全规程

1?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进入密闭炉岗位严格遵守《密闭炉岗位通用安全规程》。

2?检修设备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工作牌制度》,被检修的设备必须停机断电,检修牌悬挂在被检修设备的控制箱上,悬挂、拆卸检修牌由同一人操作,他人不得代替。检修作业至少两人,不得一人独立作业。

3?清扫卫生严格执行《清扫卫生的挂牌制度》,被清扫的设备必须停机。清扫卫生的警示牌悬挂在被清扫设备的控制箱上,悬挂、拆卸警示牌由同一人操作,他人不得代替。

4?配电箱挂设有检修牌或清扫卫生的警示牌,任何人禁止操作设备。待工作完毕,拆除检修牌或警示牌后,岗位工方可操作。但清扫破碎线设备,挂牌、拆牌由破碎班长操作。

5?转动设备试机由岗位工在本地操作。试机时,检修负责人、岗位工始终在现场,确认开动的设备周围无人及障碍物时,岗位工方可试机操作。试机过程中岗位工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控制箱,但破碎线设备的试机工作由破碎班长操作。

6?密闭炉空间动用明火,严格《动火制度》,必须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

7?检修密闭炉二楼设备、净化系统、除尘大引风机及环形加料机,电石炉必须停电。

8?禁止吸烟及携带火种,禁止在岗位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保持各岗位环境的整洁和工作通道的畅通。

9?各岗位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现场的通风风机全部打开,以防CO中毒或爆炸事故发生;

10?检修需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六大禁令

10.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10.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10.3?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10.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10.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10.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1?凡进入设备或容器内,必须执行化工部“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以确保人身安全。

11.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11.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11.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11.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11.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11.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11.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11.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12?电石炉紧急停电操作

12.1?CO管线及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现象,严重危机人身安全。

12.2?四楼或监控画面上突然发现电极筒内冒黑烟。

12.3?电极软断、硬断、漏糊、下滑危及人身和设备的电极故障。

12.4?短网系统所属设备发生放电现象或发生短路。

12.5?液压系统所属设备发生刺火、放电以及短路。

12.6?电极导电设备有严重的放电或发生短路。

12.7?炉内设备大量漏水,具体反映在:当氢氧分析仪显示的氢含量超过18%,而且呈跳跃式继续上涨时。

12.8?料仓空仓。

12.9?炉底、炉壁严重烧穿。

12.10?出炉口大量漏水,危机安全生产时。

12.11?变压器发生故障及其油冷却系统发生大量漏油。

12.12?电石炉出现大塌料或者电极电流瞬间下降超过30KA。

12.13?液压系统发生大量漏油。

12.14?动力电突然跳闸导致循环水供应中断。

12.15?发生着火、火灾或其它严重事故。

12.16?净化系统氧气含量超标(O2含量突然超过2.0%),出现设备故障(粗气或净气风机故障及防爆膜爆裂)。

13?电石炉降负荷停电

13.1?CO管线及设备发生泄漏现象,危机人身安全。

13.2?循环水断水。

13.3?料管不下料。

13.4?当环形加料机的某个料仓连续两个小时未上料。

13.5?当净化系统氢氧分析仪检测出氢含量超过15%,而且还在连续不断的上涨。

13.6?电石炉变压器出现轻瓦斯报警。

13.7?在出炉过程中出炉小车突然发生脱轨、电石锅倾覆或炉眼堵不上,危机人身和设备安全。

13.8?压缩空气、氮气气路、炉气管线发生故障造成压力过低,无法维持正常生产时。

13.9?其它异常情况威胁人员伤害和设备安全。

14?电石炉发生电极事故,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通知配电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现场人员及时撤离,领导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统一指挥。

15?出炉口大量漏水,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通知配电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迅速关闭相应控制阀门,同时启动卷扬机,将电石锅拉出炉口,现场人员及时撤离出炉现场,值班领导得知汇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统一进行指挥。

16?液压系统发生大量漏油,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通知配电工采取紧急停电措施,迅速切断油路阀门,无关人员及时撤离,领导得知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如着火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扑灭,禁止用水扑救。

17?密闭炉入口处应设置警告标志,现场符合进入条件或检修条件,维修人员方可进入,由专人对其进行监护;

18?报警装置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9?为防止气体泄漏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备置必要的检测仪、防毒面具,急救护具。

20?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舒服(如头痛、呼吸困难呕吐等),应立即通知组长或有关领导,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或到医院进行治疗,禁止继续操作,以免发生事故。

21?巡视检查和检修作业时,戴好安全防护用具,随身携带CO气体检测器,巡检人员和监护人员检测CO气体时距离管线、设备在1米以内。巡检人员保持与中控室的联系,以防种种原因而造成CO中毒。

22?进入产生和存贮CO气体的工作场所,必须先观察CO在线检测值或使用CO检测仪进行检测,符合进入条件或检修条件,人员方可进入,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CO的浓度超过70PPM,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佩戴CO过滤式防毒面具。工作现场CO的浓度超过400PPM,工作人员停止继续作业,迅速撤离或跑到通风处及上风向处,立即通知配电工和值班领导采取停电措施,停电后再查找原因。氧气浓度在18%以下,有毒气体浓度2%以上地方,各种型号滤毒罐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23?不得随意进入井下或沟内工作,必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及通风措施,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24?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安全注意事项

24.1?面罩的外表应平滑,无气泡、无毛刺,无影响气密的缺陷。

24.2?滤毒罐外表应平滑,无毛刺,标色(白色)正确,无影响致密的缺陷。

24.3?面罩观察眼窗?视物真实且清晰,镜片不能破碎。

24.4?导气管应具有良好的伸缩弹性,弯曲成180°时应保证气流通畅,气密好。

24.5?佩戴面罩时气密性完好,无漏气现象。每次使用如下:

24.5.1?在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前,先将滤毒罐上盖扭开、下胶盖打开,然后将滤毒罐上口接在导气管的母口上,导气管公口接在过滤式防毒面具上。

24.5.2?佩戴防毒面具时,使用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头型大小选择合适的面具,使面罩紧贴面部,无明显压痛感。佩戴防毒面罩的方法:将中、上头带调整到适当位置,并松开下头带,用两手分别抓住面罩两侧,屏住呼吸,闭上双眼,将面罩下巴部位罩住下巴,双手同时向后上方用力撑开头带,由下而上戴上面罩,并拉紧头带,使面罩与脸部确实贴合,然后深呼一口气,睁开眼睛。

24.5.3?负压测试:用手掌捂住滤毒罐,吸气会使面具轻微向内陷、摒住呼吸五秒钟以上,面具应保持内陷状态。

24.5.4?正压测试:用手常捂住面具下方的出气阀并均匀呼气,面具应会轻微鼓涨但不会有空气逸出。

24.5.5?如果上述任一测试失败,则应重新调整面具主体及头带组合,并重复以上测试直至气密,测试失败禁止使用。

24.6?佩戴时应注意不要让头带和头发压在面罩密合框内,也不能让面罩的头带爪弯向面罩内。另外,使用者在佩戴面具之前应当将自己的胡须剃刮干净。

24.7?每次使用完后,面具必须清洁干净,不使用时,应将整个面具存放在密封的塑料袋内。

24.8?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专人专用,禁止人为损坏或破坏。

25?滤毒罐安全注意事项:

25.1?安全员负责检测滤毒罐的有效性。定期称量罐的总重量,认真做好记录,告知维修负责人和使用人。滤毒罐内药剂极易吸潮失效,当罐体总重量大于罐体上标注的重量时,必须停止使用做失效处理。

25.2?每次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记录开始使用的时间,现场监护人负责监护,使用时间超过有效防毒时间,监护人负责通知使用者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停止继续使用滤毒罐。

25.3?滤毒罐每次使用后将罐体上、下防潮封盖打开,放置在干燥通风处,用空气对罐内药剂上吸附的一氧化碳进行置换,置换时间必须一小时以上,最后将罐体上、下防潮封盖盖好,收回到干燥处保存,防止受潮失效,待下次使用。

25.4?滤毒罐有效期为五年,面具使用期限为三年。每个面具、滤毒罐必须做好有效期的标示,无标示、模糊不清或超过有效期视为失效,禁止使用。

26?密闭炉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26.1?检修CO管线及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26.1.1?工作现场保持通风良好,有必要时现场安装通风设施。

26.1.2?工作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禁止一人独立工作,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随时使用检测仪检测CO的浓度。

26.1.3?严格执行《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制度》和《工作票制度》。

26.1.4?检修前的安全措施

26.1.4.1?首先挂牌作好标志,切断气体来源,在所有与容器相连的管道、阀门上加盲板进行隔绝,必要时应拆掉一段管道与系统彻底。水封内必须将水注满,冬季做好防冻措施。电动设备需挂牌,切除电源。

26.1.4.2?接着使用氮气对容器内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清洗、置换。

26.1.4.3?然后在需要检修的管线、设备和容器内进行取样分析,动火指标符合:乙炔(C2H2)<0.23%(体积),氢气(H2)<0.4%(体积比),一氧化碳(CO)<0.01%(体积比),进入容器指标规定:检验容器内含氧量在18-21%,乙炔(C2H2)<0.23%(体积比);一氧化碳(CO)<0.01%(体积比),氢气(H2)<0.4%(体积比)。

26.1.4.4?进入容器前做燃烧爆炸实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进入容器内作业。

26.1.5?检修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26.1.5.1?在容器内检修,打开排放阀及顶盖,禁止打开氮气阀。

26.1.5.2?检修压力容器严禁在承压状态下敲打和维修。

26.1.5.3?进入容器内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容器内不得随意解下安全用具。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端要固定在容器外的设施上,当容器内有毒物质超标时,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容器,待查明原因消除隐患方可再进入容器作业。

26.1.6?加堵和拆除盲板的安全注意事项

26.1.6.1?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切断气体的来源。

26.1.6.2?加堵、拆除盲板时操作人员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如长管呼吸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

26.1.6.3?加堵和拆除盲板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随时检测CO的浓度,一旦CO的浓度超标立即停止作业,待原因查出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26.1.6.4?现场通风良好,人员站在上风向处。

26.1.6.5?作业人员在装设盲板时先安装进口,再安装出口,拆盲板时,先拆出口,再拆进口。

26.1.6.6?禁止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安装和抽堵盲板作业。

26.1.6.7?检修时,禁止任意挪动、移动管道上的盲板。

26.1.6.8?盲板必须密封严实,无裂纹、无孔洞现象。

26.2?进入电石炉内维修时的注意事项

26.2.1?电石炉停炉,直排打开,净化系统置换合格。

26.2.2?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随时检测CO的浓度。

26.2.3?维修人员进入炉内戴防护眼镜。

26.2.4?人进入电石炉内必须站在踏板上,禁止脚踩踏料面。

26.2.5?进入炉内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注意炉内的温度,防止人员中暑。

26.2.6?电极周围作隔热措施,防止人员烫伤。

26.3?检修环形加料机的安全注意事项

26.3.1?检修环形加料机,电石炉必须停电。

26.3.2?工作现场保持通风良好。

26.3.3?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随时检测CO的浓度。

26.3.4?工具使用铜质的,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敲打。

27?空气呼吸器

27.1?空气呼吸器使用前的检查

27.1.1?检查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气阀是否完好,和供给阀的连接是否牢固。全面罩的部位要清洁,不能有灰尘或被酸、碱、油及有害物质污染,镜片要擦拭干净。

27.1.2?供给阀的动作是否灵活,与中压导管的连接是否牢固。

27.1.3?气源压力表能否正常指示压力。

27.1.4?检查背具是否完好无损,左右肩带、左右腰带缝合线是否断裂。

27.1.5?气瓶组件的固定是否牢固,气瓶与减压器的连接是否牢固、气密。

27.1.6?打开瓶头阀,随着管路、减压系统中压力的上升,会听到气源余压报警器发出的短促声音;瓶头阀完全打开后,检查气瓶内的压力应在28Mpa~30Mpa范围内。

27.1.7?检查整机的气密性,打开瓶头阀2min后关闭瓶头阀,观察压力表的示值1min内的压力下降不超过2Mpa。

27.1.8?检查全面罩和供给阀的匹配情况,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佩戴好全面罩吸气,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27.1.9?根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上述项目的检查。空气呼吸器在不使用时,每月应对上述项目检查一次。?

27.2?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

27.2.1?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先将快速接头拔开(以防在佩戴空气呼吸器时损伤全面罩),然后将空气呼吸器背在人身体后(瓶头阀在下方),根据身材调节好肩带、腰带,以合身牢靠、舒适为宜。

27.2.2?连接好快速接头锁紧,将全面罩置于胸前,以便随时佩戴。

27.2.3?将供给阀的进气阀门置于关闭状态,打开瓶头阀,观察压力表示值,以估计使用时间。

27.2.4?佩戴好全面罩(可不系带)进行2~3次的呼吸,感觉舒畅,屏气或呼气时供给阀应停止供气,无“咝咝”的响声。一切正常后,将全面罩系带收紧,使全面罩系带收紧,使全面罩和人的额头、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

27.2.5?在佩戴全面罩,系带不要收的过紧,面部感觉舒适,无明显压痛。全面罩和人和额头、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后,此时深吸一口气,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27.2.6?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将全面罩的系带解开,将消防头盔和面罩分离,从头上摘下全面罩,同时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将空气呼吸器从身体卸下,关闭瓶头阀。

27.3?注意?

27.3.1?一旦听到报警声,应准备结束在危险区工作,并尽快离开危险区。

27.3.2?压力表固定在空气呼吸器的肩带处,随时可以观察压力表示值来判断气瓶内的剩余空气。

27.3.3?拔开快速接头要等瓶头阀关闭后,管路的剩余空气释放完,再拔开快速接头。

27.4?使用后处理

27.4.1?空气呼吸器使用完后应及时恢复使用前的战斗准备状态,并做以下工作:

27.4.2?卸下全面罩,用中性或弱碱性消毒液洗涤全面罩的口鼻罩及人的面部、额头接触的部位,擦洗呼气阀片;最后用清水擦洗。洗净的部位应自然干燥。

27.4.3?卸下背具上的空气瓶,擦净装具上的油污、灰尘,并检查有无损坏的部位。

27.4.4?对空气瓶充气。

27.4.5?将充气的空气瓶,接到碱压器上并固定在背具上。

27.4.6?按使用前准备工作要求,对空气呼吸器进行检查。

27.5?空气瓶的充气方法及注意事项:

27.5.1?关闭瓶头阀,将空气瓶组件从背具上卸下来。

27.5.2?将气瓶组连接在空气压缩机的输出接口上。注意目栓空气瓶的净水压日期、有无深的刻痕、切口及瓶头阀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修理,测试合格后才能使用。

27.5.3?打开瓶头阀旋钮,按下空气压缩机电源开关充气至30Mpa。

27.5.4?待空气瓶自然冷却后再充气到30Mpa。注意不要对气瓶组过分加压。

27.5.5?关闭瓶头阀,放空充气管路的剩余空气,然后从充气装置上取下气瓶组。

27.5.6?将气瓶组装到背具上或另外存放备用。

27.6?日常常规检查和维修

27.6.1?整机气密性检查

27.6.1.1.?关闭空气呼吸器供给阀的进气阀门,开启瓶头阀,2min后再关闭瓶头阀,压力表在瓶头阀关闭后1min内的下降值不大于2Mpa。如果1min内的压力下降值大于2Mpa,应分别对各个部件和连接处进行气密性检查。

27.6.2?报警器的报警压力

27.6.2.1.?打开气瓶瓶头阀,待压力表指示值上升至7Mpa以上时关闭瓶头阀,观察压力表下降情况至报警开始,报警起始压力应在5.5Mpa~0.5Mpa之间。如果报警起始压力超出了这一范置,应卸下报警器,检查各个部件是否完好,如损坏应更换新的部件。

27.6.3?供给阀和全面罩的匹配检查

27.6.3.1.?关闭供给阀的进气阀门,佩戴好全面罩后,打开瓶头阀,在吸气时会听到“咝咝”的响声;在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应停止供气,没有“咝咝”的响声,表明供给阀和全面罩匹配良好。如果在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扔然供气,还能听到“咝咝”的响声,说明不匹配。这时应对供给阀和全面罩进行全面的检查或更换供给阀和全面罩,重新做匹配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27.7?日常维护

27.7.1?空气瓶和瓶头阀

27.7.1.1.?空气瓶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应避免高温烘烤和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

27.7.1.2.?空气瓶要按气瓶上规定的标记日期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7.1.3.?空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27.7.1.4.?瓶头阀拆下维修后重新装上空气瓶时,要经过28Mpa~30Mpa的气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7.2?减压器

27.7.2.1.?减压器在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拆卸。当安全阀漏气时,应对减压器的膛室压力和安全阀进行重新检验。

27.7.3?全面罩

27.7.3.1.?空气呼吸器不使用时,全面罩应放置在包装箱内,存放时不能处于受压状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不能受到阳光暴晒和有毒气体及灰尘的侵蚀。

27.7.4?供给阀

27.7.4.1.?一般情况下严禁拆卸供给阀。出现故障维修时,按原样装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8?注意事项

27.8.1?空气呼吸器及其零件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老化。

27.8.2?空气呼吸器严禁接触油脂。

27.8.3?应建立空气呼吸器的保管、维护和使用制度。

27.8.4?空气瓶不能充装氧气,以免发生爆炸。

27.8.5?每月应对空气呼吸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7.8.6?空气呼吸器不宜作潜水呼吸器使用。

27.8.7?压力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正。

27.8.8?剩于呼吸器的压缩空气应清洁,符合下列要求:

28?设备运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28.1?设备禁止带病作业。

28.2?禁止在运转设备周围及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禁止跨越走板,栏杆及机器等。

28.3?设备运行时禁止身体、工具触及转动部位,以防发生意外。

28.4?设备运行时禁止将身体或工具探入转动部位进行作业。

28.5?设备运行中,不能把手伸进转动部件或进料口取杂物,发现问题必须停车处理。

28.6?设备运行时禁止将工具伸入皮带内侧和皮带机滚轮内侧,防止手卷入皮带机内。

28.7?传动设备未停前,禁止用手、脚接触或强制停止。

28.8?设备运行时出现卡涩、卡料、於料、皮带机跑偏、打滑等异常现象,立即采取停机处理。

28.9?设备突然停电时,视为设备带电,禁止接触设备,以防突然送电。

28.10?皮带机运行时禁止往皮带机抛扔物料或杂物。

28.11?无穿行通道的设备禁止穿行。

28.12?严禁在转动设备及附近追逐打闹。

28.13?操作工操作时,禁止他人影响其注意力(不得惊吓操作工)。

28.14?操作或巡回检查时,提防脚下滑到或踩空,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防止衣裤等被带入转动部位。

29?设备检修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29.1?设备检修完毕,其安全防护装置(包括新装、改装的设备及设备周边的防护装置)必须配备齐全、恢复完好后,方可使用。

29.2?工作结束后要清点工具,避免掉入设备中,造成事故的发生。

29.3?工作完毕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进行防火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0?吊装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30.1?严格遵守《吊葫芦的安全注意事项》。

30.2?禁止超载,载重物码放不得倾斜、偏移,防止坠落事故。

30.3?吊物必须吊到位方可打开防护栏的门,其它时间禁止打开防护栏的门,防护栏的门必须关好上锁。

30.4?吊物时吊装口禁止站人。

30.5?吊物时禁止进入或身体探入吊装口内。

30.6?防护栏内禁止堆放杂物。

31?电器安全注意事项

31.1?电器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处理,非专业电工禁止从事电工作业。

31.2?禁止直接用手和导电体触及电源,预防触电。

31.3?在潮湿、有积水的环境下作业,工作人员必须劳保穿戴齐全,做好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31.4?电器设备、线路的绝缘良好,不得承受张力。

31.5?移动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

31.6?禁止电源线触及、缠绕和搭接在人体及导电体上,避免发生触电。

31.7?电气设备要保持干燥、通风、不准进水,蒸汽禁止喷洒在电器设备上以防事故。

31.8?电器设备安装接地装置。

31.9?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及照明灯具必须具备防爆性能,且密封处理严实。

31.10?换灯时必须断电,并有人扶好梯子,防止触电及高空坠落。

31.11?移动照明灯具使用安全电压,绝缘完好无损,使用完后将电源线收起、挂好。

31.12?移动设备电源线、临时电源线不得拖地,需进行悬挂处理,不得影响人员作业和行走。

31.13?配电箱的门关好,禁止在配电箱放置任何物品。

31.14?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检修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32.?送电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32.1.?远程控制的设备送电前,配电工必须与岗位工取得联系,确认设备无人及无障碍物,配电工方可送电,预防事故。

32.2非远程控制的设备送电前,岗位工必须确认设备无人及无障碍物和操作无误后岗位工方可送电,预防事故。

33.?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33.1.?转动设备的防护罩必须完好,转动部位的防护装置固定牢固,不得随意拆除。

33.2.?吊装口、预留口、观察口、料仓口、检修孔的盖板必须防护牢固。

33.3.?禁止人员踩踏转动设备的盖板、检修孔、观察口和料仓口,防止人员受伤。

33.4.?开动转动设备时,事先要进行检查和联系,确认所开动的设备周围无人及障碍物时,再行起动。

33.5.?高空作业配置防坠楼用具与登高用具,安全带系在登高人员胸部的上方,现场专人监护。禁止从2米以上的高空抛、扔工具、零件、材料、其它物件及积灰。

33.6.?在清扫场地、设备时,应先处理高处,然后清扫地面,防止高处停滞的石块或杂物滚落击伤。

33.7.?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安装瓶帽。

33.8.?各种压力容器及设备严禁在承压状态下敲打和维修,维修时必须做好联系,排出压力,关闭阀门,挂上标识方可工作,到容器内作业必须将各种连接用盲板堵死,防止回窜。

33.9.?禁止人为损坏、破坏、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装置。

33.10.?防护装置需配置警示牌,安全标语正确,字迹清晰。

33.11.?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使用方法。电器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石着火时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扑救,禁止用水扑救。消防沙储备充足,沙内无油污、易燃易爆物品,且备有消防锹。

33.1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防止石灰粉末灼伤皮肤,如石灰粉末飞入眼内,不得用手揉擦,少量时可立即翻开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大量时应先采用油脂拭擦粉末,再用流动清水进行清洗。

33.13.?电石粉落入眼内,不得用手揉擦,少量时应立即翻开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大量时应首先用石蜡油等油类物质粘擦眼内电石粉,然后再用流动清水冲洗。

33.14.?电石在贮存、装运、保管、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水、防潮、防火各项安全措施,预防事故。

33.15.?严禁踩踏除尘灰,以防除尘灰灼伤。

33.16.?保持通道的畅通,出入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33.17.?上、下楼梯时人员扶好楼梯扶手,防止滑落。

33.18.?车未停稳时,人员必须远离车辆,以免造成事故。

33.19.?人员禁止站在车辆的前面、后面,预防车辆突然启动发生事故。

33.20.?油品禁止存放在露天环境及高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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