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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工程安全与文明监理控制措施

5.1、副总监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每周组织安全文明巡视,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每月形成《安全月报》,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估。每位工程师均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5.2、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建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5.3、督促承建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5.4、监督承建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5、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通过交流学习和讲评,不断提高项目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5.6、《现场施工奖罚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现场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达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进行奖或罚的数额;并对参加会议、监理通知单的执行情况进行量化奖罚,做到监理依据充分,奖罚分明;约束总承建商和独立分包商或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

5.7、实行工序交接单制度,交接单在那一方成品保护责任即在那一方,作到成品保护责任分明,协调有依据。

5.8、积极组织项目参加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争创优良业绩。本工程力争获得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5.9、临时用电监理管理: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配电箱(柜)、线路敷设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由专职电工24小时维护。

5.10、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超重吊装、施工机具等。

篇2:某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及建设局有关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因此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把施工用电安全监理作为自己的一项监理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承建商。

⑴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承建商及时编制、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用电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额定功率、电压、相数等。

②详细的施工用电负荷计算书。

③配电箱、开关箱、开关(含漏电开关)、电缆电线的选择原则。

④完善的配电系统图、配电设备平面布置图。

⑤线路敷设方式及安全防护措施。

⑥防雷及接地保护设计。

⑦安全用电及技术管理措施。

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承建商的施工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存在问题的承建商进行整改。若存在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则提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停工令要求承建商停工整顿,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⑶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接地PE线连接。专用保护接地PE线(简称保护PE线)应由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与保护PE线连接: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等。

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与保护PE线连接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保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与保护PE线连接。保护PE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口线和出口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③保护PE线的电气连接必须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④在做好与保护PE线连接的同时,还应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移动式机械的电源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电缆(俗称橡皮电缆)其中必须有一根专用的接地线。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外用电梯轿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外用电梯轿箱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连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

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篇3:项目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项目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文明施工各种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目标的实现。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各项临时设施,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地点堆放整齐,分类别、分规格堆放,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等,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坚固围墙并设门卫室。门口处必须设置五牌二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

3、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架设,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来布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4、检查施工机械是否做到如下要求: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施工机械进场时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必须悬挂“安全标志”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6、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生活区职工宿舍高度不得抵于2.5m,要与作业区、办公区分开设置。根据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篇4:工程监理公司车辆油耗节超奖罚措施

工程监理公司车辆油耗节超奖罚措施

为加强监理公司车辆油耗管理,经车管小组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单车核算以每百公里耗油量为准则(定车型油标准)节约部分采用封顶式奖励给予个人最高奖励数500元。

二、每百公里超过标准线1公升扣超耗总量的50%,达到2公升的扣80%,达到3公升的扣100%。

三、半年或一年核算一次,奖罚兑现,公司机关所有车辆一视同仁。从工资或出车补助费中扣款。

四、若有人为损坏里程表,造成读数不准的应严肃处理,责令停车或换人。凡里程表读数与实际出勤车比较,差额较大的经营车管小组研究,采取裁减公里数等处罚措施。

五、不同车型的百公里耗油标准(可根据季节和车辆技术状况略作调整):

桑塔纳(2000)12公升

桑塔纳(普通)11公升

北京213(四缸)14公升

五十铃轻卡13公升

篇5:工程监理公司车辆维修费节超奖罚措施

工程监理公司车辆维修费节超奖罚措施

为强化公司机关及各工地总监办驻地监理组的车辆维修、油耗管理,控制降低公务车费支出,激发和提高驾驶人爱车管车的自觉性,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正常维修以不同车型,使用时间,技术状况为依据,分别制定年度维修费定额。

二、新车、大修车行驶3万公里之内换件费按定额20%核算。

三、车辆维修费超过总额1000元以内按20%处罚,2000元以内按30%处罚,超过2000元之后,除按30%扣额外,停车检查或换人。

四、维修费节约部分,按10%奖给个人。

五、特殊情况车管小组可以研究调整,适当处理。

六、车辆保养,维修要先报告后维修,驾驶员要认真报告维修项目,换件情况和个体经费数额,经车管人员核实后方可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七、车辆若不按规定里程进行认真保养,造成机械早期损坏,除扣回过去奖金外,按车辆机械事故处罚。(罚款数额视情节轻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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