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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五)

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在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上,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清单,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源较突出的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措施情况。

--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写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审查核验制度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核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其合法有效性。

--审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备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内部编审手续程序。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及费用清单依据。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三、检查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向全体监理人员、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交底会议(交底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监理部收集备案,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相应资料收集备案。

--基坑施工、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机械安装(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和验收,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巡视检查,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监理项目部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a、塔式起重机

b、施工升降机

c、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d、吊篮

e、自升式模板架体

装拆、加节、升降前,监理项目部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D-C3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共同检查验收。

四、督促整改制度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增加频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加以排查。

五、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监理项目部总监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运管中心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当地受监安全部门报告。

--保护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施工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运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六、教育培训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培训上岗。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

--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座)

七、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日常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及时和完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相关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分类、收集、安全监理管理文件资料可分为以下六项:a、安全监理计划文件

b、安全监理审核文件

c、安全监理记录文件

d、安全监理指令文件

e、安全事故处理文件

f、安全监理报告文件

篇2: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制度(五)

1实施安全监理责任制,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本监理项目部,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工地例会的内容。

5、建立甲乙双方施工安全协议书制度,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总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

6、查施工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生产制度。

7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

8建立特种作业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审查水、电工、电焊工,对焊工、架子工、防水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同上岗资格证书,督促施企业顾用具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9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同意,方可正式实施,否则作为无效文件。

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认真检查其交底记录。

1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2对高危作业实施日检查、月讲评制度,监理对高危作业每天巡视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每月最后一次例会日定为全工地安全检查日。

13建立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制度,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篇3: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7)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七)

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在完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理工作中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如下责任制度,做好职责分工,具体安全监理职责内容略。

2、审核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资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以及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情况。

4)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参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交底资料的移交工作;审查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及现场情况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审查意见。

3、安全检查制度: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和定期安全检查的形式,对工程进行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1)、每月监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周督促施工单位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2)、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5)、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4、监理会议制度:

1)每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过例会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2)总监理理师在必要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5、监理报告制度: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另外,项目监理部按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过程控制工作,必要时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安全监理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7、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3)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

篇4: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制度(5)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制度(五)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5:工程项目监理部发文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部发文审批制度

1、发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图章,对盖章工作应进行专项登记。如为紧急处理的文件,应在文件首页标注“急件”字样。

2、所有发文应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文件资料的分类编码、发文文件名称、摘要信息、接收文件的单位的名称、发文日期(强调时效性的文件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时间)。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应签名。

3、发文应留有底稿,并附一份文件传阅纸,信息管理人员根据文件签发人指示确定文件责任人和相关传阅人员。文件传阅过程中,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签名并注明日期。发文的传阅期限不应超过其处理期限。重要文件的发文内容应在监理日记中予以记录。

4、项目监理部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发文原件归入相应的资料柜(夹)中,并在目录清单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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