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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项目监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依据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和合同图纸,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的计量对工程费用的变化进行科学评估,使最终支付的合同款额合理、准确。

一、投资控制监理依据

1、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合同图纸、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等。

2、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

3、业主批准的施工变更协议或工程变更通知。

4、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规、规定。

5、市场价格信息及概(预)定额、取费标准。

二、投资控制监理原则

总原则:总体控制、重点把握、周计量、月汇总、完工结算、交工结帐,对应的记录是清单核算成果表、中间计量单、月计量汇总表、分项完工结算单和交工结算单。

合同原则: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监理。

技术原则:优选合理的施工和处理方案,降低技术成本。

三、工程投资控制任务和方法

工程费用控制的任务就是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通过对工程费用目标的动态控制,使其能够最优地实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费用监理的关键环节是工程计量和支付。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费用计量的控制主体,处于工程计量与支付环节的关键地位。所以在投资控制过程中,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努力,使得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达到平衡。

投资控制主要从工程计量、设计变更和施工索赔三方面进行控制。工程计量要符合实际情况,坚持"三不"原则,即质量不合格不计量、资料不齐全不计量和不足计量单位不计量;设计变更要合理可行,尤其应注意承包人借变更之故增加投资的惯用手法;施工索赔要严加防范,应具备较强的预见性。

(一)工程投资控制任务

1、费用监理中的关键工作是组织和协调好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收支行为,使发生的每一笔工程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并做到准确合理。

2、计量和支付是费用监理核心,除控制好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外,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合同支付进行严格监理,并尽可能减少各类附加的费用。

3、对未计价工程项目应与承包人协商后提出计量单价,对于承包人提出调价申请,按规定进行审核,并签发调价证明,报监理部和业主审定后批准实施。

(二)工程投资控制方法

费用监控的核心是计量支付,以经济手段来控制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本项目工程是以合同综合单价,现场按实计量为基础的支付方法。

1、编制工程项目的费用监理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投资计划。

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量、中间计量、单价及费用、月进度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3、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处理意见。

4、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签署意见,报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5、按工程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费用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意见上报业主。

6、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对支付工程费用按合同号及工程项目划分并分别列出,累计和汇总);编制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并上报业主。

(一)、工程计量

按照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技术规范中计量支付原则及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规定的内容、范围、单位、方法计量或监理同意的其他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先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或监理向承包人发生计量通知,经监理审查有关计量准备资料合格后,双方到现场共同计量;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表,经监理审查、签认。对资料不全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暂不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对承包人不派员参加计量时,监理所作的或批准的计量是正确的,可用作支付依据。

据实计量以现场量测和有关图纸、资料计算的总量为控制量,按不同项目可分阶段计量或逐日计量,不管采用什么方式计量,但其分次累计的总量均不超过现场量计的总量。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部计量工程师报送当月计量及支付报表。逾期不报,当月不予计量支付。所有的工程计量均以净值为准。

(二)工程支付

在合同实施期间,对工程支付的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的所有应支付的项目,都必须按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手册规定的程序、内容,由承包人提报有关表报和申请,经监理审查、确认、扣除应扣款项,签发支付证书,业主审批后支付。

单价调整按合同规定执行。

计日工按合同单价计。

缺项的单价按承包人投标报价及单价分析表明的原则、内容和费率,经协商后确定,报业主批准执行。

四、工程投资控制的程序

施工阶段计量支付监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的,监理不予受理和认可,程序详见第二十二章图施工阶段中间计量、支付监理工作流程图。一项工程或一道工序被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便进入计量与支付管理程序。先由承包人申请中间计量,现场监理复核签字,对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填报《中间计量表》,作为承包人付款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明凭证。

计量工程师要严格控制计量三不准,即质量不合格不计量、资料不全(质量附件)不计量和不足计量单位不计量。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包括预付款、预付款回扣、保留金、保留金退还、索赔、变更、工日、调价、材料调差、材料预付款、违约罚金等内容。计量工程师在审核支付报表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之规定执行。所有质量附件、变更、调价、价差、支付计算等表格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和《施工监理工作流程》以及业主、质监站的样表规定,必要时做出补充表格(但要统一,而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计量支付签认权是监理工程师的法宝,是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只有完全掌握并应用适当,承包人才能够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三大控制,承包人也才能实现承包工程的目的--得到工程款的合理支付。(详见计量支付程序见图)。

篇2:铁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

[1工程造价目标分析

[1.1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1.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下述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用款计划:

1用款计划与进度计划的协调性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划分适当的时间段,统计该阶段的本工程各构成部分、各子项目的直接投资(实物工程量、辅助性投入等)及间接投资,从而初步确定施工单位提出的各阶段资金需求是否合理。对于外资项目还应考虑动员预付款的使用计划。

2用款计划与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协调性,不同的施工方案及工艺对工程的辅助性投入及间接投资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如改变施工方案,应重新计列造价构成,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1.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用款计划进行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如有必要应返还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建设单位审批后下发执行,保证工程投资与工程进展协调一致。

[1.4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下列内容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风险预测,并将风险分析结果提出报告送建设单位。

1进度计划调整对造价的影响

因为种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可能需要进行局部或全面调整,对某阶段工程部分子项目的直接、间接投资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该阶段甚至以后各阶段的资金投入。因此,应对可能引起进度计划调整的因素进行充分的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使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所受的影响尽量减小;在特殊情况下可建议建设单位对进度计划、资源配备和用款计划进行调整,以取得较好的综合效益。

2变更设计对造价的影响

变更设计一般会改变实物工程量,造成工程直接投资的变化,从而影响本阶段甚至以各后阶段的资金投入。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充分领会设计意图,详细了解建设单位需求,对可能发生变更设计的环节有充分的认识和预测,尽早提出问题、完善设计,减小变更设计对工程进展及造价的影响,并据此建议建设单位调整用款计划,增强其合理性和指导作用。

3费用索赔与工程延误的影响

不论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都对资金投入产生影响,而工程延误一般会影响间接投资的变化,两者都会使用款计划无法真正落实。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影响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哪些可能造成费用索赔或工程延误,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2验工计价

[2.1验工计价的依据

1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

2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

3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索赔。

4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和合同允许的价格调整。

5国家、铁道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2验工计价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完工程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定数量无误,质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2符合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

3批准的变更设计、索赔费用。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协商一致、建设单位批准的其它费用。

5安装了建设单位统一要求的计价软件。

[2.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

2无工程数量计算资料的;

3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增加部分工程量的;

4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或费率与中标价款不符者;

5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或待处理的,以及未处理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

6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的;

7变更设计不符合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或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变更设计工程。

8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未达到要求的工程;

9工程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材料。

[2.4验工计价流程图(见下页)

[2.5验工计价程序

1施工单位统计工程量: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周期(季、月或其它)、对符合计量条件的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施工单元分别汇总,并附以下资料:

⑴工程量计算表、图式;

⑵变更设计批准文件、施工图、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工程折算计价指标计算表;

⑶工程质量检查证或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⑷相关测量资料;

⑸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⑹合同规定的其它资料。

施工单位统计完本期工程量后填写《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否是验工计价流程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工程量

⑴审核内容

①申报的工程量已完成,且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

②申报工程量符合施工合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其它有效文件的规定;

③工程数量计算方法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

④申报工程量的各项资料与《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中的项目一一对应。

⑵审核方法

①审查资料;

②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实测实量;

③复核计算。

⑶签认

①对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分别签认;

②对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签认,退回施工单位;

③对所有项目都符合规定且已获得签认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予以签认,并返还施工单位;

④存在错误或拒签项目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

⑤对超过申报时限的报审表不予受理,延至下期办理。

3施工单位填报《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施工单位收到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后,按合同内、合同外两部分分别填写《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⑴已完成的合同内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分别计列。

⑵施

工图数量超出合同部分及变更设计引起数量增减应纳入合同内验工计价表,在原细目中增列变更栏。

⑶变更设计新增项目纳入合同外验工计价表,其中因细目内容相同而套用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的项目不能视为合同内验工计价项目。

⑷索赔费用纳入合同外验工计价表,按批准文件指定的项目编号和名称以总额计列。

《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由施工单位的编制、审核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⑴《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中所列项目及工程量与已签认的《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中是否相符,单价是否与合同工程量清单、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相符,索赔项目、金额是否与批准文件相符;

⑵累计工程量、金额是否正确;

⑶所有报表的算术性复核;

⑷规定的附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⑸如发现已签认的工程量未验工计价的应予以关注;

⑹如发现错误退回施工单位修改、重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逐页签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⑴报表的所有签认手续是否齐备;

⑵计价金额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

⑶成桥米、成洞米、成涵米等折算指标的折算是否正确;

⑷施工合同规定的预扣、抵扣金额是否执行;

⑸规定的附件是否齐全。

发现错误应退回施工单位修改、重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

[3竣工结算

[3.1竣工结算的条件

1施工合同及批准的变更设计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成,且各分项工程均已验收合格;

2施工单位对上述所有工程已自验合格;

3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

4索赔事件处理完毕,无合同纠纷或合同纠纷已处理完毕;

5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其它条件。

[3.2竣工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报表

⑴[3.1所列条件必须已办理相关手续,形成书面文件。

⑵具备上述条件后,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编制竣工结算报表。

⑶竣工结算报表必须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署。

⑷竣工结算报表及规定的附件同时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

⑴审核竣工结算的各项条件是否均已满足。

⑵对各项目的总工程量、总金额进行复核。

⑶对合同内、合同外验工计价分别进行清理,与竣工结算报表对照核实。

⑷全面进行算术性复核。

⑸发现错误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审核无误签认后转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⑹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编制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与竣工结算一起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结算报表

⑴竣工结算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

⑵各项签认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⑶各项预留、抵扣金额是否完成,质量保证金必须扣除。

⑷发现错误退回施工单位修改。

⑸审核无误后,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协商共同认可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竣工结算文件。

⑹对照竣工结算报表审核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

⑺审核无误、各方共同认可的竣工结算报表和最终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一起报建设单位审批。

[4质量保证金

[4.1质量保证金的扣除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从规定的时间开始按规定的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至扣满规定的金额为止。

[4.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1首期返还:工程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规定签署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审批,返还施工单位首期质量保证金。

2余额返还

质量保证金余额返还的条件:

⑴竣工验收完成、交付运营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⑵没有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

⑶如果有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完全修复。达到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批准。

[5变更设计管理

[5.1变更设计的依据

1《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

2《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

3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4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变更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工管技[2004]59号)

5本项目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5.2变更设计的分类

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Ⅰ、Ⅱ、Ⅲa、Ⅲb类。分类标准及受理职责分工见下表(见下页):

[5.3变更设计的原因和责任

1变更设计的原因分为完善设计的变更、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标准的变更、不可预见的变更和其他变更5种原因。

2变更设计应明确参建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变更设计原因和责任界定,应在会商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Ⅰ类变更设计以铁道部审批意见为准,Ⅱ、Ⅲ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确定。

类别增减投资额

(人民币元)技术说明受理单位

Ⅰ300万元(含)以上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点方案等鉴定意见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Ⅱ20万(含)~300万变更已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功能。项目管理机构

Ⅲa20万~10万(站后工程5万)(含)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和效能项目管理机构

>Ⅲb10万(站后工程5万)以下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和效能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上金额均为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

[5.4变更设计流程图(见下页)

[5.5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

1由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分站站长签署意见后,分发项目管理机构和设计、施工单位。

2组织现场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形成会商纪要。Ⅰ、Ⅱ、Ⅲa类变更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指挥长或总工程师牵头,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工程、计财等部门)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特殊情况,Ⅰ、Ⅱ类变更设计指挥长可委托其他有关领导、Ⅲa类变更设计亦可委托设计部长(工程部长)牵头。Ⅲb类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3设计单位按会商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Ⅰ类变更设计由院主管总工程师签认,项目管理机构预审(指挥长办公会通过),工程管理中心初审后报部审批,项目管理机构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Ⅱ类、Ⅲa类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签认,项目管理机构审批、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Ⅲb类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或工地配合组有关负责人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抄项目管理机构核备。

4若遇紧急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请示项目管理机构有关领导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商纪要并实施,同时按本细则办理变更设计。

5对原设计文件中不涉及工程量和工程费增减的差、错、碰、漏的更正,可由原设计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项目管理机构审核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

6发生"反复变更"时,应按提高一级分类的程序办理。

7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者,设计单位应通报后序专业。

8项目管理机构对Ⅰ类变更设计的预审和技术复杂的Ⅱ类变更设计的审批,必要时选择有资质的咨询单位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对Ⅲb类变更设计组织复查;定期组织变更设计专题会议,通报变更设计情况,对变更设计较集中的专业和工点进行分析,防止违规变更和"反复变更",对隧道连续里程内可能形成的Ⅰ类变更设计,及早向工程管理中心报告。

[5.6变更设计时限

1工程管理中心对Ⅰ类变更设计初审的时限为20天。

2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会商的时限为15天,提交预审意见的时限为7天,审批Ⅱ、Ⅲ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分别为5天、3天。

3监理单位审查并批转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2天,组织会商的时限为3天。

4设计单位的设计时限,Ⅰ类变更设计20天,Ⅱ类变更设计12天,Ⅲ类变更设计7天。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候:Ⅰ类变更为7天,Ⅱ类变更为5天,Ⅲ类变更为3天。

5审核施工图和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的时限3天。

6更设计时限可以视情况适当调整,但应经签发通知单的单位同意,并向其他单位通报和说明。

[5.7变更设计的费用与支付

1Ⅰ类变更设计按照部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和有关规定编制概算,Ⅱ类和Ⅲ类变更设计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计算增减工程费。

2变更设计工程的计量支付按《施工合同》办理。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引起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Ⅰ类变更设计按铁道部的审批意见执行,Ⅱ、Ⅲ类变更设计不另计勘察设计费。

4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由责任单位按建设[2003]48号文规定承担费用。

[5.8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

1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影响的工程范围,并附必要的工程量增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费用估算和数码照片。

2会商纪要应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

3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Ⅰ类变更设计的概算及修正概算。

4《变更设计通知单》应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签发单位编号。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⑤⑥号",其中:①-建设项目简称;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④-年度;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

5变更设计归档文件:

⑴《变更设计建议书》。

⑵《变更设计会商纪要》。

⑶变更设计文件(Ⅰ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

⑷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Ⅰ类变更)。

⑸《变更设计通知单》。

篇3:投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审查“工程预付款报审表”、“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等,并签署审核意见。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中标价为准,对项目的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即投资控制目标)进行比较,对两者的偏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3.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投资控制,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掌握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价款与支付、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和索赔等有关条款,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明确投资控制点。

4.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以下工作:

4.1对实际投资支出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的索赔诱因,制定出防范性的措施。

4.2通过比较,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的偏离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5.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报表周期,对承包商的计量申请进行审核。

6.计量的根据是工程设计图及材料明细表中数量和法定的或合同中约定的计量方法。

7.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和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自身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8.工程预付款报审表、工程进度款等各项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报送建设管理单位。

9.工程的实际付款,应扣除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

10.工程变更,索赔所发生的付款,应由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或索赔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征得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总监理师签字,方可报建设管理单位。

篇4:办公楼工程监理造价管理措施

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通过对工程总造价构成的分析,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整个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严格执行计价原则,严格控制、审核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预防违约事件发生,减少索赔事件发生。认真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审核工作,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力争把实际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造价目标范围内。

第一节工程造价控制依据和原则

一、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书、工程变更等。

2、国家以及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表》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会议纪要、监理指令、施工变更协议或工程变更和其他文件。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1、总原则:总体控制、重点把握、工程量准确计量、工程款合理支付、完工和各项目结算、竣工完整结账。

2、合同原则:造价控制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

3、技术原则:优选合理的施工措施和合理的施工方案降低技术成本。

4、计量支付原则:只对按设计图纸施工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予以计量和支付工程款。并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合同规定的时限上报计量文件。在工程承包合同计价范围内,对有争议的工程量的计量和工程款的支付,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对于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增加的工程量与工程费用,经监理审核后按照合同约定报建设单位核定,再按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二节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一、事前控制

做好工程准备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是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熟悉工程设计图纸,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提出的工程设计修改建议做好工程预算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定,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造价控制文件编制投资控制计划。

1、在施工准备阶段熟悉合同文件,了解工程,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

2、深入研究、[[用好现有制度及相关法律。熟悉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明确施工工期、工程承包范围,特别要求熟悉本工程合同采用的计价方法的有关造价控制方面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款计价等方面的原则与条款。

3、在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技术先进。

4、在进行设计交底与施工组织分析时,尽可能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以及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提出制定防范性的措施及对策,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

5、在接到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后28天内,找出本工程控制要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6、掌握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析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与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内容,做好施工阶段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的控制。

二、施工阶段事中控制

施工阶段的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其关键:一用好"清单规范"中子项工程量计量、计价原则;严把工程量计量关;二是合理控制工程洽商;三是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四是做好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加工定货。

1、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2、严格执行报量制度,准确核定工程量,在熟悉了解施工现场施工、工程进度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认真实地核实。对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部位实地进行工程计量,对不一致或有疑义的部分,需与承包单位对应人员洽谈或澄清。严格执行"三不报量"的规定: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不报量;未完工程不报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不报量。

3、审核过的工程量是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通过严格、准确核实工程量促进质量、进度的控制。将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有机地联在一体,相互促进。

4、监理工程师建立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台帐。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实际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分别随支付证书与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对承包单位申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审核,按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发生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审核。

6、对其他项目清单审核: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甲供材料费、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费用均为估算、预测数量。结算时,应按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或协议以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现场计量结算。

7、加强洽商管理。对工程变更、洽商和工程索赔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控制。严格审核工程索赔事项,是否正当、索赔程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8、对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地代表与承包单位共同实地进行联测。并在业主规定的时效(14天)内审核完毕,在每月25日前将与承包单位商核定的费用上报建设单位确认。

9、工程款支付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单价,对于由于变更而引起的超出控制值的子目,应对其所做子目的单价分析,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与"清单规范"原则认真审核。所有工程款的支付证书,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签。

10、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并提出处理办法,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增量。

11、监理工程师需审核承包单位的材料核算与物资申请计划,通过材料核算掌握工程材料的损耗与拨付

,控制材料费的使用。

12、每月审核完工作量与月工程款支付写一份报量与付款分析,便于今后工程量与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查对。同时使建设单位明了工程进度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动态信息。

13、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通过《工作联系单》主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及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投资动态。

14、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及时限要求。

三、工程洽商的控制及建议

(一)工程洽商项目应从严掌握

1、工程洽商项目一般出现在下列情况:

l)使用功能的变更--由于建设单位在某些部分要求使用功能的变更,设计进行修改,涉及到材料、设备做法上的变动。

2)设计图纸上的错误或遗漏--这是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

3)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改变--由施工单位提出。

凡是工程洽商,至少要经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涉及到设计问题应经过设计单位签字认可。

2、为控制造价,一般情况要尽可能少的办理工程洽商,特别是由施工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洽商,应特别关注合理性、必要性。

(二)工程洽商工程量的控制和建议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把握两条:一是施工单位已经按工程洽商的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二是在施工现场按实际情况计量认可。

(三)工程洽商的单价问题

工程洽商的单价有两种情况:相关定额中,有对应项目的单价;相关定额中,无对同的单价。当定额中有单价时,按合同约定的定额中的项目取费。当定额中无明确的单价可查时,应采用组价的方式或市场价。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组价的内容及合理性(如材料费、人工费、小型设备摊销费)。对于市场价应对市场进行相应调查,取其合理的价格。

四、事后控制

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按建设单位的授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申报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核,以达到最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一)竣工结算审核原则:坚持"公正、合法、协商"的原则。

1、竣工结算审核方法:以造价师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以核实工程量、设计变更为重点,全面审核竣工结算中各子项套用单价(定额)是否准确,材料价格和取费是否合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审完一个结一个;对于争议较大、又一时难以定论的问题列出明细,然后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等几方共同协商解决。

2、竣工结算审核内容:核实工程量。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核减重复计算的工程量、高估冒算而虚增的工程量,因工程变更该核减而未核减工程量,因承包单位施工不当、技术措施更改而增加的工程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工程量等。

3、审核各子项套用的单价(定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清单子项工作范围与内容。有无重复套用,以小套大,以低套高的问题。

4、审核材料计价。重点是审核材料单价取定是否合理,合价计算是否准确。

5、审核各项取费的费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等。

6、审核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发生索赔增加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原则、程序与时限。

(二)竣工结算后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分析:

l、合同价款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2、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累计申报数和项目监理部的累计核定数。

3、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报价数和项目监理部的核定额及建设单位、审计的审计数的比较、分析。

4、索赔、工程变更费用增减情况分析。

5、在造价控制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总结。

6、将工程竣工结算结果、工程竣工结算分析以及竣工结算详细计算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供给审计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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