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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符合规定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看管。

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堰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篇2:气体经营部仓储物品储藏养护制度

1、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2、各种瓶装气体入库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严格检查气瓶、气体的质量、数量,查看有无泄漏。发现有问题的钢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通知生产厂家,并做好验收记录。

3、不同气体、空实气瓶实行分类、分区存放。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4、应根据各种瓶装气体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气瓶缺陷或附件损坏等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5、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操作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6、经常检查库房温度,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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