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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目的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

总公司、分公司、各场站全体人员。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奖金发放。

2、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7000元,其他高层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2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公务车驾驶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3、场站站长每人每年缴纳2000元,场站其他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4、兼有多项岗位的,按主要岗位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五、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风险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总公司人员将风险抵押金缴纳到总公司财务部,各分公司财务统一收该分公司人员的风险抵押金,并缴纳到总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风险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设备完好率大于96%;

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100%;

压力容器、安全阀周检率100%;

杜绝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有效遏制二级事故、减少一级事故。

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七、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考核单位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的风险抵押金,扣减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5%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三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2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五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的全部风险抵押金。

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年度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10%、15%、20%、25%。

2、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当职务发生变动时,人力资源部须及时通知安全风险部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3、新入职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算起缴纳风险抵押金及承担相应岗位风险。

4、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倍奖金;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抵押金本金以个人缴纳额为限),年度考核后享受剩余部分风险抵押金本金一倍奖金。

5、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年度奖励;新入职人员、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在岗时间享受相应比例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篇2:化工行业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888(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预防过早磨损和腐蚀,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结合我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事后抢修和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

第四条?设备检修的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五条?设备检修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二)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三)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

(四)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五)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生产运营中心是公司设备检修归口管理部门,全面管理各分厂设备检修,指导分厂不断改进和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司设备检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各分厂厂长是本厂设备检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厂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第八条?分厂机电科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制定和修改本厂设备检修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使用部门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厂设备检修计划,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优质、高效。

(四)确认参与本厂检修的承包商资质,签订外委检修合同,并对其进行考核。

(五)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检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管理方法的技术,组织参加公司举办的设备检修管理各种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本厂设备检修的管理水平。

?第九条设备使用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和本厂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本厂机电科。

(三)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四)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五)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第十条物资供应部门的职责:

(一)?按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的要求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供应所需物资。

(二)?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满足技术和使用的要求。

第三章?设备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各厂设备科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取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定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各厂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应按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各厂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检修计划按本厂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批准后下达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规定进行批准。

第十五条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采取紧急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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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各厂按合同法和本厂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备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施工。

(二)承包商必须遵守公司和本厂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相关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第十七条?所有委托承包商检修的项目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不签合同。

第十八条?土建、防腐、保温等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检修资质的承包商。

第十九条?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的要求。

第二十条?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装置停车检修前,各厂应设立停车检修指挥组织机构,由厂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第二十二条设备检修前使用部门应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按相关制度和程序办理相关检修票证,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照制度。

第二十三条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赃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四条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二十五条各厂应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采购备品配件要确保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二十六条各厂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来的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或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第二十七条?检修结束后,各厂要认真做好检修的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

第五章?检修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分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一级本厂的检修技术规定。

第二十九条?各分厂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三十条?主要设备和重要项目在检修之前,所需厂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所属厂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三十一条?设备科应加强检修质量控制,坚持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验收不得封闭。

第三十二条?检修质量应达到相应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按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公司和厂的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第三十四条?各分厂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顾着和事故应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年在安全、设备大检查中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各分厂应建立定期制度,可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

第三十六条各分厂应将设备检修管理纳入本厂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运营中心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电厂标准化检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机组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修后保持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引入核电检修管理理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管理各单位机组A级、B级、C级检修、日常维护、辅机定期检修等检修工作。本办法以机组A级检修为基础制定,其它级别的检修参照执行。

第二章检修准备与策划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所管理各单位机组A级检修开工前180天,B、C级检修开工前90天,必须正式行文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启动检修准备和策划工作,并将文件抄送分公司安生部。

第四条检修准备与策划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确定检修目标、确定检修项目、编制检修管理手册、编制检修技术文件、选择监理队伍和检修队伍、进行人员培训和授权、准备检修物资等。

第五条机组检修开工前,各单位要同分公司签订机组检修目标责任书,明确检修的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A级检修开工前150天、B、C级检修开工前60天,将检修项目清单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

第七条各单位应在A级检修开工前60天,B、C级检修开工前30天,将机组检修管理手册、检修作业文件包、检修物资准备情况等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其中检修管理手册和检修作业文件包应按照分公司的标准格式编写。

第八条各单位机组A级检修和检修工期在30天以上的检修工作、日常进行的重大技改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监理队伍、检修队伍的发标范围应选择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分公司系统内有良好业绩的队伍,坚决禁止在系统内有不良业绩的队伍参与投标。主设备检修外委队伍的招标名单必须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

第九条各单位A级检修工作开工前30天必须完成所有参与检修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和授权工作,并将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清单报分公司安生部审核,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参与检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实施阶段

第十条检修实施阶段,参与检修的各单位各基层班组要扎实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要不折不扣落实危险点动态分析制度,安全监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监督到位。未认真落实的,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检修实施阶段,检修作业人员、各级质量控制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检修作业文件包管理制度、三级质量验收程序、异常不符合项管理程序、防异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质量保证组应监督到位。未认真落实检修作业文件包管理制度的,将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检修实施阶段,应认真落实《大唐河南分公司机组检修过程管理补充规定》中相关要求,有效控制各种预测风险;A级检修中,在汽轮机解体后、发电机解体后、汽轮机汽封验收、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等重要节点应提前申请分公司专家组进行验收,杜绝越点现象。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机组检修信息报送补充规定》每天向分公司、每周向集团公司报送检修信息。

第十四条各单位A级、B级、C级检修工期需要延期的,必须在工期进行到一半前向分公司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而又超出预定工期的,按照一般设备事故处理,依据《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章检修试运阶段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A级检修工期进行到一半时,应结合检修进度对设备再鉴定计划和启动试运计划进行再次修订,并同机组启动方案一起报分公司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检修中有异动的设备,必须完成设备异动变更通知手续、运行规程修订和运行人员技术交底后,才能进行再鉴定工作,杜绝盲目启动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第十七条机组整组启动前必须进行冷态验收,冷态验收整改项目未完成、启动前试验未完成的,禁止机组启动。机组整体启动条件必须经过分公司安生部的审核,杜绝盲目启动造成重大设备损坏。

第十八条机组A、B、C级检修正式并网前,所有的缺陷必须消除,应做到零缺陷并网,确保机组修后能够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分公司将跟踪机组启动后的运行情况,在每周的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机组长周期运行排名情况。

第五章检修总结阶段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在机组并网后15天内将机组检修监理报告和外委队伍评价报告报分公司安生部。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在A级检修机组并网后20天内完成机组的性能试验,并在并网后30天内将试验报告报分公司安生部。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修过程中的经验反馈工作,应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加强过程管理,并应在A、B、C级检修修后30天内完成经验反馈的汇总,修订有关管理程序、技术文件,并就经验反馈管理做专题总结,在机组并网后30天内报分公司安生部。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在机组A、B、C级检修机组并网后30天内将检修过程记录资料、检修后需要更新的设备和系统图纸资料归档。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在机组A、B、C级检修机组并网后30天内完成机组的检修总结报告,并上报分公司安生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站。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在各单位A、B、C级检修后第180天进行一次修后评价,并按照《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篇4:天然气事业部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发生承包商HSE事故,迅速提高承包商HSE管理水平,促进事业部安全文化建设整体快速推进,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承包商是指通过合同形式在事业部范围承担工程施工、劳务服务、技术服务的单位,包括通过合同形式承担上述工作的塔里木油田内部单位。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天然气事业部各类承包商。第二章承包商分类第四条为便于管理,根据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将承包商分为以下几个类别。表1:承包商分类表类序类别主要工作第一类工程技术类修井、酸化、压裂、射孔、下油管、测井、试井、地面计量、液控维护、采气树维护、毛细管维护、清蜡等第二类设备检维修类装置检维修、工艺流程改造、检测等第三类操作运行类处理站、注气站、电站、转运站、采气队、试采队值班运行,抢维修、机泵维护、自动化维护等第四类油建建设类试采等生产装置建设、土石方工程、房屋建设、室内外装修等第五类运输服务类原油拉运、污水拉运、特车服务、客运服务等第六类物资供应类供应消防产品、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检测仪器、安全防护器具、劳动保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等第七类其它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咨询、科研服务、生活服务等第三章各类承包商HSE管理第五条各类承包商发生HSE事故,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第六条第一类承包商HSE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招选:新进入承包商(包括在事业部范围歇业一年以上的承包商)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通常为井下作业部、采气工程部、气藏工程部)牵头,安全环保科、计划经营科参加,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3,进行承包商综合能力量化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一直在事业部服务的承包商年度安全表现考核80分(含)以上为合格;由计划经营科每年3月份以前将安全评估合格的单位提交事业部领导审定;计划经营科负责按规定与通过审定的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包括HSE合同。⑵HSE工作计划:由承包商根据年度工作预测,分区块编制HSE计划书,报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事业部相关领导审查、审批。⑶下达工作任务: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生产任务,按照HSE业绩同等优先的原则选派承包商。工作任务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同时下达书面HSE风险提示说明,并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签订《HSE要求传达确认书》。⑷现场HSE管理:承包商负责将HSE计划书中的管理要求和防护措施落实到现场工作中,符合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9的各项要求。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作业区属地主管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9进行监督检查。⑸日常HSE表现考核:每一个项目进行一次HSE表现考核。修井及为修井服务的承包商由井下作业部负责考核,其余项目由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考核。考核按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9进行。考核结果一式五份,作业区站队、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计划经营科安全环保科、承包商各留存一份。⑹年度HSE表现考核:承包商年度安全表现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环保科参与,日常HSE表现结果占70%、承包商内部HSE管理占30%,最终为承包商评定一个年度HSE业绩分值。第七条第二类承包商HSE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招选: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科、计划经营科参与,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4,进行承包商综合能力量化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由计划经营科将合格单位提交事业部领导讨论确定(需要招标确定的承包商,按第四类承包商进行管理)。由计划经营科按照规定与讨论确定的单位签订合同,包括HSE合同。⑵HSE工作计划:由承包商根据具体工作任务编制HSE计划书,报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事业部相关领导审查、审批。⑶现场HSE管理:承包商负责将HSE计划书中的管理要求和防护措施落实到现场工作中,符合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0的各项要求。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作业区属地主管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0进行监督检查。⑷HSE表现考核:每一个项目进行一次HSE表现考核。由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考核。考核按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0进行。考核结果一式五份,作业区、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计划经营科、安全环保科、承包商各留存一份。第八条第三类承包商HSE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招选: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通常为地面工程部)负责,安全科、计划经营科参与,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5,进行承包商综合能力量化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由计划经营科将合格单位提交事业部领导讨论确定(需要招标确定的承包商,按第四类承包商进行管理)。由计划经营科按照规定与讨论确定的单位签订合同,包括HSE合同。⑵承包商内部HSE管理:有感领导得到充分体现,承包商领导由承诺、员工有监督;应建立HSE激励机制并严格兑现,至少将工资总额的10%用做HSE考核奖惩;HSE激励制度和实施情况报送作业区备案。⑶现场HSE管理:承包商负责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开展HSE工作,达到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1的各项要求。作业区属地主管、安全环保科负责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1进行监督检查。⑷HSE表现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表现考核。由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考核。考核按完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1进行。考核结果一式五份,作业区、计划经营科、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承包商各留存一份。第九条第四类承包商HSE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招选:新进入承包商(包括在事业部范围歇业一年以上的承包商)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通常为生产办、地面部、设备科、安全科)牵头,计划经营科、安全环保科参加,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6,进行承包商综合能力量化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一直在事业部服务的承包商年度HSE表现考核80分(含)以上为合格;由计划经营科每年3月份以前将安全评估合格的单位提交事业部领导审定;计划经营科负责在审定范围内招标选择承包商(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审定范围以外招选承包商,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计划经营科进行承包商综合能力量化评估,由计划经营科将评估合格者报事业部主管领导审批);承包商在投标书中应明确列出HSE费用及保障承诺;计划经营科负责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包括HSE合同。⑵HSE工作计划:由承包商根据具体工作任务编制HSE计划书,报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事业部相关领导审查、审批。⑶现场HSE管理:承包商负责将HSE计划书中的管理要求和防护措施落实到现场工作中,符合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2的各项要求。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或项目组、安全环保科、作业区属地主管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2进行监督检查。⑷日常HSE表现考核:每一个项目进行一次HSE表现考核。试采建设工程由生产办负责考核,成立有项目组的建设工程由项目组负责考核,其余项目由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考核。考核按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2进行。考核结果一式四份,考核负责单位(部门)、计划经营科、安全环保科、承包商各留存一份。⑸年度HSE表现考核:承包商年度HSE表现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环保科参与,日常HSE表现结果占70%、承包商内部HSE管理占30%,最终为承包商评定一个年度HSE业绩分值。第十条第五类承包商HSE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⑴招选:由事业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环保科、计划经营科参与,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7进行承包商综合能力量化评估,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由计划经营科将合格单位提交事业部领导讨论确定(需要招标确定的承包商,按第四类承包商进行管理);计划经营科负责与通过审定的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包括HSE合同。⑵承包商内部HSE管理:承包商应建立HSE激励机制并严格兑现。⑶现场HSE管理:承包商负责按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3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HSE工作。生产办公室、安全环保科、作业区属地主管按照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3进行监督检查。⑷HSE表现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HSE表现考核。由事业部生产办公室或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考核。考核按塔里木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附件13进行。考核结果一式四份,考核负责单位(部门)、计划经营科、安全环保科、承包商各留存一份。第十一条第六类承包商HSE管理的责任主体为采办事业部,天然气事业部只负责供应商现场服务的HSE管理,现场服务期间承包商必须遵守属地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发生违章行为,事业部物资办公室负责向采办事业部及油田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第十二条第七类承包商中,从事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咨询、科研服务的承包商,HSE管理原则上按第二类承包商要求;从事生活服务的承包商,HSE管理原则上按第三类承包商要求。第十三条各类承包商HSE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承包商,日常HSE表现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之一,85分(含)以上按100%结算合同款,60(含)-75分按90%结算合同款,75分(含)-85分按95%结算合同款,60分以下按70%结算合同款。第四类承包商一年内连续2次HSE考核得分超过90分(含),事业部在同类项目免招标一次,直接与该承包商独家议标;一年内连续2次HSE考核得分低于80分,取消一次投标资格。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承包商,年度HSE表现考核结果作为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安排工作量的依据之一,年度HSE表现考核80分(不含)以下的承包商停签年度服务合同一年,第四类承包商停止一年在事业部投标资格;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工作任务应遵循HSE业绩同等优先的原则,承包商年度工作量应与上一年HSE业绩大致对应。第五类承包商一年内连续2次HSE考核得分超过90分(含)或低于80分,事业部书面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企管与法规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表彰或处理。第十四条HSE合同应针对项目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内容,各类承包商在本细则中对应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都应明确签订在HSE合同中。HSE合同内容由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环保科、计划经营科审查把关。第五章各类承包商现场HSE要求及目视化管理第十五条各类承包商应当严格按照油田公司HSE体系要求和相关标准组织开展HSE工作,保证油田公司各项HSE规定得到有效落实。第十六条为加强现场HSE管理,便于监督、检查和考核,将各类承包商现场HSE要求及目视化管理明确如下。类序类别现场HSE要求及目视化管理第一类工程技术类修井队按油田公司关于钻、试、修井相关标准执行。为修井服务的承包商由修井队进行入场HSE培训,有培训记录,双方签字,员工佩带黄色入厂许可证;劳保着装执行钻、试、修井标准,安全帽为黄色;上岗证佩戴在胸前,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可查证;HSE计划书配发到现场,计划书中的HSE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其他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由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入场HSE培训,有培训记录,双方签字,员工佩带黄色入厂许可证;劳保着装执行油气处理场站标准,安全帽为黄色;上岗证佩戴在胸前,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可查证;HSE计划书配发到现场,计划书中的HSE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第二类设备检维修类由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入场HSE培训,有培训记录,双方签字,员工佩带黄色入厂许可证;劳保着装执行油气处理场站标准,安全帽为黄色;上岗证佩戴在胸前,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可查证;设备工具按《工用具入厂及定期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粘贴标签;HSE计划书配发到现场,计划书中的HSE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需要时按标准实施隔离。第三类操作运行类按甲方人员一个标准要求,安全帽为黄色。第四类油建建设类在已投产装置区进行改扩建的承包商按设备检维修类承包商要求。承担未投产的油建工程和土建工程的承包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入场HSE培训,有培训记录,双方签字;统一着装(工衣、工裤、工鞋),工鞋应具有防砸功能,禁止穿布鞋、胶鞋,安全帽为黄色;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可查证。第五类运输服务类驾驶证、行车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随车携带;进入油气场所戴防火罩;按指定位置停放;吊装等特种作业按相关安全标准执行。第六类物资供应类现场服务时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作业区属地主管进行入场HSE教育,进入油气场站穿属地提供的工衣、工鞋。第七类其它勘察、设计、监理、技术咨询、科研服务的承包商按物资供应类承包商现场服务的标准要求;生活服务类承包商要求统一着装,各种证件现场统一管理。第六章事业部内部管理及考核第十七条安全环保科负责统计管理承包商HSE业绩考核结果,定期向计划经营科、财务资产科书面递送承包商HSE业绩考核结果。第十八条计划经营科是招选承包商和合同结算的责任部门,应保证所有备选承包商和邀标单位均符合相应的招选条件,保证承包商HSE表现考核结果严格按本细则要求体现在合同结算中。第十九条;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工作任务应遵循HSE业绩同等优先的原则,承包商年度工作量应与上一年HSE业绩大致对应。第二十条事业部HSE委员会会议设承包商HSE管理专题,安全科通报承包商HSE业绩考核情况、计划经营科通报承包商资格变化情况、财务资产科通报结算情况、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承包商工作量安排情况。第二十一条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负责,部门负责人述职应包括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纳入业绩考核。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安全环保科、计划经营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二OO九年五月一日开始试行。

篇5: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各供应商。

3术语

供应商:指为本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工厂、公司、店铺及承包人。

4职责

4.1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负责对所购产品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验证,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4.2安环科及生技科参与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认证和评价;

4.3采购员负责保存供应商安全评价记录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

4.4生技科、安环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5使用部门应检查、评价供应商安全表现,并将其表现反馈至供应科。

5、管理办法

5.1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5.1.1供应科负责收集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资质证书;

b)供应商以往的业绩;

c)了解供应商安全计划、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

d)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

e)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证书;

f)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1.2供应商(供方)评价

5.1.2.1供应科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1.2.2供应科负责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5.2选择供应商

5.2.1供应科进行物资采购以及发生招、投标业务时,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

5.2.2当出现生产及检维修等紧急情况时,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册以外进行采购时,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最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5.3签订合同

供应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在合同条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内容:

a)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b)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

c)明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措施;

d)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应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等。

5.4产品验收和验证

5.4.1采购的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备品配件等由安环科、生计科负责验收,符合要求的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5.5供应商(供方)管理

5.5.1供应科每一年根据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械的供货质量、价格、安全管理和交货情况,组织安环科、生计科对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表现及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对有关的危害及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考评结果实施优胜劣汰。

5.5.2由安环科填写“供应商一年评价情况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供应科据此编制新的“合格供方名册”,经批准后提交一份由安环科安全标准化协调员备案。

6相关记录

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供应商安全资格评审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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