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馆玻璃幕墙脚手架搭设方法
展览馆玻璃幕墙工程脚手架搭设方法
1门式脚手架简介
门式脚手架是一各新型的建筑施工和装修机具。具有安装、拆卸快捷、省时省工、零件少、便于运输和储存、功能多、可以根据施工的要求搭设施工用脚手架、模板撑架、固定和移动式登高作业平台及大型演出的舞台和灯光架。作业稳定性好、安全可靠、深受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欢迎。为了保证安装、拆卸、使用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架子工应严格按本说明书进行安装、拆卸操作。
2基础的处理
安装脚手架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并应根据施工高度、并按脚手架在二层作业时允许施工载荷为1KN/m2,来确定脚手架安装基础的处理方法。
脚手架每个支脚对地压力见下表:
门式脚手架各支脚对地压力
搭设高度m
对地面压力Mpa0.190.240.310.48
3安装人员的要求
1.脚手架安装人员应经过培训,对脚手架结构、安装、拆卸、使用都比较全面掌握。
2.参加脚手架安装、拆卸人员最少应有3有以上。
参加脚手架的安装、拆卸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特殊作业时应扎安全带。
4弦体门式脚手架的安装
4.1根据1号弦体横截面为延36米高度为变直径圆形的施工特点,确定±0.00米至+8.00米为体内外各搭设一圆形架子,+8.00米-200米内圈搭设一整圆形架子,外圈搭设一半圆形架子(因外圈有总包架子做吊顶)。24.20-28.4米处无弦体24.20米至36.00米处内圈独立搭设一圆形架子,外圈与C-D轴部分外圈接续民整圆。
5圆形脚手架的拉接固定
-0.090至+7.00米内圈用上下调节支座分别支承地面与7.93米H型钢梁下端,防止倾倒,内圈+7.930米至2000米共11米,每隔7.0米与A至C轴间总包小满堂脚手架用2.0-6.0米长的Φ48钢管拉结成整体,C-D轴间内、外圈用Φ48钢管相互拉结成整体,确保安全使用。
6弦体门式脚手架的拆卸
6.1门式脚手架在拆卸前,首先清理脚手架上主席团的各种物件(建筑材料、施工工具及垃圾等),并认真检查,在确认没有任何物件的条件下,开始拆卸作业。
6.2脚手架的拆卸必须从脚手架最上层的零件开始,如:门式脚手架的拆卸顺序是从最上端的顶托开始,首先把顶托拆下,并用绳捆好送到地面,接着按拆交交叉拉杆、门型架、连接棒、脚踏板的顺序从最上层往下一层进行拆卸,直至地面。
7北立面采光顶与D轴玻璃幕墙脚手架搭设及防护方案。
7.1北立面延D轴共154.2米长,檐口高度30.20米,根据现场实际作业面,拟定从7轴向18轴方向搭设,幕墙两侧各搭设一排脚手架,幕墙外侧脚手架边缘距D轴1000.00mm,幕墙内侧脚手架北边缘距D轴500mm,内处排脚手架在各轴线Ф800*16钢耗处用专用附墙连墙件临时焊接固定,横向连接及剪刀撑接国家规范执行。处排脚手架满挂密度安全网。
7.2采光顶脚手架采用钢管桁架梁在28.5米处与C轴北侧D轴内侧脚手架之间相连接,桁架梁上满铺脚手架板,并用连接线扎牢固,形成一个操作平台,供采光顶钢结构涂装及安装玻璃使用。
7.31-6轴北立面为异形球面,采光多排脚手架搭成一个台阶状平台,供结构安装之用。
篇2: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o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篇3:搭设拆除使用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1.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订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了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程序、分级验收、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001J84-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GJ128-2000,J43-200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
三、管理职责
1.机电物资部部负责购置或租赁脚手管(杆)、扣件、脚手板、架等部件的维修、管理,确保所发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新购置的脚手架管、扣件,厂家、供货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
3.无论是购置、租赁的管材、扣件到场后由机电物资部组织,施工管理部、技术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参加,进行查、验证工作,确认无产品缺陷、满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员方可领用。
4.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脚手架的管理,对脚手架整体高度在10米及以上脚手架方案的编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验收工作。
5.技术员(专工)、安全员参与特殊脚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验收,对脚手架和井架的搭设过程实行巡视监督。
6.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安全保卫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7.一般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员、施工场所的安全员及使用班组的负责人检查验收。
8.项目部负责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的管理。
9.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工作。
10.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所有脚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验收,并对施工、使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
四、脚手架管理内容
1.控制要求
(1)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地方政府或专责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明白交底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搭、拆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搭设。
(3)搭设特殊脚手架的作业指导书须单独编制,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板、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5)脚手架、井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DL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部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
(6)正在搭设、拆除的脚手架必须拉设警戒区域,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所有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挂牌禁示,标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7)借用脚手架时,借用单位必须征得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的实际承重量严禁超过设计承重量。
(9)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脚手架分类
(1)脚手架分为特殊脚手架和普通脚手架两类。
(2)特殊脚手架主要包括:
①坠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装、安装、组合、检修用挂、支、悬吊脚手架和过桥、平台。
②外挑1.5米及以上的挑式脚手架。
③在带电区、贵重设备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有可能对人身、设备、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
④经过道路、桥梁、高压线的棚护架。
(3)普通脚手架:除5.2条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脚手架均为普通脚手架。
3.钢管脚手架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经为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及2.1m—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所用管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长度为1.5m—3.6m、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拆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
(2)对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进行使用前的检查验收,不合格品严禁使用。
(3)荷载超过270kg∕㎡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4)在构筑物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5)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6)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加垫板。如遇松土时应增加扫地杆。(7)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8)脚手架应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10)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扎牢固,不平的地方用木板垫平钉牢。
(1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而下两道横杆及围栏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架子底部高度1.05m--1.2m,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2)采用垂直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14)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15)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域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脚手架搭设后的检验
(1)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挂牌使用。
(2)搭设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员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见附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3)搭设高度在10米以上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4)在带电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搭设有可能对人身、设备、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由搭设单位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工地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5)未经检查、验收、签证和挂牌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6.脚手架维护
(1)经验证合格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进行整改。
(2)脚手架的日常检修、维护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
7.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工地专职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技术负责人检查、验证脚手架的牢固性;对存有隐患的脚手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2)脚手架拆除前,拆除单位应在拆除区域必须拉设警戒绳,在各通道口悬挂“正在施工、禁止入内”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4)拆除脚手架前,必须清理干净脚手架上和周围设备或建筑物上的遗留物。
(5)拆除过程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当天运到指定地点,并分类摆放整齐。
(6)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进行部分拆除时,必须经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对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脚手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再次挂牌使用。
(7)脚手架拆除前应进行一次拆除前检查,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悬挂脚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8.其它要求
(1)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3)在已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4)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木杆件和尼龙软梯,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等金属材料。
(5)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或平台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标志。
(7)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严禁用相邻的脚手架作受力杆件。
(8)钢筋吊架或钢筋爬梯的上端,必须用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构筑物(或构件)缠绕两圈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
五、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脚手架搭设管理标准及分级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的搭设及验收标准:
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规》的有关要求。
1.1、需要搭设脚手架的班组(单位)必须提前填写“脚手架搭拆联系单”(含安全技术交底),联系起重班,办理搭设手续,双方签字后生效。对一般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到现场指导搭设。对大型或相对危险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始终在现场指导搭设。
1.2、脚手架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件人员进行搭设,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认真挑选,严禁选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设必须牢固、稳定,有作业平台、护拦、梯子等。
1.3、脚手架平台至少由两块跳板组成,跳板不得有探头跳板,两头应用铁线绑扎牢固。平台不应直接搭设在管道、护栏、设备上,必须有专门的支撑杆支撑,脚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体固定要牢固,无倾斜、塌落危险。
1.4、脚手架的护拦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节距不超450mm,其临空部分所需挂的安全网、安全绳应由使用、搭设单位配合解决。
1.5、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电线应挂在加绝缘子的木脚手架上,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1.6、附近有电气线路及热力设备管道时,应符合安规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必须做好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1.7、脚手架的承载能力每平方米不超200kg,禁止脚手架做为起重物或挂滑车、手拉葫芦等。
1.8、悬吊式脚手架必须符合安规的特殊规定。
二.搭设脚手架三级验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全面的安全情况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禁止使用,并立即联系搭设单位处理。
厂级(生产主管领导、安监)人员验收:
1.炉内搭设的大面积“满炉膛”脚手架。
2.炉内、外搭设的相对危险性大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3.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30米的大型悬吊脚手架。
车间级(主任、专工)验收:
1.炉内、外搭设脚手架台高度超过10米的大型脚手架。
2.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5-30米的大型悬吊式脚手架。
3.室外作业搭设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4.在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如:高温、高压、高压配电及易燃易爆场所搭设的脚手架。
班组级(班长、专责人)验收:
1.现场搭设的10米以下的所有脚手架。
2.悬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悬吊式脚手架。
3.室外搭设高度低于20米的脚手架。
三、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由起重班联系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在脚手架醒目位置挂上“合格验收牌”,且搭设人、验收人双方签字后该脚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脚手架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脚手架拆除时其“合格验收牌”由使用单位及时收回。脚手架现场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检查验收,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使用单位负责。
四、脚手架使用
1.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合格,然后,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必要时可使用防坠器,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
2.使用中脚手架有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搭建单位进行加固,严禁擅自进行处理。
3.使用中的脚手架不得超载使用。
4.户外脚手架上作业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打雷、下雪、雾天、大雨等异常天气,必须停止工作,严禁登架作业。
5.在架上用绳索进行物件传递,严禁下抛上扔。
6.使用脚手架必须做好防火、防触电措施。
篇5:宣钢公司搭设高空作业脚手架安全规定
1.脚手架上使用的杆、板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经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木板应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准,杨、柳、桦、梅、油松和其他朽腐、折裂、枯节、弯曲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杆应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准,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的都不准使用。
2.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7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8公分,使用竹杆时,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9公分。
3.架子必须设斜拉杆,高在7米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时至少要挖50公分深的基坑,垫上砖石或木板,将杆的大头插入坑内,填土填实后,方可绑横杆。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必须帮扎杆子。
4.凡是搭设高达10米以上的竹脚手架,立杆要设顶撑或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架小横杆伸出部分不能短于30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要绑牢。
5.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架间不能有空隙,并以应该设防护栏杆。
6.绑扎架子要以8#铁丝为准。材质过软过硬的铁丝均不能使用。绑扎的扣子要切实牢靠,并要经常检查。
7.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大横杆间隔不能小于1.2米,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1.5米。小横杆间隔不能大于1米。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1.3米,小横杆的问隔不能大于0.75米。
8.脚手板必须使用5公分厚的坚固木板,不能使用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
9.脚手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工作面外侧应设18公分高的档脚板和1米高的防护栏杆。
10.跳板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如必须使用时,应用5公分厚的坚固元木板搭设。单行跳板宽度不得小于0.7米,双行不小于1.4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四。板面应设防滑木条,两端须钉牢,必要时可设支撑加固。
11.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档,每档的间距不能大于40公分,两梯连接使用时,连接处要有金属卡子卡牢,或用铁丝绑牢,必要时可设支撑加固。
12.移动式梯形脚手架的高度不能超过2米,顶端与底端底宽度以二比三为宜。两梯架底距离不能超过3米。跳板的宽度不能小于0.6米,厚度不小于5公分。搭板时,两端伸出梯架的长度不能大子20公分。小于10公分,同时两端要与梯架固定牢固,负荷量不能超过200公斤。
13.脚手架接头必须搭好搭牢,不准设探头板。脚手架上不准装置吊装及起重设备。
14.凡是承载机械或高于15米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