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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目的

为加强加油站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的所有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

3职责

3.1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相关管理台帐。

3.2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第一责任人。

3.3加油站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控制程序

4.1加油站禁烟(火)区

加油站经营区: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

加油站办公区: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洗手间等。

加油站其他区域:配电室、便利店、厨房、绿化带。

4.2预防

4.2.1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4.2.1.1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4.2.1.2检修动火

禁火区除生产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4.2.1.3?流动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

c.?在加油站区域内严禁吸烟。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4.2.1.4其它火源

1.?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

2.?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3.?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4.?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5.?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分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4.2.1.5导除静电

1.?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2.?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3.?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及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5.?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4.2.2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4.2.2.1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替代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生产过程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

d.?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惰性介质保护。

e.?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4.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4.2.3其他预防措施

4.2.3.1建筑物的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厂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对安装有能散发可燃气体的采暖管道、散热器等表面接触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机器设备和管道的厂房,应采用不循环的热风采暖技术。

e.?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4.2.3.2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以下措施: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

c.?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e.?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大于30米),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4.2.3.3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1.?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2.?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两米以上。

3.?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4.3组织

a.?加油站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加油站的行政领导为加油站的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c.?加油站应建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其队员由年龄在18-35岁的站内员工组成,名单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d.?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加油站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加油站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及变动应报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f.?加油站出资建立的兼职消防队由加油站自行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的领导和地方政府的领导。

g.?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加油站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义务消防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h.?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要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定期深入区域内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并采取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i.?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j.?加油站消防组织机构以加油站安委会组织机构为准。

4.4设施

4.4.1规划与设计

1.?加油站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加油站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加油站总体建设规划。加油站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加油站建设同步进行。

2.?加油站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应包括:站内消防设施现状图、站内消防设施规划图、站内消防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站内消防设施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附件。

4.4.2管理与维护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单位的管理者须建立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c.?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d.?加油站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各加油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有损坏或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上级安全部门或相关单位联系修复。

e.?加油站需要安装消防设施时,应先向上级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f.?加油站应保证消防设施的供水系统完好,管网畅通,并加强与上级安全部门的联系,发生事故时全力确保水源供应。

g.?非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部门的允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启用加油站消防设施。

4.5台账管理

4.5.1?消防会议台账

1.?每年不定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总结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计划。

2.?会议决定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记录内容要包括每一次会议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的事项。

4.5.2巡查台账

1.?加油站要定期组织对区域内消防工作进行巡查。

2.?巡查不能走形式,要切实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3.?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巡查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内容、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4.5.3防火检查台账

1.?加油站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的参加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4.5.4动火台账

a.?对辖区内的每一次动火都要经过分析室分析取样,合格并取得动火证之后才能动火。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动火的过程、动火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动火之前消防器材的准备以及动火原因等,都必须记录在案。

4.5.5火灾隐患整改台账

1.?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要做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2.?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隐患的地点、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检查到、什么时候整改完毕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签字。

4.5.6消防奖惩台账

a.?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奖励。反之则惩罚。

b.?记录内容应包括什么原因受奖(受罚)、受奖(受罚)的时间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4.5.7?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台账

1.?对加油站内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2.?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参加人员的名单、时间、建筑名称、检查出的问题及维修、更换情况,维修或更换人要签字。

4.5.8火灾事故台账

a.?对加油站内的每一次火灾事故都要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教训。

b.?记录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损失、事故原因及总结的教训。

4.5.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台账

1.?对加油站内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2.?记录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考过试的还要有分数记录,授课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4.6演练与抢险

4.6.1?演练

1.?加油站应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2.?演练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其他岗位要结合本岗位实际,参照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6.2?抢险

a.?加油站应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要明确。

b.?加油站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制,并且指挥机构里的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加油站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遵照《×××公司化学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4.7对吸烟行为处理

4.7.1加油站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罚款500元;中层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1000元,加油站领导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2000元。对违章吸烟三次(含三次)以上将予以除名。

4.7.2外来施工队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罚款500元,并罚所在单位200元。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联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分厂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作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单位200元。

4.7.3各单位行政管理责任区发现烟头的,每个烟头罚该单位100元。

5相关文件

5.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第6号令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3《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5.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6《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相关记录

篇2:煤气设备设施防爆膜更换检修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等相关煤气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在煤气设施防爆膜爆破应急抢修和更换煤气设施炉防爆膜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安全事故,确保检修过程中人员、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铬绿、铬酐煤气发生炉、煤气输送管道等煤气防爆膜的检查、制作、更换、应急救援。

三煤气泄漏危险因素

煤气的危险因素有:煤气泄漏,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煤气着火发生火灾;煤气爆炸造成物体坠落砸伤、煤气管网和储存设备设施损坏及其它二次伤害。煤气防爆膜破损后煤气发生泄漏,极易造成中毒、着火或爆炸,泄漏煤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性爆炸气体,此时如遇明火、电击、雷击、敲击、静电都能引起空间爆炸,爆炸会造成设备损坏、厂房倒塌、人员伤亡,同时伴随大量泄漏发生引发次生事故。

四?防爆膜更换检修作业条件和程序

检查、更换煤气炉和煤气管道防爆膜按《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和安全事项严格执行。煤气设施防爆膜检修更换,按以下两种情况分别执行。

(一)按计划正常检修更换

1检修前,煤气站站长必须按《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办理煤气站检修作业票,明确所检修更换防爆膜的地点、检修负责人、现场监护人,落实安全措施。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办理特殊作业证。

2?更换煤气输送管道防爆膜必须可靠隔断煤气来源

(1)可靠隔断煤气的方法和装置有:

a停炉、停气;b隔断盲板(堵板);c组合式隔断装置。

(2)水封存在煤气系统因操作不当等因素压力骤然升高超压超过水封有效高度或缺水造成水封失效泄漏煤气的重大风险,可靠性差,不能作为隔断煤气的可靠装置,只能作为隔断煤气的辅助装置。

(3)普通闸阀、蝶阀存在关闭不严、密封面磨损、腐蚀、老化失效的可能,可靠性差,不是煤气隔断的可靠装置,只能作为隔断煤气的辅助装置。

(4)关闭阀或煤气水封与盲板的组合可作为煤气可靠的隔断装置。

3检修和更换防爆膜,应尽可能停炉。停炉或可靠隔断煤气后,必须对煤气设备(设施)、管道内的煤气用蒸汽、氮气吹扫,并在更换作业前半小时进行取样化验,合格后按《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作业。

4防爆膜由煤气站统一制作、储存和管理。煤气炉建立防爆膜更换领用台帐,铬绿、铬酐冷热煤气炉、煤气管道防爆膜领用更换必须登记备案。

5煤气站必须按冷热煤气炉、煤气输送管道的口径尺寸,至少储备不低于两套防爆膜,以备正常和事故应急更换。

6防爆膜采用必须用退火状态厚度为0.3~0.5mm的工业纯软铝板制作,不得以铝合金、不锈钢、镀锌钢板等材质代替。

7防爆膜用退火工业纯软铝板采购后由工艺质量部进行检验合格入库后才允许使用。

8防爆膜必须定期检查更换,更换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蚀性环境中的防爆膜必须每年定期检查更换。

9对电捕焦、电捕轻等设备上的撑杆式防爆膜,必须定期检查保养,每周定期检查完好性,试验和加油润滑,防止撑杆锈蚀卡死失灵泄爆时不能开启或泄爆后不能自动闭合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10防爆膜制作后由技术设备部进行结构尺寸、外观检验。

11生产车间、煤气站必须建立防爆膜检查管理台帐,对冷热煤气炉和煤气输送管道上的所有防爆膜位置(注明高度)、结构尺寸、数量、更换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12生产车间和煤气站必须每周、技术设备部每月、安全管理部每季度必须对所有防爆膜进行完好性检查,防止发生防爆膜腐蚀煤气泄漏,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事故应急检修更换

?防爆膜非正常爆破可能会造成煤气泄漏、着火、中毒、爆炸等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必须按事故应急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排除险情,查明防爆膜爆破原因,更换防爆膜。

?1处理防爆膜爆破事故应遵循快发反应、及时处理、精密协作、科学救援;重大险情“先处理,后汇报”和“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基本原则,避免事故的扩大。

?2应急检修方案

(1)发现防爆膜爆破,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煤气站站长或车间主任并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煤气站站长或车间主任接到警报后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

(2)车间主任或煤气站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故事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煤气站站长、车间主任在现场可优先救援和控制险情避免事故扩大,险情得到控制后在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但绝不可隐瞒不报。

(3)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各救援快递到达现场开展救援。

(4)煤气站站长、车间主任接到防爆膜爆破报警后,立即给冷热煤气站、煤气燃烧器所有岗位人员发出险情警报,要求所有岗位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并佩戴好安全救援器材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个人防护。

(5)煤气站和燃烧器岗位人员接到险情警报后,快速联系沟通,煤气站岗位人员快速调整炉底鼓风、加压机等设备工艺参数,燃烧器岗位人员按燃烧器安全操作规程停止燃烧器;煤气站根据险情情况进入紧急停止供气、热备或停炉应急处置程序操作。

(6)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到达现场后,按应急救援预案给各小组下达应急救援任务指令。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制定的救援方案、安全措施,积极地、科学地进行抢险救援。各救援组组长指挥抢险救援事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进展情况。

(7)抢险救援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煤气泄漏量、泄漏范围或着火、爆炸等事故情况,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并做好警戒工作,停止在防爆膜爆破半径40米范围内的一切明火作业。疏散周围不参与救援的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8)各小组赶赴现场后,由总指挥统一协调指挥,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救援工作。

(9)精神不佳,身体不好,不懂煤气知识,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参加带煤气操作。

3按应急救援机制排除和控制引起事故进一步扩大的险情后,转入正常检修更换程序。

4检修中或检修后补办检修作业票和特殊作业票备案。补办检修作业票和特殊作业票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否则按违章论处。

5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时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煤气站及时补全应急事故中更换的防爆膜。

?五?防爆膜换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修前安全事项

?1防爆膜检修更换要严格执行《煤气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3煤气大面积泄漏时,应立即设立警戒范围,所有人员依据“逆风(煤气)撤离的原则,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防止中毒人员扩大。

4进入作业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严禁穿带钉的鞋和化纤服装进入作业区,严禁穿钉子鞋,携带火种、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5进入煤气设备区域作业,应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小于24ppm,佩带防毒用具,同时应有专人监护。

?6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应符合GB8958中氧气含量大于等于19.5%(体积)的要求。

7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8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9?在煤气区域内易燃易爆场合使用的电机、开关、照明都必须是采用防爆装置。

10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照明灯严禁使用碘钨灯,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具,照明灯电压不得高于12伏。

11检修前应对号断开设备电源,对应在开头处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安全标识牌。一般应设二级断电保护(按钮、空开)。控距较远时应设三级断电保护,并有专人监护,没有本设备现场检修负责人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启动该设备。

12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4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5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6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清理干净。

17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8高血压、冠心病、肺气肿、严重贫血的病人以及精神状态不佳的人员不得从事煤气设备的检修作业。

(二)检修中安全事项

1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大风、雷雨等不利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尽可能避免检修作业。

4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5在煤气区域工作,必须两人以上,一旦发生煤气泄漏,要立即站到上风侧进行监视处理。

6在停运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在动火位置同时用两台测爆仪检测合格后才可动火。

7禁止电焊机零线接在煤气设施的接地线上,防止处容易产生电火花,使其引燃设备内的焦油、粉尘而发生着火事故或爆炸事故。

8煤气设备动火原则及要求

(1)在采取特别可靠安全措施条件下,可在内部有煤气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动火时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不小于200Pa,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实时不间断监测压力变化情况,若压力异常波动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并迅速采取安全措施。带煤气动火作业只准使用电焊,不得使用气焊气割。

(2)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要求

a.用可燃性气体测定仪检测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

b.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对清出的管道沉积物,要采取防自燃措施,及时清运出现场。

c.对煤气设备进行蒸汽或者惰性气体吹扫,吹扫气体管道不能与煤气管道长期联通,用完后立即断开,防止煤气倒窜造成中毒。

d.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0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

a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b?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d?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11煤气区域作业必须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

12热备的煤气炉严禁打开探火孔探火。煤气炉热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否则应停炉。

(三)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因检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4检修完工后,车间主任或付主任、煤气站站长对所有检修项目进行检查,主要看有无遗漏的项目、各种工具及辅助设施是否清理拆除、各个部位是否安全可靠。

5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并签字备案。?

六?防爆膜更换验收要求

1检修结束后,监护人监督所有参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由检修第一责任人(煤气站长)报主管厂长、安全管理部验收确认能否恢复生产,煤气站长接到恢复生产指令后,方可进入正常生产。

2煤气设备或管道停送煤气都必须进行气体置换,这是停送煤气安全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安全措施。

3煤气设备防爆膜等零部件检修更换投运后,由于热胀冷缩的物理变化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形泄漏,受热后再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确不泄漏安全运行。?

七考核细则

1煤气设备检修时不按规定执行作业票审批手续,私自进行作业者,煤气站站长处罚500元、作业人员处罚500元,煤气站管理人员处罚100元。

2煤气检修作业严格按照作业票上安全控制措施执行,发现一次不执行者,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处罚200元。

3发生防爆膜爆破等紧急险情后,若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没有检查到位及时发现和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排除避免事故扩大的正确措施,造成一般事故的,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加重处罚,予500至1000元罚款;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加重处罚,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违反本制度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触犯刑法者,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关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本站的禁烟、禁火管理工作实行逐级管理,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职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

1.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烧蚊香、擅自焚烧废弃品以及进行其它非生产性动火,生产性动火需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方可动火。

2.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和穿钉鞋进入防爆区域。

3.在油站厂区范围内违章、一经发现,首次罚款100元人民币,对于在防爆区岗位违章者,首次罚款200元人民币;对于重犯的违章者应加倍处罚并处内部待岗3个月;对于第三次违章者予以除名;在违章现场,对违章者未加以制止或举报的在场人员视同违章,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处理,并给予处罚。

4.在员工工作区域内,发现烟头视同吸烟,按第3条款罚款规定

5.外来人员进入加油站应进行禁止烟火制度告知,由接待部门和个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违章,一律按第3条款罚款规定处罚接待部门和个人(如外来人员不听劝告仍然违章,接待部门人员应协助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6.因违章造成后果,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违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4: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1、凡是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线系统,在吹扫时应用惰性气体,如蒸汽、氮汽吹扫,禁止用空气吹扫。

2、可燃性液体禁止排入下水道,如需外排时应有回收或处理措施。

3、高温热油严禁外排,特殊情况需要外排时其温度必须降到该液体的自然温度以下,并采取防范措施。

4、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工作必须穿防静电服,不得脱穿衣服,防止静电火灾和爆炸事故。

5、可燃气体压缩机严禁抽负压,防止空气进入机体产生爆炸性混合物。

6、加强明火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如动火及使用,沙轮机、切割机、喷涂机、电钻、电炉等能产生明火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

7、严禁用轻质油檫洗机器、设备、管线,防止静电引起事故。

8、停用的甲、乙类设备,管线未经彻底处理,严禁密闭加热。

9、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管线严禁带压拆卸开关,法兰、导淋等。

10、在有明火作业的区域,严禁排放可燃气体或液体。

11、对输送易产生静电积聚的粉料,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2、甲、乙类生产有易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汽的场所,电缆宜架空铺设,如需设电缆沟,要防止可燃气体沉积和可燃易燃液体污水流、渗入沟内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自控仪表的沟入口及穿墙孔,应予填实密封。

13、使用遇水,水蒸气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应有氮气灭火措施。

14、严防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窜压,工业系统向生活系统相窜,易燃气体想安全系统相窜。

15、腐蚀性的物料管道不得在其他管线的上方。

16、严格劳动着装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7、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8、凡生产必须动火时,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细则。

篇5: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厂(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四、主要措施

1、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3、防止氧含量超标

(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防火措施

(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5、防静电放电

(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①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②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③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④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6、贮运设施

(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3)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5)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6)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7、物料排放

(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五、等级划分

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车间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六、消防设施

1、厂内的消防设施,根据公司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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