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实验中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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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实验中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一、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案,并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处室限期整改,然后由校消防安全监督科室汇同有关科室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科室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科室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学校保卫处验收销案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科室在接到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科室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科室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本主管科室负责人或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交校保卫处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六、对本科室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科室负责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科室报告。

七、各科室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篇2:大京发电厂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公安部“61”号令精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灾隐患

实际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确定为火灾隐患;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二、火灾隐患整改

(一)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以口头或书面下达,口头下达时应作记录。

(二)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予以消除。

(三)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火险隐患,须及时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及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责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监督落实:

1.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长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整改的行为。

(五)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对于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篇3:某公司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全管理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七、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安全管理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十一、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篇4:检查与整改火灾隐患工作制度

第一条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救助站制度

篇5: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实行防火安全逐级检查制度。

二、每天下班前,由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负责检查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

三、每月由各部门和保卫部门分别负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有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的火灾隐患各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形成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重大节假日前和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五、凡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各部门必须认真整改。

六、对立案的火灾隐患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所属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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