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火灾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一、运行管理

1.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运行管理由运行车间负责,车间必须有详细的监控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

2.在所有涉及消防装置上的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审查,不合理的地方作详细的补充。

3.外委施工时要有技术交底并要求相关班组指定专门的监护人。

4.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在交接班时要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电源及程序正常。

5.每班对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及控制盘至少要进行两次检查。

6.发现火灾报警装置报警应首先确认是否为误发,否则立即确认报警区域,汇报值长并指定专人对报警区域进行详细的检查,确认火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火势,及时通知相应的检修班组,必要时及时通知消防队。

7.若发现消防阀门的位置不正确,不得在未确认前盲目复位,派人核实消防阀门的实际位置后,按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联系检修班组进行检查。

8.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不得随意进行操作,防止消防门误开。

9.全厂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每月上旬发电部负责对烟雾自动报警器做一次声、光显示检验。每年春、秋季做烟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传动试验,传动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记好传动记录。进行定期传动或电气工作时(例如变压器滤油、加油等)要制定严格的技术措施,防止因工作程序的错误导致消防装置启动,消防门误喷水。

10.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的停用及消防门的检修工作,必须经值长同意,通知生技、安监部门,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执行。

二、维护管理

1.全厂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的检修与维护由电气车间负责管理,雨淋阀等消防水管阀按厂生产设备划分,归相应的热机检修车间负责管理,车间下属班组应进一步将设备分工到人,做到职责明确。

2.车间主任对全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全面责任;技术专工对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维护负责,保管好图纸资料,做好班组消防维护方面的技术培训。

3.班组长及专责人对所辖装置系统负责,必须时刻保证消防报警系统的可靠投入。

4.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所需的备品备件应及时上报,并由班组材料员统一保管,不允许擅自挪作它用。

5.班组成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定期检查、巡视所负责的消防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周必须进行一次)。

6.消防报警后应保留好现场,及时处理,传动正常后,得到允许后方可恢复投入运行。

7.每年春、秋季电气车间负责,发电部配合做一次烟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传动试验。传动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记好传动记录。进行定期传动或电气工作时(例如变压器滤油、加油等)要制定严格的技术措施,防止因工作程序的错误导致消防装置启动,消防门误喷水。

篇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小组统一配置并立档保管。

二、安全小组应按照风险控制报告的要求每月按时巡视消防设施、器材,在有关设施、器材的相应登记表签署并记录于消防及安全设施检查汇总表。

三、灭火设施器材所在区域应按照公司制度划出醒目的黄线。

四、严格遵守公司的黄线原则,即黄线区域禁止摆放除确定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外的任何物品。

五、未经授权,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挪用、移动消防灭火器材。

六、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应立即补充,恢复至正常状态。

七、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依照公司政策、消防安全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篇3:安全小组(义务消防组)组织管理制度

一、安全小组(又称风险控制小组),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公司各部门热心消防安全工作、经过必要消防安全培训的同事组成。是经公司授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即公司的义务消防组。

二、公司为安全小组配备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应急手电,急救箱等相应的消防器材与装备用于消防安全工作。

三、每位安全小组及公司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的基本常识,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市场的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功能与分布情况,熟练掌握公司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四、安全小组全体成员应根据当地的要求,按总部的布置,每季度安排一次训练和消防知识的业务学习,并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五、公司应充分利用对消防设施、器材等的维护、检查,提高每一位同事的实际操作技能。积极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安排安全小组成员接受消防灭火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以知识竞赛、问卷等方式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并予以一定的奖惩。

六、设立培训档案作为奖惩与评估依据。并积极推广其中的先进经验与技能。

七、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与总部的要求,切实抓好每季度的消防演练,从中发现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不断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各种改进措施,提高安全小组成员及全体同事的疏散顾客、自救和灭火的能力,完善公司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篇4: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黄线原则,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通道两侧以黄色划定区域,严禁在黄线区域内长时间停留或堆放物品,以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2、紧急出口应每日经常性巡查,严禁在紧急出口停留有影响到疏散的物品与人员,确保各紧急出口内外畅通。

3、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常、完好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系统,严禁关闭、遮挡或覆盖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各类消防安全应急设施(如:防火卷帘、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应急广播系统等)应经常巡查、测试、维护与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完好,可随时投入应急使用。

5、紧急出口应使用符合公司规定标准的消防安全门。

篇5: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